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市东方农工商联合公司2023)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95-697号金钟大厦812房 【企业自挂牌项目】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95-697号金钟大厦812房
【企业自挂牌项目】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95-697号金钟大厦
挂牌价格: 2970.00 元/月/总面积
面积: 55.0㎡

发布时间:2023-06-05
租期到期时间:2023-07-31

出租用途:办公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3-06-05至2023-06-16)
出租类型:房产
出租方名称:广州市东方农工商联合公司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所在区域:白云区
特  色:
免租期限: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20-86187148

公告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3.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出租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的相关文件签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该出租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可到标的现场了解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承租方需按确定经营范围的实际经营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次租金。 4.标的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5.因国家和省市政府部门政策变更、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对物业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变更经营模式等)等原因需要收回全部或部分物业时,出租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或解除部分合同的,不视为出租方违约,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出租方给予承租方一个月搬迁期(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搬迁期内承租方不需要支付租金,但使用物业产生的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仍需按约定标准支付),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再对承租方做任何赔偿和补偿,搬迁期结束前承租方应及时返还全部或部分物业。出租方已就上述内容向承租方充分披露,并强调如不能接受上述内容则不应签署本协议;承租方清楚全面地知悉上述内容可能带来的风险,经认真考虑仍自愿接受本条款并签署本协议。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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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该项目若使用交易保证金网上支付功能的,出租方承诺独立对交易保证金处置承担法律责任,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按信息公告或出租方规定由出租方办理退回。
3、意向方若对出租方自挂牌项目的交易流程或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有异议的,可向出租方或其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或拨打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投诉电话020-89160855,通过我司将申诉事项转出租方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