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用地使用权 教育用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东莞市厚街镇环冈股份经济联合社2023)



招拍挂类型: 网上挂牌出让

项目名称: 2023WG005

公告性质: 交易公告

供应方式: 招拍挂出让

交易机构名称: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用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容积率
起始价(万元)
报价增幅(万元)

2023WG005 
厚街镇环冈社区
32905.99
教育用地(R62小学用地)
50
≤1.5
2238
100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厚街镇环冈股份经济联合社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448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3-11-1006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24年 11 月 11 日前开工,在2026年 11 月 11 日前竣工。
(四)竞得人须在宗地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厚街镇环冈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监管协议》。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①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②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在厚街镇并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东莞市2023年重大建设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上竞买人资格由厚街镇人民政府协助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认定)。
三、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 9:00 至 2023年 10 月 12 日 9: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 30 天,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天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3WG005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26983719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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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WG005出让公告.pdf2、2023WG005出让公告.pdf
2023-09-04 16:05:16

1、地块位置图.pdf1、地块位置图.pdf
2023-09-04 16:20:10

3、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pdf3、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pdf
2023-09-04 16:20:17

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pd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pdf
2023-09-04 16:20:24

5、建设用地规划条件.pdf5、建设用地规划条件.pdf
2023-09-04 16:20:30

6、地块宗地图.pdf6、地块宗地图.pdf
2023-09-04 16:20:35

7、建设用地交地通知书.pdf7、建设用地交地通知书.pdf
2023-09-04 16:20:41

8、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pdf8、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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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17:41:22

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地块编号地块位置用地面积(m2)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年)容积率起始价(万元)报价增幅(万元)2023WG005厚街镇环冈社区32905.99教育用地(R62小学用地)50≤1.52238100(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厚街镇环冈股份经济联合社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448万元人民币。(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3-11-1006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24年11月11日前开工,在2026年11月11日前竣工。(四)竞得人须在宗地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厚街镇环冈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监管协议》。二、竞买资格和要求:①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②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在厚街镇并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东莞市2023年重大建设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上竞买人资格由厚街镇人民政府协助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认定)。三、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五、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7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3年9月25日9:00至2023年10月12日9:00。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天,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天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3WG005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七、联系方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26983719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9月5日期尚志中喜察学院路理税2222日002266东莞市厚资测绘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东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出让人)的授权,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人)决定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基本情况(一)挂牌原则: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二)宗地的基本情况、主要规划指标1.宗地位置:厚街镇环冈社区;2.规划编号:规字第2023-11-1006号;3.出让面积:32905.99平方米;4.土地用途:教育用地(R62小学用地);5.出让年限:50年。(三)竞买资格详见公告内容。二、申请和竞买资格审查(一)挂牌人以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宗地出让信息,不承担交易标的物的权利及现状瑕疵担保责任。在提交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东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规则》、《东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应急处置办法》、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本出让须知以及出让宗地的其他相关文件。(二)答疑及现场踏勘。1.竞买申请人对网上挂牌出让相关文件有疑问的,可向出让人、挂牌人咨询。对网上交易出让相关文件或交易程序、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向出让人、挂牌人提出书面异议书。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均无异议;2.挂牌人不负责清场及交付宗地,不安排现场勘查,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宗地的相关情况,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宗地现状均无异议;3.挂牌人提供模拟交易系统供模拟学习,竞买人应通过模拟系统熟悉交易系统的操作,交易系统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向系统联系人提出。4.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及交易系统问题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三)网上申请。1.竞买申请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可关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的“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国土资源”或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的“服务指南—土地矿业”查询相关业务办理流程。2.请竞买申请人自行登陆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广东网站、信用东莞网站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含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如果被列入,请勿申请。3.竞买申请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应向CA证书认证机构申请办理CA证书。4.竞买申请人在办理了CA证书后,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意向宗地竞买申请。温馨提示:填写各项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注册信息一经确认不可撤回,若因此造成的法律后果与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5.有竞买条件的,竞买申请人需按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待审核通过后才能参与网上交易申请。6.竞买申请人实施或者其依法授权委托实施的网上交易出让的行为,是该竞买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自愿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均由竞买申请人承担。(四)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人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挂牌文件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编号的地块。交付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7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并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温馨提示: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系统仅检验付款人与竞买申请人信息是否一致,竞买保证金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竞买申请人因操作不当原因造成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五)竞买资格确认。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成功后,网上交易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其竞买资格,并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缴交竞买保证金,以确保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到账截止时间的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将不予接受,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买资格不予确认。1.付款人与竞买申请人信息不一致;2.未按公告规定按时足额一次性缴纳竞买保证金的;3.竞买申请人不符合公告规定主体资格要求的;4.竞买申请人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与网上注册信息不一致的,或者不符合公告或本须知要求的;5.申请程序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公告或本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对未确认竞买资格的,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挂牌人在挂牌交易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三、挂牌交易程序(一)发布出让公告:交易公告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东莞日报、东莞电视台等媒体发布。需要更改出让公告内容的,将在《东莞日报》等媒体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当次其他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公告与前者不一致时,以补充公告为准。(二)网上挂牌1.挂牌的时间要求: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起始时间:2023年9月25日9:00;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网上挂牌报价时间:网上挂牌起止时间内。2.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本宗地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仟贰佰叁拾捌万元整(大写)(¥2238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大写)(¥100万元)。(三)网上报价1.报价规则(1)竞买人必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2)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3)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4)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交易系统公布的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增价幅度或一个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数;(5)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更新目前最高报价。交易系统不予以确认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2.网上报价程序(1)竞买人根据规定注册后,在计算机上插入存储了CA证书的介质,输入密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2)在网上挂牌规定时间内,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根据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进行报价;(3)有效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并继续接受新的报价;温馨提示:交易系统不予确认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确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4)在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有两个或以上有效竞买人且有一个或以上有效报价,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温馨提示:在网上交易期间,网上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系统维护时间除外),网上挂牌交易起止的时间以网上挂牌交易公告中公布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竞买人在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1小时应当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密切关注交易动态。(四)限时竞价1.限时竞价阶段,竞买人提交报价须在倒计时内完成;2.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限时竞价倒计时开始,系统自动顺延5分钟,并默认有效竞买人全体进入限时竞价,其中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为竞买人准备时间,系统正常接受竞价;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后顺延的5分钟为限时竞价倒计时时间;3.限时竞价剩余5分钟时系统进行剩余时间提示,在此5分钟内的任一时刻有竞买人提交新的有效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报价之时起再倒计时5分钟,竞买人可参加新一轮的报价,限时竞价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在5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系统会出现该宗地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如无人报价,则倒计时结束,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温馨提示: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限时竞价截止前最后1分钟才出价,以防止网上交易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五)确认竞得入选人1.在网上报价期限截止时,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网上交易活动终止,挂牌人收回交易宗地;2.在网上报价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其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即确定为竞得入选人;3.网上限时竞价截止时,按下列规则确定竞得入选人:(1)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无有效报价的,以网上报价阶段截止时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2)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有有效报价的,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截止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四、资格审核、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和交易结果公布(一)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预约时间,持在线打印《成交入选通知书》及交易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资料(含CA证书、法人公章、身份证明材料、工商查询结果、营业执照副本、授权文件、银行资信证明、征信信息、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等)办理资格审核。1.审核通过的,受让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2.审核发现受让人不具备竞买资格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失信行为的,其网上交易视为不成交,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确认,并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竞得入选人资格确认后,在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成交结果。(二)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拟成立时间等内容。温馨提示:1.竞得后拟成立新公司开发本地块的,请先到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了解成立新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无法成立新公司对竞得人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挂牌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至新公司名下,是否视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三)竞得人办理保证金转定金须用CA证书在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上传《竞买保证金转定金委托书》和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东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等资料,待系统办结后,竞得人自行扫描二维码打印电子票据。(四)未竞得人办理保证金退款须用CA证书在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上传《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挂牌人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原账户。(五)出让结果公布:挂牌人将在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向社会公布。五、应急处置与风险防范(一)系统技术故障及不可抗力应急处置程序在交易过程中,因系统故障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出现异常情况,造成竞买人不能正常进行竞买申请、报价的,应及时向交易系统联系人反映,若未及时反映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对网上交易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0分钟内提出,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和相关证据文件,挂牌方对异议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1.网上交易系统故障或交易结果异常发生时,挂牌方可中止网上交易活动,封存相关数据及信息,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网有效途径发布中止出让公告。2.挂牌方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系统故障或交易结果异常原因排查。3.属于系统故障的,故障消除后,挂牌方在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恢复网上交易。4.对交易活动或交易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部门出具处置决策意见后,挂牌方按相关决策意见进行处置。(二)可中止、终止交易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有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出让期间中止、终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待问题解决后依法定程序再行挂牌出让:1.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2.涉及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3.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无法实现的;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三)责任认定与风险防范1.网上交易活动中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接受贿赂、徇私舞弊的,泄露与竞买人和系统有关信息的,依法承当相应责任。2.竞投申请人应对申请时间、计算机及网络安全负责。(1)竞投申请人应在竞投申请的有效时间内申请,逾期将失去申请资格;(2)竞买人应保障自己使用的计算机以及网络的正常运行。如遭遇网络堵塞、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浏览器兼容性设置或者遗忘、泄露密码、CA证书更新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3.银行应保障保证金缴纳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当保证金缴纳系统服务出现异常,导致竞买人未获得竞投资格的,有关责任由银行承担。竞买人应对缴纳竞买保证金来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尽量提前缴交竞投保证金,避免因银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故障或网络延迟造成竞买人无法获取竞投资格,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4.第三方服务运营商对各自提供的服务负责。(1)网络运营商应提供可靠、稳定的网络服务,因网络专线故障引起交易服务中断,有关责任由网络运营商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网络延迟等不可预见因素可能造成报价无效的情形发生,避免在报价截止时间前10秒内才出价,由此造成报价无效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2)本系统使用CA证书进行身份验证,CA证书运营商应提供可靠、稳定的CA证书认证服务,因CA证书认证服务出现异常,引起交易服务中断有关责任由CA认证服务商承担。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密码和CA证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竞买人计算机系统的网络风险。在竞投报名至成交期间,不得办理CA证书变更、续期或补办等业务,以免因CA证书更新而导致身份校验失败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5.挂牌方负责保障国土资源交易系统服务端的正常运行,对服务端软、硬件故障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故障进行处置。因交易系统设备故障、软件故障、网络故障、电力故障、黑客攻击、病毒入侵,以及交易系统设计上的缺陷等情况,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挂牌方和出让方根据应急处置办法及时发布中止交易流程,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相应责任。6.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经市政府批准,出让人、挂牌人可以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得入选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宗地出让无法成交的;(2)不按所提交的竞买申请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出让纠纷的;(3)竞得入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据: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广东网站、信用东莞网站);(4)未按《成交入选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或拒绝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的;(5)其他构成违约责任的行为。五、其他事项挂牌人对本《竞买须知》具有解释权,挂牌人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解释和处理本须知之外的其他问题。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办理。六、联系方式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28330681交易系统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28330619GF-2023-2608《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说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附件1(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附件2(出让宗地竖向界限)、附件3(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附件4(市(县)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确定的宗地产业准入要求)和附件5(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宗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二、本合同中的出让人为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三、出让人出让的土地必须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本合同以宗地为单位进行填写。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四、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自然资源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咨询。五、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约定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合同双l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六、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口打,不同意的打×。七、本合同第五条中,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平面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出让宗地的平面界限按宗地的界址点坐标填写;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可以按照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起算基点填写,也可以按照各地高程系统为起算基点填写。高差是垂直方向从起算面到终止面的距离。如: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标高+60米(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上界限,以标高-10米(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下界限,高差为70米。八、本合同第六条中,宗地用途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相关规定填写。依据规划用途可以划分为不同宗地的,应先行分割成不同的宗地,再按宗地出让。属于同-宗地中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应当写明各类具体土地用途的出让年期及各类具体用途土地占宗地的面积比例和空间范围。九、本合同第八条中,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2十、本合同第十六条中,受让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的,可参照国家或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新出台的法律政策对工业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有规定的,签订出让合同时,应当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填写。十一、本合同第二十一条中,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政策对改变土地用途有规定的,签订出让合同时,应当按照最新规定填写。十二、交易双方领取合同样本,互约条款后,在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见证下正式签订合同,并现场拍照。十三、以出租等方式供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执行。十四、本合同示范文本在入市试点地区试行。十五、本合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配置编号。3合同编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人:东莞市厚街镇环冈股份经济联合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441900281852858U尹志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受让人: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宗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方案已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报市(县)人民政府,双方依据出让方案约定本合同内容,且合同有关内容符合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合同内容与出让方案不符的,以出让方案为准。第三条出让人作为出让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但该集体土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不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四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符合相关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合理使用。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2441913005001JB00823,宗地总面积大写叁万贰仟玖佰零伍点玖玖平方米(小写32905.99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大写叁万贰仟玖佰零伍点玖玖平方米(小写32905.99平方米)。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厚街镇环冈社区;;出让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1。为上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出1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2。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图示与文字表示不一致的,以附件1和附件2图示表达为准。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及出让年期为:用途一:_R62(小学用地),出让年期50年,面积大写_叁万贰仟玖佰零伍点玖玖平方米(小写32905.99平方米),占出让地块面积100%;用途二,出让年期年,面积大写//_平方米(小写/_平方米),占出让地块面积%;用途三出让年期年,面积大写/1平方米(小写一_平方米),占出/3让地块面积%。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出让年期,分别按以下约定起算:(一)出让人按期交付土地的,按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的,按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二)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按达到约定的土地条件之日起算;(三)第八条出让人同意在_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受让人,并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项规定的土地条件,双方于交地当日签订交地确认书:(一)场地平整达到场地平整;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通水、通电、通路”;(二)现状土地条件第九条受让人向出让人支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第十条本合同定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缴款日期年月日,定金抵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4第十一条受让人同意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约定,通过市(县)财政监管账户,向出让人支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入市(县)财政监管账户;(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入市(县)财政监管账户。一元)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小写付款时间:年1月_日前。元)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付款时间:年_月日前。元(小写一元),第一期人民币大写7付款时间:年月日前。一元),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付款时间:一年月__日前。分期支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以下第一种方式,通过市(县)财政监管账户,向出让人支付利息:1.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有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5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应当将合同报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备案合同、宗地编号、空间范围、规划条件等涉空间布局和规划管理信息纳入有关基础信息平台和监测监管系统。本合同条款发生变更的,受让人应当在合同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备案合同。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按第十条、第十一条约定的定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将定金、出让价款缴入市(县)财政监管账户。户名:东莞市财政局厚街分局账号:500081757505026开户行:东莞银行厚街支行出让人完成土地交付后,财政监管账户于5个工作日内将定金抵作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转出至出让人账户,并在受让人按第十一条支付出让价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后续出让价款转出至出让人账户。出让人应当及时查收确认。第十四条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合同备案文件、出让价款缴纳凭证、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缴纳凭证、完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6(一)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范围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二)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超出本合同约定标准范围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三)第三十九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由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受让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出让人可请求受让人分别按以下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一)受让人同意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万分之10的违约金;(二)/第四十条受让人同意严格按照经政府部门批准产业准入要求、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使用土地。受让人违反上述要求19的,依法接受相关部门处罚。第四十一条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受让宗地占有延期的,未造成土地闲置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同意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万分之_10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按本合同第七条有关约定起算。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同意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造成土地闲置的,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有关约定办理。第四十二条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土地使用年期按本合同第七条有关约定起算。第四十三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项目投资额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行政办公和服务20设施比例、土地闲置、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事项认定存在不一致时,双方同意由市(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机构组织等开展评估认定,并以其评估认定结果为准。第八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四十四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四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二)项约定的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1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双方名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代理人等内容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信息更新不及时告知产生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和附件共27页,以中文书写为准。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21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报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第五十条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各执贰份,一份报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章):受让人(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备案单位(章):签订日期:年月日22附件1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北1界址图粘贴线比例尺:1:23附件2出让宗地竖向界限上界限高程h=m粘高程起算基点贴线h=m下界限高程采用的高程系:比例尺:1:24附件3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宗地规划条件25附件4市(县)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确定的宗地产业准入要求26附件5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宗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2728申请单位东莞二里街镇人民政府地块名称023年006地块用地位置东莞止厚街镇教育园区学府路10号,海平中学北山用地性质R62小学用地:用地面积99平方米容积率1.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2023-11-1006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2023-11-1006号绿地率核对人:罩高级遵守事项一、本规划条件是在城市规划区内,经市自然资源局审核,确认或变更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开发条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日期:202年6月3日规划凭证。二、用地单位取得东莞市土地使用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后,须凭本规划条件正式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市自然资源局收回本规划条件。三、本规划条件与同编号的附图和附件一并应用。四、本规划条件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逾期未使用,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附图及附件名称1、用地红线图2、规划设计要点备注:类项目其它要求用地面积基本指批准机关用地面积地块名称申请单位比例:1:3000品4禁止机动车开口路10M≤55%丛157一1、具体要求按《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执行建筑密度容积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32905.99平方米[4936]亩厚街镇2023年006地块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7一1、具体要求按《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执行最大高度绿地率批准日期2023年06月05日用地性质R62(小学用地)用地位置来市厚街镇教育园区学府路10号(2景中学北面)规划条件编号规字第2023-11-1006号7一1、具体要求按《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执行/用地红线建筑红线会件相符核对人求。D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东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暂行规定》和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注释: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的管理要求。3、本地块用地红线涉及防灾(地震)-烈度台二级警示线,在建设工程方案阶段征求地震局等行业主管部防和通信等方面的规定、规范,落实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规划及相关问题的管理要求。可、施工许可手续前,应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征求市轨道交通局意见。(四)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规范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门的意见。能(2022)8号)及相关政策规定。九、注意事项【】项目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前应落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建设项目交通评价报告编制【】《东莞市加快5G基站建设的实施方案》(东工信(2020)25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2、1、(三)建设用地的开发建设应符合本规划设计要点、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规范、(二)本规划设计要点应与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共同使用,作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关于进一步明确东莞市装配式建筑实施标准和范围等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一)本规划设计要点依据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技术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地块界线涉及轨道控制保护区,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阶段应征求轨道主管部门意见。)及相关政策规定。(包括锚索、锚杆等)不得侵入轨道线路一级管控区。侵入二级管控区地块,建设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许本地块用地红线、建筑红线侵入规划的6号线二级管控区。所有地面建筑、地下室及结构基坑支护措施R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需符合《东莞市厚街镇教育园区规划研究E-01街坊分图图则》的要求。《东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20)35号)及相关政策规定。项目开发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环保、住建、交通、水务、文物、卫生、消2核发日期(粤府办【2016】232023年6月5日《东莞市城(东建节《建设宗地图单位:m.m宗地编号:441913005001JB00823权利人:东莞市厚街镇环冈股份经济联合社地籍图号:2537.25-38471.00宗地面积:32905.99宗地编号:441913005001JB00823权利人:东莞市厚街镇环冈股份经济联合社地籍图号:2537.25-38471.00宗地面积:32905.99宗地编号:441913005001JB00823权利人:东莞市厚街镇环冈股份经济联合社地籍图号:2537.25-38471.00宗地面积:32905.99宗地编号:441913005001JB00823权利人:东莞市厚街镇环冈股份经济联合社地籍图号:2537.25-38471.00宗地面积:32905.99宗地编号:441913005001JB00823权利人:东莞市厚街镇环冈股份经济联合社地籍图号:2537.25-38471.00宗地面积:32905.99宗地编号:441913005001JB00823权利人:东莞市厚街镇环冈股份经济联合社地籍图号:2537.25-38471.00宗地面积:32905.99宗地编号:441913005001JB00823权利人:东莞市厚街镇环冈股份经济联合社地籍图号:2537.25-38471.00宗地面积:32905.99241.7924.4539.09东莞市厚街镇环冈股份经济联合社500JB0082308352点号X坐标Y坐标点号X坐标X坐标Y坐标J12537328.31438471103.169J82537233.5322537233.53238471210.481J22537328.30638471103.169J92537165.2102537165.21038471103.173J32537328.31338471144.956J102537137.2222537137.22238471059.215J42537328.31338471169.408J112537142.9222537142.92238471059.214J52537328.31038471208.497J122537257.6362537257.63638471059.210J62537328.31138471302.552J132537321.0462537321.04638471059.207J72537328.31238471448.596J142537328.3142537328.31438471059.207备注绘图员:黄绘图日期:2023.8.3比例尺1:3860审核日期:2023.8.3审核员:V士以建设用地交地通知书(地块编号:2023WG005):经公开挂牌,贵方竞得2023WG005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东莞市厚街镇河田股份经济联合社与贵方签订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应于2023年11月11日前将土地交付贵方。现就土地交付事宜通知如下:一、兹定于2023年11月11日上午10时在厚街镇环冈社区2023WG005地块进行土地交付,由东莞市厚街镇河田股份经济联合社和贵方共同对出让宗地进行交付确认。二、经确认无异议的,由双方共同签订《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确认出让人已履行交地义务。三、贵方届时无故不参加土地交付确认或不签署《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且在三十日内未向出让人提交书面异议的,视作出让人已履行交地义务且贵方已接收出让宗地。特此通知联系人:联系电话:(落款)2023年月日已收到本《建设用地交地通知书》。签收人:,日期:GF-2023-2609《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使用说明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包括协议正文和附件(监管清单(样式))。经协议三方当事人约定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增附件。二、本协议与同一宗地相对应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配套使用。三、本协议的监管人为出让宗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四、本协议为示范文本,由自然资源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合同签订前,三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当事人对协议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监管人或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咨询。五、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约定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协议三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三方同意内容。六、协议三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口打√,不同意的打×。七、本协议示范文本在入市试点地区试行。八、本协议由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协议编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本协议三方当事人:出让人:东莞市厚街镇环冈股份经济联合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441900281852858U厂法定代表人:尹志伟;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受让人: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监管人:广东省(区、市)东莞市厚街镇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900007331312U法定代表人:陈尚荣;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本协议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基础上,依据出让方案签订本协议。第二条为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由本协议约定的监管人对出让合同履约过程等组织实施监管,出让人、受让人,监管人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相关内容。第三条本协议项下的出让宗地(宗地编号:441913005001JB00823)坐落于厚街镇环冈社区,四至范围为及界址点坐标见宗地图(附图)所示。宗地总面积大写叁万贰仟玖佰零伍点玖玖平方米(小写32905.99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大写叁万贰仟玖佰零伍点玖玖平方米(小写32905.9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R62(小学用地)。本协议项下土地其他情况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第二章监管事宜第四条为确保本协议项下宗地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本协议项下监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约定项目:(一)规划条件;5(二)产业准入要求;(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四)交地及开、竣工要求;(五)开发投资强度要求;(六)宗地建设配套要求:口养老、教育、医疗等保障性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口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市政设施等配套项目建设要求;口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及面积;口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套数及户型要求;口其他要求:/(七)延建要求;(八)投、达产及税收等要求;(九)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缴纳;(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规定;(十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续期等规定;(十二)土地闲置认定;(十三)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认定;(十四)原出让合同内容变更;(十五)其他要求:/出让人和受让人接受监管的具体项目、监管要求、违约及整改、责任主体依据出让合同确定,并根据具体项目确定监管措施,具体内容以监管清单为准,见附件。6第五条本协议监管期限与出让合同中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致,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发生变化的,监管期限也随之相应改变。第六条监管人的监管采取出让人或受让人主动申请监管为主,结合监管人主动监管的方式进行。出让人或受让人主动申请监管是指出让人或受让人将合同履约情况及时告知监管人,监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提出监管意见,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监管人认为需要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核查或纠正整改的,监管人可采取主动核查,并向出让人或受让人提出监管意见,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第七条监管人可采取以下监管措施:1.主动核查;2.责令出让人或受让人纠正或整改;3.将监管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除外;4.视情节轻重,将出让人或受让人的违约行为记入诚信档案;5./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八条出让人和受让人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期限及方式等要求监管人履行监管职责,并拒绝监管人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要求。第九条出让人和受让人应按照出让合同、本协议的约定及相7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实施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并自觉申请和配合监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出让合同和本协议所进行的监管。出让人和受让人有义务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和阻挠监管。对出让人或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向监管人提供相关凭证。第十条监管人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期限及方式等履行监管职责。在监管期限内,监管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监管人有权对被监管人提交的情况或资料进行核查,认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其再行提交。第十一条监管人有义务为出让人和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签订、履约等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服务,并及时将监管情况告知出让人和受让人。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出让人和受让人履行出让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的应根据出让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和受让人不履行出让合同约定义务且拒不纠正或整改的,或违反本协议不申请不配合监管人监管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监管人按本协议第七条采取的监管措施,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十三条监管人未按本协议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告知义务,8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滥用监管权造成出让人或受让人损失的,应赔偿出让人或受让人的实际损失。第十四条本协议三方当事人根据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不影响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第五章不可抗力第十五条本协议三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第十六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尽快(最迟不得晚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天内)向其他各方书面告知有关P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5天内,向其他各方提交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及证明,并协商具体处理办法。第六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十七条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协议当事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二)项约定的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因仲裁或诉讼引起的仲裁费用、诉讼费用、评估拍卖费用、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协议与出让合同配套使用,且自三方当事人签订之日起生效。出让人、受让人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调整出让合同的,亦应签定补充监管协议。第二十条本协议三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协议中所填写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代理人等内容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余各方。因信息更新不及时告知产生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和附件共_10页,以中文书写为准。第二十二条本协议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协议当事各方约定后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以出租等方式供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参照本监管协议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协议陆份,三方当事人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出让人(章):受让人(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监管人(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1附件监管清单(样式)监管事项监管要求监管方案违约整改要求1.出让人:2.受让人:1.监管实施部门:2.监管时点:3.监管方案:(1)监管事项认定及违约处置:(2)违处及整改执行情况:(3)监管措施:其他备注:本监管清单供参考。未尽事宜,可由本协议三方当事人约定同意后新增至监管协议附件,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备注:本监管清单供参考。未尽事宜,可由本协议三方当事人约定同意后新增至监管协议附件,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备注:本监管清单供参考。未尽事宜,可由本协议三方当事人约定同意后新增至监管协议附件,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备注:本监管清单供参考。未尽事宜,可由本协议三方当事人约定同意后新增至监管协议附件,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备注:本监管清单供参考。未尽事宜,可由本协议三方当事人约定同意后新增至监管协议附件,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预告以下地块拟于近期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规划批准书规宇第2023-11-1006号东南市浮卡镇育日区内至10号中学规宇第2023-11-1006号东南市浮卡镇育日区内至10号中学容积率建筑密度1.5055%土地位置16土地用途R62(小学用地土地面积32905.99平方米49.36亩出让时间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地块流转公告为准公示单位: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东莞市厚街锁环冈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预告新时行公开出它,现筑有关事项公告知下:规字2023-11-1006号土地士士用社R62(小学用地)土面租32805.98平方米149.36亩客初王1.5055我非能诉后发布的地块流告为准公来先市东市自销资区局东莞市原街镇人民政府E市导街镇理间验价经济联合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用地使用权 教育用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