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拍卖招标采购公告(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根据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琼01执371号之十四执行裁定书,本院将于2023年8月9日10时至2023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07;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画作一幅(序号25)
标的说明:作品名称:那一片云-诗人徐志摩,作者姓名:沈丹,作品规格:60cm*50cm,创作年份:2010年,画作有变形,纸板油画,拍卖标的物图片可能因光线等原因存在色差,具体标的状况以实际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等不作担保,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详情请参阅相关附件标的物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价:8000元,起拍价:5120元,保证金:500元,增价幅度:50元。
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无原始票据,拍卖标的物真伪、规格、品种、质地等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2、由于拍卖标的物闲置时间较长,存放条件一般,故无法保证是否存在其他隐形瑕疵,具体标的状况以现场实际为准。3、竞买人应认真咨询,实地看样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咨询或对拍卖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交付,财物存放期间的自然贬值,法院不返还相应的贬值价款。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海南冠亚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字画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海南冠亚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海南冠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98-3668963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8月17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5238)。转款备注:本案执行案号及买受人姓名,并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898-3668963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898-36689672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8号。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拍卖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