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招租 房产招 房产租赁招标采购公告(重庆悦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3)



重庆市渝北区悦城路22号附40号房产招租

标的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悦城路22号附40号房产招租

项目编号
202308002316
租赁底价
0.0035 万元·平方米/月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8-31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09-13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资产类别
房产租赁

招租方承诺

 

标的简况

 

招租方简况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租赁,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悦城路22号附40号房产招租

坐落
渝北区悦城路22号附40号
楼盘名称
新悦佳苑

租赁底价
0.0035 万元·平方米/月
租赁期限(年)
5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支付
免租期
1个月

租金递增方式
第3年起,每年在上一个合同年度基础上递增4%
招租用途
商业

产权证号
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16507号

楼层
吊一层
结构
钢筋混凝土

房屋证载用途
商业服务
房屋建筑面积
招租面积49.39㎡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招租方负责在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已全额支付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之日起30日内以现状移交租赁标的至承租方

是否存在租赁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重庆展华【2023】估字第0222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2023-05-29

标的踏勘联系人
蔡妮
联系电话
13996002398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重庆悦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悦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装修及管道建设现状;(2)本项目招租面积为招租方委托第三方机构测算所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3)标的系大证,未办理分证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能办理营业执照;(2)若涉及对商铺进行合并拆分,意向承租方须取得招租方同意,且须自行办理二次消防验收相关手续等)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无法通过二次消防验收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5、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8、除第7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资产出租)项目收费办法收取,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9、本次招租面积为招租方委托第三方机构测算所得,仅供参考。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0、备查资料:租赁合同、产权证、测绘报告。

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35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陆盼盼
联系电话
023-63153657

附件下载:

重庆市渝北区悦来街道悦来滨江路2号(嘉悦江庭)附2号等50处房产分零招租项目房屋租赁合同_282688
重庆市渝北区悦来街道悦来滨江路2号(嘉悦江庭)附2号等50处房产分零招租项目房屋租赁合同_282688  

悦瑞文合同编号:重庆悦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商业)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第1页/第18页甲方(出租方):重庆悦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5828252202法定代表人:李波住所地(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悦来悦融一路1号联系电话: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房屋租赁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1条租赁房屋及租赁用途1.1租赁房屋位置:本合同租赁房屋座落于(楼层平面图)(附件1)。1.2租赁面积:双方同意,房屋租赁面积为【_】m(包含使用面积以及公摊面积)。第2页/第18页1.3乙方对包括但不限于与租赁房屋、租赁房屋相关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要求以及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及使用等情况已现场勘查并充分知悉,没有任何异议,并自愿承租。1.4租赁用途:【】,乙方应自行办理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经营活动的所有合法手续。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房屋用途及营业范围,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换使用等,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乙方若对其经营的品牌或提供的服务做出任何形式的调整或更换,需提前30日以上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XmnNN多第2条租赁期限、免租期限2.1租赁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2.2免租期期限共计【】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1】月【】日。免租期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租金,但需承担该房屋的物管费及其它费用。2.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将自始不享有前述免租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免租期年度月租金标准立即向甲方补交免租期的所有租金。2.4甲方需于【】年【月【】日前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实际交付时间如有变更,则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乙方若在本条约定交付期限前未接到甲方的交付时间变更通知,则应在交付期限届满日自行前往租赁房屋所在地通过甲方指定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租赁房屋交付手续。在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时,租赁房屋内甲方投资安装的所有机械设备、消防及消防报警设备、电器设备等一并移交给乙方使用、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乙方应尽到合理使用义务,确保消防、人员、财产安全,切实、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义务。2.5乙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须提前至少7天书面告知甲方且经甲方书面同意,才可延期办理交付。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第3页/第18页能在交付期限届满日前来办理该租赁房屋的交接手续的,则应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2.6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暂定面积,最终面积以房屋面积实测报告载明的面积为准(租金自起租日进行核算,多退少补)。2.7租赁期限届满后,若乙方拟继续租赁的,应于租赁期届满前至少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租赁的,双方应在租赁期届满前六个月时就租赁相关条件重新洽商。如洽商达成一致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如洽商不能取得一致或甲方对该房屋另有安排的,则乙方无条件于本合同租期届满之日交还房屋(含附属设施设备,下同)。乙方未能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继续租赁该房屋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机会,甲方有权对该房屋自行处置,乙方应无条件于本合同租期届满之日交还房屋。2.8租赁期届满前六个月时,乙方未能续租的,甲方将进行重新租赁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将该房屋出示给未来的承租意向人、其设计师等,若安排在营业时间内乙方应予以配合。第3条租金等相关费用标准及其支付方式3.1在租赁期内,物业费、水电费、中央空调费用(如有)、光纤网络费及其他因乙方使用租赁房屋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或由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缴。3.2计租期限从【】年【】月【】日起,乙方应按本合同第3.4条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3.3双方同意甲方租予乙方之租赁房屋在租赁期内的租金如下(以下租金标准均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租赁期间租金金额合计3.4租金支付方式:本合同下的租金采用先付后用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1)按月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后续每月结束前10日内向甲方支付下月租金。(2)按季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首季度租金,后续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10日内向甲方支付下季度租金。(3)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首年度租金,后续乙方应于每年度结束前10日内向甲方支付下年度租金。3.5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按乙方支付的金额向乙方出具房屋租赁发票。3.6甲方及项目物业管理公司可按照实际支出合理调整物业服务费等,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后,乙方应按照调整后费用支付。3.7乙方租赁房屋内水、电费、天然气(或煤气)等能源费用按月抄表,乙方按实际用量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须自行负担自交付日开始至乙方实际交还该房屋期间的能源费,乙方需按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的收费通知单所载明的日期向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支付能源费。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对能源费的调整而做出相应调整,但每次调整需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调整后费用支付。第4条租赁保证金4.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合同金额}】元(大写:【】圆整)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按第一租赁年度两个月租金标准进第5页/第18页行缴纳。4.2租期内,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能源费、违约金及其他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或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立即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的应付未付款项、赔偿金额或直接以租赁保证金抵扣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该抵扣不影响甲方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方式)。乙方应在甲方的书面抵扣通知送达后15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抵扣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4.3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办妥以该租赁房屋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工商、税务等证照的注销或变更手续,甲方应在乙方交还该租赁房屋后且完成相关注销、变更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扣除相应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如有)无息退还乙方。4.4租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已付的租赁保证金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第5条租赁房屋装修5.1自租赁房屋移交之日起,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原则下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但装修方案须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同时乙方应于进场施工前15日就有关装修之承包商、装修方案、工程进度表、设计图纸、材料等提交甲方或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并取得甲方或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乙方装修不得涉及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若有水、电、天然气、消防、通信、保安防盗及排污等房屋内附属设施设备或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但甲方的同意不视为对乙方装修、改造行为的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合法性负责,因装修、整改施工所需的行政报批及引起的任何风险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2乙方在不影响租赁房屋整体美观及安全的前提下,可按具有相应资第6页/第18页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自行实施空调、照明及相关设施,但不得影响租赁房屋的结构和消防安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由此导致的安全等责任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对该房屋外立面(如墙、柱颜色,玻璃门等)有改动的,须提前书面告知甲方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5.3因乙方装修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乙方应承担相应的安全事故责任及修复责任,并赔付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5.4乙方完成装修改造后,如因装修质量问题对其他任何第三方正常营业及人身、财产造成任何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漏电、掉灰、裂缝等),乙方须立即进行整改并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如乙方未及时整改,甲方也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直至整改完成,甲方要求乙方停业期间不影响乙方的装修期(如有)、计租日、计租期限的连续计算。5.5乙方须缴纳装修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具体事宜以与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约定为准。乙方承诺1】年【】月【】日前开始营业(需装修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如乙方逾期开始正式营业的,乙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租时间向甲方足额支付租金,不得以未正式营业而拒绝向甲方支付租金。5.6乙方应于交付日前向甲方或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装修押金,押金金额以甲方或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确定为准。乙方按照甲方或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缴纳装修押金的,装修押金不足以抵扣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自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5.7乙方在装修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或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房屋外围包装方案进行包装后方可施工。第6条租赁房屋的消防管理6.1项目总体消防设施及消防监控系统已经国家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若第7页/第18页因乙方经营需要而对租赁房屋内部消防系统进行的局部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改造方案须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消防系统改造完成后乙方应报请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合格,乙方改造后的消防系统经消防等部门验收不合格的,乙方不得开业,如乙方因此原因在本合同约定的开业日没有开业的,则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租时间向甲方足额支付租金,不得以未正式营业而拒绝向甲方支付租金。6.2租赁房屋内的消防,由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独立负责管理;独立承担消防及与消防相关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于乙方对消防设施设备操作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及乙方或乙方访客、顾客的人为因素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给甲方及第三方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6.3乙方独立承担租赁房屋内消防及与消防系统相关的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年检及其费用。若乙方租赁期满不再续租时,或因乙方违约使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上述消防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撤除或损坏。第7条甲方权利和义务7.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之时间、方式向乙方足额收取租金。7.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合法的经营管理。7.3租赁房屋外所有甲方负责施工、安装的部分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乙方为破坏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在甲方规定时限内维修或相应赔偿,若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内拒不按甲方要求维修或相应赔偿的,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7.4租赁房屋内已单独安装电表分表,乙方使用的电费按月由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缴且需按照物业管理公司出示的总电表与电表分表之间的差额承担相应公摊电费。乙方使用电表后的相关配电系统所属的设备、设施及电缆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维护。7.5如乙方在承租的场地内需要水、电表扩容及装设相关设备时,由甲方协助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8页/第18页7.6若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因设施设备出现故障需进入乙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允许甲方工作人员进入租赁房屋进行正常维修并提供方便。如果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无需取得乙方同意径行进入该房屋消除因紧急事件引起的险情。7.7甲方须于收到乙方租金后开具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发票。7.8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租赁房屋、租赁房屋内专属附属设备设施在租赁期内不得另行出租给第三方。7.9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与所有第三方发生的相关纠纷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7.10甲方基于提升租赁房屋所在建筑整体的经营环境、品质、优化人流动线等合理原因,有权对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其中不包含乙方的套内租赁区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如整改工期超过7天且严重影响及干扰乙方正常经营活动,乙方可与甲方协商相关补救措施。7.11甲方或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责令乙方停止出售任何证件不齐或质量不符合国家质检标准的商品,若因出售商品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损失和法律风险,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风险及责任。7.12除非是因甲方过错并直接导致,否则甲方无须就下列情况对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因该房屋的电力或水供应上的突发故障、机件失常、爆炸或暂停,空调设备(如有)或任何其他设施的欠妥或故障而蒙受之人身或财产受损、损失、损坏,甲方因为公共利益或处理突发事件而给乙方财产、人身造成任何损失的。7.13甲方物业项目范围内,所有物业建筑外墙及公共区域内的各类广告位之使用及经营权归甲方所有。第8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9页/第18页8.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交付租赁房屋。8.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足额支付房屋租金及租赁保证金。8.3乙方应在签订本租赁合同的同时与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并按时向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各项代收代缴费用,如因乙方拖欠应缴费用,甲方或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在经催告后禁止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同意并遵守甲方及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规定。8.4乙方必须为其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经营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手续、证件。否则,乙方不得开业。乙方因此导致延期开业的,乙方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8.5乙方应在租赁房屋内依法经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的约定从事经营活动。8.6因乙方使用租赁房屋而产生的电费、水费、环境卫生费、电话费等各项费用及维护租赁房屋经营运作而发生的包括保安、租赁房屋内的消防、劳动安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更新以及广告等各项费用及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拖欠水电费等费用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8.7乙方在租赁期内对租赁房屋场内有独立的管理权,自行负责租赁房屋内的财产安全,并独自承担租赁房屋内的治安消防责任。乙方安全使用水、电、燃气等,并进行安全管理,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8.8乙方租赁范围内的店招需保证项目整体形象,按照甲方统一设计方案且需经过甲方审批同意后才能制作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安装。属设施、电源线路等导致的事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相应赔偿。8.9乙方有权在租赁房屋内设置乙方使用的商标、标识、标志或图形的标贴,但不得影响建筑物结构及消防安全。第10页/第18页8.10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房屋内空调的购买、安装及维修、保养、安全运行、管理,并独立承担相应费用。8.11乙方所有经营活动应在甲方指定位置内进行,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影响其他任何第三方正常使用共用场地及本物业。8.12租赁期限届满时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对其投资安装的设备设施保留所有权(不含甲方投资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系统);届时乙方应当拆除这些设备设施,且不得破坏性拆除、不得影响租赁房屋的结构、消防安全及不得拆除本合同规定不能拆除的设备、设施,拆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不得影响和干扰甲方及第三方的正常经营,否则应予赔偿或修复。8.13乙方负有合同终止后交还租赁房屋的义务8.13.1乙方应保持租赁房屋处于维护良好和预期的正常磨损状态,租赁期内房屋及屋内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由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或因合同解除或违约终止时将租赁房屋以其良好并适用的现状返还甲方,交接手续须经甲、乙双方验收签字后方能视为交接完毕,否则乙方须对毁损设施设备或房屋附属部件予以赔偿。8.13.2租赁期限届满时若乙方不再续租或因合同解除或违约终止时,则乙方在合同终止之日起3日内(撤场期)必须按期撤场,否则,每延期撤场一天,甲方将按合同终止前1个月的日平均租金的两倍收取乙方场地占用费。若撤场期内乙方未能撤除全部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物,则撤场期届满后,甲方有权在不予另行通知的情况下自行以丢弃、变卖、托管等方式处置一切属于乙方所有的遗留于租赁房屋场内的财物,由此造成的上述物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甲方另行产生租赁房屋清理费用的,相应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租赁保证金中予以扣除。8.14乙方保证及相应赔偿责任:8.14.1租赁房屋内所有部分,包括地(楼)板、墙壁、固定装置和设施及所有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力设备、线路、火警报警设备和消防设备,乙第11页/第18页方在租赁期限内应保持其均处于良好的适用的状态。8.14.2属于租赁房屋、或作为租赁房屋一部分、或完全为租赁房屋所用的所有排水、地面及其他管线、电缆、电线、管道以及与管道相关的设备和附属装置,在租赁期内及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保持其处于良好的适用状态。8.14.3租赁房屋内的甲方上述设备设施因乙方原因被造成损害后果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8.1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危险物品,严禁从事或经营黄、赌、毒等非法业态。8.16乙方作为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与所有第三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消费者、第三方所发生的纠纷、投诉等由乙方独自处理,与甲方无关。8.17本合同所载明的乙方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编、通讯地址等,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若甲方按所载明的乙方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编、通讯地址等不能与乙方联络,其责任概由乙方承担。8.18乙方应承担因租赁登记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有)、印花税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缴纳的税费。8.19乙方租赁房屋业涉及到外摆区域使用的,使用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8.20甲方已向乙方充分披露本项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其他关键信息,且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进行现场踏勘,对甲方披露的信息、租赁房屋内及项目周边情况已充分知悉。乙方任何时候均不得以前述事由要求甲方承担其经营不善或被停止经营的赔偿、补偿责任。本条款效力独立于合同效力,不因合同或其他条款的无效而无效。第9条合同变更和终止第12页/第18页9.1本合同的修改、变更,甲乙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9.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可以变更或终止。9.3由于政府的法律、法令或政策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同时,乙方应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日内腾退租赁房屋,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规、违法经营所导致政府的干涉或干预致使另一方无法经营时,由违法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9.4本合同租赁期满乙方未继续承租,本合同自动终止。第10条转让、转租10.1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租赁房屋产权,不影响本租赁合同效力。10.2本物业产权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将该房屋或整个项目(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关联机构)出售、抵押。并有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主处理,乙方同意甲方的自主处理方案并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10.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换使用等。如果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换使用等,视为乙方违约,若乙方因此而获利,则获利应归属甲方,且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不再退还租赁保证金。甲方终止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责令第三方使用人在3日内腾退租赁房屋,乙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敦促第三方使用人腾空房屋完成撤场的,视为放弃租赁房屋场内财物所有权,甲方有权径行进入租赁房屋、处分一切遗留于房屋内的财产并将房屋另租他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11条保密条款11.1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信息、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第13页/第18页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保密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一方按照对其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执行公务时的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时,应在披露之前先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11.2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元,并全额赔11.3一方违反保密约定,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损失。11.4第12条不可抗力12.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中任何一方或双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并提交不可抗力的合法证明材料。12.2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12.3如不可抗力情况消失后,本合同仍有必要履行且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没有必要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则本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2.4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重大传染性疾病、政府指令或政策变更等因素。第13条违约责任13.1甲方未能按期交付租赁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每季度租金的1%支付违约金给乙方。13.2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除补足应缴租金外,每逾期一天按应缴而未第14页/第18页缴租金的1%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15日仍未足额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限期内无条件退场,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最近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乙方所剩余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13.3乙方未按时交纳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气费等费用,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进行扣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对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方逾期15日未补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最近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所剩余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欠费金额超过租赁保证金余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已经缴纳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最近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13.4乙方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若存在违法行为或有损甲方物业形象的行为或违反本合同第10.3条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限期内无条件退场,乙方业已缴纳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最近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13.5若因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的争议或纠纷而致使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代乙方先行垫付的,有权向乙方追索,并自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实际支付之日止,以甲方垫付金额为基数按照1%/日计收资金占用费。13.6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单方面完全或者部分停止正常经营活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恢复经营。如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然拒绝恢复经营的,并且停止经营的时间累积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及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还,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最近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13.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第15页/第18页13.8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而应向甲方支付各种费用、违约金及赔偿等,甲方均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进行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偿。此种情况下,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_日内立即补足,以使租赁保证金维持初始金额。乙方如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补足相应的租赁保证金,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照乙方欠缴租赁保证金3%的比例向乙方计收带纳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3.9本合同项下,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所缴纳的租金、租赁保证金等,甲方全部不予退还。13.10无论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乙方均应自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撤离租赁房屋及场内所有物品(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了撤离期限的,从该条款特别约定),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一并交还甲方如果乙方未撤离或未全部撤离的,视为乙方放弃遗留在现场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径行进入租赁房屋、自行处置场内财物并将房屋另行出租,相应的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处置所得价款(若有)甲方有权自主决定用作抵扣乙方应付债务等用途。同时乙方应根据附件《房屋交房标准》将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房屋还原及腾退交还甲方,如果经甲方验收,乙方交还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交房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对房屋依据《交房标准》进行还原整改,还原整改过程中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13.11本协议项下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不足部份由乙方予以补足。第14条争议的解决14.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2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由此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担保费、第16页/第18页诉讼费或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鉴定费等所有费用。第15条通知送达15.1本协议各方通知送达地址如下:甲方: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15.2本合同一方或任何第三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证明、确定、请求及各类诉讼、仲裁文书等,均可向本合同约定的地址送达。按照约定地址送达的,视为已签收。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15.3如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需在变更前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予书面通知的,按照原约定送达地址送达的,仍视为有效送达。第16条其他16.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的,由双方签署补充协议。16.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6.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16.4合同附件:附件1:《楼层平面图》第17页/第18页附件2:《交房标准》附件3:《个人身份证》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部门负责人:年月日签署时间:第18页/第1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招租 房产招 房产租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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