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 ERCP项目 新建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项目招标采购公告(20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3日我厅对以下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告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86266107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编制单位
批准文号
审批日期
批复全文

1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新增1台ERCP项目
南京瑞森辐射技术有限公司
苏环辐(表)审﹝2023﹞16号
2023/4/3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增1台ERCP项目.doc

2
碳索(苏州)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新建移动式γ射线探伤项目
江苏睿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苏环辐(表)审﹝2023﹞17号
2023/4/3
碳索(苏州)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新建移动式γ射线探伤项目.doc

3
齐康原医疗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新建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项目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苏环审﹝2023﹞17号
2023/4/3
齐康原医疗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新建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项目.do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 ERCP项目 新建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项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