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及附房招标采购公告(胶州市人民法院2023)
胶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23日10时至2023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胶州市南关扬州路北教师1村2号楼2单元302户房产及附房
房屋建筑面积67.4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竣工日期为1995年,权属证号为:胶房权证胶私转字第54371号;
附房建筑面积为7.2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仓储,权属证号为:胶房权证胶私转字第54370号。
起拍价:26400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9月7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32-87291630,杨法官)有意者请到实地察看,未到实地察看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
五、特别提醒:
1、上述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且在山东吉明典当有限公司设定抵押权。
2、因网络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具体税费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的,被执行人又无力承担税费,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部分的相关税费由标的物接收人垫付,垫付税费可以从抵债标的价值中扣除,拍卖法院不承担一切费用。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上述标的物的瑕疵问题,均以现状拍卖、交接。
4、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水、电、煤、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依法由买受人承担。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5、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6、竞买人不能违背当地关于限购政策,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一切后果自负。
7、评估报告中所表述的标的物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以产权登记机关数据为准或办理过户时实测面积为准,与本院无关。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1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变卖成交后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胶州市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胶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账号:9020 7000 0201 0011 7263)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胶州市南关扬州路北教师1村2号楼2单元302户房产及附房)的保证金:30000元。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山东司辅19853163227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监督电话:0532-87298729 联系地址:胶州市人民法院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胶州市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九月七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及附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