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铺拍卖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3)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关于第二次拍卖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3号之一,之二2279铺的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5月11日10时至2023年5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20/1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3号之一,之二2279铺(产权人:龚国强,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040380号,建筑面积:15.1645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
【本院已于现场张贴了拍卖公告、拍卖裁定、腾空告知书,至今无人到庭申报权益;本院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产权过户法律文书送达房管部门,具体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后,可自行与该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沟通交接房屋,亦可向本院申请腾空交房,本院将依程序采取执行措施将该房屋腾空交付给买受人。】
【特别提醒: 对于上述商铺是否存在打通、水电是否存在混用等情况本院无法确认。如商铺存在打通、水电混用等情况,需由买受人自行向物业了解及与实际使用人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自行申请对涉案房屋测绘,并按测绘结果进行间隔,所需费用自行承担。涉案房屋的恢复原状问题(包括当不限于涉案房屋的大门恢复原状、水电是否混用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解决,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房屋恢复原状问题而引发的纠纷,由相关当事人另案诉讼解决。买受人需恢复涉案房屋的用水、用电、燃气等问题的,需自行联系相关部门申请解决。另如需法院强制清场,买受人需预留时间配合清场,急用房慎拍。】
经评估,该商铺总价为456500元(30100元/平方米)。
起拍价:2557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拍卖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应的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优先购买人:
至本公告作出之日暂无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优先购买权,如有未申报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该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 822 2870
本案已委托杭州易槌科技有限公司对拍品进行预约看样及电话咨询,看样时间为2023年5月6日,如需看样请提前两个工作日致电020-81602319预约。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标的物按现状交付拍卖,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过户的房屋面积以房管局核实为准,若核实面积与本拍卖所标示的面积不符而产生价款差异的,不再补缴或退还。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请竞买人自行通过支付宝账户缴交。未能竞得或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5月2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花地湾支行,帐号:6228400087159572860)。填写缴款单时务必备注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0103执恢596号。
竞买人成功竞买后,请耐心等候本院的电话通知,因本院需时间办理相关的手续。
如需办理本标的物贷款服务可联系: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荔湾支行
何先生,81615105、15622212775
许小姐,81615665、15913158003
朱小姐,81513489、18926288332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花地湾支行
李经理,13922718686
梁经理,1363226208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如涉及违法违规的,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投诉,属普通的咨询的,请拨打拍卖辅助机构的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20-83006152, 咨询电话:020-81602319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东安苑8号荔湾法院执行局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铺拍卖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