代表性传承推荐 文化遗产 代表性招标采购公告(2023)



关于公示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的公告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为基本标准,金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
在各乡(镇)推荐申报的基础上,金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全县有关部门推荐的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了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69人)。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2日,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未提供必要证明材料或其他形式反馈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馆
通讯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瑶族艺术中心四楼
电子邮箱:jxyzzzxwhg@163.com
联系电话:0772—6215020

附件: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69人)

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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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69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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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代表性传承推荐 文化遗产 代表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