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权拍卖招标采购公告(2023)
新城嘉园公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资产店面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资产名称
面积(平方米)
拍租年限(年)
起拍价(万元/年)
备注
1
新城嘉园20幢132~138租赁权
317.14
3
12.2
二、拍卖保证金:15000元(报名前保证金必须进入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202230621010000016308
开户行名称:江苏宜兴农商行南郊支行
三、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7日下午4:30截止(工作日,以银行进账单为准)。
四、报名须知:
1、法人单位:报名时需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报名时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3、报名参拍者必须全程戴好口罩。
报名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五、报名地址:陶都路125号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5号窗口。
六、拍卖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
七、拍卖地点: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室。
八、看样时间:2023年4月15日起接受预约看样。
九、报名咨询电话:稽先生 联系电话:18061508027
无锡佳丽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
本公告只承担公开发布义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切有关本次拍卖标的报名条件及限制、拍品瑕疵、相关法律责任以拍卖公司的竞卖须知为准。
4、新城嘉园公房租赁权拍卖附件.zip4、新城嘉园公房租赁权拍卖附件.zip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共有权人):联系地址及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代码证:受托人: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及电话:本人参加年月日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拍卖活动,现特委托受托人签订《竞买协议》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凭证等。受托人在该拍卖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均代表本人意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委托委托人:受托人:(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共有权人:(签字或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新城嘉园公房租赁权拍卖须知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要求制定,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和遵守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拍卖标的:公房租赁权(详见拍品清单)。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二、拍卖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时00分。三、拍卖地点: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室四、竞买登记:1、凡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8:30至2023年4月27日下午4:30前(工作日)。报名地点: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兴市陶都路125号)一楼大厅5号窗口。报名登记时带好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否则每名竞买人当事人均被视为竞买者本人。3、保证金交付方式:竞买人参加拍卖会须交纳竞拍保证金15000元整。办理报名登记前保证金须汇入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账户名: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202230621010000016308,开户行: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南郊支行)。五、竞拍人在公告规定的展示咨询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品的具体情况,实地查看,辨别瑕疵,对拍品作充分的了解。竞拍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品情况并自愿接受拍品的现状,本公司根据拍品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提供的拍品目录、规则、公告、说明等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对拍品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六、竞买人凭竞买登记表、身份证、保证金收据才能进入拍卖会场。拍卖会所发放的号牌,竞买人应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出现转借情况并由此拍卖成交的,视作竞买人对使用者的授权,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登记的竞买人承担。七、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为一年的租金。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举牌应价,并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方式,确认拍卖成交。八、拍卖师有权根据拍卖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加价幅度;有宣布拍卖中止和现场变更、宣布拍卖开始和结束的权利。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需在《拍卖记录》上签字确认。十、拍卖结束后,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二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二年租金的5.0%交纳拍卖佣金,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并按规定分别汇入指定账户。如买受人逾期付款则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二、拍卖会后,买受人须缴纳交易服务费,标准按照《宜兴市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后,凭委托人的拍卖价款票据、拍卖人的拍卖佣金票据、交易服务费交纳票据等凭证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保证金。宜兴市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表序号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按竞价方式交易序号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按竞价方式交易序号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基础价(底价)部分溢价部分11万元(含)以下100021万元(不含)以上至500万元(含)1%0.80%3500万元(不含)以上至2000万元(含)0.96%0.76%42000万元(不含)以上至5000万元(含)0.92%0.72%55000万元(不含)以上至1亿元(含)0.88%0.68%61亿元(不含)以上至5亿元(含)0.66%0.66%75亿元(不含)以上0.44%0.64%说明:以上收费方式为按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累进计费。十三、本次拍卖的拍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竞买人一旦竞得后所需支付的佣金、交接等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成交价为每一年的租金额,其它年度租金的交付方式,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十四、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上述所有价款后三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由委托人与承租人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手续。十五、租赁房屋的用途必须符合城镇管理和规划的相关要求、规定,承租人在经营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租、转让。十六、竞买人必须严格遵守拍卖会场的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干扰拍卖师正常工作,不得恶意串通、操纵竞拍行为,否则,所交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七、在拍卖会开始前,委托人有权撤回或暂停拍品的拍卖。如遇此情况,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十八、本须知如有未尽事宜,按《拍卖法》有关法律条款办理。竞买人对上述拍卖须知内容已仔细阅读和认可,对本次拍卖会的标的物现状已全面了解,愿意接受各条款内容及标的物,并对自己的竞拍行为负责,无任何异议,签字确认:无锡佳丽拍卖有限公司2023年4月14日拍品目录拍卖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拍卖地点: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6序号资产名称面积(平方米)拍租年限(年)起拍价(万元/年)备注2新城嘉园20幢132~138租赁权317.14312.2本人对上述条款及相应材料已仔细阅读,对拍卖标的物已全面了解与认可,愿意接受相应责任,无任何异议。竞买人确认并签名:无锡佳丽拍卖有限公司2023年4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权拍卖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