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2023)



龙江岁月项目(二期东区)青梅酒吧招租公告
  
福建均达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于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下列标的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租标的:

标的名称
承租面积
租金起拍价
加价幅度
业态要求
竞租保证金

龙江岁月项目(二期东区)青梅酒吧
室内面积894.64㎡(含楼梯110.4㎡),架空面积526.89㎡,露台面积704.52㎡。
为营业收入的8%,(同时租金需满足第一和第二年不低于40万元/年,第三至第五年不低于50万元/年,第六至第十年不低于70万元/年的保底收入。)
每次加价为营业收入的1%或营业收入的1%的倍数
休闲娱乐、影视为主
6万元

二、标的展示、咨询:即日起至2023年8月2日17:00时止接受咨询、察勘。 三、报名时间、地点:2023年8月2日17:00时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到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融都新界2号楼1104室办理报名手续,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取得竞租权限。 四、竞租时间:2023年8月3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五、竞租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六、招租信息将通过海峡都市报、福建省拍卖行业协会网(http://www.fjaac.com/new/index.asp)、 圆新建设集团网(http://www.zzysxc.cn/)进行拍卖公告发布。具体内容可在圆新建设集团网(http://www.zzysxc.cn/)“招标采购—其他(采购、租赁等)”栏下载《招租须知》及《租赁合同(样本)》。 七、未尽事宜,详见招租须知。 咨询电话: 18960085510 福建均达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  (招租须知)龙江岁月青梅酒吧(招租须知)龙江岁月青梅酒吧租赁合同(范本)租赁合同(范本)

招租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特制定本须知,参与本次招租活动的人,均应阅读、理解并遵守本须知。一、招租人(委托人):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二、招租标的和起拍价:龙江岁月项目(二期东区)青梅酒吧的租赁权,标的租金起拍价等见《附件1》。招租方式:本次招租采用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由竞租人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网络竞价,采用增价拍卖,由低价到高价进行。网络拍卖开始后,竞租人即可应价竞价,竞租人每次加价为1%或1%的倍数,至无竞租人继续加价,网络拍卖会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在自由竞价阶段,竞租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按照加价幅度进行自由报价,限时竞价阶段是在自由竞价产生最高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的。在限时竞价阶段,当其他竞租人有更高报价时,将同时产生新的倒计时竞价时间,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阶段没有更高报价为止,当前报价最高的竞租人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的竞价结束。特别提醒说明:本招租标的租金收取采用抽成方式,即:按营业收入的8%(不设上限)进行抽成作为租金起拍价,因中拍平台竞拍系统显示的数量单位为元/%,和本次招租的计算单位为%不一致,请竞租人详见附件2《特别说明》,须知该说明后再参与竞拍。四、标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一)标的基本情况、租金起拍价、业态要求:标的名称承租面积租金起拍价业态要求竞租保证金龙江岁月项目(二期东区)青梅酒吧室内面积894.64㎡(含楼梯110.4㎡),架空面积526.89㎡,露台面积704.52㎡。为营业收入的8%,(同时租金需满足第一和第二年不低于40万元/年,第三至第五年不低于50万元/年,第六至第十年不低于70万元/年的保底收入。)休闲娱乐、影视为主6万元备注:1.成交人须与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及漳州龙江岁月园区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三方服务协议,物业管理费从租金缴交之日起由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统一收取,第一年至第五年按3万元/年、第六年至第十年按5万元/年进行收取。2.本次招租标的面积最终以测绘公司实际测绘面积为准。(二)本次招租优惠政策:1.自经营场所正式移交之日起六个月为装修改造期,装修改造期内免缴租金(具体以双方签订移交通知书之日为准);2.租金从签订移交通知书六个月后开始计算,竞租人可以加大投入,力争早营业。(三)履约保证金:租赁标的成交人于租赁合同签订之前,以转账的形式一次性向招租人缴交履约保证金,按标的首年保底租金缴交额(即40万元)的三个月租金额的标准缴交,不计利息。(四)项目要求:1.竞租人竞租成功后需在高新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如成交人在高新区注册成立新的公司进行运营,新公司法定代表人须与原参与竞租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同;新公司成立后,与招租人签订补充协议继承原合同的权利义务。2.同意且遵守竞租文件合同格式条款约定及龙江岁月二期片区有关运营管理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竞租人成交后需严格按约定用途经营,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或扩大经营用途;消防报审(如有)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如未通过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招租人要求任何补偿。4.竞租人须按招租文件规定的业态进行经营,改变经营业态需经招租人同意。成交人须依法办妥经营所需的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若违规经营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手续办理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5.招租成功后,成交人对该标的的利用(含广告、宣传牌设置)等应与该片区风格保持一致,服从物业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做好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涉及道路、场地、排水、供电等设施建设的需按该片区有关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开发利用。对架空层和露台不得随意加盖、改变现状。五、承租经营年限:承租年限为10年,承租期自签订移交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后开始计算。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可以优先享有租赁权。六、招租说明:1.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成交后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改变规划用途、不得分割转租、不得分割经营。2.本次招租标的面积以测绘公司测绘的实际面积为准,本次公示若与测绘面积有差异,不影响本次招租的成交价,招租人对招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3.招租标的质量、结构及水电设施和新旧程度以展示现状及竞租人现场查看为准。4.转租情况:成交人接管招租标的后,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破坏墙体结构,不得随意改变租赁场地现状和规划用途;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转租须征得招租人同意,转租期不得超过承租期,并应与招租人签订三方协议。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5.租赁合同签订及租金收取方式:(1)签订《成交确认书》:招租成交后,成交人需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拍卖行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2)签订《租赁合同》:在成交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并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成交人逾期未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不冲抵成交额;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或付清租金、租赁保证金及佣金,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招租人将收回标的重新招租,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人全部承担。(3)租赁标的成交人于租赁合同签订之前,以转账的形式一次性向招租人缴交履约保证金,按标的首年保底租金缴交额(即40万元)的三个月租金额的标准缴交,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转入账户:账户名: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账号:23410078801688665899开户行:浦发银行漳州分行(4)租金收取:①自经营场所正式移交之日起六个月为装修期,装修期内免缴租金(具体以双方签订移交通知书之日为准);②合同期内租金缴交需满足第一和第二年不低于40万元/年、第三至第五年不低于50万元/年、第六至第十年不低于70万元/年的保底收入(首年租金从签订移交通知书六个月后开始计算);③租金采用全年总控,缴交方式采用T+1到账模式对营业收入的___%进行结算。每季度核算,若每季度租金缴交低于当年度季度保底租金则先行补足,年终统一结算。每年年终对营业收入总额再次进行核算与结算,租金抽成不少于当年保底租金金额(上述第②点)。注:营业收入的比例(%)以本次竞拍最终成交比例(%)为准。退租情况:(1)提前退租: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因经营不善等非招租人的原因而申请退租的,需在缴纳下一次租金前两个月向招租人提出申请,其履约保证金和已交租金不予退还,在结清各种费用并且收到招租人书面同意书后方可清场。(2)承租期满退租:退租时应交清所有应缴租金及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且返还租赁标的,并经招租人验收租赁标的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可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3)租赁标的返还:承租人添加的附属设施,若属动产可以搬离的归承租人所有并由承租人自行搬离,若为附属于房屋或无法搬离或拆除将导致租赁物损坏的,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亦不得要求招租人就该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等)向承租人支付相关补偿。7.违约责任:承租期间,由于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房屋破坏(包括公共设施)或设备损坏、丢失,应负责修理、更换、恢复原状或赔偿责任;(2)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租金,经招租人书面催告后15天内仍未及时缴交,承租人同意每日按月租金额的1‰向招租人支付违约金(从上一个缴费周期结束之日止起算);经招租人书面二次催告后15天内仍未缴清拖欠租金及违约金,招租人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无偿收回租赁权,承租人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拖欠租金及违约金招租人有权继续向承租人主张尚欠租金及违约金并要求赔偿所有损失。(3)因承租人违约行为致使招租人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还须赔偿招租人所有的损失(含本项目竞租应当承担的交易佣金、交易鉴证费及信息发布费等)。(4)合同期内,原则上招租人不同意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如承租人需提前解除本承租合同,应与招租人协商解决,并取得书面招租人同意。承租人须赔偿招租人因提前解约所产生的所有损失,赔偿办法参照本条第3款执行。否则,招租人有权留置和处理承租人购置的财产来补偿甲方的损失,承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七、风险提示:租赁期间因城市建设、政府行为、不可抗力需要对房屋进行重新规划调整用途的,承租人应在招租人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将所租赁的标的及设施移交招租人,招租人对承租人不做任何损失补偿或赔偿,但承租人如预交剩余期限内租金部分及履约保证金可予以退还。如有涉及征迁补偿的,属于承租人投入的部分的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另外,如遇洪水、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招租人和承租人损失的,招租人和承租人各自承担损失,互不赔偿。八、网络竞租特别说明:1.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租人只能授权对应一个账号(手机号码)。此账号(手机号码)仅供竞租人本人使用,凡使用以竞租人的账号(手机号码)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租人的行为,竞租人应当对以其账号(手机号码)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租人不应将其账号(手机号码)、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租人发现其账号(手机号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我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手机号码)、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我司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租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租不同于现场竞租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租人承担。竞租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我公司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权利。九、竞租人的权利和义务:1.竞租人在参加招租活动前,有权了解招租标的具体情况,并要求招租人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获取相关资料并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一旦报名参加竞租,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招租标的一切情况(包括瑕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2.竞租成交后,竞租人须于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向福建均达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参加报名缴交的竞租保证金不冲抵佣金,竞租保证金在成交人按约定履行合同签订和租金、履约保证金缴交后由招租人无息办理退回手续。3.成交人租赁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纠纷、债权、债务及违法、违规等行为,以及所产生的税费、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与招租人无关。4.租赁期满后,成交人必须无条件将标的物移交给招租人。5.竞租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租金、佣金或未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6.承租过程中涉及的设施配套、物业管理、设施维护修理等,均由成交人自行处理并支付费用。十、拍卖行统一组织现场查勘(现场查勘联系人钟韶权,联系方式:18705969588),现场查勘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8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竞租人可根据情况自行报名现场查勘。十一、报名事项:1.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止(以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竞租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须由竞租申请人本人交纳,不得由他人代交,否则报名无效。竞租人为法人的以对公转账的方式转入拍卖行指定的竞租保证金账户;竞租人为非法人机构的均采用转账方式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委托由拍卖行收取,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不冲抵成交额。成交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须向拍卖行缴清服务费(佣金)(竞租保证金不冲抵成交额)。成交人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和缴纳合同租金、并按项目要求履行完成约定事项后再由招租人通知拍卖机构在5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3.报名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23年8月2日17时(北京时间)止到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融都新界2号楼1104室(福建均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4.竞租时间:2023年8月3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5.竞租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6.竞租保证金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福建均达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瑞景支行账号:35150198430109562777十二、其他事项本须知与《招租公告》《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2、本公司保留对本须知的解释权。本人已认真阅读本《招租须知》,并实地查看招租标的,查阅招租资料,认可招租标的之现状,同意遵守本招租规则。附件:1.《标的基本情况、竞租及业态要求汇总表》;2.《特别说明》;3.《租赁合同范本》。竞租人:(签名)2023年月日附件1标的基本情况、竞租及业态要求汇总表标的名称承租面积租金起拍价加价幅度业态要求竞租保证金龙江岁月项目(二期东区)青梅酒吧室内面积894.64㎡(含楼梯110.4㎡),架空面积526.89㎡,露台面积704.52㎡。为营业收入的8%,(同时租金需满足第一和第二年不低于40万元/年,第三至第五年不低于50万元/年,第六至第十年不低于70万元/年的保底收入。)每次加价为营业收入的1%或营业收入的1%的倍数休闲娱乐、影视为主6万元附件2特别说明我司于2023年8月3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举行的竞拍标的:龙江岁月项目(二期东区)青梅酒吧的租赁权中的结算占比进行公开竞价。因中拍平台系统无法采用百分比(%)进行竞价,本次竞价中以中拍平台的“元/%”为竞价单位,竞价成交后,中拍平台自动生成的《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里体现的成交金额(单位:元/%),该成交数量单位(元/%)不作为竞拍人实际缴纳的租赁成交金额,该数量单位实际为竞拍人应上缴招租人的营业收入的比例(单位实际为:%),中拍平台的“元/%”等同于“%”;举例:如,中拍平台最终显示成交为“15元/%”,则表示承租人上缴招租人的营业收入比例为15%。其他约定事宜以《竞拍须知》为准,请竞拍人须知。特此说明!竞拍人对上述说明是否了解:签名(章):(公章、法人章、经办人签名)日期:2023年月日附件3租赁合同(范本)(本租赁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最终成交后招租人有权单方对本租赁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特此说明,请竞租人了解和知悉!)招租人(简称甲方):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承租人(简称乙方):为了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和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租赁标的1.标的名称:龙江岁月项目(二期东区)青梅酒吧2.标的地点:龙江岁月鹭洲路以东、漳州大桥以西、南江滨路以北3.标的规模:室内面积894.64㎡(含楼梯110.4㎡),架空面积526.89㎡,露台面积704.52㎡。承租面积最终以测绘公司实际测绘面积为准。二、租赁用途乙方需按《招租须知》和甲方约定用途进行合法经营,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双方约定租赁经营用途为:;乙方须依法办妥经营所需的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若违规经营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手续办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三、租赁期限10年,承租期自签订移交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后开始计算。四、租金、缴交方式、违约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等1.租金及交付方式:租金按营业收入的___%进行抽成(详第2点租金缴交方式),租金根据本合同及双方签订的移交通知书约定以银行转账或电汇交付。甲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给乙方。2.租金缴交方式:①自经营场所正式移交之日起六个月为装修期,装修期内免缴租金(具体以双方签订移交通知书之日为准);②合同期内租金缴交需满足第一和第二年不低于40万元/年、第三至第五年不低于50万元/年、第六至第十年不低于70万元/年的保底收入(首年租金从签订移交通知书六个月后开始计算);③租金采用全年总控,缴交方式采用T+1到账模式对营业收入的___%进行结算。每季度核算,若每季度租金缴交低于当年度季度保底租金则先行补足,年终统一结算。每年年终对营业收入总额再次进行核算与结算,租金抽成不少于当年保底租金金额(上述第②点)。3.乙方须与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及漳州龙江岁月园区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三方服务协议,物业管理费从租金缴交之日起由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统一收取,第一年至第五年按3万元/年、第六年至第十年按5万元/年进行收取。4.履约保证金4.1履约保证金的提交:甲方签订合同前向乙方一次性收取本租赁标的履约保证金(按标的首年保底租金缴交额(即40万元)的三个月租金额的标准缴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履约保证金转入账户:账户名: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账号:23410078801688665899开户行:浦发银行漳州分行4.2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交清所有承租费及相关费用且经验收承租标的的各项设备不受损坏情况下可如数无息退回。如乙方有欠缴的承租管理费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等相关违约情形,则甲方可将履约保证金折抵后将剩余部分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折抵后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违约责任或向乙方追偿。5.退租情况:5.1提前退租: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经营不善等非甲方的原因而申请退租的,需在缴纳下一次租金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已交租金不予退还,在结清各种费用并且收到甲方书面同意书后方可清场。5.2承租期满退租:退租时乙方应交清所有应缴租金及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且返还租赁标的,并经甲方验收租赁标的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可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5.3租赁标的返还:①乙方添加的附属设施,属于乙方承租期间自行添置的可由乙方自行搬离,若为附属于建筑物无法搬离或拆除将导致租赁物损坏的,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乙方亦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相关补偿。②乙方以租赁房屋作为工商注册地的,乙方书面承诺在租赁房屋交还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地变更或注销手续,使租赁房屋可重新作为工商注册地供新租户使用。③若乙方办理过有关租赁房屋所涉及的水、电、通讯、网络等的开户或转户手续的,乙方已办理完毕相应的转出或销户手续。④乙方发放的以租赁房屋为经营场所或其他与租赁房屋有关的预付款类卡的退卡以及退费事项已经全部完成,被投诉等售后服务问题已解决;乙方利用租赁房屋的其他经营事务已解决。5.4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将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交还甲方的,在租赁期限届满当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起算7个工作日后,即自动视为乙方已经搬离,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如租赁房屋内有留滞的物品,视为乙方已放弃该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将该等物品搬出,腾空并收回租赁,甲方对因此造成的租赁房屋内设施设备的损失概不负责。对于租赁房屋内留滞的物品,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运输、仓储或其他费用,并有权按照甲方认为适当的方式出售、转让、丢弃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并将处分所得(如有)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的任何款项或赔偿甲方的任何损失。但不论任何情况,甲方均无任何义务就该等物品向乙方支付或偿付任何款项。5.5乙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如甲方发现租赁房屋被损坏或遗失(自然损耗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缮或赔偿,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差额。五、租赁房屋使用及设备维修和保管1.在租赁房屋交付前,甲乙双方对周边和房屋现状进行确认;2.承租期内乙方负责对租赁房屋及投入的设备设施的保管和维修和安全防护,并承担其费用和责任;3.租赁期间乙方对房屋的开发利用、经营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投入的必须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否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4.租赁期间乙方确实需要改变租赁房屋附属物的结构,进行拆、减、增必须事先书面提出并经过甲方的同意,否则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乙方不得随意对架空层和露台进行搭盖、搭建,改变现状。乙方经甲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甲方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附属物毁损的,乙方应当承担恢复原状义务;乙方经甲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收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六、甲方义务1.甲方应在本标的承租合同签订后正式移交给乙方,并双方签订移交通知书。2.乙方需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时,甲方应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办理,但办理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七、乙方义务1.营业期间,乙方须依法办妥在高新区登记注册及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后方可对外营业,消防报审(如有)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未通过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若因违规经营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在高新区注册成立新的公司进行运营,新公司法定代表人须与原参与竞租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同;新公司成立后,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继承原合同的权利义务。2.乙方应在法律法规许可条件下从事商业活动,符合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备运行安全的相关规定,杜绝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不得欺行霸市等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实行“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整洁、包承租区域内道路畅通、包治安安全措施。所有招牌规格、尺寸应按甲方的统一要求制作。3.承租期间,乙方必须积极响应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考核和指导,自觉配合相关法律规定,文明经营,保证设施设备的完好,一经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4.承租期间,业态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食品、安全等相关规定;承租区域涉及的周围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设备安全、停车场管理和建设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需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因承租标的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通信、物业管理等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承租期间,逢法定节假日如劳动节、国庆节、春节及政府各部门举办重大活动等,乙方须积极配合,抽调人员加强管理,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此外,还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组织的一些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6.承租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业态经营,按承租标的确定的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更不得用于出卖或抵押,如确有需要拓展或改变经营范围,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7.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及龙江岁月二期片区有关运营管理规定进行经营管理,遵守甲方有关规定,诚信经营,明码实价,不乱收费,文明服务,树立良好形象。8.承租过程中出现装饰装修质量问题、水电故障、下水道堵塞、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和更新、更换等,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支付费用。9.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转租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三方协议。八、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擅自将租赁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交换使用的;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房屋用途、损坏房屋的;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拆、减、增加的;4.擅自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乙方还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5.未能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并经甲方一年内三次(含三次)或一个月内二次(含二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仍未按要求履行整改责任的。6.未能履行合同条款第七条规定的义务。九、乙方违约责任1.承租期间,由于乙方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房屋破坏(包括公共设备)或设备损坏、丢失,应负责修缮、更换、恢复原状或赔偿责任;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租金,经甲方书面催告后15天内仍未及时缴交,乙方同意每日按月租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上一个缴费周期结束之日止起算);经甲方书面二次催告后15天内仍未缴清拖欠租金及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无偿收回租赁权,乙方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拖欠租金及违约金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主张尚欠租金及违约金并要求赔偿所有损失。3.因乙方违约行为致使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须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含本合同项目竞租应当承担的交易佣金、交易鉴证费及信息发布费等)。4.合同期内,原则上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需提前解除本承租合同,应与甲方协商解决,并取得书面甲方同意。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提前解约所产生的所有损失,赔偿办法参照本条第3款执行。否则,甲方有权留置和处理乙方购置的财产来补偿甲方的损失,承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十、租赁期间因城市建设、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需要收回租赁标的,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将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交还甲方,甲方对乙方不做任何损失赔偿,但乙方预交租金部分和履约保证金可予退还。如有涉及补偿的,属于乙方装修部分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另外,如遇洪水、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双方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互不赔偿。十一、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享有租赁权。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议定,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合同期届满或终止,乙方须于本合同期满或终止10日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将本承租标的交还甲方。逾期交还的,乙方每天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2000元/天。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执肆份,乙方执壹份,拍卖公司存档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0596-6289987联系电话: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漳州分行开户银行:账号:23410078801688665899账号:签订日期:2023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