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招标采购公告(杭州临平地铁上盖物业开发有限公司2023)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艺郡府地下一层车位601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 转让标的是使用权出让,该车位依据规划和标的所在城市政策文件,不能办理相应的权属证书,意向方一经报名即应对该车位的产权情况完全清楚,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受让方所购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后使用权转让协议自行终止,意向方知悉并接受地下车位按现有规定无法单独办理地下车位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的事实,放弃以无法办理权属登记为由的合同无效或解除等请求;但政府对地下车位另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国家或政府对人防工程范围内的车位权属有特别规定的,使用期间应从其规定。
5.转让标的资产目前状态为空置。
6.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如需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丁女士,13868082822。
7.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8.转让标的范围内或上方可能设置有建筑要求的各类管线,包括但不限于喷淋管线、消防管线、电缆桥架、通风管线、集水井及通风口等,个别车位范围内与人防门、防火门、设备间门、消火栓门开启范围部分重叠,意向方在受让标的时应对前述情况已明知,且在上述设施需要施工时,予以无条件配合。
9.转让方对转让标的资产所做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资料等资料仅供意向方参考,不构成对转让标的资产的任 何担保,对转让标的资产的状态和瑕疵不作担保。意向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标的的具体状况,决定自己的应价价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标的现状以意向方实地踏勘为准,标的分布位置、面积大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移交时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0. 本次转让标的位置均分布于地下一层,其中位于人防区域有15个车位,设置充电桩的新能源车位(快充)2个,微型车位2个。报名参与设置充电桩的新能源车位的意向方在受让标的后如要停放新能源汽车并加装相关充电设施设备的,还需提供相关车位证明向物业或相关部门进行用电申请,由于本转让标的所在地下一层存在用电限制,如受让方申请晚于其他车位使用人而导致用电户数已满而无法申请的,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本次参与报名竞拍的意向方必须是杭州市临平区艺郡府(以下简称“艺郡府”)的业主。报名时需上传艺郡府小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房产证/不动产证。
12.其他具体事项请意向方详见《艺郡府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样稿,并按上述样稿与转让方签署相关协议。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杭州临平地铁上盖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326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560590205B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已延长0个周期, 剩余3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8.00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在转让完成后需提供受让方含税增值税发票,税率为9%,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4.转让标的资产均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有差异时,应以实际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5.转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关于交付地下车位的函》,受让方须持《关于交付地下车位的函》、《艺郡府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及身份证明等资料至转让方处缴清各类费用取得使用权相关手续及艺郡府物业管理部完成备案,方可使用地下车位。
6.受让方使用地下车位时不得损坏工程结构和设备设施或改变其形状。依据政府相关部门规划为人防工程,受让方使用年限同该人防工程剩余使用年限,受让方同意该车位的使用邀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使用和维护,平时只做停车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若车位依法被征用,则受让方不视为转让方违约,受让方应该全权配合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征用工作。如受让方所购该车位为非人防车位,受让方对该车位的最高使用年限与所购房屋相同,如期间国家政策变化需要征收征用该车位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转让方责任的而不能再使用该车位的情形,不视为转让方违约。
7.该地下车位质量、位置、形状等状况按交付时的实地现状交付,受让方在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除停放小型汽车之外不得另作他用。未征得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约定的使用用途或加装其他设施、构筑物。受让方不得将车位进行改造另作他用,否则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恢复原状;如受让方拒绝配合,转让方或物业公司有权单方或聘请第三方进行恢复原状,一切费用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自交付之日起,该地下车位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照明、日常清洁管理,相关费用另收。受让方使用该地下车位应遵守国家及本地相关使用之规定和物业管理之规定,合理使用、按时缴纳物业管理等费用,且不得妨碍他人。
9.受让方所支付的使用权转让价款,仅系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费用,不包含物业维修基金、车辆保管费、设施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共能源费等费用。
10.受让方在使用期间,应与其他使用人和睦相处,有权使用与该车位配套的公共道路,不得占用公共通道等空间和他人车位,但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社会道德,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和不妨害公共利益。受让方需按时缴纳各相关费用。
11.转让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因检修、维护管道等公共利益需借用受让方车位时,受让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12. 在该车位使用期间,若受让方将所属车位出租他人或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该车位承租人/使用人应按协议要求使用该车位,受让方需会同该车位承租人/使用人共同按照转让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要求做好该车为使用和协助管理工作。受让方有义务确保承租人/使用人遵守有关车位使用及管理的规定,且受让方应就承租人/使用人违反本协议约定及车位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13.受让方所购地下车位未计入公摊面积。如今后国家法律法规对地下车位的权属等另有规定或需补缴出让金、税费等,受让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协助。如今后政策、法律对办理相关权证的规定是非强制性的,由双方继续按本合同履行、不作变更。
14.受让方将来如需单独转让地下车位应事先通知物业服务企业,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优先购买权,且受让方必须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方。
15.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无条件接受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金):
⑴ 利用该地下车位从事本协议约定功能以外的活动的,或受让方不按规定使用地下车位影响公共安全或其他人通行、停放车辆的。
⑵ 擅自改变地下车位的结构或损坏地下车位的设施,且经转让方书面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未恢复原状或修复的。
16. 如该地下停车位将来允许办理产权登记,但必需与其他使用权人共同办理的,除强制性必须办理的外,甲方只有在乙方与所在区域的其他使用权人协商达成一致时方可协助办理, 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应为艺郡府业主,报名时需上传艺郡府小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及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3.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标的信息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无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地下车位
实际用途
标准(人防区)
房屋坐落
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艺郡府小区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0.00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18.000000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有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艺郡府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样稿)》.docx 、 标的物清单(50个车位)公示.xls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材料附件
图片浏览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占先生
电话
0571-86097249
手机号
13905784535
传真
0571-87297126
邮箱
zhanh@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张经理
电话
0571-89167295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位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