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浙江盛天电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2023)
标的名称
海宁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502室
标的编号
HJS2022ZC0883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2-06-27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06-12
转让底价
409783.80 元
资产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联系人及电话
颜先生,叶先生 0571-85085596,86892316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
标的基本情况
房产(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标的名称
海宁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502室
房屋坐落
海宁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502室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29号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规划用途
办公
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
90.46㎡
土地使用证号
海国用(2015)第07604号
地类(用途)
办公用地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1年11月21日
使用权面积
13.44㎡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交易标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浙江盛天电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盛天电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与转让方签订的《资产委托处置合同》 ,转让方受托将本次交易标的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旗下的产金所平台公开交易。2、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屋面积和土地面积等以现场实际为准。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3、本次交易标的只限于权证核定的面积范围内,不包括标的外部的附属用房等。标的房屋如有漏水或需维修的情况,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4、①交易标的中的8幢801室至810室目前在租,由原承租人打通使用,租赁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房屋承租人放弃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②交易标的中的8幢909室和910室目前在租,由原承租人打通使用,租赁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该房屋承租人放弃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③交易标的中的9幢404室目前在租,租赁期限至2022年7月10日止。该房屋承租人放弃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5、本次公开交易的房屋为现售商品房,土地证为一本证未进行单独分割,交易标的中打通使用的房屋成交后转让方不负责内部结构的恢复,房屋内部的恢复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6、本次交易标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以转让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分割登记证、商品房预售证等为准。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
转让方名称
杭州国佑慧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法人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68-1号801室-5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董嘉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7BN18D5W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浙江盛天电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拟挂牌出售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的决议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同意公开转让盛天电子商务园等房产的决议》 (杭交投集团董决议【2021】72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海宁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502室
转让底价
409783.80
是否设置保留价
否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标的为专场项目的标的,意向受让方根据意向标的数量选择缴纳交易保证金份数,每份保证金为100000元。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相应份数的交易保证金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受让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帐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受让方需要委托经纪会员或经纪会员指定的第三方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经纪会员或经纪会员指定的第三方可提供有偿的权证过户服务,同时受让方还应自《成交通知书》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预付成交价3.5%款项作为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税、费(多退少补)。
(2)同意杭交所在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完全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购房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所成交的房屋无法过户,所缴纳的购房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经纪会员无关,受让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4)已知悉:在办理房产权证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产权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5)已知悉并同意:在办理房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但双方签订的该等文本合同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不作
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以《资产交易合同》为准。
(6)已知悉并同意:物业管理费从交接次月起由受让方承担。水、电开户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但是否可以重新开户不在产权方合同义务范围内,具体按照交易标的情况和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涉及租赁尚未到期的交易标的,租赁期内的水、电等费用的支付以房屋租赁合同(以实际签订的文本名称为准)约定为准,由受让方自行与租户处理。
(7)已知悉:交易标的只限于权证核定的面积范围内,不包括标的外部的附属用房、设施等。标的房屋长时间未使用,如有漏水或需维修的情况,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8)已知悉:本次交易标的部分房屋承租人进行改动的,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墙体、楼板被打通等,可能现状外观与证载平面图所示不符,但本次交易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打通处与证载不符部分不承担作复原等任何责任处理,由受让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处理,若登记部门有要求,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商处理。上述事项与杭交所、经纪会员无责。
(9)①交易标的中的8幢801室至810目前在租,由原承租人打通使用,租赁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②交易标的中的8幢909室和910室目前在租,租赁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③交易标的中的9幢404室目前在租,租赁期限至2022年7月10日止。本次交易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和承租人结算相关的租金,受让方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付清日(含)前的租金由转让方收取,受让方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付清日(不含)后由受让方收取,若转让方已预收租金的,转让方与受让方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
(10)本次交易标的为现售商品房,成交后若须支付维修基金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已知悉:本次产权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房屋的交接,最终以产权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为准。
3、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2.5%的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愿在本次转让底价及以上受让本交易标的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否
踏勘安排
时间:公告截止前2个工作日
地点:标的现场
联系人及电话:易浩君15988464201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000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及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是
刊登媒体
钱江晚报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是否专场
是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5000 元
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一、《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国有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和《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制定。
二、意向受让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认真阅读、知悉并遵守杭交所《国有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本《须知》的规定。
三、本次在线报价标的信息详情详见杭交所网站披露信息。杭交所网站上展示的标的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杭交所不对标的做任何担保。杭交所对标的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等的担保。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标的状况,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四、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五、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本项目在线报价活动使用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以下称“系统”,),意向受让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系统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七、意向受让方报名程序如下:
(一)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1、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在线上传以下电子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
受让申请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价开始当日11时前进行调整并重新提交。
2、在线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确认付款。
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为准,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30时前进入系统的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本项目为专场项目,意向受让方可以根据意向标的数量支付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二)激活报价资格。
受让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的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价截止前登录系统激活报价资格,报价资格激活后即成为竞买人。
八、竞买人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1、在线报价的起始价为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
2、在线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买人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3、在线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阶段和延时报价阶段组成。自由报价阶段,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即进入延时报价阶段,延时报价阶段由延时报价周期组成。在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如产生新的有效报价的,则进入新的延时报价周期;未产生新的有效报价的,则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即为成交价,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方即为受让方。
本项目为专场项目,竞买人的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对应的标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九、在线报价活动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成交通知书》。
十、受让方应当按照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的《资产交易合同》样本与转让方签约。
十一、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本项目经纪会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
十二、交易过程中,杭交所可以依据转让方申请作出或直接作出中止或终结交易的决定,并不受意向受让方追索。
十三、意向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以及签署的文件,与杭交所《国有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本《须知》和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附件等,一并构成本项目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承诺函(专厅).docx附件-承诺函(专厅).docx附件-交易保证金退还信息单.xlsx附件-交易保证金退还信息单.xlsx附件-委托办证协议书.doc附件-委托办证协议书.doc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样本).doc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样本).doc附件-标的清单.doc附件-标的清单.doc
报价号
价格
报价时间
\n交易保证金退还信息单\n交易保证金退还信息单\n交易保证金退还信息单\n交易保证金退还信息单\n交易保证金退还信息单\n交易保证金退还信息单\n\n项目名称\n海宁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1室等34处房产\n海宁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1室等34处房产\n海宁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1室等34处房产\n海宁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1室等34处房产\n海宁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1室等34处房产\n\n序号\n注册用户名\n姓名/单位名称\n联系方式(注册手机)\n银行卡号\n开户行(支行名称)\n\n\n\n\n\n\n\n\n\n\n\n\n\n\n\n\n\n\n\n\n\n\n注:1、个人用户的银行卡号须与产金所实名认证的绑卡信息一致,单位用户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对公账号信息。请确保银行账号信息真实有效,如提供信息有误,责任自负。2、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份数须符合国家及杭州市购房政策。(例:只能买一套的就交纳1份保证金)\n注:1、个人用户的银行卡号须与产金所实名认证的绑卡信息一致,单位用户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对公账号信息。请确保银行账号信息真实有效,如提供信息有误,责任自负。2、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份数须符合国家及杭州市购房政策。(例:只能买一套的就交纳1份保证金)\n注:1、个人用户的银行卡号须与产金所实名认证的绑卡信息一致,单位用户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对公账号信息。请确保银行账号信息真实有效,如提供信息有误,责任自负。2、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份数须符合国家及杭州市购房政策。(例:只能买一套的就交纳1份保证金)\n注:1、个人用户的银行卡号须与产金所实名认证的绑卡信息一致,单位用户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对公账号信息。请确保银行账号信息真实有效,如提供信息有误,责任自负。2、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份数须符合国家及杭州市购房政策。(例:只能买一套的就交纳1份保证金)\n注:1、个人用户的银行卡号须与产金所实名认证的绑卡信息一致,单位用户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对公账号信息。请确保银行账号信息真实有效,如提供信息有误,责任自负。2、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份数须符合国家及杭州市购房政策。(例:只能买一套的就交纳1份保证金)\n注:1、个人用户的银行卡号须与产金所实名认证的绑卡信息一致,单位用户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对公账号信息。请确保银行账号信息真实有效,如提供信息有误,责任自负。2、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份数须符合国家及杭州市购房政策。(例:只能买一套的就交纳1份保证金)\n\n \n \n \n \n \n \n\n\n\n\n\n\n\n\n\n\n\n\n\n\n\n\n\n\n\n\n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在杭州产权交易所受让的房产提供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办理服务。第一条委托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杭州产权拍卖有限公司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办证协议书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账号:75828100060468,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甲方应自本协议签订次日起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办证服务费¥1000元和预收权证过户费(成交价3.5%)¥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其中收取的预收权证过户费用是用来缴纳本次过户手续涉及的全部税、费(预收权证过户费用多退少补)。第三条预收权证过户费用和办证服务费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办妥上述委托事项止。第二条委托期限第六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第五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乙方对在办证期间收取的全部资料负有完全责任,如发生资料遗失,在不影响上述委托办证期限的前提下,及时补办完毕相关手续,因补办资料而造成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3、乙方应随时向甲方通报上述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2、采用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的,甲方逾期支付办证服务费和预收权证过户费用(成交价3.5%)的,视为自动放弃委托办证服务;采用按揭贷款方式付清成交价款的,甲方逾期支付办证服务费和预收权证过户费用(成交价3.5%)的,从逾期之日起,甲方每天支付乙方按逾期额1%计算的逾期违约金。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全过程工作,并向乙方及时提供办理上述业务工作所需的一切资料、证件、证明及相应文件的签章,并按规定及时缴纳本次过户手续涉及的全部税、费(预收权证过户费用多退少补)和办证服务费。若因甲方未及时配合或提供所需材料或缴纳税、费和办证服务费所造成各种手续延期办理或中断办理的责任由甲方自负。日期:日期: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交易标的成交后,打通使用的房屋转让方不负责内部结构的恢复,房屋内部的恢复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①交易标的中的8幢801室至810室目前在租,由原承租人打通使用,租赁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房屋承租人放弃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②交易标的中的8幢909室和910室目前在租,由原承租人打通使用,租赁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该房屋承租人放弃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③交易标的中的9幢404室目前在租,租赁期限至2022年7月10日止。该房屋承租人放弃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次交易采用产金所020在线交易。海宁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1室等34处房产标的清单\n\n\n序列\n\n\n房屋地址\n\n\n不动产权证编号\n\n\n房屋建筑面积 m2\n\n\n使用\n期限\n\n\n来源\n/用途\n\n\n权利\n性质\n\n\n建成\n年月\n\n\n房屋\n状态\n\n\n转让底价(元)\n\n\n交易保证金(元)\n\n\n\n\n1\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1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92243号\n\n\n65.00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出租\n\n\n3298930.00\n\n\n100000\n\n\n\n\n1\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2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92244号\n\n\n67.68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出租\n\n\n3298930.00\n\n\n100000\n\n\n\n\n1\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3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92245号\n\n\n64.70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出租\n\n\n3298930.00\n\n\n100000\n\n\n\n\n1\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4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92246号\n\n\n67.68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出租\n\n\n3298930.00\n\n\n100000\n\n\n\n\n1\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5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92247号\n\n\n64.70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出租\n\n\n3298930.00\n\n\n100000\n\n\n\n\n1\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6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92248号\n\n\n87.38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出租\n\n\n3298930.00\n\n\n100000\n\n\n\n\n1\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7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92249号\n\n\n87.38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出租\n\n\n3298930.00\n\n\n100000\n\n\n\n\n1\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8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92250号\n\n\n64.70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出租\n\n\n3298930.00\n\n\n100000\n\n\n\n\n1\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9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92251号\n\n\n67.68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出租\n\n\n3298930.00\n\n\n100000\n\n\n\n\n1\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10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92252号\n\n\n65.00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出租\n\n\n3298930.00\n\n\n100000\n\n\n\n\n2\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909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92261号\n\n\n67.68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出租\n\n\n623596.00\n\n\n100000\n\n\n\n\n2\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910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92262号\n\n\n65.00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出租\n\n\n623596.00\n\n\n100000\n\n\n\n\n3\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402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19号\n\n\n62.71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289093.10 \n\n\n100000\n\n\n\n\n4\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404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21号\n\n\n65.78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出租\n\n\n303245.80 \n\n\n100000\n\n\n\n\n5\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407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24号\n\n\n64.49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297298.90 \n\n\n100000\n\n\n\n\n6\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408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25号\n\n\n85.63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394754.30 \n\n\n100000\n\n\n\n\n7\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409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26号\n\n\n63.72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293749.20 \n\n\n100000\n\n\n\n\n8\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410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27号\n\n\n63.88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294486.80 \n\n\n100000\n\n\n\n\n9\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501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28号\n\n\n91.20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413136.00 \n\n\n100000\n\n\n\n\n10\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502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29号\n\n\n90.46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409783.80 \n\n\n100000\n\n\n\n\n11\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503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30号\n\n\n93.38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423011.40 \n\n\n100000\n\n\n\n\n12\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504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31号\n\n\n93.38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423011.40 \n\n\n100000\n\n\n\n\n13\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505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32号\n\n\n90.46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409783.80 \n\n\n100000\n\n\n\n\n14\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506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33号\n\n\n91.20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413136.00 \n\n\n100000\n\n\n\n\n15\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507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34号\n\n\n92.64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419659.20 \n\n\n100000\n\n\n\n\n16\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509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36号\n\n\n91.90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416307.00 \n\n\n100000\n\n\n\n\n17\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604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41号\n\n\n65.78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309166.00 \n\n\n100000\n\n\n\n\n18\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607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44号\n\n\n64.49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303103.00 \n\n\n100000\n\n\n\n\n19\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609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46号\n\n\n63.72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299484.00 \n\n\n100000\n\n\n\n\n20\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610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86747号\n\n\n63.88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300236.00 \n\n\n100000\n\n\n\n\n21\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805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92312号\n\n\n62.71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294737.00 \n\n\n100000\n\n\n\n\n22\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806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92313号\n\n\n63.48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298356.00 \n\n\n100000\n\n\n\n\n23\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809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92316号\n\n\n63.72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299484.00 \n\n\n100000\n\n\n\n\n24\n\n\n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810室\n\n\n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392317号\n\n\n63.88 \n\n\n截止2051年11月21日\n\n\n自建/非住宅\n\n\n出让/现售商品房\n\n\n2014年\n\n\n空置\n\n\n300236.00 \n\n\n100000\n\n\n\n浙江盛天电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4、本次交易标的成交价不包括受让方应向杭州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以成交价款2.5%计算的交易服务费,也不包括受让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本次交易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和承租人结算相关的租金,受让方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付清日(含)前的租金由转让方收取,受让方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付清日(不含)后由受让方收取,若转让方已预收租金的,转让方与受让方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云川路36号9幢1102室-1法定代表人:闫文举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浙江盛天电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资产交易合同(样本)鉴于:签约地点:杭州产权交易所签约时间:2021年月日或身份证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第二条标的转让价格交易标的目前为空置/出租状态。交易标的名称:,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权利性质:。第一条转让交易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受让下述交易标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旗下产金所网站参加由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交所)组织的海宁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1室等34处房产转让交易中,成功竞得下述交易标的。1、房产权证的移交及过户手续办理:乙方一次性支付交易资金且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的,乙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将房地产权证移交给乙方,乙方应自移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的协助下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若乙方委托杭交所或杭交所指定的第三方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的,杭交所或杭交所指定的第三方可提供有偿办证服务,由乙方另行与杭交所或杭交所指定的第三方签订相应的委托办证协议。本次交易标的的交付由甲方负责。乙方按时足额付清上述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由杭交所通知甲方,杭交所协助甲方按照下述约定和乙方办理交易标的的移交手续:第四条交易标的的交付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两项合计¥(《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通过“用户中心—未使用资金”对交易标的完成交易资金的确认付款操作。第三条付款方式交易标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小写:¥。第六条甲方关于本次公开交易的特别事项说明及乙方需承诺的事项:乙方不依交易公告、《成交通知书》、本《资产交易合同》等约定按期足额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视为乙方毁约,乙方须每天支付按逾期额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且不再返还乙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交易资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杭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乙方进行追偿。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2、实物的移交:待乙方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房屋现状进行移交,移交清单签署完毕即视为实物移交完毕,移交地为交易标的所在地。乙方受领时有异议的,应向负责交付的甲方提出。在办理房产权证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各自承担。如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无法办理的,甲方或乙方自行承担责任。本次交易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和承租人结算相关的租金,受让方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付清日(含)前的租金由转让方收取,受让方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付清日(不含)后由受让方收取,若转让方已预收租金的,甲方与受让方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5、①交易标的中的8幢801室至810室目前在租,由原承租人打通使用,租赁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房屋承租人放弃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②交易标的中的8幢909室和910室目前在租,由原承租人打通使用,租赁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该房屋承租人放弃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③交易标的中的9幢404室目前在租,租赁期限至2022年7月10日止。该房屋承租人放弃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4、本次交易标的只限于权证核定的面积范围内,不包括标的外部的附属用房等。标的房屋如有漏水或需维修的情况,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3、交易标的交割前所涉及标的拖欠的各种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物业管理费从交接次月起由乙方承担,水、电重新开户相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2、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但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该等新签订的文本合同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不作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合同为准。1、,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所受让房屋无法过户,乙方所缴纳的购房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及杭交所无关,乙方已付交易资金不予返还。第十条本《资产交易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第九条乙方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旗下产金所网站办理报名手续及上传的资料和文件(经现场核对一致);竞买时提供的资料、签署的文件(包括报名时签署或确认的承诺函等)和产金所网站公布的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乙方签订的《成交通知书》及本《资产交易合同》,构成乙方权利和义务的确认依据。第八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交易标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7、本次交易成交后,按照甲方的要求,杭交所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后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已收款项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和乙方对交易标的交付有异议的,由双方自行解决,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6、乙方同意并知悉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如果选择银行贷款支付交易价款的,同意由杭交所对乙方支付到产金所账户“个人中心-未使用资金“的首付款进行扣除。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甲方(签章):浙江盛天电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页: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杭交所执壹份,其余份数用于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及有关部门备案。各方所执协议均具有同等效力。签订日期: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2、我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1、我方已认真阅读、知悉并自愿遵守杭州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在线报价交易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竞价活动。我方拟受让海宁斜桥镇云川路36号8幢801室等34处房产项目(标的编号:HJS2022ZC0874-0897),现做如下承诺: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函已知悉并同意:物业管理费从交接次月起由受让方承担。水、电开户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但是否可以重新开户不在产权方合同义务范围内,具体按照交易标的情况和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涉及租赁尚未到期的交易标的,租赁期内的水、电等费用的支付以房屋租赁合同(以实际签订的文本名称为准)约定为准,由受让方自行与租户处理。已知悉并同意:在办理房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但双方签订的该等文本合同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不作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以《资产交易合同》为准。已知悉并同意:在办理房产权证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产权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完全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购房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所成交的房屋无法过户,所缴纳的购房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经纪会员无关,受让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我方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受让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帐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受让方需要委托经纪会员或经纪会员指定的第三方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经纪会员或经纪会员指定的第三方可提供有偿的权证过户服务,同时受让方还应自《成交通知书》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预付成交价3.5%款项作为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税、费(多退少补)。14、我方同意交纳成交金额2.5%的交易服务费。13已知悉并同意:本次产权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房屋的交接,最终以产权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为准。已知悉并同意:本次交易标的为现售商品房,成交后若须支付维修基金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已知悉并同意:①交易标的中的8幢801室至810目前在租,由原承租人打通使用,租赁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②交易标的中的8幢909室和910室目前在租,租赁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③交易标的中的9幢404室目前在租,租赁期限至2022年7月10日止。本次交易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和承租人结算相关的租金,受让方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付清日(含)前的租金由转让方收取,受让方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付清日(不含)后由受让方收取,若转让方已预收租金的,转让方与受让方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已知悉并同意:本次交易标的部分房屋承租人进行改动的,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墙体、楼板被打通等,可能现状外观与证载平面图所示不符,但本次交易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打通处与证载不符部分不承担作复原等任何责任处理,由受让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处理,若登记部门有要求,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商处理。上述事项与杭交所、经纪会员无责。已知悉并同意:交易标的只限于权证核定的面积范围内,不包括标的外部的附属用房、设施等。标的房屋长时间未使用,如有漏水或需维修的情况,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意向受让方(签章):(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3)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1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2022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