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资产催收招标采购公告(山西金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3)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关于山西金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催收暨处置公告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我分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我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同时,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附表: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
利息(截至2023年6月20日)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1
山西金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吕梁孝义
人民币
47669.35
39122.85
抵押物:孝义市振兴街北南辛安村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 担保人:山西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梁永宁煤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金州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月明鑫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开宇、任丽、李元、赵艳萍、李元狮、张春枝。
停业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3年6月20日的贷款本金及利息金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我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日。
联系人:郝先生 齐女士
联系电话:0351-5262622、0351-5262630
邮件地址: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98-2号财富国际大厦22层
邮编:030012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351-5262591(我分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山西监管局电话:0351-8286655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电话:0351-3292133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日。
2023年7月6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3年07月0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催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