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2023)
看样服务:本拍品已委托武汉中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提供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
贷款咨询服务:本拍品由武汉中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贷款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18802711470 027-85568556 喻经理
变卖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4月29日10时至2023年6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大东村常福商务中心3栋19层11室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18)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17213号;建筑面积:45.65平方米;用途:商业服务/办公,房屋总层数:30层,所在楼层:19层;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至2053年8月12日;登簿时间:2018年7月12日;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有查封已抵押,具体现状请竞买人实地看样,以实际情况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拍的,视为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若有物业欠费等自行到物业部门核实(2018年至今未缴纳物业费)。
评估总价值:27.41万元,变卖起拍价:15.3496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8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委托司辅机构武汉中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联系(18802711470 027-85568556 喻经理)安排看样方式与看样时间。
三、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特别说明: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及家庭成员须符合当地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才可参与竞拍。若竞拍成功后,经本院审查发现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领取成交裁定书时,应向本院提交自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本院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拍卖且拍卖成交的,该拍卖行为无效,竞买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买受人刑事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成交之日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蔡甸支行,账号:6232637600103205838),并注明:变卖余款缴纳。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在支付变卖预缴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400-822-2870。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即为悔拍,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司法拍卖过程中,法院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咨询费、看样费、手续费等费用。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中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27-69573996,杨法官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802711470 /027-85568556 喻经理
监督电话:027-69573865,武汉市蔡甸区法院监察室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