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招标采购公告(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水部股份经济合作社2023)



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嘉泓新苑(二区)(中建.龙庭嘉园B区)5#楼1层17商铺

起始价

8536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3-21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04

加价幅度

50

计租面积

50.21平方米

租期

36月

保证金金额

30000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3-05-05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3-05-05

"
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嘉泓新苑(二区)(中建.龙庭嘉园B区)5#楼1层17商铺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118780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 (元/月)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年)

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嘉泓新苑(二区)(中建.龙庭嘉园B区)5#楼1层17商铺
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嘉泓新苑(二区)(中建.龙庭嘉园B区)5#楼1层17商铺
8536
50.21
3(含免租期2个月)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按月转账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无。
3、押金:2个月租金(按第一年每月租金计算)。
4、装修期:免租期2个月(含合同期限内)。
5、租赁用途:店面,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并分割,不得分租、转租、任何形式联营等,不得用于住宿使用,不得用于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在竞租完成后,取得承租资格的承租人如需要修缮或者二次装修,报出租方及物业公司认可,其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7、竞价保证金:30,000元。
8、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30日内移交。
9、装修情况:毛坯。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竞租标的有水电、物业,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5、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向出租方交纳以下费用:第一年物业费:3000元,第二年按物业公司规定直接向物业公司交纳;水电押金:1000元;装修保证金:1000元/户;装修垃圾清运费:16元/平方米(不含两个店面隔墙拆除费)。
6、若承租人中标则以本中心收到出租方寄回经三方签章的《电子竞价结果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返还;若承租人未中标则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返还。
7、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8、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9、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店面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并分割,不得分租、转租、任何形式联营等,不得用于住宿使用,不得用于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在竞租完成后,取得承租资格的承租人如需要修缮或者二次装修,报出租方及物业公司认可,其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账户、签订合同时将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0、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个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
③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5月4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3年5月4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3年5月4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3年5月4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5月4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83343791。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3年5月5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5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 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88680853
传真:0591-88680857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23年3月21日 "

附件下载:

租赁合同.doc
租赁合同.doc

收费标准\n1.1收费标准\n1、租期3年(含3年)以下\n\n\n序号\n\n年租金(元)\n\n竞价服务费(元)\n\n\n\n1\n\n20000\n以下(含\n20000\n元)\n\n500\n\n\n\n2\n\n20001-50000\n\n1000\n\n\n\n3\n\n50001-100000\n\n2500\n\n\n\n4\n\n100001-200000\n\n4500\n\n\n\n5\n\n200001-300000\n\n9000\n\n\n\n6\n\n300001-500000\n\n18000\n\n\n\n7\n\n500001 元以上\n\n按“租期 3 年以上”佣金收费标准收取\n\n\n\n2、租期3年以上:以租赁年限内的租金总额为基数,按下表费\n率采用分级累进制计算。\n\n\n序号\n\n租金总额(万元)\n\n分档费率\n\n\n\n1\n\n50 以下\n\n1.50%\n\n\n\n2\n\n50-100\n\n1.30%\n\n\n\n3\n\n100-500\n\n0.80%\n\n\n\n4\n\n500-1000\n\n0.45%\n\n\n\n5\n\n1000-5000\n\n0.25%\n\n\n\n6\n\n5000-10000\n\n0.15%\n\n\n\n7\n\n10000-100000\n\n0.05%\n\n\n\n8\n\n100000 以上\n\n0.01%\n\n\n\n1.2定价参照文件\n榕发改价格[2018]210号\n商铺租赁合同\n甲方: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水部股份经济合作社\n乙方: \n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的商铺事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n一、商铺租赁场所、用途\n甲方将座落在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嘉泓新苑(二区)(中建·龙庭嘉园B区) 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商铺租赁给乙方作为店面使用。乙方按商铺现状及商铺内设施现状予以接收,其他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均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n二、商铺租赁时间、保证金\n商铺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签约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计人民币 ,(保证金不计息),合同期满,乙方无违反合同条款,到甲方办理退商铺手续后如数退还。甲方给乙方免租期一个月(含合同期限内)。\n三、商铺租赁租金、租金缴纳\n商铺租赁每平方米每月 元,按面积总共每月收取人民币 元整,计人民币 ,由乙方在每月5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出具有效票据。\n四、甲方权利义务\n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交给乙方所使用的场所设施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对甲方的场所设施除自然损耗或装修外,乙方不得人为损毁、破坏。否则,须负修复、赔偿责任。\n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以外的物业及其它费用(如水、电、排污等),物业其它费用由小区物业处与乙方另订协议收取费用并负责管理。\n3、甲方保障乙方对承租场所的合理使用权。\n五、乙方权利义务\n1、租赁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自主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事宜。\n2、乙方应办理好消防、卫生、环保、工商等的审批手续,需要增加设施及相关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n3、租赁期间,因经营所发生的国家规定应缴的税、费及经营的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概由乙方承担。\n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商铺、设施损毁,乙方应负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n乙方重新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方案必须经过甲方审定,装修需要的审批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积极配合。\n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由乙方添置的财产中,不可拆卸的归甲方所有;可移动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且乙方移动时不得破坏甲方墙体表面、外观为前提。\n5、租赁期间,商铺及设施的日常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费用也由乙方承担。\n6、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时向小区物业处交纳物业费、水、电的等相关费用,乙方如有欠费物业处可以停止水、电供应,责任由乙方自负。\n7、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进行转租。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无偿收回租赁商铺及商铺内的所有设施及装修(乙方不得拆除装修),以抵作乙方的违约赔偿。乙方与第三方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n8、租赁期间乙方若无法履行合同或本合同租赁期满自动终止,乙方必须将自己的全部物件搬离租赁商铺。若商铺内仍有余物,被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之弃物,甲方可任意处置。乙方占商铺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甲方可打开商铺门收回此商铺,一切后果乙方认可自负。\n9、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商铺产权、装修财产用于抵押借款。乙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以及应承担的其他民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n六、违约责任\n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时间将租金足额交给甲方。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应按所欠租金的千分之一向甲方交付滞纳金;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乙方保证金将不予退回,甲方可无偿收回商铺和商铺内的所有设施及装修(乙方不得拆除装修),以抵作乙方的违约赔偿。\n同时,在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五天经甲方书面催缴通知后五天内,乙方还拒不交租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n2、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无偿收回租赁商铺、商铺内的所有设施及装修(乙方不得拆除装修),乙方保证金不得退回,以抵作乙方的违约赔偿。\n七、其他\n1、租赁期间商铺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坏、损失,或因政府批准拆迁需拆除租赁商铺,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该商铺因拆迁所得一切补偿款归甲方所有。\n2、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3、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n甲 方: 乙 方:\n代表人: 代表人:\n经办人: 经办人:\n年 月 日\n签约地:福州\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