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招标采购公告(定远县农创渔业有限公司2023)



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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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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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项目编号:czdyqt202307-002采购人:定远县农创渔业有限公司(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定远县程锦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3年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第一章招标公告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9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dyqt202307-002项目名称: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预算金额:480万元最高限价:480万元(96万/年,其中:大石塘水库20万元/年、小李水库24万元/年、岗王水库28万元/年、仓东水库24万元/年)采购需求:鲢、鳙鱼种培育、渔业生态养殖、水质调节等生产性劳务承揽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五年(第一年为试验期,试验期结束后所有目标值均达到合同约定再续签后期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1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水产养殖专业职称。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款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备注:第3、4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第2页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8月9日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8月9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第3页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4页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定远县农创渔业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光电产业园综合办公楼联系方式:高勇,139562957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定远县程锦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定远县定城镇经开区炉桥路新材料光电产业园16号楼联系方式:陈星辰,0550-48810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勇、陈星辰电话:13956295711、0550-4881051,第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1.1项目编号czdyqt202307-0021.1合同履行期限五年(第一年为试验期,试验期结束后所有目标值均达到合同约定再续签后期合同)1.1供货(服务)地点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1.2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高勇电话:13956295711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陈星辰电话:0550-4881051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4采购预算480万元1.5最高限价480万元(96万/年,其中:大石塘水库20万元/年、小李水库24万元/年、岗王水库28万元/年、仓东水库24万元/年)。投标总报价及投标单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1采购内容鲢、鳙鱼种培育、渔业生态养殖、水质调节等生产性劳务承揽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1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0.2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3年7月30日17时(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23年7月31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1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1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2700元。专家评审费(不出具发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交纳以上费用。16.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表10.2款,第6页2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备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条款均不作要求。25.1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数量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5.2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注: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解密时间为2023年8月9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9日9时30分。27.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8.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8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28.3开标程序开标程序开标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评审。29.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采购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2.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32.1.2中标结果公告媒介中标结果公告媒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等网站32.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放形式:数据电文。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36.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不收取备注:本项目交易文件中涉及到履约担保的相关条款均不作要求。付款方式、时间、条件付款方式、时间、条件承揽费用每月按中标价12个月的平均数支付劳务承揽费用的60%,余下40%在年终目标考核合格后进行结算。如果没有达到既定的目标产量和管理效果,按照考核方案,按比例扣除承揽费用,如果超出目标产量和管理效果,按比例奖励超产净利润部分。承揽费用每月按中标价12个月的平均数支付劳务承揽费用的60%,余下40%在年终目标考核合格后进行结算。如果没有达到既定的目标产量和管理效果,按照考核方案,按比例扣除承揽费用,如果超出目标产量和管理效果,按比例奖励超产净利润部分。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特别提示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第7页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或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投标IP地址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8.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9.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其他要求1、系统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2、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3、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本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如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投标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4、根据滁州市公管局《滁州市公共资源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办法》、滁办发(2018)9号文件及滁州市公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文件精神,采购人(及其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已经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精神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第8页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工程建设项目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二)政府采购项目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第44页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4、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第45页三、相关要求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或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或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第46页附件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二条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第47页(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第48页(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第49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第50页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三万元以上罚款;(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1年内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扣分达到20分的;(二)"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期满后仍不整改的;(三)存在以下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以及特别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1.发生重大、特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的;2.在单位公开信息、工程相关技术成果和工程建设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不正当利益的;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处理后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或减少工程使用寿命的;4.违反规定施工,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且拒不修复的;5.被证实恶意制造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危害较大的。(四)存在以下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行为之一的:1.不按合同约定,恶意拖欠承包人项目款的;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虚假信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3.出借、借用资质证书,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或借用他人名义等弄虚作假方式承揽业务的;,第51页4.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证书核定范围、营业范围承揽业务的;5.操纵招标过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6.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7.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9.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业务的;10.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降低工程或设备质量的;11.单位行贿、受贿,受到刑事处罚的;12.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的;13.参与非法集资,受到刑事处罚的;14.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合同欺诈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15.虚构工程项目,套取资金的;16.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17.发生社会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并负有直接责任的。(五)存在以下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行为之一的:1.发生事故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2.拒不执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的;3.拒不执行仲裁、法院判决结果的。(六)被相关联合惩戒部门列入"黑名单",符合联合惩戒措施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黑名单"列入标准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附件。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7号、《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第52页第七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我单位对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招标人:定远县农创渔业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勇联系电话:139562957112023年7月19日采购代理机构:定远县程锦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经办人:陈星辰电话:0550-48810512023年7月19日,第53页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项目编号:czdyqt202307-002采购人:定远县农创渔业有限公司(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定远县程锦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3年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第一章招标公告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9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dyqt202307-002项目名称: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预算金额:480万元最高限价:480万元(96万/年,其中:大石塘水库20万元/年、小李水库24万元/年、岗王水库28万元/年、仓东水库24万元/年)采购需求:鲢、鳙鱼种培育、渔业生态养殖、水质调节等生产性劳务承揽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五年(第一年为试验期,试验期结束后所有目标值均达到合同约定再续签后期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1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水产养殖专业职称。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款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备注:第3、4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第2页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8月9日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8月9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第3页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4页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定远县农创渔业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光电产业园综合办公楼联系方式:高勇,139562957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定远县程锦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定远县定城镇经开区炉桥路新材料光电产业园16号楼联系方式:陈星辰,0550-48810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勇、陈星辰电话:13956295711、0550-4881051,第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1.1项目编号czdyqt202307-0021.1合同履行期限五年(第一年为试验期,试验期结束后所有目标值均达到合同约定再续签后期合同)1.1供货(服务)地点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1.2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高勇电话:13956295711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陈星辰电话:0550-4881051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4采购预算480万元1.5最高限价480万元(96万/年,其中:大石塘水库20万元/年、小李水库24万元/年、岗王水库28万元/年、仓东水库24万元/年)。投标总报价及投标单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1采购内容鲢、鳙鱼种培育、渔业生态养殖、水质调节等生产性劳务承揽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1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0.2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3年7月30日17时(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23年7月31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1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1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2700元。专家评审费(不出具发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交纳以上费用。16.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表10.2款,第6页2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备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条款均不作要求。25.1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数量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5.2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注: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解密时间为2023年8月9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9日9时30分。27.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8.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8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28.3开标程序开标程序开标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评审。29.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采购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2.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32.1.2中标结果公告媒介中标结果公告媒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等网站32.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放形式:数据电文。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36.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不收取备注:本项目交易文件中涉及到履约担保的相关条款均不作要求。付款方式、时间、条件付款方式、时间、条件承揽费用每月按中标价12个月的平均数支付劳务承揽费用的60%,余下40%在年终目标考核合格后进行结算。如果没有达到既定的目标产量和管理效果,按照考核方案,按比例扣除承揽费用,如果超出目标产量和管理效果,按比例奖励超产净利润部分。承揽费用每月按中标价12个月的平均数支付劳务承揽费用的60%,余下40%在年终目标考核合格后进行结算。如果没有达到既定的目标产量和管理效果,按照考核方案,按比例扣除承揽费用,如果超出目标产量和管理效果,按比例奖励超产净利润部分。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特别提示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第7页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或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投标IP地址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8.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9.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其他要求1、系统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2、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3、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本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如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投标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4、根据滁州市公管局《滁州市公共资源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办法》、滁办发(2018)9号文件及滁州市公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文件精神,采购人(及其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已经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精神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第8页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工程建设项目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二)政府采购项目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第44页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4、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第45页三、相关要求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或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或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第46页附件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二条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第47页(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第48页(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第49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第50页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三万元以上罚款;(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1年内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扣分达到20分的;(二)"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期满后仍不整改的;(三)存在以下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以及特别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1.发生重大、特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的;2.在单位公开信息、工程相关技术成果和工程建设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不正当利益的;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处理后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或减少工程使用寿命的;4.违反规定施工,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且拒不修复的;5.被证实恶意制造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危害较大的。(四)存在以下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行为之一的:1.不按合同约定,恶意拖欠承包人项目款的;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虚假信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3.出借、借用资质证书,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或借用他人名义等弄虚作假方式承揽业务的;,第51页4.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证书核定范围、营业范围承揽业务的;5.操纵招标过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6.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7.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9.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业务的;10.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降低工程或设备质量的;11.单位行贿、受贿,受到刑事处罚的;12.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的;13.参与非法集资,受到刑事处罚的;14.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合同欺诈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15.虚构工程项目,套取资金的;16.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17.发生社会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并负有直接责任的。(五)存在以下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行为之一的:1.发生事故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2.拒不执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的;3.拒不执行仲裁、法院判决结果的。(六)被相关联合惩戒部门列入"黑名单",符合联合惩戒措施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黑名单"列入标准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附件。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7号、《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第52页第七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我单位对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招标人:定远县农创渔业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勇联系电话:139562957112023年7月19日采购代理机构:定远县程锦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经办人:陈星辰电话:0550-48810512023年7月19日,第53页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项目编号:czdyqt202307-002采购人:定远县农创渔业有限公司(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定远县程锦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3年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28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第七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53第一章招标公告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9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dyqt202307-002项目名称: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预算金额:480万元最高限价:480万元(96万/年,其中:大石塘水库20万元/年、小李水库24万元/年、岗王水库28万元/年、仓东水库24万元/年)采购需求:鲢、鳙鱼种培育、渔业生态养殖、水质调节等生产性劳务承揽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五年(第一年为试验期,试验期结束后所有目标值均达到合同约定再续签后期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水产养殖专业职称。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款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备注:第3、4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8月9日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8月9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定远县农创渔业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光电产业园综合办公楼联系方式:高勇,139562957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定远县程锦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定远县定城镇经开区炉桥路新材料光电产业园16号楼联系方式:陈星辰,0550-48810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勇、陈星辰电话:13956295711、0550-488105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项目(二次)1.1项目编号czdyqt202307-0021.1合同履行期限五年(第一年为试验期,试验期结束后所有目标值均达到合同约定再续签后期合同)1.1供货(服务)地点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1.2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高勇电 话:13956295711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陈星辰 电 话:0550-48810511.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4采购预算480万元1.5最高限价480万元(96万/年,其中:大石塘水库20万元/年、小李水库24万元/年、岗王水库28万元/年、仓东水库24万元/年)。投标总报价及投标单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1采购内容鲢、鳙鱼种培育、渔业生态养殖、水质调节等生产性劳务承揽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1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一 个标包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0.2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3年7月30日17时(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23年7月31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1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1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22700元。专家评审费(不出具发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交纳以上费用。16.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表10.2款2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4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备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条款均不作要求。25.1投标文件数量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5.2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注: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解密时间为2023年8月9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9日9时30分。27.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8.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8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28.3开标程序开标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评审。29.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采购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2.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32.1.2中标结果公告媒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等网站32.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放形式:数据电文。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36.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不收取备注:本项目交易文件中涉及到履约担保的相关条款均不作要求。付款方式、时间、条件承揽费用每月按中标价12个月的平均数支付劳务承揽费用的60%,余下40%在年终目标考核合格后进行结算。如果没有达到既定的目标产量和管理效果,按照考核方案,按比例扣除承揽费用,如果超出目标产量和管理效果,按比例奖励超产净利润部分。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或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投标IP地址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8.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9.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其他要求1、系统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2、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3、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本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如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投标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4、根据滁州市公管局《滁州市公共资源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办法》、滁办发(2018)9号文件及滁州市公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文件精神,采购人(及其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已经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精神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期(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单价。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7.1由于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根据电子化采购的特点,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7.3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10.3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采用)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2.招标代理费12.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13.3推荐品牌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所投产品,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品牌的产品,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详细参数。13.4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的,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递交的时间为准)。(本条不采用)1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13.7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13.8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13.9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将被记不良信息记录。14.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由采购人予以追缴。(二)招标文件1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16.招标文件的组成16.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6.2除16.1款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16.4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7.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7.1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7.3招标文件的解释(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系统中提供的表格(或格式文件)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为准;(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8.招标文件的发出18.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19.样品(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19.1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9.2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2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1.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说明2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一(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二(技术标)和投标文件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21.2投标文件的上传(1)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CA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文件(.czzf格式)后,在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好的投标文件格式有2种:第一种.cz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第二种.ncztf格式是非加密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将第一种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中。(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按标段分别上传到系统中。(3)请投标人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CA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50-3801701。(5)如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代理公司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21.3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会员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投标文件。(3)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分别签章。22.投标报价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服务(货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22.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2.5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2.6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2.7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8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或服务要求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2.9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3.投标有效期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4.投标保证金24.1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5.1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5.2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投标文件的提交2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2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7.1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8.开标28.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28.1.1采购人按招标公告中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8.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28.2.1采购人可以邀请相关监管部门参加。28.3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等;(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5)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供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开标结束。多标包项目按照标包顺序按以上程序依次开标。28.4开标质疑投标人对开标有质疑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评标委员会29.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9.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9.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29.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9.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29.4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无效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29.5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30.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31.评标31.1评标准备工作31.1.1阅读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31.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31.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31.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31.2评标办法31.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1.3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1.4投标文件的澄清31.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答复,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31.4.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31.4.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31.5报价合理性的判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系统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6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31.7评标报告的签署31.7.1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31.8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1.9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人应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若有业绩要求,业绩同时公告)。32.定标32.1中标人的确定32.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将中标信息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公告。32.2中标通知书3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并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见证章后,方可发出。32.2.3采购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3.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33.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2变更采购方式按照滁州市公管局和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六)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标准34.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5.1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5.2采购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6.履约担保3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6.1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七)纪律和监督37.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37.1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9.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9.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9.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0.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0.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1.询问、质疑41.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1.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41.3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41.1款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41.4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招标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41.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41.6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42.投诉42.1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总则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准定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2.评标程序2.1投标文件的初审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2.3比较与评价2.3.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二、投标文件初审3.资格性审查:3.1评审细则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重要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核验电子标书2投标人应符合的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核验电子标书2投标人应符合的资格条件 2、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附后)核验电子标书2投标人应符合的资格条件 3、拟派技术团体人员一览表(格式附后,人员符合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中相关要求)核验电子标书3.2资格审查材料可以选择①上传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制作投标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若所需材料无对应栏目,则将该材料上传至“其他所需材料”里,做电子投标文件时从“其他所需材料”里获取。请各投标人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②或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营业执照、建设工程相关证书等政务数据,投标人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3.3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4.符合性审查4.1评审细则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符合要求。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完全响应。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5)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3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7)技术参数响应程度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不限于业绩、服务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2资格审查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以供审查。4.3.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5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质疑,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复议。4.6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温馨提示:1.请各投标人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人放弃该权利。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系统进行,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当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投标的数量与招标的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四、比较与评价6.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1资信部分评审细则(3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细则1具有一定的水产养殖技术和从事水库培育鱼苗种、管理的经验101、投标人有培育鱼苗种、管理经验的渔业养殖企业得5分。提供2500亩及以上规模的养殖承包合同或企业有自有养殖场的证明材料2、技术团队中除技术负责人外的技术人员具有一名有中级及以上水产养殖专业职称的得5分。提供职称证书、聘用合同。2投标人有水产养殖示范场或水产养殖示范基地(或从事管理期间的基地获得的)10企业获得部级水产养殖示范场或水产养殖示范基地的得10分,省级水产养殖示范场或水产养殖示范基地的得5分。注:1、提供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文件或证书,从事管理期间获得的须提供承包合同。2、提供多个水产养殖示范场或水产养殖示范基地的仅按最高级别计取得分。3目标产值提升10投标人按合同评估的目标产量每增加2%加1分,最高10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备注:1、以上评审细则中涉及到须提供的相关材料,除注明外均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应对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采购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6.2技术标评审细则(4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细则1养殖水质调节技术措施201、编制养殖水质调节处理技术方案具有先进性、可操作性,水质调节工艺流程科学合理。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9分,一般的得8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方案及措施的不得分。2、制定针对性较强的养殖技术规范的,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9分,一般的得8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方案及措施的不得分;2应急处理方案10制定有针对病虫害、水质恶化、溶氧不足等应急处理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较合理、有操作性的得9分;一般的得8分。明显不合理不得分。3生态养殖规划及技术措施10投标人对项目水体资源及鱼产力状况进行分析、制定规划,规划合理、科学、有针对性、计划全面的得10分,较合理、科学、有针对性的得9分,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8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方案及措施的不得分。备注:1、投标人技术标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委评审总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该项目技术标评审为横向暗标评审,暗标横向评审技术标不设目录,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及各评分点分别进行编号;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该评分点作零分处理。3、暗标评审仅限评标环节。评标结束后,如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经认定评标错误的,由评标委员会纠正错误或重新评分,此时不再受暗标评审约束,但在纠正错误或重新评分中发现投标企业技术标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的,技术标仍按零分处理。4、如所有投标企业技术标都出现能反映企业信息等相关内容的,该项目流标。6.3商务标评审细则(3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细则1投标报价评分30分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价格扣除比例(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0%;(2)联合体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给予联合体4%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评审价按(1)款执行;(3)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给予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0%。中小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号文件,若上述企业中标,中标价(合同价)以其有效投标报价为准;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2.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含扣除后价格);其得分为满分;3.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含扣除后价格)*3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4.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特别说明:1.评标专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的上述材料,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策性优惠的,在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时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开、公示。五、推荐中标候选人7.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7.1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8.无效投标条款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解密时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4)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5)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6)被暂停营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0)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1)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12)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的;(13)投标人MAC地址一致的;(14)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8.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一、项目概述为了体现各类水库的资源特点,充分利用其优势,我公司拟在大石塘、仓东、小李、岗王四座规模不大的水库以劳务承揽的方式进行鱼种培育,搭配少量成鱼养殖(野杂鱼捕捞销售不在劳务承揽项目之内)。二、项目规模劳务承揽的工作范围为大石塘、仓东、小李、岗王四座水库库区现状范围。三、有关要求中标人的人员配置、职责:中标人技术团队中技术负责人必须有水产养殖类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技术团队(除技术负责人外)不少于3名水产养殖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员及以上职称),每座水库需要配置普工不少于2人;中标人负责日常生产记录、饲料投喂、拌料、巡库、进、排水管理、水质调控、病虫害防治等生产工作。四、中标人职责1、协助甲方制定渔业生产计划,按计划实现效益目标。2、按甲方对各个水库编制的合理人员配置,安排技术、生产人员及时到岗。乙方的人员要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对拒不执行甲方决定和管理的,乙方应及时更换调整。对因乙方失误造成甲方利益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3、乙方负责对各水库所配置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负责生产安全,承担安全事故责任。4、负责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的日常生产管理,根据生产需要提出采购计划建议,承担生产设施设备、生产资料的保管责任。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定远县农创渔业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定远县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养殖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原则,制定本劳务承揽合同,共同遵守。一、承揽项目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苗种培育、成鱼养殖项目。承揽范围: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按实际养殖面积进行大规格鱼种培育、成鱼套育养殖、水质调节、与甲方派住人员联合看护等所有的养殖技术及劳务(不包含鱼类等水产品捕捞)。二、甲方职责1、制定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渔业养殖方案,渔业生产计划和目标任务。负责生产资料、设施设备采购保障,以满足劳务承揽人(乙方)合理的生产需求。2、制定目标考核细则,督促检查乙方生产计划执行情况,阶段任务完成情况,监督乙方安全生产。3、编制各个水库的技术人员及工人的合理配置,按合同约定支付的乙方劳务承揽费用。三、乙方职责1、协助甲方制定渔业生产计划,按计划实现效益目标。2、乙方人员配置、职责:乙方技术团队中技术负责人必须有水产养殖类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质,技术团队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每座水库需要配置普工不少于2人;乙方负责日常生产记录、饲料投喂、拌料、巡库、水质调控、病虫害防治等生产工作。合同签订后安排技术、生产人员及时到岗。乙方的人员要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对拒不执行甲方决定和管理的,乙方应及时更换调整。对因乙方失误造成甲方利益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3、乙方负责对各水库所配置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负责生产安全,承担安全事故责任。4、负责大石塘、小李、岗王、仓东水库的日常生产管理,根据生产需要提出采购计划建议,承担生产设施设备、生产资料的保管责任。四、承揽费用全年承揽费用按中标价为依据。考核实行分阶段考核和年终目标总量考核的方式,承揽费用每月按中标价12个月的平均数支付劳务承揽费用的60%,余下40%在年终目标考核合格后进行结算。总产低于目标产量10%(含10%)的照中标价8%扣除,低于目标产量20%(含20%)按照中标价15%扣除,低于目标产量30%(含30%)按照中标价40%扣除并终止合同。五、增产奖励按照增产部分的净利润30%提成给乙方作为奖励,完不成目标计划的按照实际减产量由乙方补齐(依据效益目标计划执行)。由于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因素(以相关部门发布为准),造成无法履行合同或对目标任务造成影响的,可免责处理。六、效益目标计划以签订合同时各水库实时面积为测算依据,因水位变化幅度超过10%,则按照实时宜养鱼面积计算产量。1、仓东水库目标计划:成鱼和套养鱼种达到28万公斤(签订合同时按投标承诺产量调整),成本核算不大于128万元;水库兴利水位50.77米,相应库容600万立方米,对应面积3100亩。2、小李水库目标计划:成鱼和套养鱼种达到28万公斤(签订合同时按投标承诺产量调整),成本核算不大于128万元;水库兴利水位45.00米,相应库容675万立方米,对应面积3100亩。3、岗王水库目标计划:成鱼和套养鱼种达到37万公斤(签订合同时按投标承诺产量调整),成本核算不大于159万元;水库兴利水位48.40米,相应库容850万立方米,对应面积4100亩4、大石塘水库目标计划:成鱼和套养鱼种达到11万公斤(签订合同时按投标承诺产量调整),成本核算不大于76万元;水库兴利水位86.40米,相应库容525万立方米,对应面积1200亩。七、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定远县农创渔业有限公司(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格式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一)项目项目编号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2)营业执照;(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拟派技术团体人员一览表(5)投标人根据资信部分评审细则认为需提供的有关材料。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拟。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章)年月日附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3拟派技术团体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备注1技术负责人水产养殖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2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水产养殖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员及以上职称)3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水产养殖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员及以上职称)4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水产养殖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员及以上职称)···不少于3名水产养殖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员及以上职称)5普工/每座水库需要配置普工不少于2人;6普工/每座水库需要配置普工不少于2人;7普工/每座水库需要配置普工不少于2人;8普工/每座水库需要配置普工不少于2人;9普工/每座水库需要配置普工不少于2人;10普工/每座水库需要配置普工不少于2人;11普工/每座水库需要配置普工不少于2人;12普工/每座水库需要配置普工不少于2人;···每座水库需要配置普工不少于2人;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聘用合同。技术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二、技术标格式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二)项目项目编号目录(1)养殖水质调节技术措施。(2)应急处理方案。(3)生态养殖规划及技术措施。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拟。备注:该项目技术标评审为横向暗标评审,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劳务承揽养殖管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