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资产及土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2023)



广东省乐昌市粤通加油站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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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940.589700 万元     

项目编号: GR2023GD0001510
保证金: 万元
企业性质: 国资
支付方式:
转让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3-08-30 至 2023-09-12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注册地(住所)

所在地区
-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内部审议情况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备注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整体交易,不作拆分。本次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土地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不动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不符,以国土部门登记数据为准。 2.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本次资产转让中涉及的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除增值税以外的一切法定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征收的税费),各自依法承担。 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4.根据转让方与康向东签署的《坪石粤通加油站场地及房屋租赁合同》,转让标的部分场地及房屋已出租,租赁期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根据转让方与郭国昌签署的《坪石粤通加油站场地租赁合同》,转让标的部分场地已出租,租赁期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康向东对本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且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2]第020404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及土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