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 房屋招标采购公告(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3)
红旗路160号、162号房屋租赁价值的评估(第二次) 合同公告
房地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委托方: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甲方)
受托方: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 (乙方)
甲方需房地产评估,委托乙方作为评估机构,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约定书。
一、约定评估目的:
为委托方了解估价对象租赁价值的市场提供参考依据。
二、 约定评估范围:达州市通川区红旗路160号、162号房屋。
三、价值时点:2023年6月15日。
四、委托期限
甲方向乙方提出权属证明,以及相应的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实施该项目所必须的资料后,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后 7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房地产估价报告》;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
五、乙方指派相关人员承办该项业务,并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工作顺利;但甲方对乙方评估人员中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提出回避。
六、收费及付款方式
1、收费
根据(达州市中介超市(随){2023}367号)活动约定,本次评估收费金额为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该费用待乙方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出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2、乙方确认本合同款项支付至如下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名: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75603600000055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2、若乙方在工作中有失误或过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完善。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评估作业。
4、甲方应提供与本次评估相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甲方提供资料中应包括本次估价对象相应的权属证明。
6、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正常作业。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对本次估价对象房地产进行实地勘测。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完备的评估相关资料。
3、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正常作业,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不合法要求。
4、因甲方的过错致使乙方受损的,乙方有权获得不低于本协议所涉及评估费用为标准的赔偿金额。
5、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负保密责任。
6、乙方应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九、乙方提供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仅为本约定书约定目的使用,甲方不得将报告书提供给与约定目的无关部门和人员使用及阅读;若甲方分发、使用报告书不当,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方
1)、如果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则延迟结转金额为基数,按1%的日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评估作业开始后,如因甲方单方原因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20%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2、乙方
1)、按照约定期限提交《房地产估价报告》并对报告的合法性及质量负责。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限完成土地评估作业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1%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乙方延迟超过7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还应按本合同总金额20%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土地评估结果失真、错误或报告无效等情形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4)、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赔偿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乙方对《房地产估价报告》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以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评估机构(国资)
附件:
协议.pdf
协议.pdf
2023-06-19 16:20:12
7BA2E844CC8F5E862070CF4752D0B4962FFCD4A4903D8C8310F5FC7880DE2DA2
19676117
房地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甲方)委托方: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受托方: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乙方)甲方需房地产评估,委托乙方作为评估机构,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约定书。一、约定评估目的:为委托方了解估价对象租赁价值的市场提供参考依据。二、约定评估范围:达州市通川区红旗路160号、162号房屋。三、价值时点:2023年6月15日。四、委托期限甲方向乙方提出权属证明,以及相应的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实施该项目所必须的资料后,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房地产估价报告》;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五、乙方指派相关人员承办该项业务,并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工作顺利;但甲方对乙方评估人员中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提出回避。六、收费及付款方式1、收费根据(达州市中介超市(随){2023}367号)活动约定,本次评估收费金额为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该费用待乙方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出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2、乙方确认本合同款项支付至如下开户行及帐号:开户名: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银行账号:51050175603600000055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房地产估价报告;-1一2、若乙方在工作中有失误或过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完善。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评估作业。4、甲方应提供与本次评估相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5、甲方提供资料中应包括本次估价对象相应的权属证明。6、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正常作业。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对本次估价对象房地产进行实地勘测。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完备的评估相关资料。3、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正常作业,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不合法要求。4、因甲方的过错致使乙方受损的,乙方有权获得不低于本协议所涉及评估费用为标准的赔偿金额。5、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负保密责任。6、乙方应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相关资质和能力。九、乙方提供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仅为本约定书约定目的使用,甲方不得将报告书提供给与约定目的无关部门和人员使用及阅读;若甲方分发、使用报告书不当,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方1)、如果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则延迟结转金额为基数,按1%的日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评估作业开始后,如因甲方单方原因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20%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2、乙方1)、按照约定期限提交《房地产估价报告》并对报告的合法性及质量负责。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限完成土地评估作业的,每逾—21期一天,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1%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乙方延迟超过7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还应按本合同总金额20%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3)、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土地评估结果失真、错误或报告无效等情形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4)、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赔偿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5)、乙方对《房地产估价报告》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十一、争议的解决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以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中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华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51010091847432023年6月5日2013年6月1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租赁 房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