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招标采购公告(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3)
东风大道268号住房(国投472号)(三次挂牌)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东风大道268号住房(国投472号)(三次挂牌)
挂牌开始时间
2023-06-12
挂牌截止时间
2023-06-26
项目编号
HB2023DF104892
挂牌价格
0.229600万元/年
标的所在地
- 恩施市东风大道268号
租期
3年
免租期
无
首年租金(万元)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出租面积(平方米)
22
出租用途
住宅
目前状态
空置
标的介绍
本次招租资产位于恩施市东风大道268号,现状为闲置,权属清晰,无任何法律纠纷,亦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湖北金盛源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03-20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0.3326
批准(备案)机构
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3-04-18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6-12
挂牌截止时间
2023-06-26
是否自动延牌
否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出租期限内不递增
履约抵押金(万元)
成交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需足额交纳998元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7:00时分足额到达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本次出租期限为3年,租金按年支付。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承租款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 3、出租方提出:(1)承租方取得该标的后,用于住房使用,不得利用标的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活动,租赁期内承租方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标的使用过程中不得对周边环境、商户和住户造成环境及噪音污染,若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承租方取得标的承租权后不得对承租标的乱搭乱建,不得擅自改变及破坏出租标的物的主体结构;(3)合同期间不得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标的,且不承担任何补偿,承租方只能搬离自行购买的可移动设施设备,不得破坏装饰装潢影响后续正常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赔偿责任;(5)标的出租后承租人对承租房屋所有范围负有管理、维护、维修和保证安全的义务,与承租标的相关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6)签订合同时缴纳成交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无违约情形无息退还;(7)如因政策性变化调整、城市规划拆迁等原因需收回房屋时,承租方装饰装潢不做任何补偿,但对合同未履行部分已交租金无息予以退还;(8)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登记即视为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在网站公告底部的《租赁合同》模板内容,就租赁合同模板内容签订租赁合同不持异议。 4、意向承租方取得资产经营权后,资产移交工作由出租方负责,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5、该标的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及房产证,产权权属清晰,州国投公司拥有出租权,承租方取得该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租。 6、本次交易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交易费用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湖北金盛源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湖北金盛源估字2023-ZC-ES-002号)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招租的标的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前应自行前往出租标的现场勘察,对出租标的现状和瑕疵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对本次承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标的,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对场地用途规划调整、移交风险等)对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 承租方取得该标的后,只能用作住房使用,不能作他用。 3、出租标的面积为22平方米。招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4、意向承租方应当为恩施州直、恩施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不属于此类人员的需有一名恩施州直、恩施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担保。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否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住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