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3)
拍卖公告
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9月11日10时至11月10日10时(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以下简称中拍平台)举行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位于河南省郏县浩博家居建材物流园内74间商铺,分间变卖,各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变卖财产清单
序号
房号
所在 楼层
建筑面积(㎡)
变卖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备注说明
1
1号楼601#附属用房
6
55.26
6.6725
1.3
楼顶附属房屋
2
1号楼602#附属用房
6
41.15
4.964
0.9
楼顶附属房屋
3
1号楼603#附属用房
6
79.62
9.6135
1.9
楼顶附属房屋
4
2号楼129#商铺
1
93.05
72.641
14
不定期租赁合同
5
2号楼130#商铺
1
42.61
33.2605
6.6
不定期租赁合同
6
2号楼131#商铺
1
40.93
31.9515
6.3
不定期租赁合同
7
2号楼132#商铺
1
44.86
35.02
7
不定期租赁合同
8
2号楼137#商铺
1
37.01
28.8915
5.7
9
2号楼601#附属用房
6
77.98
9.4095
1.8
楼顶附属房屋
10
2号楼602#附属用房
6
40.21
4.8535
0.9
楼顶附属房屋
11
2号楼603#附属用房
6
87.52
10.5655
2
楼顶附属房屋
12
2号楼604#附属用房
6
42.5
5.134
1
楼顶附属房屋
13
3号楼A区218#商铺
2
40.98
15.028
3
14
3号楼A区219#商铺
2
40.98
15.028
3
15
3号楼A区220#商铺
2
40.98
15.028
3
16
3号楼D区112#商铺
1
35.43
24.8965
4.9
不定期租赁合同
17
3号楼D区113#商铺
1
49.20
34.5695
6.9
不定期租赁合同
18
3号楼D区121#商铺
1
45.99
25.8485
5
19
3号楼D区122#商铺
1
45.99
25.8485
5
租赁期限至2023/9/30
20
3号楼D区123#商铺
1
44.85
25.211
5
21
3号楼D区212#商铺
2
35.43
13.6765
2.7
不定期租赁合同
22
3号楼D区213#商铺
2
49.20
18.989
3.7
不定期租赁合同
23
3号楼D区214#商铺
2
45.99
17.748
3.5
不定期租赁合同
24
3号楼D区215#商铺
2
45.99
17.748
3.5
不定期租赁合同
25
4号楼A区107#商铺
1
40.76
18.326
3.6
不定期租赁合同
26
4号楼A区108#商铺
1
40.76
18.326
3.6
不定期租赁合同
27
4号楼A区110#商铺
1
40.76
18.326
3.6
不定期租赁合同
28
4号楼A区111#商铺
1
40.76
18.326
3.6
不定期租赁合同
29
4号楼A区112#商铺
1
42.80
19.244
3.8
不定期租赁合同
30
4号楼A区113#商铺
1
42.80
19.244
3.8
31
4号楼A区114#商铺
1
40.76
18.326
3.6
32
4号楼A区115#商铺
1
40.76
18.326
3.6
33
4号楼A区116#商铺
1
40.76
18.326
3.6
34
4号楼A区117#商铺
1
40.76
18.326
3.6
不定期租赁合同
35
4号楼A区119#商铺
1
40.76
18.326
3.6
不定期租赁合同
36
4号楼A区120#商铺
1
40.76
18.326
3.6
不定期租赁合同
37
4号楼A区121#商铺
1
40.76
18.326
3.6
不定期租赁合同
38
4号楼A区122#商铺
1
40.76
18.326
3.6
不定期租赁合同
39
4号楼A区123#商铺
1
40.76
18.326
3.6
不定期租赁合同
40
4号楼A区124#商铺
1
42.80
19.244
3.8
不定期租赁合同
41
4号楼B区101#商铺
1
42.80
24.055
4.8
不定期租赁合同
42
4号楼B区102#商铺
1
40.76
22.9075
4.5
不定期租赁合同
43
4号楼B区103#商铺
1
40.76
22.9075
4.5
不定期租赁合同
44
4号楼B区107#商铺
1
40.76
22.9075
4.5
不定期租赁合同
45
4号楼B区113#商铺
1
42.80
24.055
4.8
不定期租赁合同
46
4号楼B区114#商铺
1
40.76
22.9075
4.5
不定期租赁合同
47
4号楼B区115#商铺
1
40.76
22.9075
4.5
不定期租赁合同
48
4号楼B区116#商铺
1
40.76
22.9075
4.5
不定期租赁合同
49
4号楼B区207#商铺
2
40.76
15.7335
3.1
50
4号楼D区101#商铺
1
45.72
25.6955
5.1
不定期租赁合同
51
4号楼D区102#商铺
1
45.72
25.6955
5.1
不定期租赁合同
52
4号楼D区103#商铺
1
45.72
25.6955
5.1
租赁期限至2023/9/31
53
4号楼D区104#商铺
1
45.72
25.6955
5.1
54
4号楼D区112#商铺
1
44.59
25.058
5
不定期租赁合同
55
4号楼D区113#商铺
1
45.72
25.6955
5.1
不定期租赁合同
56
4号楼D区114#商铺
1
45.72
25.6955
5.1
不定期租赁合同
57
4号楼D区115#商铺
1
45.72
25.6955
5.1
租赁期限至2023/9/31
58
5号楼B区101#商铺
1
43.07
23.5365
4.7
租赁期限至2029/10/1
59
5号楼B区102#商铺
1
41.01
22.4145
4.4
60
5号楼B区103#商铺
1
41.01
22.4145
4.4
61
5号楼B区104#商铺
1
41.01
22.4145
4.4
62
5号楼B区105#商铺
1
41.01
22.4145
4.4
63
5号楼B区106#商铺
1
41.01
22.4145
4.4
64
5号楼B区115#商铺
1
41.01
22.4145
4.4
65
5号楼B区116#商铺
1
41.01
22.4145
4.4
66
5号楼B区117#商铺
1
41.01
22.4145
4.4
67
5号楼B区118#商铺
1
41.01
22.4145
4.4
68
5号楼C区115#商铺
1
41.01
17.9265
3.5
不定期租赁合同
69
6号楼A区201#商铺
2
44.25
17.0765
3.4
租赁期限至2023/10/25
70
6号楼A区202#商铺
2
42.14
16.269
3.2
71
6号楼A区203#商铺
2
42.14
16.269
3.2
72
6号楼A区204#商铺
2
42.14
16.269
3.2
73
6号楼A区205#商铺
2
42.14
16.269
3.2
74
6号楼A区206#商铺
2
42.14
16.269
3.2
备注
1.竞买人有意参加竞买的,应当按照变卖价交纳全款后(以下简称变卖预缴款)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2.保证金无需竞买人另行交纳,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从变卖预缴款中扣除,不予退还。 3.加价幅度为每次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展示时间和地点
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程序结束前在变卖财产所在地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可亲临现场实地查看。
联系人:肖女士,187 7275 9208。
三、竞买资格取得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意竞买者应当于参加竞买前在中拍平台实名认证注册。
2.有意竞买者应当在参加竞买前将变卖预缴款交入下列银行账户:
户 名: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丹江口人民路支行
账 号:42001616634053004229
3.竞买人按照规定在中拍平台实名注册并交纳变卖预缴款的,即可获得竞买资格。
四、变卖期及变卖方式
1.变卖期60天。即从2023年9月11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2.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60日的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竞买;变卖财产有人出价的,拍卖机构将调整变卖期为24小时倒计时竞价状态,竞买人可在24小时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24小时倒计时竞价结束后,变卖财产由最高出价者竞得。
3.变卖财产经变卖成交的,该变卖期在变卖成交日自然结束。
4.变卖财产在60日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竞买的,至2023年11月10日10时止变卖期自然结束。
五、变卖成交价款及其支付
1.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变卖成交价款(变卖预缴款可以抵扣)。
2.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付清变卖成交价款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从变卖预缴款中予以扣除)。
3.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所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六、瑕疵说明
(一)变卖财产中1号楼601、602、603号房屋以及2号楼601、602、603、604号房屋为所处建筑物顶层附属用房。
(二)变卖财产中有57间商铺现由第三人承租使用,租赁合同存在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两种情形(详见变卖财产清单中备注说明)。
1.签订固定租赁期限合同的商铺变卖成交后,租赁期限内无法实体移交,由买受人承受原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2.不定期租赁合同中的商铺变卖成交后,变卖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承租人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预付租金使用房屋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由承租人向买受人交付,拒不交付的,买受人可以申请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腾退。
(三)承租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已经预付租金的,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至房屋实体交付前的租金收益损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变卖成交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法律文书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等,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变卖成交后,涉及房屋水、电、气、物业管理户名变更登记由买受人持法律文书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六)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其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其他请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认真阅读发布在中拍平台的竞买须知。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与变卖财产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亦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全过程。
2.对变卖财产权属持有异议者,可于变卖期开始前通过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与丹江口市人民法院联系。
3.变卖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可以撤回本次变卖。
4.竞买人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资格经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八、变卖公告发布及通知
1.有关本次变卖公告于2023年8月26日同步在《中国商报网》《平顶山日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发布。
2.有关本次变卖事项已由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以电子方式通知案件已知当事人,无法送达的,自本变卖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送达。
九、联系方式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江法官 0719-5200296
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 0719-5211109 187 7275 9208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6日
竞买须知
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关于对
河南省郏县浩博家居建材物流园74间商铺进行变卖的
竞买须知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9月11日10时至11月10日10时(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以下简称中拍平台)对位于河南省郏县浩博家居建材物流园内74间商铺进行公开变卖,现将网络拍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勿以文件冗长、繁琐而忽视某些条文。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视为全面接受本须知以及发布在中拍平台有关本次变卖财产的所有变卖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应当现场看样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已经看样并接受变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三、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下同)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竞买人参拍前,需通过中拍平台实名注册并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支付变卖预缴款后取得竞买资格。
3.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交纳变卖预缴款前到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登记手续,成交后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参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由丹江口市人民法院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缴纳变卖预缴款的,视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具体办理办法依照前款规定执行。
4.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经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确认后,可以不交变卖预缴款上网参拍(申请执行人债权数额小于变卖预缴款数额的,须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交纳差额部分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5.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通过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参加竞买前至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6.竞买人应当将变卖预缴款足额汇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丹江口人民路支行/账号:42001616634053004229)后至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上网参加竞买。
四、网络变卖竞价规则
1.网络竞价的报价以网络竞价系统记录的时间和数据为准。网络竞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记录每一次有效报价的数据。网络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变卖起始价,如果一名竞买人报出价格后,其他竞买人便无法报出相同价格。最高有效报价相同的,由首先进入网络竞价服务器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2.变卖期为60日。
变卖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0时至2023年11月10日10时(延时除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请在前述时间内登录中拍平台参与竞价。
3.本次变卖从变卖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每次1000元及其整倍数。竞买人可在变卖期开始后出价竞买,但低于变卖价的出价或未按照增价幅度出价的价格无效。
如有竞买人在60日的变卖期中任一时间出价的,拍卖机构将调整变卖期为24小时在线竞价(延时除外);建议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及时登录中拍平台关注变卖竞价进行状况并出价参与竞买。
4.二十四小时竞价倒计时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在此之前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该出价人为买受人。
5.二十四小时竞价倒计时结束前5分钟内有最新出价的,系统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重新展开竞价,以此类推。(延时竞价周期可以是一个5分钟也可以是N个5分钟,具体以竞买人出价次数为限,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就自动延时5分钟)。
6.网络竞价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变卖财产的买受人。
7.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网络竞价系统本身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等不可抗力或非人为因素造成竞价中止,则当场网络竞价结果无效,由网络服务者当即通知竞买人另择日期重新进行网络竞价,并在中拍平台上予以公告。
8.竞买人可在中拍平台自行查阅或是通过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了解参加竞买以及网上竞价的具体操作办法。
五、网络竞价相关责任
竞买人的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变卖开始后充分出价,如发生下列情形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竞买人未认真阅读或及时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相关信息的;
2.竞买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登录的;
3.竞买人未熟悉掌握竞价操作从而导致竞价过程中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等误操作的;
4.竞买人未在变卖开始后登录网络竞价系统从而导致未能参与竞价的;
5.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网络异常及开启无关应用软件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6.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中拍平台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买的。
六、变卖成交
1.网络竞价结束,中拍平台显示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变卖财产的买受人后,变卖成交。
2.变卖成交后,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向中拍平台交纳。
3.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付清变卖成交价款(变卖预缴款可以抵扣)并至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签订变卖成交确认书。
4.买受人付清变卖成交价款后,将付款凭证以及有效身份证明(与竞买登记名称一致)通过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递交,待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核实买受人身份并确认变卖成交价款足额到账后依法向买受人出具变卖成交裁定。
七、变卖财产转移
1.变卖成交结果经核实无误且变卖成交价款足额到账的,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变卖成交裁定并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
变卖财产若有涉及抵押以及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来完成,若因其他事由需要办理涤除轮候查封以及公告注销等手续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2.变卖财产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按司法程序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3.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均由买受人持法律文书自行办理,变更后的产权所有人名称须与变卖成交裁定书载明的买受人名称一致。因买受人名称不一致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过户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及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产生的相关税、费等按本次变卖公告要求负担。
5.涉及有租赁关系的商铺实体移交按照变卖公告中瑕疵说明办理。
6.1#楼和2#楼顶层的附属用房实体移交由买受人与变卖财产所有权人协商办理。
7.除有特别说明外,其他商铺的实体移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6号,2020年12月23日修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八、违约责任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成交价款视为悔拍。
2.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竞买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3.买受人悔拍的,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特别提示
1.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关于变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变卖公告和竞买须知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参拍前亲临现场实地看样,调查是否存在其它瑕疵,竞买人一旦作出参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变卖财产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2.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之间出现恶意串通等有损公平竞买的行为。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有权取消其竞买(得)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中(终)止变卖。
变卖中(终)止的,丹江口市人民法院除退回竞买人已经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以及通知等,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以买受人于中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为邮寄送达地址和接受电话。如需变更,买受人应持有效证件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5.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9- 5200296(江法官)
6.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联系人:肖女士 187 7275 9208
联系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路116号(长办对面)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6日
标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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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