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挂牌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


海珠区燕子岗路130号204房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海珠区燕子岗路130号204房
【企业自挂牌项目】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130号204房
挂牌价格: 2595.66 元/月/总面积
面积: 73.56㎡

发布时间:2023-05-12
租赁期限:2年

出租用途:一般住宅(非企业公房)

保证金金额(元):5191.32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5-30

本项目采取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意向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在线进行交付(详见
)。交易结束后,交易保证金按信息公告或出租方规定由出租方办理退回。

价格说明: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2595.66元,并从第二年开始,每月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3-05-12至2023-05-25)
出租类型:房产
出租方名称: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所在区域:海珠区
特  色:交通便利
免租期限:1个月.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13622764531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意向方为唯一承租方,不能联合承租物业。3.有以下情形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租:(1)被法院、信用中国网站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与出租方、公交集团或集团下属各级单位存在民事纠纷并进入司法程序尚未处理完毕的,以及在本次招租公告期间尚拖欠出租方、公交集团或集团下属单位租金未清偿的。

出租条件

1.该物业不配备家私家电。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的版本签订租赁合同及附带文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未经出租方及产权人书面同意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建审批,承租方不得改建、扩建或者改变该物业的用途,不得擅自对该物业进行装修,否则出租方或产权人有权无责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或赔偿损失。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对该物业进行装修的,则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时,承租方不得损坏该物业的装修,并无偿、完好地将该物业及装修物移交给出租方及产权人。2.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出租方给予现状情况介绍。意向方须于完成意向登记前到出租标的现场了解物业现状,意向方完成意向登记即表示认可并承诺接受出租方的物业交付条件,意向方不得以细节缺陷作为不符合交付条件理由拒绝接收物业。3.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规划调整、公交站场建设、产权变更、甲方企业改制、现场无法提供用电或因出租方自身发展需要或出租方上级部门总体规划需要提前收回租赁物业等原因导致本物业无法继续出租的,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无条件向出租方或托管方退回租赁物业,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合同相关款项,三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4.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变相的对出租标的进行转让、转租、转包、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理,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对确需转租的,应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签署书面转租承诺,并自愿增加不少于一倍履约保证金作为转租保证金,由出租方或管理方决策审批同意后方可转租,所有转租合同应报出租方或管理方备案。5.承租方负责租赁范围内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承担维护保养费用。6.承租方、出租方及管理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首年两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和相当于首年月租金50%的金额作为安全保证金。7.承租方应根据租赁物业的实际使用量,以供电、供水等部门收费标准按月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所发生电费、水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收费一概由承租方负责。若承租方未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按期缴纳上述有关费用,则承租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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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该项目若使用交易保证金网上支付功能的,出租方承诺独立对交易保证金处置承担法律责任,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按信息公告或出租方规定由出租方办理退回。
3、意向方若对出租方自挂牌项目的交易流程或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有异议的,可向出租方或其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或拨打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投诉电话020-89160855,通过我司将申诉事项转出租方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企业自挂牌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