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老院租赁经营权 办公房招标采购公告(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对原省煤炭局老院租赁经营权拍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清查处置闲置国有资产决策部署,优化盘活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根据《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1〕59号)要求,拟对长沙市新军路003号原省煤炭局老院5处资产4年租赁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委托湖南三友拍卖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5日10:00在中拍平台( )进行公开拍卖,现予以公告。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8867427568、18974849362

附件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煤炭厅租赁经营权拍卖公告
附件2:房屋租赁合同

附件:1.煤炭厅拍卖公告.docx

附件:2租赁合同文本.pdf

租赁经营权拍卖公告受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湖南三友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7月5日10:00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标的基本情况标的:长沙市新军路003号第001栋426、428、430、527、529号办公房4年租赁经营权项目。标的优先整体拍卖,整体拍卖流拍的情况下,允许分拆拍卖。标的简况:拍卖方式门牌号出租面积(㎡)第一年度租金起拍价(元)增价幅度(元/次)保证金(元)整体拍卖新军路003号第001栋426、428、430、527、529号办公房161.6384,177.0010084,200.00分拆拍卖新军路003号第001栋426号办公房23.0912,025.0010012,100.00分拆拍卖新军路003号第001栋428号办公房46.1824,051.00 10024,100.00分拆拍卖新军路003号第001栋430号办公房23.0912,025.0010012,100.00分拆拍卖新军路003号第001栋527号办公房46.1824,051.0010024,100.00分拆拍卖新军路003号第001栋529号办公房23.0912,025.0010012,100.00第一年度租金为成交价,年租金不递增。拍卖会时间:2023年7月5日10:00时。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拍卖会地址: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五、报名及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4日9:00-16:00时(节假日除外)。六、报名地址:长沙市湘春路199号东宸公寓601室。七、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八、保证金1、竞买保证金与标的一一对应。竞买人应在转账时备注“XX路XX号租赁权”。2、保证金收款账户:收款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处置保证金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芙蓉区支行账号:180619010400118220000000002付款时限:2023年7月4日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款到账查询:汇款人自行咨询汇出银行。5、保证金清退:未成交者保证金(含银行同期活期利率产生的利息),由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竞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保证金汇出账户原路退回;成交者保证金(含银行同期活期利率产生的利息),在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由本公司通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原保证金汇出账户原路退回。竞买条件与报名登记意向竞买人须在上述时限内携以下资料到报名地点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1、保证金缴款凭证(以在报名时间内实际到账为准);2、法人报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原件。个人报名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证明,否则不得参与竞买及承租。4、与委托人以往的合作过程中有违约记录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及承租。5、租赁后的使用或经营方案(方案中应对不允许经营的业态作出承诺,以确定经营项目是否符合委托人认可的经营业态)。该方案需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报名竞买。6、意向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资料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十、其他事项详见拍卖人的拍卖文件。十一、拍卖咨询拍卖行联系人:黄女士电话:18867427568、18974849362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31-89665245湖南三友拍卖有限公司2023年6月27日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甲方(出租方):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于年__月_日对位于长沙市芙甲方委托蓉区新军路003号原省煤炭局老院001栋_办公用房4年租赁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乙方为该拍卖标的买受人。甲方全权委托湖南省湘诚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诚国投公司”)对该标的进行管理,湘诚国投公司负责对该标的在租赁期间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检查、维修维护、租金收取和接受、开具发票、房屋及设备设施的移交及接收、监督合同具体的履行情况等。现甲乙双方根据拍卖文件的约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租赁合同。一、租赁房屋的坐落、面积及产权情况甲方将坐落于长沙市芙蓉区新军路003号原省煤炭局老院001栋的_办公用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m2。房屋产权人为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证号为湘(2022)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177883号。乙方已对甲方所出租的房屋情况做了充分了解,完全知晓房屋的各项情况,自愿承租该房屋。二、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_日起至年_月_日止,_年_月日至_年_月_日为装修免租期,房屋正式租赁期限为4年(不含装修免租期),自年月日_年_月_日止。(二)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费用1.租金该房屋日租金(含税)为_元/天/平方米,月租金(含税)元/平方米,第一年租金(含税)为人民币(¥合同期内租金不予递增。序号年度年租金(元)1年_月日一年月日2年月日一年月日3年月日一年月日4年月日一年月日2.履约保证金本合同为新签合同,乙方需向湘诚国投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25%)人民币(¥),合同终止时,湘诚国投公司扣除因乙方原因应当扣除的相关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给乙方。租赁期内该保证金不得冲抵租金。3.其他相关费用-2-乙方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费及增容、城管费、卫生费、治安费、门前三包费、绿化占地费及其他与所租赁房屋相关的公共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三)付款方式租金按_收取,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年月日至年_月日的房屋租金(含税)人民币),合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交至湘诚国投公司。以上款项由乙方(¥直接付至湘诚国投公司指定账户。此后,租金提前一个月一次性缴纳。所交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湘诚国投公司提供合法收入凭证。乙方将租金支付至湘诚国投公司下列账户:多要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友谊路支行品户名:湖南省湘诚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账号:78790188000151273(四)装修免租期如乙方对所租房屋进行改造装修,甲方同意给予乙方_个月的装修免租期,时间为年月_日至二年_月_日。在此期间内甲方免收乙方租金。三、双方责任与义务(一)房屋租赁期内,甲方责任:1.提供乙方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基本用水、用电条件。2.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对承租的房屋进行验收,且乙方确认所承租的房屋符合乙方的使用要求。3.湘诚国投公司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笔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3(二)房屋租赁期内,乙方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应满足以下要求,如违背以下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竞买报名时提供的使用或经营方案与成交后的实际情况不符的,需报湘诚国投公司备案同意,甲方和湘诚国投公司有权要求乙方按竞买报名时的经营方案开展经营活动;乙方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洗浴、KTV、医院、养老机构以及有超过国家许可的噪声、环境污染等行业。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缴费标准以有关部门实际核定收取为准。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构,不得对房屋的内部承重墙结构进行改造,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加建或扩建,不得损坏房屋设备。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4.乙方制定的房屋装修方案取得湘诚国投公司的同意后,采取“来修去丢”的原则,文明装修,确保装修期间自身和周围人员财产的安全,因乙方装修造成的安全事故及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需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甲方对乙方所投入的所有装修费用都不予补偿。5.乙方承担租赁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含甲方移交给乙方的设备)的维修、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借租承租房屋、与第三者互换房屋使用。7.乙方如需安装广告、标牌等,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广告标牌等须符合《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如需办理行4-政审批,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所引起的纠纷和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如广告产生收益,乙方应与甲方另行签订收益分配协议。8.乙方对湘诚国投公司正常的房屋结构检查给予协助。9.乙方在租赁期间(含免租期)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尽小心义务,不得污染环境和对周边生命财产构成危害,由此引起的纠纷和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10.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相关规定,保证所租场所的消防安全、用电、用水安全及安全防盗,定期做好检查。确定专门的消防员、安全员、值班人员和配备消防等相关设施,如由于乙方原因而引发消防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如使用租赁房屋需消防二次许可,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11.甲乙双方仅系租赁关系,乙方基于租赁房屋产生的其他任何经济往来与甲方无关。乙方承诺严格履行合同约定。12.甲方给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如电梯等设备设施,具体以现场移交清点为准)达到报废时限的,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协助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废等处理,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四、合同的解除、终止(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且,乙方需按当年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赔付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借租承租房屋、与第三方互换房屋使用。-5-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缴纳租金,拖欠房租2个月(含本数)以上的。6.乙方竞买报名时提供的使用或经营方案与成交后的实际情况不符,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经营洗浴、KTV、医院、养老机构以及有超过国家许可的噪声、环境污染等项目的。7.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污染环境和对周边生命财产构成危害的纠纷和事故、群体性上访事件等,致使甲方遭受损害的。8.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经甲方通知后15日内仍不履行的或致使甲方遭受损害的。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解除、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形。(二)若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须至少提前贰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提前终止,否则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年度租金的20%的违约金。(三)合同期内如遇因房屋拆迁改造、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决定、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甲方可以收回出租房屋,解除合同,且舟须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但应按照前款约定提前通知乙方。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已预交租金的,甲方及湘诚国投公司除退还未使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外,不承担其他责任。(四)视情况,甲方将给予乙方5-15日的免租腾退期,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合同与湘诚国投公司进行交161接,完成退场。交接的内容包括: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规划、改造、装修投入的资金形成的资产按照“来修去丢”的原则处理,不计算残值;除可移动的设备、家具、电器之外,其余资产和装修改造竣工图纸等资料均无偿移交给甲方。该房屋逾期未搬离财物视为乙方弃物,甲方有权处理,发生的费用和产生的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出劝告,劝告无效可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一)甲方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另租他人,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究甲方责任。(二)乙方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内,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等于逾期未缴纳金额乘以逾期天数乘以万分之五。乙方逾期支付租金2个月(含本数)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无条件腾退,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设备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应该按本合同年度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腾退期内腾退交房。乙方逾期交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约定日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4.若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纳租金,甲方接收租金的,不代表默认乙方改变租金缴纳时间及方式,甲方仍有权按第四条及本条款第一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乙方参加本租赁经营权拍卖所签署的所有拍卖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合同引起的纠纷由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一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院租赁经营权 办公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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