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车出售招标采购公告(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分公司1辆公车出售的公告(第一次)
竞买公告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权人)将于2023年7月3日10时至2023年7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7月3日10时至2023年7月4日10时止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出售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为一辆传祺牌旧车,车牌号码:浙B79FLO,车辆型号:GAC6470D2H4,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4年5月9日,发动机号:C228909,车架号:LMGDG1G56E1012170,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4月,交强险至2024年4月17日。评估价:19800元,竞价保证金:8000元。
特别注意:标的物传祺牌旧车移交时如处于商业保险跟年检到期情况下,则需买受人自行购买商业保险以及车辆年检。
(一)标的物以现状交付。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有关车况的任何问题向本公司要求退车、退保证金或任何赔偿。竞价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汽车配件及随车工具丢失、是否有二次事故),竞买人应亲自了解和查验(包括4S店保养和维修记录、保险公司理赔记录)。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
(二)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负责承担以上责任。
(三)产权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将车辆移交给买受人,标的物未按时移交造成相关问题由产权方自行承担。
(四)因出售行为产生的应交的所有相关费用,依法律法规规定由产权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但因出售行为产生的以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五)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停车费除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等)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产权方不承担上述费用。
(六)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线上缴纳平台软件服务费,为成交价的0.5%-1%(详情根据阿里平台官方说明)。
二、竞买人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三、竞价方式:以增价竞买方式进行网络竞价,有一人报名出价方可成交,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一)在竞价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二)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淘宝网资产交易网络拍卖平台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款项支付方式:
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到产权方指定银行账户内。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3日止(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9:00-11:00 14:00-17:00)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刘经理:1385740885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六、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
(二)竞买人须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
(三)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四)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向淘宝平台支付规定的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及拍卖服务费之后,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成交出售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五)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七、价款结算及标的物交割:
(一)买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到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21号)签署《成交确认书》等。
(二)买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剩余款项以转账的方式向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户名: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西门支行,账号:70024292040707)支付。
(三)产权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将车辆移交给买受人,后续可以启动产权过户手续。
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根据竞价页面成交金额向竞得者收取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价须知)。
八、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
(二)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若因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排放环保标准等相关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过户或产生其他纠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并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出售合同的理由。
(四)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公告》、《竞价须知》,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标的竞价相关文本的确认。
(五)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特别提醒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出售期限内,买受人未经产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进行转让或转售。
(七)产权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价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标的。
(八)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相关法律责任及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九)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以下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因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拍卖人与竞买人、买受人互不追究责任。
(十)网络竞价系统遭受攻击或网络故障、网络堵塞、电力中断、软硬件故障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易中止及交易错误的,产权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十一)因竞买人使用的电脑、手机等操作系统遭受攻击、网络故障、网络堵塞、电力中断、软硬件故障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或者竞买人的网络竞价账号丢失、被他人冒用、盗用的,由竞买人自行负责,产权人不承担责任。
(十二)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任何税费。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竞买公告须知。
标的物咨询电话:刘经理:13857408851
网络事宜咨询电话:龚经理:13958277724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21号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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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车出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