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绿地工程招标采购公告(连城县人民政府2023)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连城县环保科技产业园竹岗工业南区防护绿地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连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连城县环保科技产业园竹岗工业南区防护绿地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连城县环保科技产业园竹岗工业南区防护绿地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位于文亨镇竹岗村(具体位置详见项目红线图),项目总用地面积7.5315公顷,其中拟征收集体土地7.5116公顷,使用国有土地0.0199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属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规划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征收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土地征收情形。
  三、开展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文亨镇人民政府代表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和青苗等土地现状调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事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文亨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具体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文亨镇竹岗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连城县环保科技产业园竹岗工业南区防护绿地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护绿地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