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学校 电脑招标采购公告(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实验学校2023)
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实验学校关于朝前路实验学校2023年电脑采购的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朝前路实验学校2023年电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QJC2023-Y-X-007-001
项目名称:朝前路实验学校2023年电脑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元整(¥19365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元整(¥1936500)
采购需求:教师台式电脑、学生台式电脑、口语教室电脑一批货物,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如因现场不具备进场安装条件的,采购人将书面或邮件通知成交供应商调整履行期限的起算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0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询价通知书。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2、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响应)须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开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供应商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特别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本采购文件中说明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两种方式发送给供应商信息的,只要有一种方式送达供应商即视为已通知供应商,因此请投标供应商同时关注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避免未及时响应。
已下载的电子营业执照可以正常登录交易系统使用的情况下,请勿在开评标期间重新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否则可能导致无法及时接收系统通知消息,因此产生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技术支持
①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②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 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实验学校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朝前路99号
联系方式: 0512-65917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512-66605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涵
电话:0512-66605633
附件
评标办法.xml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YQJC2023-Y-X-007-001.JSZF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采购编号:YQJC2023-Y-X-007-001朝前路实验学校2023年电脑采项目名称:购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实验学校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二0二三年五月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总目录第一章询价通知第二章响应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定成交标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第一章询价通知项目概况:【朝前路实验学校2023年电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QJC2023-Y-X-007-001项目名称:朝前路实验学校2023年电脑采购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元整(¥1936500)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元整(¥1936500)采购需求:教师台式电脑、学生台式电脑、口语教室电脑一批货物,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如因现场不具备进场安装条件的,采购人将书面或邮件通知成交供应商调整履行期限的起算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0日。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询价通知书。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五、开启时间:2023年5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2、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响应)须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开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供应商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特别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本采购文件中说明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两种方式发送给供应商信息的,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只要有一种方式送达供应商即视为已通知供应商,因此请投标供应商同时关注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避免未及时响应。已下载的电子营业执照可以正常登录交易系统使用的情况下,请勿在开评标期间重新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否则可能导致无法及时接收系统通知消息,因此产生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技术支持①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X7天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②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X7天电话:0512-66605052;手机:17315885859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实验学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朝前路99号联系方式:0512-659172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园区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512-666056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柳涵电话:0512-66605633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第二章响应须知1总则1.1供应商资格要求1.1.1详见第一章询价通知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规定应拒绝的失信信息。(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此类供应商是: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3联合体投标:第一章询价通知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否则投标无效。(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2费用1.2.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响应的相关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2本次询价活动由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代理,不收取询价通知书费用及代理服务费用。1.3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4语言文字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或译本,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因未附注释或译本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计量单位除询价通知书有特殊要求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扫描件扫描件是指原件的各种彩色复制件,包括扫描、照片等。1.7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8法律适用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2询价通知书的说明2.1询价通知书的获取见第一章询价通知2.2询价通知书的询问供应商在收到询价通知书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应于下载询价通知书后在“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里及时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2.3.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出于实际需要的情况下,以更正(补充)公告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3.2为保证供应商有足够时间修正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合理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法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和询价时间。2.3.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4响应文件的约束力2.4.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2.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说明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不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可能导致响应无效。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询价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3.1.2询价响应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3.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有授权,格式见第六章);3.1.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材料: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1.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材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1.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不予认可;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3.1.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3.1.10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3.1.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未提供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未提供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视同小微企业,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3.1.1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未提供视为非监狱企业,不视同小微企业,不享受监狱企业政策;3.1.14询价通知书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条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功能截图、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传至“详细评审材料”中)3.1.15询价通知书要求的环境标志证书(如有);(上传至“详细评审材料”中)3.1.16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或证明的其他资料;(上传至“详细评审材料”中)以上3.1.1---3.1.10项资料必须提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还必须提供3.1.11或3.1.12或3.1.13项资料,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应保证上传的响应文件完整、清晰可辨认,若因上传资料过小或模糊不清等无法辨认的都视为该资料未提供。供应商必须保证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询价通知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响应无效,同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报请政府监管部门处理。3.2响应报价3.2.1响应报价应包括为提供本合同约定的采购货物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服务而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支出及合理利润。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2.2如果询价通知书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许可范围,选择响应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3.2.3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3.2.4供应商应对询价通知书内所要采购的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响应无效。3.2.5一项采购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响应报价的,其响应无效。3.2.6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包括各标的物的单价超过该项预算单价的(针对采购文件标明预算单价的项目),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3.2.7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8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该次报价总价为准。3.2.9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10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另有规定。3.3响应保证金:无3.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3.4.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3.4.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3.4.3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按制作工具指引在投标(响应)文件封面上进行电子签章后,投标制作软件工具会制作生成两个文件,分别是加密文件(*.JSTF)和非加密文件(*.nJSTF)。交易系统上传文件的限制要求:供应商生成的加密文件(*.JSTF)最大应不超过200M,超过200M可能会导致加密文件(*.JSTF)无法上传、上传失败或上传后系统无法打开等风险,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4.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中选择已制作好的加密文件(*.JSTF)作为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上传,并且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以收到系统提示的上传成功回执为准,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未递交。3.4.5招标(采购)文件补充(更正)后的修订操作:供应商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文件(*.JSCF)后,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打开之前已经做好的投标(响应)文件,在“浏览招标(采购)文件”页面上点击导入“导入答疑文件”后,按照更正(补充)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调整,生成最终的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JSTF)并上传递交。3.4.6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加密生成过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设计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投标中,按制作工具指引加密生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操作是供应商对整个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和内容确认,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代表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每一页内容均进行了签署盖章并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除对投标(响应)文件封面进行电子签章外,不再需要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其它签署和盖章,评审中也不能因投标(响应)文件缺少其它签署和盖章被认定为无效。3.4.7联合体投标:如招标(采购)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上传操作如下:第一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第二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第三步:生成投标(响应)文件过程中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电子营业执照在投标(响应)文件封面共同签章对投标(响应)文件确认。备注:如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时,上述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涉及的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步骤可使用CA证书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中的CA证书签章和国家市场监管局的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均为有效签名章。3.5响应文件开启、评标(评审)3.5.1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开启)会。供应商可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也可不参加(观看),不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视同认可开标(开启)结果。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3.5.2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3.5.3响应文件开启时,投标(响应)文件仅使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CA证书解密,如由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CA故障导致不能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则开标失败,全部投标文件将不被开启,予以退回。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重新开标(开启)时间。3.5.4开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供应商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5.5供应商电脑环境最低要求:IE11浏览器。首次使用需要将地址加入“受信任站点”和兼容性视图设置,并允许加载网站提示的加载项,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3.5.6由于开标现场监控传输路径与开标信息传输路径不同,会造成网页显示时间与监控图像显示时间不同。3.5.7开标大厅系统出现故障、断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直播时,交易中心将通过微信直播对外公布相关情况,供应商可登录微信直播平台(微信-发现-直播-搜索视频号“园小易直播”)观看现场实况。3.6技术支持3.6.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X7天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3.6.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X7天电话:0512-66605052;手机:173158858593.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7.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4询价小组4.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如某一评审项出现评审专家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评审项结论。4.2询价小组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询价小组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询价小组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十五、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特快专递、邮件或其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认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本合同签订时确认的通讯地址,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六、争议的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签订后须按规定至园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相关修改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5、合同附件甲方:乙方:名称(公章):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章年月日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响应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询价响应函致: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决定参加采购活动,并向贵中心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愿意按提供满足询价通知书全部要求的货物及服务工作,提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所有资料,响应报价包括为提供本合同约定的采购货物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服务而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支出及合理利润。2、如果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在采购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4、我方保证全部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5、我方承诺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以下行为: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e)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所有有关响应文件的函电,可按下列地址联系: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即代理人),参加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的询价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询价采购活动过程、合同签订及处理有关事宜所作出的全部意思表示(包括签署的全部文件),我司均予以承认并由我司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我司需撤销该代理人授权或更换代理人的,必须另行向贵方提交相应正式书面文件,并经贵方确认送达后方可实施。代理人撤销授权或更换完成之前所作的各项意思表示不受撤销或更换的影响,我司仍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作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备注:如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名,电子营业执照中的授权委托人视为具有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授权,本授权委托书可不填写;如本采购活动中多份授权书填写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电子营业执照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采购人接受其授权委托多人的事实,并对任一委托人的委托均予以认可。如需线下递交纸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具有委托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名)。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询价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价格单位:元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询价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大写):¥:询价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大写):¥:询价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大写):¥:询价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大写):¥:询价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大写):¥:询价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大写):¥:询价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大写):¥:询价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大写):¥:询价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大写):¥:说明:1、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各响应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询价响应报价表》参加询价。2、响应总报价超采购预算,或各标的物单价超该项预算单价的(针对采购文件标明预算单价的),响应无效。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起后果。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含有多个货物采购标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声明函中未包含采购的所有货物的制造商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根据本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须知3.4.6条款的规定,响应文件中的电子签章视为供应商对本声明进行了签署盖章并承担相应责任。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根据本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须知3.4.6条款的规定,响应文件中的电子签章视为供应商对本声明进行了签署盖章并承担相应责任。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标的物名称/合同条款号采购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注:本表针对第三章第一条标的物的技术要求以及第三条其他要求的内容填写:(1)供应商应根据第三章第一条标的物清单的技术要求在本表填写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产品优于技术要求的为正偏离,低于技术要求的为负偏离。正偏离和无偏离为响应,负偏离为不响应。其中技术要求中带“★”项的主板芯片组、主板插槽、端口参数需提供参数证明材料,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技术要求中带“★”项要求的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2)对于第三条其他要求(包括第五章合同文本中约定的所有条款),供应商完全同意条款(即无偏离)的可以不填写,供应商提出的不同意的条款(即负偏离)和对采购人更有利的条款(即正偏离)应在此表中说明,正偏离和无偏离为响应,负偏离为不响应。对同一事项,响应文件其它地方出现与本表响应情况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本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验学校 电脑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