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 公寓招标采购公告(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3)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新兴大厦院内二号公寓10年使用权

项目编号
SWZC230470

项目名称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新兴大厦院内二号公寓10年使用权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8.65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3-07-03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同意按照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成交的价格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期间合规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经营行为,如有违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期间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不得将标的物进行抵押贷款和对外担保,不得在标的物上进行新建、改建,新建改建的部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标的物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等,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原因致使毁损的,由承租方按原样恢复或赔偿。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且退租时不得要求甲方补偿装修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承租方对安全生产、消防、环保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租赁标的的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管理、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因出租方及上级管理单位或政府项目建设规划,需利用该租赁标的物时,出租方具有合同解除权,承租方需于出租方通知解除合同后两个月内将租用标的物腾空,出租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承租方根据实际租赁时间交纳租赁费用。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应妥善管理和使用房产及室内配套设施设备,承租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前腾空退出,并将标的资产及室内配套设施设备完整地交还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应损失。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涉及房屋腾空与其他使用单位共用院落及设施等问题,承租方与其他使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退租,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租赁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同出租方共同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11.意向承租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无重大不良信息记录及影响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况(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查验自身是否存在本项所述情况,并确认是否满足投标资格;因承租方存在上述问题造成投标资格取消、租赁合同废止等不良后果,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及造成的损失)。

来源平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综合交易系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使用权 公寓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