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房屋招租招标采购公告(宜昌市卫生健康委2023)



一马路、工人新村等3处房屋招租(三年期)

项目名称
一马路、工人新村等3处房屋招租(三年期)

项目编号
YCWJ01453-YCWJ01455

挂牌价格(万元)
详见《挂牌清单》

挂牌公告期
2023-07-06至2023-07-19

所属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标的属于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资产。   2、本项目标的房产均按现状出租,出租方不负责房产修缮等相关工作。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3、本项目标的曾有租赁关系,原承租方并未搬离现场,项目成交后,承租人需自行负责清场并承担因清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一切法律风险,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4、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间到宜昌文交所查阅《资产评估报告》(鄂亚隆评报字[2023]第046号)。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租赁保证金至宜昌文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押金及租金按《房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

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资产租赁合同》《评估报告》(鄂亚隆评报字[2023]第046号)的全部内容。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标的现状予以承租,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划调整、拆迁置换、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原租户清退纠纷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不因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之后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4、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如租赁该标的,将严格按照本项目公示的《资产租赁合同》中相关规定使用房屋,承担应尽责任,履行相关义务;保证租赁期间出租方及标的附近单位正常办公、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及时交纳相关费用;不得将标的分租、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各类不安全情况。   5、意向承租方须同意标的交付后,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原有家具家电损坏或故障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更换以及赔偿,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同意租赁期间如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或消防、安全等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若本标的实测面积和现状与《评估报告》(鄂亚隆评报字[2023]第046号)《标的清单》《不动产登记证》存在差异,意向承租方须同意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详见《挂牌清单》

保证金支付
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达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账户时间为准)。指定账户户名: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账号1807 0800 1920 0154 21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宜昌自贸区支行。

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顺延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交易;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之后租金按《房产租赁合同》的约定场外支付。 宜昌市卫健委3处房屋招租挂牌清单.xlsx宜昌市卫健委3处房屋招租挂牌清单.xlsx 房产租赁合同.pdf房产租赁合同.pdf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宜昌文交所 赵静雯

联系电话
0717-6550977 19207170515

一马路、工人新村等13处房屋招租(三年期)挂牌清单
一马路、工人新村等13处房屋招租(三年期)挂牌清单
一马路、工人新村等13处房屋招租(三年期)挂牌清单
一马路、工人新村等13处房屋招租(三年期)挂牌清单
一马路、工人新村等13处房屋招租(三年期)挂牌清单
一马路、工人新村等13处房屋招租(三年期)挂牌清单
一马路、工人新村等13处房屋招租(三年期)挂牌清单
一马路、工人新村等13处房屋招租(三年期)挂牌清单
一马路、工人新村等13处房屋招租(三年期)挂牌清单
一马路、工人新村等13处房屋招租(三年期)挂牌清单

序号
项目编号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现状用途
租用面积
(平方米)
评估价格(元/年)
挂牌价格(元)
交易保证金(元)
备注

1
YCWJ01453
宜市房权证伍家字第0045491号
一马路12号
住宅
51.36
10200
30600
1300
位于3楼

2
YCWJ01454
宜市房权证伍家区字第0218862号
一马路12号
住宅
72.89
10080
30240
1300
位于7楼顶楼

3
YCWJ01455
宜市房权证伍家字第0124183号
工人新村3号
住宅
39.48
6960
20880
1000
位于6楼

4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81720

宜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土地)租赁合同资产占有单位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单位地址伍家岗区-马路22号主管部门宜昌市人民政府宜昌市财政局印制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宜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一、租赁房屋地址及设施、设备情况:1、房屋地址:面积平方米;2、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①门窗情况:②地板及墙壁装修情况:③水电设施情况及其他:上述房屋属甲方所有(或甲方依法使用,有权出租),甲方将其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租金、保证金及有关税费: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甲方经验收确认房屋后,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取乙方未交付的租金或毁损的费用。水电费、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租金的税收由甲方缴纳。四、交付房屋期限:乙方交付租赁保证金元及首季租金后,甲方于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五、甲方权利和义务: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租赁形式。2、租赁前乙方应注意租赁物的瑕疵,如发现屋面漏水、房屋裂缝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若因发现不及时造成房屋及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损失,由乙方承担。3、房屋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迁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甲方不另行给乙方安排房屋且对乙方不负有任何赔偿或补偿义务,合同自行终止。六、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依约及时交付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2、租赁期间,对于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3、乙方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气设施,卷闸门、门窗等),租赁期内如因使用不当发生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毁损房屋设施。如装修房屋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满,乙方应保持房屋完好。甲方不承担乙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5、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借或转租他人,不得改变承租用途,否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本租赁合同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因第2条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交还房屋的按3倍租金收取,并交纳20万元罚款。8、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维护)由乙方负责,对房屋结构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若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其责任由乙方承担。9、乙方应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若在租赁期内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2、甲方未尽房屋修给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随时解除合同。(1)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以及改变租赁用途的;(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4)逾期2个月未交纳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的;(5)租赁期间,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被相关部门查处;或经营活动影响居民生活,扰乱公共秩序。4、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1、房屋交付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附属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2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甲方。乙方的装饰装修部分亦不得损坏。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九、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时交付房屋给乙方的,每逾期1日应向乙方支付约定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2、甲方急于履行维修义务,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合理的维修费用,但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及水电费用、物业管理等费用的,除应如数补交外,还应按所欠费用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未按时交纳前述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2、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3款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已收取的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差额部分的损失。3、在租赁期间,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已收取的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该按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4、租赁期满,乙方逾期不归还房屋的,视同双方为不定期租赁关系。月租金按本合同月租金的3倍计算,至房屋归还为止。十一、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3、因上述第1、2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房屋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十三、争议解决:由甲、乙双方协商或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其他约定的事项:1.因乙方原因造成下水道阻塞,由乙方负责疏通清理;从事食品加工行业(卤菜等大油污行业),必须单独改造下水道,直接排放到公共下水道。2.不得占道经营夜市等影响居民生活的项目。违反上述两项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报市财政部门(资产管理机构)备案生效。十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甲方主管部门、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财政局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授权法定代表(授权人):人):签约时间: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招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