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土壤污染调查 拟出让 用地招标采购公告(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2023)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2023年珠海市斗门区拟公开出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2023年珠海市斗门区拟公开出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6-09 14:37:55
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3-01635 预算金额:145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GDZY2023CG107

二、合同名称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2023年珠海市斗门区拟公开出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ZY2023CG107

四、项目名称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2023年珠海市斗门区拟公开出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虹桥四路斗门建设大厦405
联系方式:0756-5509782
供应商(乙方): 珠海市标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小林路135号厂房一6楼
联系方式:155275561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编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工作,并确保在服务期限内编制文件获得政府审批部门同意。
1(项)
1,329,809.62
1,329,809.62

合同金额: 1,329,809.62元,大写金额:壹佰叁拾贰万玖仟捌佰零玖元陆角贰分
履约期限: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8月24日
履约地点:珠海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2023年珠海市斗门区拟公开出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购项目合同(回传版).pdf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2023年珠海市斗门区拟公开出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购项目合同(回传版).pdf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
2023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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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3-01635项目编号:GDZY2023CG107项目名称: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2023年珠海市斗门区拟公开出让用地土污染状况调查采购项目甲方: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电话:0756-5501590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虹桥四路斗门建设大厦4楼406室乙方:珠海市标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电话:0756-7625918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小林路135号厂房一6楼第1页根据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2023年珠海市斗门区拟公开出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合同金额宗地调查合同单价为(大写):柒元壹角伍分元/平方米(¥7.15元/平方米)人民币。二、服务内容及范围依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拟公开出让用地的八宗用地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编制八宗地块土初步调查报告,报告完成后依据相关部门审批要求进行项目评审,至八宗地块调查报告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八宗地块报告修改与系统备案,获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复函。根据土地出让计划的推进,每块宗地开展调查前甲乙双方依次单独签订宗地调查合同,根据实际开展的宗地土壤污染调查工程量对每块宗地进行结算。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含资料收集、污染物识别、样品布点、采样分析、土壤检测、报告编写、提交报告等工作)(如进入第二阶段,则需要按要求配合完成土壤污染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并编制报告;2.乙方应对八宗用地分别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分别出具报告。3.填报土壤污染调查地块系统,申请账号,上传报告,对接珠海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申请召开专家报告评审会;4.所出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按专家要求完善报告;5.向珠海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提交完善后的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在系统内上传(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意见等)。6.工作成果要求:中标供应商出具的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成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及国家、省市等技术要求,且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通过。提交成果介质:报告纸质版6份,电子版2份。如采购人根据需要另行打印正式报告,中标供应商无偿配份。7.具体宗地位置及宗地面积详见下表:第2页序号宗地位置宗地面积(预估)(平方米)1红心路南侧、双湖路西侧31415.52红心路南侧、双湖路西侧38244.353红心路以北、星湖路东侧20753.154乾务镇井乾路南侧、大旗东路西侧10260.485白蕉镇六乡7961.476斗门区井岸镇尖峰南河滨路西侧、河山路北侧19639.987斗门区井岸镇机场东路北侧、河滨路西侧355298斗门区井岸镇桥湖路北侧、禾益中路路西侧22183.43合计合计185987.36注:每块宗地开展调查前单独签订宗地调查合同,根据实际开展的宗地土壤污染调查工程量对每块宗地进行结算。项目验收工作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工作。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应协调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在乙方进场前完成地块场地清理及其他工作。1.2甲方应派出业务人员配合乙方完成技术服务相关的资料收集、实施方案的确认等工作,协调安排现场管理、提供对应场地联系人,提供场地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开展现场调查,甲方有权在技术服务实施过程中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包括进度、质量等。1.3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费用。动1.4甲方指定项目联系人为:姚升武,联系电话:0756-5501590,电子邮箱:3zhstdcbfzzx@zhuhai.gov.cn。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在项目投标前应充分了解用地及用地周边情况,研定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否在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完成。2.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一次性详细、完整地列明需要甲方提供的与完成项目相关的全部资料清单并交给甲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文件资料,乙方有权要求推迟相应工作;因乙方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该义第3页务导致甲方提交资料迟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实施情况调整工期(包括延长工期),乙方不另外收取费用。2.3乙方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报告、填报土壤污染调查地块系统、申请账号、上传报告、对接珠海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申请召开专家报告评审会、出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按专家要求完善报告、向珠海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提交完善后的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在系统内上传(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意见)等有关工作。2.4乙方须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地方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乙方已充分了解用地现状及用地周边情况,开展相关调查及评估工作,按项目要求及工作进度向甲方提交斗门区185987.36平方米《拟出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最终面积以各宗地服务合同面积为准)。2.5负责人及时向甲方提供各阶段成果文件,负责报告评审、论证和报批的相关工作,承担并完成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行的第一阶段调查或第二阶段调查报告成果文件及审批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不得以本项目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或其他理由向甲方提出增加费用。2.6乙方指定项目联系人为:龚雪晴,联系电话:15527556125,电子邮箱:cttazhctt.cn。四、服务期限(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完成。(实际以每块宗地的合同要求完成时间为准)五、项目费用及付款方式5.1本项目费用为单价合同。5.2付款方式:每块宗地结算一次,按实际开展的宗地土壤污染调查工程量进行结算(本合同项目费用为含税全包价,即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监测方案制定、现场采样、数据分析与评估、详细调查报告编制、专家评审、通过评审并备案等相关服务费用,除此之外不再支付其他费用。但不包含初步调查结果为超标,专家评审会议结果需要开展第三阶段详细调查土壤污染修复评估调查产生的费用。每块宗地结算费用=调查宗地面积*宗地调查合同单价)。根据土地出让计划的推进,第4页每块宗地开展调查前依次单独签订宗地调查合同,每块宗地调查工作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并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5.3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珠海市标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账号:444000918018010053277开户行:交通银行珠海港区支行5.4甲方开票信息名称: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440400784970540电话:0756-5509782六、验收乙方应按国家有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以及相关生态环境监测法规要求编写项目报告,编写的项目报告以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备案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乙方编写的项目报告如未能一次性通过备案,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直至通过备案,且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土壤调查时间完成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如甲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或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据实核算工作量,甲方根据经双方确认的工作量清单据实结算并支付服务费,多退少补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八、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5页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二、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乙方(盖章):珠海市标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代表:奕雷晴代表签定地点:珠海市签定日期:223年月26日签定日期:2023年5月26日见证单位(盖章):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日期:年月日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调查 拟出让 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