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木技术改造 科技木技术改造项 干燥机招标采购公告(2023)


关于宿迁市浩如宇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立方米科技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宿迁市浩如宇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立方米科技木技术改造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84396253; Email:sqhbglc@126.com; 通讯地址:宿迁市便民方舟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5000立方米科技木技术改造项目
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红庙村一组
宿迁市浩如宇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
1、编制单位:江苏海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编制主持人:魏灵侠
浩如宇环评报告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在原有工艺基础上增加染色工艺,购置干燥机1台、污水处理设施1套,新增染料、双氧水、次氯酸钠、PAC、PAM等原辅材料。形成年产5000立方米科技木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新增染色工艺,产品产能不增加。
(1)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涂胶及养护废气(以甲醛计)、锯边粉尘颗粒物和厂界无组织废气甲醛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中表1和表4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限值要求;锅炉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区内厂房外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3中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蒸煮染色废水、冷却水。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拖运至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待污水管网铺设后接管至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蒸煮染色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科技木技术改造 科技木技术改造项 干燥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