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梯房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
先整体后拆分出租广州市天河区东圃车陂路黄洲工业区大院内自编7号第一至六层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先整体后拆分出租广州市天河区东圃车陂路黄洲工业区大院内自编7号第一至六层
【广交所挂牌项目】
地 址:天河区东圃车陂路黄洲工业区大院内自编7号第一至六层
项目编号:GZ2023DG702024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面积: 6260.76 ㎡
截止时间:2023-08-22
租赁期限:3 年
出租用途:其他
其他说明:厂房
特 色:交通便利,电梯房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
。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gemas.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是
价格说明
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2%。
支付方式
首月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租赁合同签订第2个月起每月租金于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银行转账或支票形式支付。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资产概述
先整体后分拆出租广州市天河区东圃车陂路黄洲工业区大院内自编7号第一至六层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天河区东圃车陂路黄洲工业区大院内自编7号第一至六层
标的所在区域
天河区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6260.76 平方米
租赁期限
3 年
出租面积描述
先整体后分拆出租广州市天河区东圃车陂路黄洲工业区大院内自编7号第一至六层本标的为整体标的。
免租期限
60天。
特色
交通便利,电梯房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广州市房地产证
权证编号
穗房地证字第217876号、穗房地证字第217877号、穗房地证字第217878号、穗房地证字第217879号、穗房地证字第217880号、穗房地证字第217881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1043.46、1043.46、1043.46、1043.46、1043.46、1043.46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土地用途:厂房
产权人(业主姓名)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民政发展有限公司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租赁期情况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3-08-31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8-09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否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经广州产权交易所公示3个自然日后协议成交,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或双方协商的价格(该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直接签订成交文件。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交易条件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签订成交文件通知书》或竞价/报价活动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产权交易所、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自广州产权交易所、承租方、出租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
3.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版本签署。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是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750000 元。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
诚意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30204357291400,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3)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4)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5)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6)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补齐。 (4)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3.意向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账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欠租欠薪记录,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4.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项目前,已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等。)、承租的具体要求,愿意接受出租方披露的《租赁合同》全部内容。承租方的承租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须按出租方规定的用途合法使用,服从出租方的各项管理。出租方承诺出租物业不存在共有、查封、抵押情况。2.出租标的第一层西边由原承租方使用中,租期于2023年8月31日期满,其余均为空置,如由原承租方承租,起租日期自2023年9月1日起计。如由非原承租方承租,空置部分与占用部分将分期交付使用,起租日期和交付日期均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确定,占用部分起租日期不早于2023年9月1日,租金按交付面积占比计算,分期交付物业的租赁到期时间一致。标的在交易完成后存在不能按时腾退交付承租方的风险,意向方应自行考虑交付逾期或者不能交付的风险损失,因租赁标的不能按时腾退交付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赔偿。如在约定的交付日期起3个月满,因原承租方未退场原因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占用部分的物业时,双方当事人均可终止该占用部分物业的交易,解除该部分物业的租赁关系,互不追究对方责任,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3.出租方不保证该标的现有消防设施(含消防通道、消防栓、消防用水等)符合现时消防规定,也不保证承租方能取得该标的消防合格证及营业执照等证照,承租方须自行评估出租物业现状设施条件是否具备改造可行性,且消防设施整改、投入工程及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该标的的消防申报手续,且必须在取得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或办妥一切消防安全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业,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者拒付租金或者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物业转租、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转与第三方使用,不得更改物业的租赁用途,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没收租赁合同项下的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5.出租方按设定用途出租,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用作化工产品、易燃易爆产品的经营和仓储,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经营相关证照。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按相关要求自行办妥环评、消防及合法经营等手续,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6.租金不含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7.承租方负责合理谨慎使用所有配套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内部的所有设施、设备如排气系统、供电、给排水、排污、消防系统、线缆和管道等),并负责配套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并支付相应费用。如承租方怠于保养、拒不维修,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8.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竞价,起始价为出租底价,加价幅度为500元/月/总面积的整数倍。9.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须支付相当于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及首月租金。10.租赁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法律、法规或者政府用地政策及规划调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将发生与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或者政府用地政策及规划存在冲突或者不相符情形的,出租方可单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自出租方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起,出租方给予承租方3个月的免租腾退期,承租方应在合同解除后无条件交回物业。11.本项目采用先整体后分拆出租的方式征集意向承租方,整包挂牌及分包挂牌均可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意向承租方实际报名情况组织交易,其中:(1)如有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承租,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优先组织报名整体承租且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交易,分拆标的中止。如整体标的确认承租方,则分拆标的终结。(2)在整体承租没有征集到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的前提下整体标的终结,广州产权交易所将组织已报名分拆标的且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交易确定承租方。12.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民政发展有限公司,为天河区财政局委托出租方经营管理的物业,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者拒付租金或者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否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是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所有。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照片;如为复印件的,还须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须提供最新核准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1、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版本签署合同。2、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账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欠租欠薪记录,且承租行为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崔小姐、林小姐
联系方式
020-89160939、89160955
附件材料
安全生产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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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企业微信.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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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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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精选项目比较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州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住宅)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甲方(出租方):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所在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合同编就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号:)的房产签订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R一、甲方责任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2、如发现乙方的承租单元内存在安全隐患或存在安全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制止乙方违法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对整改工作不配合的,甲方有权停水、停电,聘请第三方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单元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二、乙方责任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承租单元内配置符合规范的灭火器材。第1页共5页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广东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甲方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3、乙方及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依法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负责组织乙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4、乙方必须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1)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4)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5)按规定对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具、用品。(7)生产经营区域需布局合理,承租区域内的改建、装修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法规、安全用电规范及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2页共5页5、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好记录,并报甲方。6、保护承租物业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将非住宅物业作为住宅使用或“二合一”、“三合一”混合使用,不得在承租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违反消防法规或甲方要求而引起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7、保护好承租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如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要及时劝阻、制止。8、如进行高处作业或动火作业,需经甲方批准并按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9、如有事故发生,乙方应积极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避免危险和损失进一步扩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乙方本人或单位负责人须马上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并按事故类别报告相关部门和街道应急办,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生产安全生产事故,不满报、不虚报或故意延迟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1、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员工了解本岗位的安全事故特点,不使用自制电器、无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等不合格电器产品,会使用安全器材对安全事故进行初步处理,会报警及自行逃生。12、无条件配合甲方及所属街道办事处的安全检查,并配合进行整改。第3页共5页13、违反消防法规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14、在房屋内配置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消防器材,并确保每位成员都能掌握使用方法,防范于未然。15、水、电、气、门、窗等在使用中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及时维修或请专业人员处理。如发现有火灾等异常情况,立即拨打119。16、严禁将住宅作为仓库、办公室等商业性质使用或利用租赁房屋开展违法犯罪活动。17、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责任,逐级、逐岗位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如有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1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疏散标志及应急照明。三、其他有关要求1、乙方在承租期内指派负责租赁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_负责检查、监督、协调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共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2、由于乙方或其他方责任引起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第4页共5页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所需要费用由责任方承担。3、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电话:电话:日期:日期:第5页共5页?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编号:租(2023)xx号甲方: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租用甲方物业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共同遵守。一、租赁标的甲方同意将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房地产以现状出租给乙方作使用,物业面积平方米,另有以下物业配套设施、设备(详见:)以上租赁标的统称物业。、租赁期限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租期共计年。小区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的缴交期限从XXXX年x月x日起缴交。三、租金标准Xx元/月/平方米,每1年递增2%,合同期内的租金情况详见下表:货币单位:元租赁期间递增率%租金标准(元/月/m2)月租金额期间累计月份期间租金额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0XXXXX12XXX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2XXXXX12XXX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2XXXXX12XXX合同租金总额: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x元整(¥xxx元)合同租金总额: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x元整(¥xxx元)合同租金总额: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x元整(¥xxx元)合同租金总额: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x元整(¥xxx元)合同租金总额: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x元整(¥xxx元)合同租金总额: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x元整(¥xxx元)四、租赁保证金和租金的支付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支付租赁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Xxx元和首月租金xxx元,合计:xxx元。并于合同签订第2个月起每月_日前(遇节假日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当月租金。保证金不具有定金性质。租赁期内,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物业管理法律关系项下应尽义务,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按损失金额扣减保证金,乙方须于甲方扣减保证金之日起7日内补足保证金,未及时补足的,按欠付租金性质承担违约责任。租赁期满,乙方在交清物业租金、管理费、煤气费、水电费、卫生费、电话费及其他应交费用后,将物业交还给甲方,甲方确认物业没有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欠费和损坏后,不计利息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物业欠费或损坏,甲方有权直接按乙方欠费金额或损失金额扣减保证金,保证金不足扣减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乙方支付保证金和租金可采取银行转账或支票交付的方式进行。银行转账须划入甲方以下指定银行账户:收款人名称: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龙口路支行收款人帐号:44001580909059000222乙方通过现金送行办理银行转账的,须在送款单的付款人处或附言位置填写乙方名称;以支票交付的须使用乙方本单位或本人的支票。上述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通知乙方领取发票。五、甲方责任2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1、确保物业权属无争议。2、在收到保证金和首月租金7日内,将物业交付乙方。3、负责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但涉及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主体结构、排气系统、供电、给排水、排污、消防系统、线缆和管道等)的维修。六、乙方责任1、按时足额支付保证金和物业租金。2、承担租赁期内使用物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电话费、电视信号费、煤气费等。3、如需对物业进行装修,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按有关规定自行向规划、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办理装修报建等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租赁期满、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装修形成的设施、设备除可拆除且拆除后不会影响物业使用的部分可由乙方拆除外,其余部分均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4、负责合理谨慎使用所有配套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内部的所有设施、设备如排气系统、供电、给排水、排污、消防系统、线缆和管道等),并负责除第五点应由甲方承担维修的项目外的维修并支付相应费用。如乙方急于保养、拒不维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物业转租、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转与第三方使用,不得更改物业的租赁用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将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物业所在小区的管理规定,保证没有污染和噪音影响周边环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有聚赌、宿、吸(贩)毒、斗毁等触犯刑法的行为,除乙方自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7、负责物业的安全、防火和环境卫生等工作;向甲方赔偿因乙方原因导致火灾而给物业造成的损失;无条件配合甲方对物业进行消防设施安装和安全检查;对甲方提出的物业消防隐患及时整改以消除隐患。在甲方连续3次发出物业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仍未整改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在无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强行进入物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8、不得在物业存放易燃易爆或剧毒等危险物品。9、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日之次日,乙方应将该物业及其附属设备完好交还甲方,并及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否则,视为乙方的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除向乙方收取清理费用外还按当期租金的200%收取占用费。10、鉴于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已明确约定按物业现状租赁,且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物业现有相关证照资料,乙方已经完全了解物业的性质和状况,即使租赁期内因物业证照资料的原因影响乙方经营使用的,并不视为甲方违约,除导致国家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外,乙方仍须履行合同约定,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11、负责解决因承租、使用物业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和债权债务,保证甲方不会因乙方的原因被第三方因劳资纠纷、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等导致责任或损失,否则,乙方将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12、承担和解决因物业发生火灾、盗窃等事故所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对于住宅物业,还需为物业内暂住人员办理暂住证和计划生育登记等手续。资金13、如需要增加物业水、电表容量,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和承担相应费用。七、续租本租赁合同到期后,在乙方不存在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乙方已按合同约定承担了全部违约责任的情况下,乙方如有续约意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物业出租公开竞价手续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受优先承租权。八、合同的变更、终止或解除1、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2、合同的变更须签订书面协议。3、租赁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终止事由发生前乙方欠付甲方的租金及其他所欠费用仍需继续支付,且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减乙方欠付金额,剩余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1)物业所在土地被政府征用或收回的;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2)为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政府拆迁物业的;(3)物业及其主要设施、设备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受到重大损毁或灭失,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4)物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5)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有关政策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4、上款第(1)、(2)项事由所产生的物业拆迁补偿或政府征地返还的权益归甲方所有。5、租赁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等一切款项不予退还,且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收回场地通知》之日起次日内自行搬离物业。(1)乙方逾期支付或不足额支付租金、管理费、水电费超过1个月的;(2)乙方违反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经甲方提出后超过15日仍未纠正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6、租赁期满、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物业,由乙方将物业(包括物业主体、物业原有的以及乙方承租后投资所形成的、附着于物业不可拆除或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影响物业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内、外装修、物业增建部分、水电设施、消防设备、电梯、空调设备等)无偿移交甲方;如物业有损坏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九、违约责任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1、如乙方迟延支付租金,导致甲方跨月才收到上月/期租金的,乙方须从跨月的第一天起至实际交付租金之日按欠缴租金1%/天的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甲方对乙方欠付租金的违约行为,还可采取以下措施: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管理费、水电费超过1个月的,有权即时解除合同,收回物业。2、合同期内,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应征得乙方同意;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或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被解除,则所支付的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十、乙方违约时,甲方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甲方通过特快专递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投递之日起3日届满即视为送达,合同即告解除。乙方的文书送达和联联系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联系电话::邮箱:人2、乙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次日内搬走其家私杂物,并将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物业,并处置物业内的一切物品。甲方因清理乙方遗留物品而发生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及合同期满后的处理亦按本款执行。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政策行为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即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以及合同全部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十三、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甲方不保证物业现有消防设施(含消防通道、消防栓、消防用水等)符合现时消防规定,也不保证乙方能取得物业消防合格证及营业执照等证照,乙方须自行评估出租物业现状设施条件是否具备改造可行性,且消防设施整改、投入工程及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物业的消防申报手续,且必须在取得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或办妥一切消防安全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业,乙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者拒付租金或者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法律、法规或者政府用地政策及规划调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将发生与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或者政府用地政策及规划存在冲突或者不相符情形的,甲方可单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自甲方通知乙方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起,甲方给予乙方3个月的免租腾退期,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无条件交回物业。3、如在约定的交付日期起满3个月,因原承租方未退场原因导致甲方不能交付物业时,甲乙双方均可终止该占用部分物业的交易,解除该8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部分物业的租赁关系,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经手人:乙方代表:电话:签订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年月签订日期: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