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修订)第十八条的规定,自2023年4月16日至7月26日,对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规定编制预算,预算执行基本到位,能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套、科目,并办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审计也发现,县市监局还存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固定资产不实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是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四是无预算支出印刷费、培训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1.91万元;五是隐匿列支公务接待费0.52万元;六是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1.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责成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向个人代扣个人所得税,并补缴县级税务机关。
2.对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责令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清理核对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情况,向税务部门等征收机构补足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善移交手续,按规定将车辆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对无预算支出印刷费、培训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1.91万元的问题,责成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科学完整细化编制年度预算,确需调整的按程序报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对隐匿列支公务接待费0.52万元的问题,责成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严格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反映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6.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严格按照政府会计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决算报表中真实完整反映本单位全部收支。
(二)审计建议
1.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规范预算管理及预算执行行为。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指定专人对固定资产的购入、损毁、调出等业务进行正确核算,并及时将新增资产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定期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进行整改。

富宁县审计局
2023年11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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