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 商务车招标采购公告(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2023)
2023年8月-2025年7月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JSZC-321200-SWGL-K2023-0004)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2023年8月-2025年7月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JSZC-321200-SWGL-K2023-0004)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0-SWGL-K2023-0004
二、项目名称:2023年8月-2025年7月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三、入围信息
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杜正俊 丁晶 彭建平 陈寿宝 徐宏 王国平 商春红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投标项目,请入围供应商在入围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平台及时下载入围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入围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平台不再保证提供下载入围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次入围公告联系方式
征集人: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
地 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
联系方式:0523-86886099
九、附件
1、入围供应商信息
2、入围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3、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征集文件
入围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PDF.pdf
入围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PDF.pdf
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征集文件.doc
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征集文件.doc
供应商入围信息.docx
供应商入围信息.docx
第九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的(2023.8-2025.7年度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8-2025.7年度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泰州市新时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3.1万元,资产总额为33.0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泰州市新时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7月12日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单位名称)的2023年8月-2025年7月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8月-2025年7月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泰州博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为62.528241万元,资产总额为134.87669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泰州博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7月13日第39页泰州运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七)其他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单位名称)的2023年8月-2025年7月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8月-2025年7月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泰州运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98.3684万元,资产总额为189.13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2492023年8月-2025年7月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四、其他(一)〇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单位名称)的2023年8月-2025年7月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8月-2025年7月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泰州市宝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267.97万元,资产总额为535.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422023年8月-2025年7月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泰州市宝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7月12日24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的2023.8-2025.7年度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采购项目_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3.8-2025.7年度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采购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泰州市同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250万元,资产总额为6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泰州市同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7月6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的2023年8月-2025年7月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8月-2025年7月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泰州市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2538.52万元,资产总额为_709.8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章):泰州市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市1期:2023年7月12日老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_单位的_2023.8-、本公司参加2023.8-2025.7年度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为该服务所属行业的小型、企业。二、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20233年7月13日说明: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声明函签字盖章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的2023.8-2025.7年度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采购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8-2025.7年度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泰州大运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57人,营业收入为630万元,资产总额为42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属于_();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3.7.1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的2023.8-2025.7年度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采购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2023.8-2025.7年度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泰州市荣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_816.33_万元,资产总额为1631.8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3年6月20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的2023.8-2025.7年度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8-2025.7年度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泰州市飞鹿客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00人,营业收入为9866万元,资产总额为1645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3年7月12日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项目名称:2023.8-2025.7年度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200-SWGL-K2023-0004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2023年6月总目录总目录-2-第一章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框架协议文本-18-第四章采购需求-26-第五章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2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一章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现就2023年8月-2025年7月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项目概况1.在泰州市区域内,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年度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金额在50万元以下,以封闭式框架协议的方式实施,所有服务车辆均应配备驾驶人员。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3.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包一:9座以下(含9座)乘用车出租;包二:9座以上(不含9座)乘用车出租。供应商可以兼投兼中。4.2023年8月-2025年7月泰州市本级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3年7月13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200-SWGL-K2023-00042.项目名称:2023年8月-2025年7月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3.最高限制单价:本项目按折扣比例报价,最高折扣率为100%。4.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服务对象范围:泰州市本级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5.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6.框架协议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7.317.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保证金。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无需审计)(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一:9座以下(含9座)乘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须有注册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乘用车租赁服务的相关资质,供应商须提供服务的企业所用车辆使用性质应为租赁或营运(原件扫描上传)。包二:9座以上(不含9座)乘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或公交客运(原件扫描上传)。三、获取征集文件1.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征集文件。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开启方式和地点见本章“七、其他”中规定。五、公告期限征集公告及征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征集人的相关信息征集人: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联系人:戎轸、杭建和联系方式:0523-86886099客服QQ:1810179072,1633002840,709339244七、其他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本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可自行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6d/6d8651cb1d1d410183d9516fe517a903.html)《“苏采云”平台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及相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规定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W3馆西南角,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服务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电话:0523-86893080,18136281137,已办理过江苏国信CA参加过泰州市政府采购电子化项目的可直接使用,不需要再重复办理)、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电子响应文件的开启活动及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等。有关本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技术支持电话:智先生:0523-86897512张先生:0523-87633965客服QQ:1810179072,1633002840,70933924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征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征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征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以下简称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采购活动的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活动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以下简称机关分部)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活动机关分部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代理服务费。5、征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征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征集文件6、征集文件构成6.1征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1.1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6.1.2供应商须知6.1.3框架协议文本6.1.4采购需求6.1.5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6.1.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征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机关分部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征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征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十日前按征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机关分部。8、征集文件的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机关分部可以对征集文件进行修改。8.2机关分部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开启日期。8.3征集文件的修改将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机关分部就采购活动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响应产品明细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响应函、报价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征集文件不一致,请以“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征集文件为准。11、响应产品明细表11.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响应产品明细表。11.2供应商在响应产品明细表中所填报产品的规格型号原则应当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2.1供应商需对征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供应商响应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12.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服务承诺13.1供应商需根据征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响应函和报价一览表14.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响应函、报价一览表。14.2响应文件中的产品单价和专用耗材单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5、响应文件有效期15.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机关分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后九十(90)天。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而予以拒绝。16、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机关分部于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机关分部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参加采购活动,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响应文件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7.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征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机关分部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征集文件酌情延长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机关分部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采购活动。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开启与评审21、响应文件的开启21.1机关分部将在征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1.2响应文件开启仪式由机关分部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开启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公布各供应商的报价。21.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供应商如果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报价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22、评审小组22.1响应文件开启后,机关分部将立即组织评审小组进行项目评审。22.2评审小组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审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入围供应商。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向入围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小组成员、机关分部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3在评审期间,机关分部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24.2收到评审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苏采云”系统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审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机关分部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征集活动的规定,由评审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机关分部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机关分部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征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与征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征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征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框架协议中征集人的权利或入围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审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审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征集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文件。25.4评审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5.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及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机关分部及评审小组联系。26、无效响应条款和采购活动终止条款26.1无效响应条款26.1.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1.2供应商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1.3供应商同一分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的。26.1.4供应商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供应商所报产品单价或专用耗材单价超过了最高限制单价的。26.1.6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征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1.10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11响应文件含有机关分部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2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6.1.13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1.14响应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6.1.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征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6.2采购活动终止条款26.2.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6.2.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3评审小组认定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4提交响应文件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少于2家。六、入围27、确定入围供应商27.1入围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征集文件第五章规定。27.2机关分部将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27.4.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7.4.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7.4.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27.4.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27.4.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27.4.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征集文件的,可以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28.2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机关分部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入围结果提出质疑的,为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机关分部只对供应商最后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征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并按《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质疑接收部门为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联系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市政府主楼东237室,联系电话:0523-86886099。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机关分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入围通知书29.1入围结果确定后,机关分部将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请入围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入围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入围通知书服务。入围供应商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负。29.2入围通知书将是框架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机关分部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签订框架协议30、签订框架协议30.l机关分部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电子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在接到机关分部通知后需及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完成电子框架协议的签订工作,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入围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及时签订框架协议的,应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法律责任。30.2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框架协议的附件。30.3签订框架协议后,入围供应商不得将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征集人同意,入围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机关分部有权终止框架协议,征集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机关分部或征集人损失的,入围供应商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八、其他31.1机关分部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征集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第三章框架协议文本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框架协议文本(服务)(框架协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机关分部)_________乙方:(入围供应商)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项目框架协议采购的结果,签署本文本。一、项目基本情况1.1采购需求:见征集文件需求1.2产品最高限制单价:见征集文件1.3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服务对象范围:泰州市本级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1.4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由使用单位指定二、第一阶段入围产品的相关信息2.1资质与车辆配备要求2.1.1包一9座以下(含9座)乘用车租赁服务,乙方须提供交通主管部门办理的乘用车租赁服务的相关资质。包二9座以上(不含9座)乘用车租赁服务,乙方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或公交客运,乙方车辆须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证。2.1.2乙方提供车辆的数量及车型要求:乙方按中标车辆型号和数量进行配备,并提供用车方使用。2.2用车要求2.2.1乙方驾驶员需证照齐全、有效、相关劳务合同证明以及正常缴纳社保证明(包一9座以下(含9座)乘用车租赁可与有代驾资质相关企业签订代驾劳务协议)。车辆牌照必须是泰州地区牌照,且提前报备甲方并通过审核,保证服务安全规范。2.2.2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及时进行车辆维护和检验,并保证所有服务车辆装备、设备良好、配套齐全、安全性能可靠。车辆内外部保持卫生、整洁,并按规定必须投保交通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50万元)、承运人险(不低于40万/座位,市内公交运营企业不低于200万元/辆)。2.2.3乙方需提供车况良好、外观整洁、车内清洁卫生的车辆,车辆符合营运的车辆,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车辆行驶证,以便核实车辆是否有租赁营运资质。2.3驾驶人员要求2.3.1乙方提供的驾驶员应符合以下要求:(1)驾照要求:具有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2)驾龄要求:3年及以上驾驶经验;(3)人员要求:3年安全驾驶,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2.4服务要求2.4.1乙方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租车市内30分钟以内到达租车单位。2.4.2乙方在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应就车辆的卫生保洁、驾驶人员的统一着装、服务创新、服务质量标准化、应急方案、疫情防控、服务监督、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创新等方面作出服务承诺。2.4.3乙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乙方须及时调换其它符合条件的正规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2.5产品协议价格:见响应文件三、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征集人依据入围服务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采用直接选定的方式。五、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5.1由用车方与乙方定期按实结算,租赁车辆的价格不得超出第一阶段供应商入围报价。5.2租赁车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司机餐宿费由用车方支付,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包括且不限于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油费、折旧费、保险费、修理费、日常保养费、年审费、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利税和驾驶员工资、福利等费用)。5.3车辆使用费支付方式:用车方通过银行转帐每月结算,凭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票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流程等按月办理费用结算,结算票据加盖政府采购机关分部公章(乙方需要提供车辆服务行驶轨迹图及服务车辆清单)。5.4乙方在收取用车方款项前应向用车方提供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关用车明细汇总清单。5.5增值税普通发票条款:乙方须按照税务局登记信息准确告知用车方纳税人资质,并对此信息的准确性负责。乙方必须出具符合合同约定经济事项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未提前提供合格发票的,用车方有权延迟或拒绝付款;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的,或因乙方提供的发票瑕疵给甲方和用车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六、框架协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7.31七、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7.1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7.2补充规则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机关分部报财政部门同意后,将进行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八、采购合同文本见“框架协议文本附件1”(乙方在”苏采云”系统中与征集人签订电子采购合同)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9.1甲方的权利(1)确定框架协议采购需求。(2)确定最高限制单价。(3)确定框架协议有限期。(4)制定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供征集人、供应商使用,并明确要求征集人、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5)乙方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时,取消入围供应商的入围资格,或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6)在框架协议期内,随时对乙方及其委托的授权分支机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9.2甲方的义务(1)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4)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征集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征集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5)公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6)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7)建立真实完整的框架协议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资料。9.3乙方的权利(1)乙方(及其委托的授权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乙方)具有为征集人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2)乙方有权拒绝征集人提出的以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名义购买非入围货物、服务、配件或满足征集人超出响应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3)对征集人在购买入围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4)有权拒绝任何个人以征集人名义按照协议价格购买入围服务和进行现金交易。9.4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和服务履约,遵守本合同条款。(2)乙方如授权分支机构代其接受征集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在签订框架协议时需提供授权分支机构名单,作为框架协议的附件。(3)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并配合财政部门对征集人和其他入围供应商对框架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约情形的,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不高于协议价格的价格,向征集人提供相关服务。(5)乙方须积极接受甲方组织的验收考核、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若用车方投诉乙方服务态度恶劣或乙方在租赁期内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等不良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因乙方原因未达到用车方计划规定的内容而造成用车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用车方所受损失。(7)乙方车辆在用车方用车期间,车辆发生抛锚等非主观原因造成用车方损失,乙方应支付用车方乘车人员当天发生的交通费。(8)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多次拒绝为用车方提供出租服务,否则征集人将解除框架协议。乙方与用车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在2小时内通知对方。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公害,航空风险,火灾,战斗,战争(宣战或未宣战),封锁,劳工骚乱,罢工,暴乱,叛乱,动乱,地震、交通阻塞事件。如果上述事件的一条款或多条款发生,双方在此类事件发生期间免除本合同下的受此类事件影响的履约义务。(9)用车方用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用车方调配,为保障安全行车,用车方应保证乙方司机合理休息时间,不得强求乙方驾驶员疲劳驾驶。(10)乙方在提供车辆服务期间,乙方引起用车方用车人有理由投诉,用车方有权扣减当天车辆服务费。(11)乙方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应及时启用备用车辆并提前通知用车方,以确保用车方工作的正常使用,如临时大修(修理时间超过4小时)或其他原因导致用车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提供备用合规车辆为用车方使用。并全额承担由于车辆原因导致用车人员利用社会资源外出的相关费用。(1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从事生产经营或运输服务业的许可、登记或其他法定资格被撤消、吊销、废止或被有关机关勒令停业、丧失从事运输服务业资格的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框架协议。(13)征集期内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行使合同解除权;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当履行。(14)乙方为了保证用车方的正常工作联系,必须提交驾驶员及业务联络负责人联系电话,且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15)乙方遇特殊原因需更换驾驶员、车辆的,必须提前电话告知相关调整信息;如未提前告知更换车辆、车型,每辆按2000元罚款,如未提前告知更换驾驶员,每人按1000元罚款,罚款由用车方在租赁费中扣除。(16)乙方需与驾驶员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并提供由驾驶员签名且乙方盖公章的花名册,如驾驶人员发生变化的需及时将更新后的花名册交于甲方。(17)乙方提供给甲方和用车方的驾驶员与甲方和用车方无任何关系。乙方须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购买相关保险,驾驶员工伤及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及赔偿。乙方驾驶员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若因违法违规造成的甲方或用车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8)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因上级政策调整,在提前1个月向乙方(出租方)书面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基于相互支持的原则,同意无条件予以接受,并不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19)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相关服务品质要求开展工作,不出现损害甲方信誉、利益的行为,对因违规行为导致投诉、媒体曝光的,自愿承担因此给甲方和用车方造成的损失。(20)甲方对乙方进行服务考评,若一辆车或驾驶员半年的服务考评满意率低于80%,将取消该车辆或驾驶员的服务资格并纳入甲方黑名单;若乙方的30%的车辆或驾驶员半年服务考评满意率低于80%,将立即终止合作合同,并在二年内不得参加甲方的采购项目。(21)若乙方车辆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处理,事故的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及用车方无关。(22)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严禁泄露用车方出行等相关信息,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保密教育,对保障任务中所听、所见严禁外传,如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据情节轻重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和当事人责任,并立即终止合同。十、税费10.1本框架协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11.1.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1.3.交通主管部门颁发乘用车租赁服务的相关资质证明(仅限包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仅限包二)11.4.参与甲方项目的部分车辆保险复印件11.5.车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或承诺书11.6.参与甲方项目的部分车辆、驾驶员信息复印件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使用人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应申请仲裁。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使用人和乙方均有约束力。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十三、框架协议文本的生效及其它12.1本框架协议文本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2.2本框架协议文本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2.3本框架协议文本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请各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符合证明文件格式”中准确填写或上传。一、项目技术要求1.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租车市内30分钟以内到达租车单位。2.提供服务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3.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4.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5.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入围供应商应额外为政府采购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投保,投保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保额不低于150万元),为车上乘客提供每人每座投保保额不低于40万元的保险险种(市内公交运营企业除外),市内公交运营入围供应商须为出租车辆投保每辆不低于200万元的承运人险,承诺签订合同前提供的车辆保险险种、限额达到上述要求,否则入围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须提供承诺函)。6.供应商在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应就车辆的地面、座位、窗户玻璃、窗帘的卫生保洁,防疫,驾驶人员的冬季、夏季、春季、秋季统一着装,驾驶员接送站、驾驶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监督的组织体系和标准、应急预案、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创新等方面提出服务承诺。7.入围供应商积极接受采购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配合公车主管部门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若用车方投诉入围供应商服务态度恶劣或在入围供应商在租赁期内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等不良情况,公车主管部门代表有权约谈并督其改正。8.用于服务的车辆应优先保障用车方的租赁需求并安装北斗定位。9.供应商的车辆保险及年检均合法有效。二、车辆及汽车驾驶员要求1.车辆类型(自有,以行驶证为准)、数量及驾驶员人数:车辆类型、数量及驾驶员人数表分包车辆类型数量驾驶员人数包一9座(含)以下车辆,排量3.0L以下不少于10辆不少于10人包二9座(不含)以上车辆不少于30辆不少于30人2.供应商所提供车辆应符合安全行驶标准,不包含特种车辆(校车、非急救转运车等),车辆品牌以国产车为主,优先提供使用国产自主品牌车辆、在满足出行要求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车辆应安全、大方、舒适,有效维护政府工作形象。供应商提供租赁的车辆须列明于《可供租赁车辆清单》中。包二车辆提供出租服务时如需出泰州市,入围供应商所提供车辆须具备市际及以上营运资质;如需出江苏省,提供车辆须具备省际营运资质。(包一须提供有注册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乘用车租赁服务的相关资质,企业所用车辆使用性质应为租赁或营运、行驶证原件扫描件上传,包二除包一须提供的证件外,还须提供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证原件扫描上传,原件签订合同时备查)3.驾驶员年龄60周岁以下,须在供应商工作满半年以上,(包一9座以下(含9座)乘用车租赁可与有代驾资质相关企业签订代驾劳务协议),应有从事该业务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全,身体健康,技术良好。具有3年及以上驾龄,3年安全驾驶,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等。人员须列明与《驾驶人员配置表》。(须提供驾驶员3年安全驾驶证明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扫描上传,原件签订合同时备查)4.安全管理要求。入围供应商需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定期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对每个驾驶员进行岗前素质培训,传达、学习有关安全、文明营运文件,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提出具体要求,消除事故隐患,开好安全车。5.车辆管理要求。入围供应商要建立车辆北斗监控系统,对所有运营车辆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出现违规情况,即时提醒,做到车辆一动,监督受控,车辆不停,监控不止,以保障车辆运行的规范和安全,随时监控租赁车辆的去向动态及记录行驶轨迹。同时,对客户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可根据需求跟公车平台对接纳入统一监管,车辆的动态由系统自动记录,只提供给公车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供应商应对用车方发出的任务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外泄。(须提供保密承诺书)严禁在所提供车辆上安装或向他人提供使用安装任何与驾驶无关的设备、配件;严格按照用车方制定的用车要求、行车路线、行驶纪律完成任务,做到安全、准时、高效、周到服务。出车前检查车辆性能保证车况正常、必备的配套、救援用品、防疫用品。在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危险超车,不进行危险活动(打电话、视频、饮食、聊天、开霸王车斗气车等),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重大保障项目,入围供应商需按用车方要求对驾驶员及相关后勤人员进行政审,就礼宾要求、工作及保密纪律进行必要的培训,坚决杜绝泄密行为。6.每次提供服务结束后,用车方要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和车辆的车况进行满意度调查,驾驶员的服务或车辆的车况半年满意度低于85%,征集人将会同公车主管部门对入围供应商进行约谈;低于80%,取消该车辆或驾驶员的服务资格并纳入黑名单;若入围供应商30%的车辆或驾驶员半年服务考评满意率低于80%,征集人有权依法终止协议。用车方对驾驶员能否准时接送站、行车安全文明、服务态度诚恳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对车辆的车容车貌整洁度、空调等设备设施的完好性、车辆行驶过程的舒适度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对存在危害政治安全问题实行一票否决。三、报价要求1、租车服务(含驾驶员)。租赁车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司机餐宿费由用车方支付不超过《泰州市市级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包括且不限于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油费、折旧费、保险费、修理费、日常保养费、年审费、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利税和驾驶员工资、福利等费用)。特殊情况时由用车方直接支付司机住宿和餐费,但不超过我市现行出差财务相关制度规定标准。2、报价要求按照天数(全日或半日)、里程以及时间计算费用,即需要报出每种车型具体的每天日租费、半日租费、超时加收费用以及超公里加收费用,超时超公里不得从复加收费用,在所报费用中应当充分考虑并能涵盖车辆使用,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燃油费,驾驶员劳务费用,升级,保养,维修,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3、本项目按折扣比例报价,最高折扣率为100%。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须按照各类车型出租服务基准报价填报折扣率,每个包仅需报一个折扣率。供应商投标报价表如下:各类车型出租服务基准报价分包车型半日租基准价4小时/80公里日租基准价8小时/160公里超时基准价元/小时超公里基准价元/公里包一5座轿车400600303.5包一7座商务车500800304.0包一7(不含)至9座(含)500800304.5包二9(不含)至14座(含)商务车500800505.0包二14(不含)至23座(含)客车7001100505.0包二33(不含)至35座(含)客车7001100505.0包二45座客车7501200606.0包二45座以上客车8501200807.04、入围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最高限价,入围供应商必须在最高限价内与用车方结算。五、有关说明投标总报价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服务,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必须在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服务、管理、履约等偏离在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中说明。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7.31质量及验收:用车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六、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7.31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提供服务。3.交付方式用车方指定方式。4.交付地点泰州市用车方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5.1由用车方与乙方每月定期按实结算,租赁车辆的价格不得超出第一阶段供应商入围报价。5.2租赁车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司机餐宿费由用车方支付,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包括且不限于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油费、折旧费、保险费、修理费、日常保养费、年审费、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利税和驾驶员工资、福利等费用)。5.3车辆使用费支付方式:用车方通过银行转帐每月结算,凭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票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流程等按月办理费用结算,结算票据加盖政府采购机关分部公章(乙方需要提供车辆服务行驶轨迹图及服务车辆清单)。该账户的一切法律风险由乙方承担。5.4乙方在收取用车方款项前应向用车方提供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关用车明细汇总清单。5.5增值税普通发票条款:乙方须按照税务局登记信息准确告知用车方纳税人资质,并对此信息的准确性负责。乙方必须出具符合合同约定经济事项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未提前提供合格发票的,用车方有权延迟或拒绝付款;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的,或因乙方提供的发票瑕疵给甲方和用车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6.投标货币人民币。七、供应商综合服务能力1.根据项目需求和特点,供应商提供社会化车辆租赁整体方案:拟投入服务车辆介绍,设置专线电话,提供24小时叫车服务,公布24小时叫车电话,服务车辆租赁团队人员配置齐备,岗位分工明确、科学,执行力强等情况。整体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2.车辆情况2.1供应商填列的《可供租赁车辆清单》和按要求出具的证明材料。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满足要求的各车辆类型及数量、驾驶员人数符合要求。2.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车况总体较好、类型丰富,品牌、性能能满足市级、省级、国家级等不同接待规格。3.履约能力与本项目服务车辆数量及大小有相匹配的固定停车场地(须提供照片扫描上传)。能提供完善有针对性的保障配套方案,体现出供应商车辆租赁、车辆保养、车辆维修等方面保障配套、服务及时便捷。4.服务质量跟踪及管理措施:设置服务质量监督部门,提供投诉受理场所,配备专职服务质量监督岗位人员。接到投诉在24小时内联系本企业当事人员并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企业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等情况。5.应急方案及服务保障承诺情况: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在保持车辆车身内外整洁,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保障创新,驾驶员按时接送站和安全文明驾驶的控制机制,服务监督、应急、重大活动服务保障的人员、车辆、工作机制等方面提供相应方案和承诺。各方案合理有针对性,服务承诺合理明确。6.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情况:驾驶员或运营人员聘用程序规范、从业资质符合要求,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有长效机制,从业行为考核奖罚分明,安全告诫(行车提醒)经常、行车日志完备,防止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管理措施有操作性等情况完整规范。7.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根据企业客运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动态监控,运输组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情况。8.根据本项目需求和特点,供应商需就本项目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承诺应合理可行,其中司机住宿及餐饮费司机住宿和餐饮不超过《泰州市市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如有超出,用车方有权按单位标准支付(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9.根据全市租车一体化方面的需求和特点,用车单位可租用当地车辆返程;当地某种车型无车时,经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租用其它市区车辆(指泰州市范围内);市区间交界的乡镇可租用相邻市区的车辆。考虑到成本的增加,9座以上(不含9座)至23座,放空里程超过30公里每公里2元,23座以上(不含23座),放空里程超过30公里每公里3.5元,放空费往返均扣除30公里再计。(供应商需就本项目服务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第五章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一、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价格优先法。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产品,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入围供应商的淘汰比例: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及(包一)最多10家供应商入围,(包二)最多5家供应商入围(四舍五入,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2家时,采购活动终止)。如供应商报价相同,按照符合要求的车辆配备数量、驾驶员配备数量进行排序(供应商车辆配备数量多,驾驶员配备数量多)。若上述因素均相同,由评审小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此类供应商排名顺序。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三、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由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协议价格是征集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2.征集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应当按照框架协议中规定的“采购合同文本”格式签订电子采购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投标人:(电子签章)响应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开标一览表四、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无需审计)(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特定资格条件10包一:9座以下(含9座)乘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须有注册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乘用车租赁服务的相关资质,供应商须提供服务的企业所用车辆使用性质应为租赁或营运(原件扫描上传)。包二:9座以上(不含9座)乘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或公交客运(原件扫描上传)。其他资格条件11投标函12法人授权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投标函格式致:泰州市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根据贵方的()号征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征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征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行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2345……三、开标一览表序号报价项说明报价单位占比报价1折扣率%100投标折扣率(在各类车型租赁服务基准报价上的折扣率)各类车型出租服务基准报价分包车型半日租基准价(4小时/80公里)日租基准价(8小时/160公里)超时基准价(元/小时)超公里基准价(元/公里)包一5座轿车400600303.5包一7座商务车500800304.0包一7(不含)至9座(含)500800304.5包二9(不含)至14座(含)商务车500800505.0包二14(不含)至23座(含)客车7001100505.0包二33(不含)至35座(含)客车7001100505.0包二45座客车7501200606.0包二45座以上客车8501200807.0备注:1.本项目按折扣比例报价,最高限制单价为100%。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须按照各类车型出租服务基准报价填报折扣率,每个包仅需报一个折扣率。2.折扣率是指表中各类车型最高单价限价的扣除比例。例如投标人半日租报折扣率80%,采购人租5座轿车半日(4小时/80公里)价格=400*80%=320元。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 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四、可供租赁车辆清单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车辆类型序号车牌号品牌型号座位数车龄新能源车(是或否)备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单据复印件须装订在该清单之后。五、驾驶人员配置表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序号姓名驾龄响应单位工作年限3年内有无重大交通事故备注:驾驶证复印件须装订在该清单之后六、保密承诺书本公司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在此承诺: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二、要严守秘密,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三、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四、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各类的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秘密载体。五、不准在工作场所进行拍照、摄像。六、所有文件按规定统一收发、统一销毁。七、员工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供应商名称(盖章)七、服务承诺书(供应商单位全称)就本项目服务承诺如下:1、本项目司机住宿费标准元/晚;餐费元/天。司机住宿和餐饮不超过《泰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如有超出,用车方有权按单位标准支付。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坚持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贵单位及用车方合法权益。3、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根据征集文件、投标文件和本项目合同,指派专人负责业务联络并确保联络人24小时畅通。履约期间我方保证不发生任何损害国家、贵单位和用车方信誉、利益的行为,我方自愿接受因违反合同约定的处罚,我方自愿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4、根据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项目合同要求选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在服务期内,定期对租赁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杜绝发生租赁车辆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法规和行车安全的行为。加强业务培训,确保租赁车辆驾驶员熟练掌握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操作使用。驾驶员和租赁车辆严格按要求一一对应,人车匹配。按照要求及时更新调整报备最新的驾驶员花名册。5、确保服务品质。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租车市内30分钟以内到达租车单位。无条件配合做好重大活动和应急公务的服务保障任务。服务期间,对用户信息、资料、谈话内容等严格保密,承担一切因泄密造成的后果和惩处。主动承担服务人员因服务态度恶劣或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用车方损失的一切赔偿和处罚。自愿接受满意度不达标的相关处罚。6、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贵单位或监管部门组织的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或用车方投诉查实的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承担一切服务纠纷和因服务不当造成的赔偿责任,整改结果或处理意见及时报监管部门。整改不到位期间,自愿接受租赁车辆下线整改或中止合同、暂停服务,经核实问题整改到位后按要求恢复上线服务。7、严格违约处理。与贵单位及用车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开展业务活动。如存在以下违约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经调查属实,自愿取消车辆定点租赁资格并终止合同,承担相应责任。违约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向贵单位和用车方相关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包括宴请、旅游、礼金、烟酒等礼品);(2)发生损害用车方形象、声誉、利益的或因违规行为导致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的行为;(3)租赁车辆在保障出行服务期间,存在不遵守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相关规定的行为;(4)不服从不配合相关部门(单位)监督检查及管理;瞒报谎报问题整改情况;(5)违反承诺书的其他规定事项。供应商名称(盖章)入围供应商信息包1入围供应商信息及排序如下:1、泰州市新时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各类车型租赁服务投标折扣率66%,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2、泰州博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各类车型租赁服务投标折扣率74.90%,地址:泰州市春风路16号茗墅33幢421室东侧。3、泰州运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各类车型租赁服务投标折扣率75%,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花园村十二组61号。4、泰州市宝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各类车型租赁服务投标折扣率77.40%,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288—20—2号。5、泰州市同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各类车型租赁服务投标折扣率79%,地址:泰州市药城大道北侧东方小镇欧洲街P1-05。6、泰州市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各类车型租赁服务投标折扣率79.80%,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高路309号泰州国际汽车城16幢116室。7、泰州市老兵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各类车型租赁服务投标折扣率80%,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人民南路111号。8、泰州市大运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各类车型租赁服务投标折扣率80%,地址: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姜堰大道6号。9、泰州市荣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各类车型租赁服务投标折扣率80%,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0号文创大厦主楼501-512室。包2入围供应商信息及排序如下:1、泰州市大运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各类车型租赁服务投标折扣率95%,地址: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姜堰大道6号。2、泰州市飞鹿客运有限公司,各类车型租赁服务投标折扣率99%,地址:泰州市青年南路2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 商务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