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招标采购公告(文成县置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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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百丈漈-飞云湖景区提升工程项目(一期)-樟台互通到旅游集散中心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城东大道人行道提升项目(招标编号:JS2023)招标文件招标人:文成县置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3年5月目录文成县百丈漈-飞云湖景区提升工程项目(一期)-樟台互通到旅游集散中心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城东大道人行道提升项目招标时间安排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5月 日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17时30分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023年 月 日17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09时30分办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第一章招标公告文成县百丈漈-飞云湖景区提升工程项目(一期)-樟台互通到旅游集散中心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城东大道人行道提升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S20231.招标条件文成县百丈漈-飞云湖景区提升工程项目(一期)-樟台互通到旅游集散中心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城东大道人行道提升项目已由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文发改基〔2019〕70号(项目代码:2019-330328-90-01-051185-00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1%和69%,项目业主为文成县置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文成县置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文成县大峃镇城东大道人行道沿线景观、绿化及照明等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066485元(含暂估价总计919580元),建设地点:文成县大峃镇城东大道人行道。2.2招标范围:文成县大峃镇城东大道人行道沿线景观、绿化及照明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为准。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2.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5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联合体则必须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职责分工分别配备相应专业的项目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其他: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644/index.html)。在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未绑定CA锁的老系统或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参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ohweb/bszn/006005/index_general_page.html)下的相关手册进行操作。5.2本次招标采用“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投、开、评标工具,本项目招标书制作软件为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温州版)。5.3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及办理CA锁联系电话:0577-88926890。5.4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成县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644/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成县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644/index.html)。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7.评标定标方法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具体定标方法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8.联系方式招标人:文成县置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先生联系人:李女士地址:文成县大峃镇地址:文成县大峃镇绿洲家园3幢202室电话:0577-67826290电话:138686608222023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文成县置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先生地址:文成县大峃镇电话:0577-67826290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文成县大峃镇绿洲家园3幢202室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38686608221.1.4工程名称文成县百丈漈-飞云湖景区提升工程项目(一期)-樟台互通到旅游集散中心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城东大道人行道提升项目1.1.5建设地点文成县大峃镇城东大道人行道1.1.6工程承包方式总承包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31%和69%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经由业主同意后方可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12.2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投标人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成县分网上登录后以不记名方式提交。联系方式:13868660822联系人:李女士2.2.1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成县分网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成县分网 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招标人若修改招标文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成县分网 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以下组成: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3.1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标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需加盖编制人造价人员专用章及签字);其他投标资料: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上述(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技术标: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资信标:无资格审查资料包括: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本章3.5.1和3.5.2规定的材料;投标保证金;近年财务状况表,本项目不作要求。业绩汇总表,本项目不作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且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包括上述第(1)-(3)目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本章3.5.3- 3.5.4规定的材料;建造师执业资格指的是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复制件,如有延续注册信息的,应提供延续注册信息,且在有效期内,以提供的文字信息为准。投标承诺书;其他: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注:一级注册建造师纸质证书无效,必须为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相关要求按【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执行,如“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三)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等规定。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工程招标控制价5066485元(含暂估价总计919580元)。2、最高投标限价 4661166 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元后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后相同的视为同一报价)未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3.1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不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基本账户转账 ☑投标电子保函(保单)详见本章附件4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4其他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经查实,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以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以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以担保公司担保电子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本章3.5.3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 类证书复制件;具体详见本章1.4.1。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采用当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详见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专业工程: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报告)。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报告)。业绩中的建设规模和特征需从以上某项资料中得到明确体现, 或者提供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3)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的,上述证明材料中均应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不能体现,应提供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时间以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专业工程的工程验收证明材料是指专业(分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注: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业绩情况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社会进行公示。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详见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成县分网。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成县分网”选择“用户登录”-“选择上传文件”栏目进行上传。4.2.3投标文件退还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不再退还。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文成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3.开标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成县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644/index.html)。5.2开标程序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本章附件3不见面开标。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因招标人原因或文成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5)评标过程中需要抽取数值(系数、K值等)的,将在开标现场用摇号机进行抽取,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直播数值的抽取情况,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及时观看的,视为默认数值的抽取结果。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组建6.3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6.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至5 名若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 3 家且未超过 6 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择优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 6 家,择优推荐5 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7.1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定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成县分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并且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票决定标法)定标,详见附件5评定分离定标程序和方法。7.4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诉受理部门: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77-59005056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获取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获取招标文件的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1投标文件编制相关规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认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澄清的权利。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澄清的权利。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3陈述和答辩(本项目不适用)1.陈述和答辩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陈述和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委托代理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2)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同时不得泄露自己身份,否则将按0分处理。4.陈述和答辩时间和地点: / 。5.陈述和答辩问题:答辩题目、个数、答题时间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答辩顺序抽签确定。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除身份证明以外的资料。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更换手续以施工许可证或变更审批记录为准)办理完成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中标公示阶段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属于在建工程。(4)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中标不能开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规定如下:(1)需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材料的,以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可在评标时查询)。10.5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1)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及3.5.2项规定的;(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不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投标人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如有)、人员资格及其他要求的;(4)投标人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联合体投标要求的;(5)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的;(6)投标人未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7)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未提交符合要求的更新资料或其提交的更新资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8)投标人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9)投标人应当保持投标资质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人数最低要求,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规定;2、初步评审内容:(1)投标内容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的;(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1)款规定的;(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函附录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7)投标有效期未响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的;(8)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硬盘序列号、IP地址、MAC 地址等以上三项有两项一致,或计价加密器号或投标文件加密狗一致;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文件雷同);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权利义务未响应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0)投标人未响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的;(11)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12)投标人未按标人须知1.12项执投行的;(13)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其他: / 。3、商务标评审内容:(1)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2)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4)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5)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的;(7)本工程暂估价总计为919580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919580元为不含税金额。),更改此费用的。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6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价款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条款。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4.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5.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6.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10.7解释权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的内容如与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不一致, 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互为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启用电子证书且投标人已办理电子证书的,则有效的电子证书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相同效力,评审时以电子证书上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准。10.9投标人应当保持投标资质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人数最低要求(仅需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查询),具体规定如下:(一)浙江省内企业以查询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结果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保持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浙江省外企业以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结果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保持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三)浙江省内企业以查询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结果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市政施工企业)应当保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建造师不少于(5)人。(四)浙江省外企业以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结果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市政施工企业)应当保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不少于(5)人。10.10请投标人按电子投标制作要求在规定区域上传相应文件,如资格审查资料不上传至规定区域,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查看资格审查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111、本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相关的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人澄清时间、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办理保证金等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2、投标人须知前后不一致的内容以前附表为准。3、中标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作须在办理合同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4、签订合同地点招标人办公室。10.1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35628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被各级人民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已执行完结的除外,以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建设工程领域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息为准,查询信息与法院出具的文书不一致的,以法院出具的文书为准);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备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中第(11)—(16)目规定的情形,仅指“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分支机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规范;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不要求)资信标(不要求)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承诺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3.5.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3.5.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复制件。3.5.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复制件。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6其他见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本章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不再招标见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1、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投标文件可不需另外加盖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2、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将采用CA加密。3、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直接在招标公告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下载。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即全部投标文件均采取电子化编制和电子评标。投标人应将编制完成后的全部投标文件导入投标工具(若含技术标、资信标的也应编制完成后导入投标工具),检查并填写好相应信息,并且用CA锁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检查无问题后生成“加密标书”,然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工具中打印(如要求);最后将该版本投标工具生成,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成县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644/index.html)”选择“用户登录”-“选择上传文件”栏目进行上传标段名称(加密).WZTF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会弹窗提示上传成功且在操作历史处显示上传具体信息。详细操作请在网站-资源下载-系统操作手册处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包括投标人须知第3.1.1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书、资料按要求上传到指定位置。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要求将全部投标文件上传到投标工具,如要求提供纸质投标人文件,要求最终生成纸质的所有书面投标文件应是从投标工具中输出,且应具有工程项目的水印编码标记,具体操作为双击打开投标工具,点击上方菜单栏“新建”按钮。在对话框中选择招标文件【(标段编号)标段名称.WZZF】或最新的答疑文件【(标段编号)标段名称.WZCF】导入,导入后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可导致评标委员会在相应评标程序步骤无法查看到投标文件对应的内容,引起的后果自行负责: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以计价软件生成的WZTB格式导入至投标工具-“工程量清单”-“新增工程量清单文件”,点击“新增清单”,选择所要导入的文件,点击打开导入至投标工具,通过工具操作自动生成已标记工程量清单PDF格式报表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②投标函:在投标工具-“商务标文件”-“投标函”处自行填写信息为准,投标函信息中的大写金额由小写金额通过投标工具自动转换,无需自行填写,最后通过投标工具操作自动转换PDF格式报表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③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商务标其他材料:以Word或PDF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商务标文件”下对应目录,点击导入文档,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进行上传,每个附件限制大小为100MB,通过投标工具操作自动转PDF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③技术标(如有):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技术标以Word或PDF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技术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点击导入文件,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上传,附件限制大小为100MB,通过工具操作自动转PDF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④资信标(如有):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资信标以Word或PDF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资信标文件”-“资信标”,点击上传文档,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上传,附件限制大小为100MB,通过工具操作自动转PDF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⑤资格评审(具体内容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资格评审资料采用以Word或PDF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资格评审”各个目录下,点击上传文档,选择所要上传文件,单个附件限制大小为100MB,并通过工具操作自动转PDF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其中相关证书、资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先扫描下来放入Word或PDF中再上传;(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方式(如要求):存放本工程《标段名称(加密).WZTF.》和《标段名称(不加密).nWZTF》或U盘(如有),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妥为密封,相应地方加盖投标单位章。并在密封封面上清楚的标明“电子投标文件”等字样。(4)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平台如有问题,咨询电话:0577-88926890、QQ:3563277655、2328795508。5、电子招标开标及评审。(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由于CA锁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且投标文件不计入评标基准价、成本警戒值的计算及商务标的评审。(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CA锁(如要求),或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导入评标系统,造成评标委会成员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且投标文件不计入评标基准价、成本警戒值的计算及商务标的评审。(3)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应当保证书面投标文件(如要求)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重新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拒绝重新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4)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发现计算机硬盘序列号、IP地址、MAC地址以上三项有两项一致,计价加密器号或投标文件加密狗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6、注意事项(1)投标人按要求在投标工具中打印报表,投标工具使用流程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成县分网--“资源下载”-“系统操作手册”下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2)投标人应检查标书完整性和有效性,正确无误后再将投标文件进行生成。完成后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能否正常打开。(3)关于CA锁PIN码的,就是CA的个人识别密码,用来保护自己的CA不被他人使用,投标过程中如果三次输入pin码当前CA锁就被锁定,由于pin码的再次开通CA公司需要一定时间,开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自己忘记pin码而导致CA锁被锁定无法导入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负责。(4)因目前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在测试,因系统原因导致无法开标或评标的,可以书面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5)如要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可从投标工具“预览标书”界面中选择资料打印。(6)加密标书生成完毕后,请投标人务必,点击投标工具“预览标书”,检查投标文件的签章情况和内容完整情况,如有缺少签章和内容,请重新编辑。(7)当技术标采用暗标时,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暗标格式进行编制,另外评标系统在评审技术标步骤会自动屏蔽投标人在投标工具生成时使用CA电子签章信息。(8)本项目开标时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系数抽取、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本项目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投标人进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在开标时间前进入所投标项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附件2、自助解锁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Hall),选择开标项目,进入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准备等待开标开始。在开标开始后,根据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操作进入解密环节,投标人需要使用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点击“解密”,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进行解密,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前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无效,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锁不出故障。附件3、不见面开标一、业务要求1.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适用进入温州市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3.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并通过该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生成内容完全一致的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另一个是非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提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前进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各投标人提前进入该系统(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Hall),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系统互动区反馈,未按时加入系统互动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然后通过系统互动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任意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7.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时间为一小时)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评标时间。8.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9.开标、评标过程中,参与远程交互的各投标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质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只能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0.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系数抽取时,采用现场数字高频变换随机抽取方式。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时,可能会出现数字变化较慢或卡顿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调阅现场视频,逾期概不受理。二、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采用银行转账须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汇入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三、系统操作注意事项(一)软硬件及网络要求①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须具有4G以上内存,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并且安装有清晰可用的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设备。②参与不见面开标电脑须安装正确驱动,可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进行驱动下载及后续安装。③不见面开标系统因接入开标室视频直播等功能,暂仅支持使用IE11浏览器,请确保IE浏览器版本为IE11,具体版本可在IE浏览器帮助菜单下的“关于InternetExplorer”子菜单中查看。④为更好实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室现场,推荐使用50M及以上网络宽带。。(二)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说明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对应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2.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时,确保分别生成CA证书加密的《标段名称(加密).WZTF》和《标段名称(不加密).nWZTF》两份电子文件,标段名称(不加密).nWZTF作为备用标书,以防CA证书标书损坏,作用类似于原现场开标的光盘。标段名称(加密).WZTF需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上传。(三)开标过程注意事项1.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前提前登录系统,进入所投标项目。2.开标过程中请重点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及时查阅,并根据消息提醒及时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3.项目进入投标文件在线解密阶段后,须在招标文件规定解密时间内使用相应的投标文件CA证书进行在线解密,否则将无法解密。4.在CA证书解密多次解密失败后,请及时进行反馈。四、技术支持1.若遇问题可联系工作人员,通过以下方式:QQ:3563277655、2328795508(请确保安装有最新版本的QQ软件,用于技术支持进行QQ远程协助)电话:0577-88926890邮箱:2328795508@qq.com2.为更直观了解、掌握本系统使用方法,建议在具体项目开标前先行浏览本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可在本系统登录界面的操作手册页面进行下载、查看。3.关于后续相关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成县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644/index.html)。附件4、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形式: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电子保函(保单)(1)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的缴纳方式中选择“获取支付账号”,即获取针对投标人此次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投标电子保函(保单):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的缴纳方式中选择“投标电子保函(保单)开具”,继续选择银行或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起在线保函(保单)申请。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2、为避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以交易系统接收到保函(保单)时间为准;附件5、评定分离定标程序和方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的项目,招标人应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定标程序和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定标委员会组建:(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7人及以上单数,原则上最多不超过11人。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担任。同一项目多个招标人的,组长原则上由立项文件上的建设单位担任,或自行协商后确定。其他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等组成的定标人员库名单中按不少于2:1的比例随机抽取产生。(2)招标人可以指定定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指定的成员(含组长、外聘人员)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3)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定标程序:(1)招标人按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2)流程宣布:监督管理部门宣布定标流程、定标原则。(3)纪律宣布:纪检人员宣布《定标会议纪律》,组织定标人员签订《定标委员会成员回避承诺书》。(4)情况介绍:招标人代表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以及对中标候选人的对比分析、考察情况等内容。(5)答疑阶段:定标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代表提问,招标人代表现场作出答复,答复的信息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6)择优阶段:采用票决法的,定标成员可发表择优书面意见,不得口头讨论,书面意见经本人签字后,交组长统一宣读。采用集体议事法的,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择优情况,定标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代理公司人员作书面记录。(7)表决阶段:定标成员要注重对中标候选人对比分析,力求科学、精准定标。采用票决法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人。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由组长确定中标人。(8)出具定标报告。(9)定标委员会组长宣布定标结束。3.定标时间:定标会议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24小时内召开,最长不超过七日。4.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票决时,定标委员会成员采用记名投票并注明投票理由,不得有弃票或者废票。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当得票数相同且影响中标人确定的,可以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5、定标结果公告: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将评标结果和定标结果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6、其它规定:(1)公示的中标人因质疑、投诉查实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或选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招标人可重新招标或从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中另行定标(具体做法在招标文件中明确)。(2)保密要求。招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考察或质询报告、中标人推荐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基准值合成法)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应先进行评审区间确定,确定评审区间后,经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商务标评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1.1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评标程序(一)商务标评审及评审区间确定(二)资格审查(三)初步评审(四)推荐中标候选人二、商务标评审及评审区间确定按投标报价评分从高到低取前5名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最后一名投标报价评分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在后续阶段出现否决投标情况,则按投标报价评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评审区间。评标基准价=工程招标控制价×(1-1%×X-0.1%×Y);X、Y为调整系数;X值在开标会议上从8、9、10、11、12(5)个数中随机抽取,以抽中值为准;Y值在开标会议上从0~9(整数)十个数数字中抽取,以抽取值为准。注: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②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投标报价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最终结果以分数形式处理,不保留小数),若偏差率=0,投标报价评分=100;若偏差率>0,投标报价评分=E-偏差率×100×E1;若偏差率<0,投标报价评分=E+偏差率×100×E2;注:E值是投标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投标报价评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中:E1=3,E2=2,E=100。入围评审区间的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商务标评审内容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三、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资格审查内容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最终确定5家进入初步评审阶段,如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名次优先顺序。四、初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初步评审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五、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名次优先顺序。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其法定代表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以行贿罪判决为准)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文成县置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文成县百丈漈-飞云湖景区提升工程项目(一期)-樟台互通到旅游集散中心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城东大道人行道提升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文成县百丈漈-飞云湖景区提升工程项目(一期)-樟台互通到旅游集散中心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城东大道人行道提升项目。工程地点:文成县大峃镇。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中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招标人办公室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除投标函及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投标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12〕1号);3.《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190号);4.《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意见》(建建发〔2013〕273号);5.《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浙建站信〔2016〕25号);6.《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7.《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8.营改增后《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03版)》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40号);9.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工业化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50号);10.《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54号);11.《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计价条款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2号);12.温州市住建委转发《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91号。《转发关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温建价〔2016〕19号)。关于规范温州市建筑工程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21〕112号)。上述文件规定若有不一致的,应以最新规定为准。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浙江省和温州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竣工验收规范,以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行业规范标准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招标单位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除投标函及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投标文件;(11)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变更单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以视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开工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6套(包括现场准备的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的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各类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收到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需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本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关文件后28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另行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项目规划红线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具体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如使用现有市政道路或交通设施,有破损的,承包人应修复原样,费用计入合同价。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规定。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规定。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规定。1.13招标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合同范围内均允许调整,清单中有漏项的项目参照10.4.1款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质量、进度、安全、投资进行管理,负责本合同的履行、监督与批准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行使职责,行使除监理工程师职权外的其他工程师的职权协调关系,签发进度款及现场鉴证(涉及费用签证须经发包人盖章生效)。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及所需技术档案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提供6套竣工图及所需技术档案资料6套(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15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形式以及电子文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每月15日提供本月(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实际完成工程量月报表,下月进度计划表,报监理单位及发包人。b.承包人自行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包括解决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落、建筑垃圾、现场排污等涉及环境保护、卫生、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的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部分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c.已完工程成品在竣工验收完成前,均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如有损失,由承包人自费负责予以修复。d.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因施工不当或承包方原因导致邻近建筑物受损需要修复或保护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并由承包人负责对受损者的相关赔偿责任。e.承包人应提供购买发票,建材产品备有项目登记表、现场查验表等资料,并与发包人共同办理散装水泥押金和新型墙体材料押金退还手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招标单位散装水泥押金和新型墙体材料押金退还损失的费用,由招标单位从中标单位的工程款中按实扣回。f、本工程经中介机构结算,核减追加费率按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算,费用由承包人支付。g、承包人负责本项目防雷工程施工,必须做到规范性,确保防雷工程经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防雷产品应采用省市气象台备案的产品,应当能通过当地防雷气象部门的验收),如防雷工程验收不合格,由施工单位负责返工并承担费用,并返工合格为止。人防设备应采用温州市人防办备案的产品设备,并能通过人防办的验收,如人防设备或人防工程验收不合格,由施工单位负责返工并承担费用,并返工合格为止。h.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涉及消防、人防、市政、防雷、档案、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的专业审批手续,发包人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i.负责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等),以保护公共安全。j.防雷、白蚁防治、新型墙体材料验收由承包方负责随时通知有关单位施工或验收办理有关手续。k.承包人在预验收后,附属工程进场前,应该清运建筑垃圾及可能影响附属工程施工的材料否则发包人有权自行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L.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水、电的接入口,承包人自行负责从接入口至施工现场的费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部分费用)。M.承包人应按《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15】286号)规定敦促发包人及时进行履约评价,并做好评价结果报送工作,发包人也应按文件要求对承包人的履约情况进行客观评价。N.所有苗木在运输进场前,其胸径、高度、冠幅、树形等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方可运抵现场进行种植,所产生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所有违约费用发包人有权在进度款或结算款中直接扣除。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国家规定的工作日时间100%到位,但国家规定的休息日时间内,不应影响施工进度,并安排好相关的值班人员。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视同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按本合同3.2.3款执行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的履约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10%,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每少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不足一天按一天计(下同),扣完为止。项目经理到位率以考勤管理及现场抽查为准。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原则上不得更换(特殊原因除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的;②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的;③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的;④因职责履行不佳,建设单位提出更换的;⑤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⑥因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失误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⑦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⑧非本单位原因工程项目延期开工达6个月或停工时间达3个月以上的;⑨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⑩因人员调动不能在本单位执业的。符合以上第①、②、③、⑤、⑥、⑦、⑧、⑨、⑩项情形确需更换的,承包人必须事先向发包人提供以下材料并取得书面批准以后,才能派替换的人员进场:(1)书面请示报告;(2)替换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岗位证书、身份证(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及其工作经历与业绩等有关证明材料;(3)替换人的职称、资质和工作经历应满足原招标要求或取得发包人认可。项目负责人符合以上第①、②项情形要求更换的,按人民币5万元收取违约金;第③、④、⑧项情形不收取违约金;施工单位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按人民币10万元收取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不到位、贻误工作的项目经理,或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经理,更换的项目经理到位时间为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20天内,逾期视为应未到位,并按项目经理到位率的违约规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并到岗,逾期视为应到⼈员未到位按主要施⼯管理⼈员到位率的违约规定处理。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征得监理⼈和发包⼈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包括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余同)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否则每更换一人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月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包括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余同)履约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10%,由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组织按每月的实际天数考核,每人每少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率以考勤管理及现场抽查为准。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法律法规及通用条款执行。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通用条款。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中重要和主体工程不得分包,按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分项工程。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在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对未完成工程和已完成工程进行保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内。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或保函(银行或保险公司)的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履约担保分配如下:工程质量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工期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0.25%、人员到位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0.4%、民工工资按时支付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0.2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0.1%,履约担保需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前7天内提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结清,不计利息。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全过程负责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安全生产费用包括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含扬尘防治增加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等,具体详见温住建发[2014]100号文件附件安全生产费用项目一览表及温住建发[2016]58号文件规定。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费用或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承包人整改前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规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具体参照《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温住建发[2011]19号)文件,未达到文明标化工地标准的,违约金按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执行;创建过程中,在市、区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中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被通报批评的,违约金按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190号)规定,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安全生产费用全额划拨至专项资金账户,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施工单位预付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50%,剩余部分按照施工进度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每月25日提供下月的进度计划,如连续两个月未按时完成所要求工程进度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追究承包人违约金(按未完成总工程造价的20%赔偿)发包人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收到资料之日起7天内,工程师审核批复、回函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收到资料之日起7天内,工程师审核批复、回函或提出修改意见。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放样,并在现场进行交验与书面交接,具体期限另行通知。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3000元;总工期内不能完工的,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尾数不足一天的按1天计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延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3%,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文成气象台发布的以下天气预警信号,其他不计:台风预警黄色及以上、暴雨预警橙色及以上、暴雪预警橙色及以上、雷电预警橙色及以上;(2)其他不可抗力因素;(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已经注明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在实施前承包人应提供样品及单价,并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证同意后才能采购和使用。如由承包人自行确认的,发包人可以拒绝支付该材料设备的款项,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或发包人发现主要材料、设备并非投标时填报的品牌,则发包人有权更换至发包人认可的中上档次的材料、设备品牌,并保持综合单价不变。3.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计技术文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各种材料设备涉及的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不应低于设计图纸的要求。4.当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工程质量目标要求时,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更换,若承包人使用劣质材料设备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终止合同,并将按照所使用劣质材料设备的同等价款进行处理。无论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设备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8.8.1款执行。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为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发包人设计变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设计变更具体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补充条款有关规定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除第4点情况外,变更项目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变更项目在清单项目特征只是部分发生变更的,根据中标综合单价分析表,只对变更部分进行调整;3、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即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口径、取费以及造价信息上的价格;如无信息价则采用市场价),由承包人参考现行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后,经发包人初审报审计部门审定后作为结算价格。投标下浮率=【中标价-(暂列金+预留金)×税金】/【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预留金)×税金】;4、凡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在原报价基础上,调整不合理部分后,作为结算价格;5、发包人在计划施工期之后发布变更指令,若非承包人原因,原综合单价不合理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承包人参考现行的计价依据和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变更部分综合单价,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价格。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奖励。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变更、优质工程增加费、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外,合同价格均不再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变更、优质工程增加费、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适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适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适用。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版浙江省2018计价依据及省市相关规定。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3条规定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采用。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采用。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进度完成后提交已完工工程量的月报表,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除按通用条款外,增加工程量计算书。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①承包人正式开工后应在每月25日前将该月合同内已完工程量及资料进度款报表提供给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和发包人现场代表认可通过后,据此支付该月合同内完成工程量85%的工程进度款(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变更的工程量等,同期支付或扣回)(其中20%作为农民工工资汇入专用账户,80%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并符合浙建〔2020〕7号文件要求),提交应归档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如因发包方原因无法备案,按实际情况协商处理),且办理竣工结算经审计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8.5%,余款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退还(保修金不计息),缺陷责任期为两年。②安全文明施工费如已按有关规定支付的,则在工程进度款支付中应当扣除。③变更联系单的内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予以实施,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以拒付工程进度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在每月27日未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发包人代表将不予签证,累计至下月支付。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进度款支付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法律法规及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3.6.1条规定执行清理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工期延误处罚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完成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接到发包人退场通知15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规定。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规定。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及时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承包人逾期没有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的,发包人应当以书面方式予以催促,经催促后28天内仍未提交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并提交第三方审核。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操作规程关于结算技术文件的规定格式要求。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同时附有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清单和工程合同履行文件移交清单。发包人接到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应当在7天内就其完整性、真实性做出审核意见并提交第三方审核。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7天内修正结算报告或进一步补充结算资料,承包人应当修正或按要求补充资料。承包人逾期或未提交修正意见或结算资料的,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后,根据文成县财政及审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经审核后,核减率超过百分之五的,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用及核增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在结算尾款中予以扣除。承发包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完毕后,发包人按照《关于转发《浙江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3〕2号)的规定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14.5施工过程结算14.5.1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的约定:/。14.5.2施工过程结算周期:/。14.5.3施工过程结算计量计价方式:/。14.5.4施工过程结算风险范围:/。14.5.5施工过程结算验收要求:/。14.5.6施工过程结算支付程序:/。14.5.7施工过程结算支付时间、方式以及比例:/。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工程质量保证金为1.5%的工程结算款或同等额度的保函(银行或保险)。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或待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银行或保险)后退还。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息。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贰年。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本条款与工程质量保修书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项目经理未达到规定到位率(国家规定的工作日时间100%到位)(2)其他管理人员未达到规定的到位率(国家规定的工作日时间100%到位)。(3)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4)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关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管理。(5)因承包人投标时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存在品牌、型号及参数等错误导致不能按照投标材料及设备进行施工。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项目经理未达到规定到位率每月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不足一天按一天计。(2)其他管理人员未达到规定的到位率(国家规定的工作日时间100%到位),每人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不足一天按一天计。分包单位出现安全、质量、进度等问题,总承包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正式函件送达后规定时间内无条件退场,并做好人员、设备撤离事宜。1)如因承包人原因,在施工中出现工程进度明显滞后于经监理和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进度计划且承包人提出的弥补措施不可行,无法得到监理和发包人认可的情况,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还保留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2)承包人委派的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或人员不到位的;3)承包人无故停工的;4)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发包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向承包人索赔,并追究承包人相应责任。5)由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承包人责任的权利。6)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等造成的工程量变更不积极响应或执行不利,发包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除材料设备按市场价支付使用费外,其余由承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投保,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保险费所产生费用以保险公司发票为准,上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审核通过由发包人按实支付。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投保通用条款第18.2.2款、第18.3款以及施工人员人身保险、施工安全险、施工意外险,上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8.7款规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不适用。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不适用。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不适用。其他事项的约定:不适用。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不适用。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文成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文成县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企业应以企业为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并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资专户资金须专项用于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得用于农民工工资以外的款项支付。工资款按照工程款的20%支付,如建设单位支付的工资款不足以支付当月实际用工费的,由施工企业负责补足,确保工人及时且足额地拿到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操作由甲乙双方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21〕112号)相关规定;21.2如承包人违约停止施工,发包人有权按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监理人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款,发包人有权立即调换承包人继续施工。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赔偿。21.3三方同意,若对本工程质量有争议,则由发包人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造成质量瑕疵的责任方承担。21.4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21.5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确未涉及的以双方协商确定内容为准。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竣工结算价的1.5%的工程款。2、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扣除发包人代为维修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结清(无息)。3、若保修期间存在质量问题,告知承包人后,承包人不及时响应履行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维修,按照支付的费用加10%管理费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4、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天(24小时内)。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算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温州市建筑业企业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示范文本)(红色字体为备注注解内容,签约前请自行删除)甲方:(工程建设单位)乙方:(工程总包单位)丙方:(专用账户开设银行)工程名称: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在丙方开设乙方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户名称:;账号:;项目编号:。(以企业为单位开设专户的,需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由银行按项目管理需求赋予。以项目为单位开设专户的,无需填写)专项用于支付乙方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该账户预留丙方的监管章。开立专用监管账户时,预留银行印鉴由乙方财务章、法人章、以及丙方监管章印鉴组成。乙方申请账户预留印鉴变更的,需经丙方同意。在监管期内,该账户关闭通存通兑功能,不得取现,不得购买支票等银行重要空白凭证,不得开立公司网银专业版、手机银行专业版、集团账户、单位结算卡(回单打印功能除外)作为授权被代扣账户等可能引起监管账户内自己发生动账的业务。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丙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工资代发手续,如需进一步明确乙丙双方代发农民工工资义务及责任的,可另行签订工资代发协议,工资代发协议以丙方版本为准。二、工程开工后,甲方于次月开始,每月日前,将上月结算价款总额的%作为人工费用汇入乙方专户。(约定支付的人工费比例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执行)三、乙方选择通过“智慧住建”工薪保障系统传送代发工资数据至丙方。丙方确保该专户与“智慧住建”实现数据互通。以企业为单位开设的专户,丙方应按项目进行资金分类管理。账户发生资金变动时,丙方应将账户、分类账户及资金变动信息实时上传“智慧住建”工薪保障系统。甲方在支付人工费时应注明项目编号,因甲方未填写项目编号或项目编号填写不正确,导致资金无法转入分类账户的,需甲乙双方共同提出申请,由丙方根据申请内容和入账情况进行人工调账。四、丙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按月提供标注专户名称、账号及支出明细的代发工资流水并盖业务章,且确保流水上的账号与协议及备案账号一致。丙方应对专户进行特殊标识,并在相关网络查控平台、电子化专线信息传输系统等作出整体限制查封、冻结或者划拨设置。五、乙方垫付人工费用或误操作汇入专户的资金,丙方可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说明和入账证明以入账金额为限原路返还。除此外,工程未竣工前,丙方不得接受柜面或网银等转账指令。六、工程竣工后,如账户仍有该工程的人工费用结余,乙方可凭竣工意见表于竣工之日起3个月后,向丙方申请将该工程项目的结余资金划拨至乙方基本户中。七、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订立,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方必须严格履行,共同遵守。(一)若甲方违约,应继续履行职责并承担违约责任。(二)若乙方违约,应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违约责任。(三)若由于丙方失误,造成农民工专户被法院划拨、冻结和查封,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八、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各方可自愿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温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项目所在地或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乙方须在签订协议后,将协议扫描上传“智慧住建”工薪保障系统备案。甲方(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丙方(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承诺书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为更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行愿意参与开展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业务,并郑重承诺保证履行:一、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二、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5号)的要求,规范开立和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确保在我行开设并在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网站公布的专户资金往来情况与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智慧住建”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并保证数据真实有效。四、我行在为建筑业企业办理专用账户承诺遵守以下规定:1、为建筑业企业开设专户时,专户户名必须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为后缀,以企业为单位开设的专户要做到以项目为单位进行资金分类管理,账户资金只做农民工工资发放使用,除垫付或误操作转入的资金可原路返还外,不支持建筑业企业以任何方式挪用账户中资金。2、我行对在我行开设的专户跨行跨地区转账均不收取手续费。3、我行有责任为企业按项目每月出具专户银行流水,流水应标注专户名、账号及支出明细,并确保专户账号与在贵站备案账号一致。4、我行已规范专户开设及监管工作,与开户单位认真核实账户性质,在业务系统中对专户进行特殊标识,并在相关网络查控平台、电子化专线信息传输系统等作出整体限制查封、冻结或者划拨设置,妥善处理查封、冻结或者划拨等事项,保障专户资金安全。5、专户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者划拨时,在12小时内向贵站和人力社保部门书面报告。五、承诺在办理专户业务期间中不出现下列任一种情况:(1)人为增加手续费等其他不合理收费或捆绑其他服务,增加建筑业企业负担。(2)强制农民工必须开立本行账户。(3)未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管理专户。(4)不再具备办理专户相关事宜的必要条件。六、我行愿意接受贵站对我行的专户办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若我行有违约或违规操作,愿意接受贵站暂停或终止我方办理专户资格,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银行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1.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地质勘察资料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结算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见招标工具。1.5除本招标文件有特别约定外均按现行计价依据规定执行。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综合实力,依据企业定额(或计价依据)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2.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见招标工具。2.5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见招标工具。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附件1: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附件2: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附件3:详见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提供电子版施工图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和规范的最新规定,如是国外相应标准,则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国家及行业和当地标准及规范设计图纸及说明物料规范施工规范上述标准及规范若有冲突,以要求较高较新者为准。建设依据还包括相关工程设计图以及技术说明文件。主要材料设备采用的品牌要求中上档次或采用推荐品牌,建议一般应在浙江省信息价或温州工程造价信息具有的品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资信标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九、资格审查资料十、投标承诺书十一、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注:由投标工具自动生成)(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地址:电话: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合同协议书见投标函2工期合同协议书见投标函3缺陷责任期15.2竣工验收合格后个月4分包3.5.2满足合同要求5权利义务满足合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我方拟派6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制件2、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制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形式: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电子保函(保单)(1)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的缴纳方式中选择“获取支付账号”,即获取针对投标人此次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投标电子保函(保单):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的缴纳方式中选择“投标电子保函(保单)开具”,继续选择银行或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起在线保函(保单)申请。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2、为避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以交易系统接收到保函(保单)时间为准。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投标工具附表投标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序号产品名称投标材料、设备品牌名称型号、规格六、施工组织设计不要求七、资信标不要求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分包人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电 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 要 内 容预计造价(万元)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九、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六)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2)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有延续注册信息的,应提供延续注册信息,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负责人要求为职称的,则提供相应专业的职称证书。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十、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我方在此承诺:1、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我方没有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建设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我方没有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建设主管部门已经确认并公示(或发布)的正处于公示(或发布)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2、我方中标后,若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3、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4、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5、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6、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8、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9、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10、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11、不拖欠建筑工程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按温住建发〔2021〕112号文件执行。本公司如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同意招标人将我方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额外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十一、其他材料文成县百丈潔-飞云湖景区提升工程项目(一期)-樟台互通到旅游集散中心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城东大道人行道提升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前,招标人应在交易平台或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少于3日。现将文成县百丈藻-飞云湖景区提升工程项目(一期)-樟台互通到旅游集散中心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城东大道人行道提升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招标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潜在投标人或相关方需反馈意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反馈接受网址: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需反馈的意见。招标文件详见附件。文成县置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3-05-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行道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