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招标采购公告(津南法院执行局2023)



【十项行动·法治护航】七出现场、三次拍卖、一举交付

近日,津南法院执行局顺利拍卖并交付一批大型机器设备。该案从立案到机器设备最终拍卖交付历时一年多的时间,期间,承办法官司马守卫及其执行团队曾七次到设备存放现场进行查封、清点、评估、看样、交付,经历了三次拍卖程序,最终将机器设备一并交付买受人。
2022年5月24日,津南法院受理了蒋某某申请执行天津某机械设备制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执行过程中,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考虑到被执行人可以利用机器设备继续创造价值,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进行了“活封”,被执行人在保证不损坏设备的前提下可以对设备进行正常使用。后因被执行人的厂房被拍卖,无处存放设备,故法院将设备交由案外人滨海某公司保管。保管人对该批机器设备进行了维修,并加装了部分配件。后又因保管人与被执行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纠纷,保管人欲以该批设备抵偿被执行人欠付保管人的债务,但该债务未经诉讼程序予以确认,在执行程序中无法一并解决,故保管人对于本院的执行工作设置了一定的阻碍。

为处置该批设备,承办法官曾多次到现场对设备进行清点、看样等工作,最终经过三次拍卖程序终于成交,竞买人及时将全部拍卖款交至法院。在设备交付时,保管人提出在设备搬运过程中不得影响保管人的正常生产经营,要求在夜间进行搬运,且不得使用保管人厂房内的吊装设备、人工等,对设备的交付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经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协调,保管人最终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协助买受人取走设备。交付当天,承办法官提前做好执行预案,组织法警维持秩序,防止交付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一整天的搬运工作,共动用六辆半挂货车、四台叉车吊车、二十余个人工,终于将全部的21件机器设备顺利交付完毕。

拍卖是法院强制执行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拍卖成交后的交付工作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难言之隐”。此次拍卖成交并及时交付,打消了买受人的顾虑,保障了当事人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对今后的拍卖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津南法院作为全市唯一超出全国案拍比平均值的基层法院,本着尽最大努力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的姿态,积极总结拍卖经验,着力提升拍卖成交率,切实将“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型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