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招标采购公告(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7月20日10时至2023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8/01,户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潮州市潮安区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霞露村潮汕公路与大霞路交界处亿通雅苑花园住宅区2幢2004房【粤(2021)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权第0006513号】。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起拍价(保留价):475904.8元,保证金:48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特别提示(有关标的物的应注意事项): 1.根据上述房地产相关产权证照记载,上述房产为市场化商品房(成套住房),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层数二十七层,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03日,建筑面积为9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自2014年7月7日至2084年7月6日止,其他情况详见附件产权证照或向有关部门调查了解。2.上述房地产按现状拍卖。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参加竞买的具体资格或条件。
如参加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应当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或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否则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拟定2023年7月13日上午10:00安排集中看样,看样集中地点: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霞露村潮汕公路与大霞路交界处亿通雅苑花园住宅区。看样报名时间截止至安排看样的前三天,意向竞买人应将拍卖标的物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19925566266。如没人预约,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本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有改动,本院将另行通知。
四、出价延时提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方可成交。
六、瑕疵约定: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任何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全面调查了解,未对标的物进行仔细审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确认。竞买人应当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不动产登记等机构咨询确认。
七、相关登记手续提示:房地产产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以下简称相关登记手续)以及相关登记手续涉及各方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以法定程序办理,如需房产开发商提供协助的,买受人与房产开发商协商相关协助事项。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面积等各方面状况的差异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特别提醒:1.拍卖房地产及相关登记手续按房地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需自行向相关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不能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房地产限购政策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购买政策规定。2.如拍卖标的物存在规划、报建、建设、验收等方面问题,以及其他一切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以法定程序处理,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3.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不动产管理部门实际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八、税费承担方式:本次拍卖房地产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缴纳。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所需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水、电、气、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或规费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房地产能否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税费规费欠费缴纳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作该等手续的任何承诺。
特别约定:1.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2.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所需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水、电、气、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或规费由买受人承担,是本次拍卖的特别约定,买受人参与竞买即视为知晓并同意接受该约定。
九、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在符合竞买资格和条件下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卖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上述相关人员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应于开拍日前5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保证金冻结划转解冻提示: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尾款缴纳期限约定: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湘桥支行,账号:44001806899053005552-18400,注明“(2022)粤51执恢11号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保证金支付提示: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如若竞买人要求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请与本院联系。
十五、本次拍卖委托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相关辅助工作。参加竞买人可以就拍卖标的物情况、如何支付保证金、如何参与拍卖流程、是否可以办理按揭等方面业务问题进行咨询了解。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9925566266。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拍卖收取辅助工作相关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收费标准如下:

拟成交金额
费率
计算公式
费用(元)

1万元以下(含1万元)
-
-
40元

1-50万元(含50万元)
1.20%
40+(成交金额-10000)*1.2%
封顶5920元

50-500万元(含500万元)
0.80%
5920+(成交金额-500000)*0.8%
封顶41920元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40%
41920+(成交金额-500000)*0.4%
单件标的封顶5万元,单宗案件封顶10万元

>1000万元
0.08%
61920+(成交金额-10000000)*0.08%

十六、悔拍责任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本院依法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九条之规定,对于在拍卖、变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七、标的物交割提示:根据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的,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买受人在付清款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标的物交接相关手续。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买受人应及时接受标的物、办理标的物相关登记手续,逾期责任和风险自负。
十八、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执行法院: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标的物咨询)电话:19925566266、07682391144。
法院监督电话:0768-239163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209号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