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不动产 不动招标采购公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 卖 公告
(2021)川01执5231号
本院定于2023年4月27日10时起60日止(变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财产
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迎宾大道会展中心3号楼3(F)7-1号不动产

变卖价:488万元
保证金:90万元
加价幅度:2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迎宾大道会展中心3号楼3(F)7-1号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四川禾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川01执5231号

房屋所有权证
房权证资阳字第2014042900865号

建筑物分摊土地性质
划拨(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概括承担)

建筑物规划用途
营业用房

土地登记用途
机关团体用地

所在楼层
7层

总楼层
12层

登记时间
2014年4月29日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1387.62㎡

其他情况
1.案涉标的物连同8层房共同出租给资阳市雁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使用。租赁期限三年,租赁期限三年,自2020年5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租金为30.5元/平方米(每月),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年支付,具体见租赁合同。2023年1月13日被执行人已补充提交租赁协议,具体详见附件补充租赁合同。2.土地使用权登记权利人为资阳市凯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性质为划拨,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本院仅负责向不动产登记行政机构关送达拍卖成交裁定及其他文书,不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土地分宗,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等事宜。土地分宗及使用权变性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拍具体相关物业、水电气及其他欠费情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4.其他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的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单位了解.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价为868.65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字(2022)第CD-12586号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4.关于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3年04月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经本院确认并设置优先购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
五、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04月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账号:6232813800003226795)。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缴款后七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
七、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看样预约方式:1、关注微信小程序“美伦达”;2、点击订阅号底部菜单栏“预约看样”;3、搜索、选择所需看样标的物;4、填写信息完成预约;5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咨询电话:四川美伦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3708098046。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82917227(此号码不接受咨询,只接受投诉,监督范围仅为拍卖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 不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