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202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二次)
本院定于2023年5月2日10时至2023年5月3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5/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607.aR5OWv,户名: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一辆车牌号为桂RQB209的宝马牌小型汽车。
1.车辆参考信息:
品牌
宝马牌
车牌号码
桂RQB209
车辆型号
BMW7201LM
使用性质
非营运
车辆类型
小型轿车
核载人数
5人
车架号码(车辆识别代码)
LBVKY5108JSP58748
车身颜色
黑
发动机号
4621E350
国产/进口
国产
出厂日期
2018.02.01
车辆状态
查封、违法未处理
注册日期(初次登记日期)
2018.06.12
违章情况
扣6分罚200元(电警,地点:广昆高速)
检验有效期止
2024.06.30
抵押
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强制报废期止
2099.12.31
其他
2023年2月22日依法扣押,现停放于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保险期止
2019.05.08
行驶公里数
104987km
2.其他材料:
车辆行驶证
1本
车辆钥匙
1把
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材料:成交确认书、(确权)执行裁定书各一份
【特别提醒】:
1.以上车辆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产权部门登记的为准,或者现场查验。
2.本次拍卖物如欠有物业费、停车费、保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不从拍卖款扣除。拍卖物为依法扣押,违章、年检、过户、补证、换证等由买受人负担并自行到相关部门处理,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负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欠费、违章、过户等情况。
3.拍卖物按现状处置,需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后需要买受人自行到本院领取拍卖物,不接受邮寄,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
4.如案件有新的进展,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在公告期间可能对拍卖标物的现状描述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再仔细阅读本公告。
二、竞价时间、起拍价、保证金:
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5月2日10时至2023年5月3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200000元,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2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3日10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775-4650802,联系人:方法官)。
四、拍卖方式:
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开始后补交无效。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规章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是否属于限购,请竞买意向人自行向相应的产权管理部门咨询。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3日到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次拍卖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与本次拍卖物有关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符法律规定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买报名方式: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账号:904412010115831888,开户银行: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覃塘支行,汇款请备注:(2023)桂0804执恢50号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
本院对拍卖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物的任何担保。拍卖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物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物现状的确认。未实地看样核对拍卖物参数的,如拍卖物与产权证载明参数不一致而无法过户等的问题由买受人负担,法院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
八、竞买人违约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风险提醒】:
1.本次拍卖物如欠有物业费、停车费、保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不从拍卖款扣除。违章、年检、过户、换证、补换等由买受人负担并自行到相关部门处理,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负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欠费、违章、过户等情况。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法院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
2.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到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拍卖物交付产生的费用(强制开锁、物品搬运、人工等)由买受人承担,如物品无人认领,买受人提供物品保管场地。
3.拍卖物按现状处置,需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从拍卖款中扣除。成交后需要买受人自行到本院领取拍卖物,不接受邮寄。
4.拍卖物的实际交付、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延长且不确定。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对标的物过户、交付等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十、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七日与本院联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第十六条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当事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0775-4650802
举报监督电话:0775-4650833
联系地址: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中山大道7号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