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2023)
标的名称
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5幢2单元601室房产 48.06%%共有产权份额
标的编号
HJS2023ZC1840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9-12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09-18
转让底价
806400 元
资产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联系人
孙先生、于小姐
联系电话
0571-86892316/0571-85085358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
标的基本情况
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
标的名称
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5幢2单元601室房产 48.06%%共有产权份额
房屋坐落
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5幢2单元601室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8947 号
土地使用证号
房屋性质
土地性质
划拨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99.87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18.7
不动产分类
住宅用房
房屋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实际用途
共有情况
该房为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黄建富按份共有。黄建富占 51.94%,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 公司占 48.06%。
租赁情况
是
其他披露事项
1、根据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8947 号,房屋建筑面积为99.87㎡,土地使用权面积18.7㎡,证载规划用途为住宅。转让方持有房屋48.06%共有产权份额,产权面积48㎡。2、房屋建筑面积以房权证证证载的面积为准,转让方所属产权面积未做分割。房屋质量、具体位置等以现场实际为准,房屋现有装修装饰均为共有权人添置,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装修装饰不以现场展示现状为准,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3、根据转让方提供的《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和《房屋租赁合同》,本次交易标的已出租,目前由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房屋租赁合同》载明交易标的由该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转让方按照杭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目前为每月租金4.07元/平方米,具体详见转让方提供的《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 4、共有权利人对本次交易标的享有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若共有权人出具行权声明的,按照声明要求进行如下行权:共有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次交易相关规则办理受让申请、报价手续,若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受让申请、报价手续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次资产转让的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若共有权人未出具行权声明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进行行权。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非法人
转让方名称
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法人/非法人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东溪路128号
注册资本
捌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宗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70427611XT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MA2CFRGP3C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
2023-08-2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023年第31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5幢2单元601室房产 48.06%%共有产权份额
转让底价
806400元
是否设置保留价
否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须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受让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同意自行了解并完全符合国家及杭州市规定的购房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所成交的房屋共有产权份额无法过户,所缴纳的购房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经纪会员无关,受让方已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4)同意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但双方一致确认,该等新签订的文本合同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不作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以《资产交易合同》样本为准。
(5)已知悉并同意:本次交易标的只限于转让方持有的产权份额及对应产权面积范围内,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6)已知悉并同意:本次交易标的已出租,转让方与共有权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受让方须无条件继续履行转让方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具体详见《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
(7)已知悉并同意:本次转让的交易标的目前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因办理交易标的权证过户时土地类型变化而产生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租赁费或土地出让金等)由转让方承担。
4、本项目标的交付以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相关内容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完全符合国家及杭州市、萧山区规定的购房条件。
踏勘安排
展示时间
信息披露期间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967106865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000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是否专场
否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2000 元
资产转让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一、本《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国有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二、意向受让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杭交所《国有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三、本次在线报价活动使用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以下称“产金所”,www.chanjs.com),意向受让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产金所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四、杭交所网站(www.hzaee.com)和产金所展示的标的名称、图片、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意向受让方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五、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报名程序:
(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完成报名登记: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1)承租人提供身份证;(2)承租人之外的意向受让方:自然人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的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单身申明具结书、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包含本人及未成年子女)。2、 承诺函。
(二)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为准,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产金所的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如为专场项目,可以根据意向标的数量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三)激活报价资格。
受让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的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价截止前登录产金所激活报价资格,报价资格激活后即成为竞买人。
七、竞买人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金所进行报价:
(一)在线报价的起始价为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
(二)在线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买人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三)在线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内,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有效报价。进入限时报价期后,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在线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该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
如为专场项目,竞买人的当前最高报价对应的标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四)优先权人参与在线报价的,在竞价阶段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
(五)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八、在线报价成交的,受让方应当通过产金所取得《成交通知书》。
九、受让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的《资产交易合同》文本与转让方签约。
十、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本项目经纪会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
十一、转让方有权在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撤回转让标的,并不受意向受让方追索。
十二、竞买人应当对其参与在线报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金所的用户,在产金所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三、因竞买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未及时关注杭交所发布的在线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二)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三)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四)在线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五)其他非杭交所原因造成报价不成功的。
十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杭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自由报价,且本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附件-承诺函14.docx附件-承诺函14.docx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样本).doc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样本).doc附件-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pdf附件-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pdf
报价号
价格
报价时间
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第一批)2023.09.11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第一批)2023.09.11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第一批)2023.09.11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第一批)2023.09.11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第一批)2023.09.11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第一批)2023.09.11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第一批)2023.09.11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第一批)2023.09.11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第一批)2023.09.11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第一批)2023.09.11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第一批)2023.09.11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第一批)2023.09.11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第一批)2023.09.11序号座落地址房产证号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人证载共有情况房屋建筑面积杭发产权面积m转让底价(万元)交易保证金(万承租人姓名有无租赁合同身份证号码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12幢1单元302室杭房权证萧移字第15426456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55.99%,俞金娜22.01%,章观灿22.00%66.083762.9010俞金娜有******************2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11幢2单元502室1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2536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35.9%,田雅良占64.1%103.073762.1610田雅良有******************3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1幢1单元502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406777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42.67%,孔陆云占57.33%86.713762.1610孔陆云无******************4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11幢1单元301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1658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35.9%,高海峰占64.1%103.073763.6410高海峰有******************5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12幢2单元401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3807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56%,张志峰占44%66.073762.9010张志峰有******************6萧山区新塘街道厂悦公寓4幢1单元402室浙(2020)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89938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42.52%,施浩强57.48%87.023762.9010施浩强有******************7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12幢2单元101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0600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56%,李志根占44%66.073761.0510李志根有******************8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11幢2单元302室/浙(2021)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131149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35.9%,朱建幸64.1%103.073762.9010朱建幸有******************9萧山区北干街道汇恒公寓3检1单元901室1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71313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32.95%,张国贤占67.05%112.33766.2310张国贤有******************10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5幢2单元401室/浙(2018)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37016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48.06%,张银果占51.94%99.874880.6410张银果有******************1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16幢2单元202室杭房权证移字第143394051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46.3%,黄浩初占26.85%,施海燕26.85%103.674880.1610黄浩初有******************12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11幢2单元402室1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8044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46.57%,胡鸿建53.43%103.074881.6010胡鸿建有******************13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11幢1单元401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8142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46.57%,钟建强占53.43%103.0782.5610钟建强有******************14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5幢2单元601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8947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48.06%,黄建富占51.94%99.874880.6410黄建富有******************15萧山区新塘街道厂悦公寓5幢3单元602室浙(2018)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16221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35.84%,张瑞明64.16%103.253762.9010张瑞明有******************16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5幢1单元302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9017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55.36%,丁达兵占44.64%86.714881.6010丁达兵有******************17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1幢1单元101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4691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35.9%,陈建民占64.1%103.073761.7910陈建民有******************18萧山区北干街道汇恒公寓3幢2单元902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8742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42.74%,钱小军占57.26%112.34884.9610钱小军有******************19萧山区北干街道汇恒公寓3幢2单元201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7773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53.67%,陈芬球占46.33%89.444882.0810陈芬球有******************20萧山区北干街道汇恒公寓3检1单元1101室1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70665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32.95%,朱静占67.05%112.33766.970朱静有******************21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17幢1单元402室杭房权证萧移字第15440541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51.12%,王荣火点17.79%,吴阿花17.79%,王建萍13.30%65.433.4356.8310王荣火有******************22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13幢2单元402室1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402245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44.55%,张其鸿占55.45%107.7420.4334.7310张其鸿有******************23萧山区北干街道汇恒公寓3幢2单元1002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8689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32.95%,郁育康占67.05%112.38.7615.595郁育康有******************24萧山区北干街道汇恒公寓3幢2单元1001室/浙(2021)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101548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30.79%,丁亚敏占69.21%89.4427.5449.0210丁亚敏有******************25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16幢2单元602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7654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35.69%,顾汝民占64.31%103.6736.0361.2510顾汝民有******************26萧山区北干街道厂德小区4幢2单元401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40379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55.82%,欧建玉占44.18%66.2925.3653.7610欧建玉无******************27萧山区北干街道广德小区5幢1单元302室1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42298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64.29%,鲁坤林占35.71%88.6634.272.5010鲁坤林无******************28萧山区北干街道广德小区32幢2单元602室1浙(2022)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33365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56.06%,袁永兴占43.94%6620.1842.7810袁永兴无******************29萧山区北干街道广德小区32幢2单元102室1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40369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56.06%,杨荣刚占43.94%665.2810.885杨荣刚无******************30萧山区北干街道广德小区7幢1单元402室1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44036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42.08%,来孟飞占57.92%87.933778.4410来孟飞无******************31萧山区北干街道汇恒公寓3幢2单元502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2834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42.74%,沈雅萍占57.26%112.34883.5210沈雅萍无******************32萧山区北干街道汇恒公寓3幢2单元1502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7801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42.749,张小良占57.26%112.34887.8410张小良无******************33萧山区北干街道汇恒公寓3幢1单元1302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73530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占22.36%,章叶波占77.64%89.442036.2010章叶波无******************34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绍路1211-2号3单元603室/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704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单独所有40.1240.1260.1810彭安民有******************35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绍路1211-2号2单元502室1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711号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单独所有39.9430.6746.6210马德松有******************合计///3157.6112632202.88340备注:1本批交易标的序号1~33部分已出租,其余部分存有事实租赁关系,目前均由对应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或事实租赁使用,共有权人在同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合同》载明交易标的由该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合同和事实租赁的共有权人收取租金,目前为每月租金4.07元/平方米。州市公府8设备2.本批交易标的序号34、35已出租,为产权单位福利分房期间按政策分配给职工彭安民、马德松租住的福利房,承租人享的转让面积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协议》载明交易标的由承租人租赁使用至承租人与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发电设备厂房收今解除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时止。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协议的承租人均目前月租金4.07元/平方米。根据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标的序号34原地址为萧山区萧绍路60号25-3-606,标福的方5原地山区萧绍路60号25-4-510。3.按目前萧山区房改政策规定,标的序号23、25~29、35的承租人还有可享受房改面积,分别为28.24平方米、0.97平方米64方米22.80平方米、16.82平方米、31.72平方米、9.27平方米。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的产权面积为杭州杭发电设备限公司持有的房产份额对应面积减去共有权人可享受的房改面积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所得。备注:1本批交易标的序号1~33部分已出租,其余部分存有事实租赁关系,目前均由对应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或事实租赁使用,共有权人在同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合同》载明交易标的由该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合同和事实租赁的共有权人收取租金,目前为每月租金4.07元/平方米。州市公府8设备2.本批交易标的序号34、35已出租,为产权单位福利分房期间按政策分配给职工彭安民、马德松租住的福利房,承租人享的转让面积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协议》载明交易标的由承租人租赁使用至承租人与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发电设备厂房收今解除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时止。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协议的承租人均目前月租金4.07元/平方米。根据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标的序号34原地址为萧山区萧绍路60号25-3-606,标福的方5原地山区萧绍路60号25-4-510。3.按目前萧山区房改政策规定,标的序号23、25~29、35的承租人还有可享受房改面积,分别为28.24平方米、0.97平方米64方米22.80平方米、16.82平方米、31.72平方米、9.27平方米。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的产权面积为杭州杭发电设备限公司持有的房产份额对应面积减去共有权人可享受的房改面积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所得。备注:1本批交易标的序号1~33部分已出租,其余部分存有事实租赁关系,目前均由对应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或事实租赁使用,共有权人在同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合同》载明交易标的由该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合同和事实租赁的共有权人收取租金,目前为每月租金4.07元/平方米。州市公府8设备2.本批交易标的序号34、35已出租,为产权单位福利分房期间按政策分配给职工彭安民、马德松租住的福利房,承租人享的转让面积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协议》载明交易标的由承租人租赁使用至承租人与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发电设备厂房收今解除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时止。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协议的承租人均目前月租金4.07元/平方米。根据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标的序号34原地址为萧山区萧绍路60号25-3-606,标福的方5原地山区萧绍路60号25-4-510。3.按目前萧山区房改政策规定,标的序号23、25~29、35的承租人还有可享受房改面积,分别为28.24平方米、0.97平方米64方米22.80平方米、16.82平方米、31.72平方米、9.27平方米。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的产权面积为杭州杭发电设备限公司持有的房产份额对应面积减去共有权人可享受的房改面积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所得。备注:1本批交易标的序号1~33部分已出租,其余部分存有事实租赁关系,目前均由对应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或事实租赁使用,共有权人在同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合同》载明交易标的由该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合同和事实租赁的共有权人收取租金,目前为每月租金4.07元/平方米。州市公府8设备2.本批交易标的序号34、35已出租,为产权单位福利分房期间按政策分配给职工彭安民、马德松租住的福利房,承租人享的转让面积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协议》载明交易标的由承租人租赁使用至承租人与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发电设备厂房收今解除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时止。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协议的承租人均目前月租金4.07元/平方米。根据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标的序号34原地址为萧山区萧绍路60号25-3-606,标福的方5原地山区萧绍路60号25-4-510。3.按目前萧山区房改政策规定,标的序号23、25~29、35的承租人还有可享受房改面积,分别为28.24平方米、0.97平方米64方米22.80平方米、16.82平方米、31.72平方米、9.27平方米。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的产权面积为杭州杭发电设备限公司持有的房产份额对应面积减去共有权人可享受的房改面积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所得。备注:1本批交易标的序号1~33部分已出租,其余部分存有事实租赁关系,目前均由对应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或事实租赁使用,共有权人在同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合同》载明交易标的由该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合同和事实租赁的共有权人收取租金,目前为每月租金4.07元/平方米。州市公府8设备2.本批交易标的序号34、35已出租,为产权单位福利分房期间按政策分配给职工彭安民、马德松租住的福利房,承租人享的转让面积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协议》载明交易标的由承租人租赁使用至承租人与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发电设备厂房收今解除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时止。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协议的承租人均目前月租金4.07元/平方米。根据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标的序号34原地址为萧山区萧绍路60号25-3-606,标福的方5原地山区萧绍路60号25-4-510。3.按目前萧山区房改政策规定,标的序号23、25~29、35的承租人还有可享受房改面积,分别为28.24平方米、0.97平方米64方米22.80平方米、16.82平方米、31.72平方米、9.27平方米。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的产权面积为杭州杭发电设备限公司持有的房产份额对应面积减去共有权人可享受的房改面积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所得。备注:1本批交易标的序号1~33部分已出租,其余部分存有事实租赁关系,目前均由对应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或事实租赁使用,共有权人在同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合同》载明交易标的由该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合同和事实租赁的共有权人收取租金,目前为每月租金4.07元/平方米。州市公府8设备2.本批交易标的序号34、35已出租,为产权单位福利分房期间按政策分配给职工彭安民、马德松租住的福利房,承租人享的转让面积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协议》载明交易标的由承租人租赁使用至承租人与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发电设备厂房收今解除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时止。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协议的承租人均目前月租金4.07元/平方米。根据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标的序号34原地址为萧山区萧绍路60号25-3-606,标福的方5原地山区萧绍路60号25-4-510。3.按目前萧山区房改政策规定,标的序号23、25~29、35的承租人还有可享受房改面积,分别为28.24平方米、0.97平方米64方米22.80平方米、16.82平方米、31.72平方米、9.27平方米。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的产权面积为杭州杭发电设备限公司持有的房产份额对应面积减去共有权人可享受的房改面积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所得。备注:1本批交易标的序号1~33部分已出租,其余部分存有事实租赁关系,目前均由对应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或事实租赁使用,共有权人在同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合同》载明交易标的由该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合同和事实租赁的共有权人收取租金,目前为每月租金4.07元/平方米。州市公府8设备2.本批交易标的序号34、35已出租,为产权单位福利分房期间按政策分配给职工彭安民、马德松租住的福利房,承租人享的转让面积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协议》载明交易标的由承租人租赁使用至承租人与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发电设备厂房收今解除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时止。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协议的承租人均目前月租金4.07元/平方米。根据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标的序号34原地址为萧山区萧绍路60号25-3-606,标福的方5原地山区萧绍路60号25-4-510。3.按目前萧山区房改政策规定,标的序号23、25~29、35的承租人还有可享受房改面积,分别为28.24平方米、0.97平方米64方米22.80平方米、16.82平方米、31.72平方米、9.27平方米。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的产权面积为杭州杭发电设备限公司持有的房产份额对应面积减去共有权人可享受的房改面积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所得。备注:1本批交易标的序号1~33部分已出租,其余部分存有事实租赁关系,目前均由对应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或事实租赁使用,共有权人在同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合同》载明交易标的由该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合同和事实租赁的共有权人收取租金,目前为每月租金4.07元/平方米。州市公府8设备2.本批交易标的序号34、35已出租,为产权单位福利分房期间按政策分配给职工彭安民、马德松租住的福利房,承租人享的转让面积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协议》载明交易标的由承租人租赁使用至承租人与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发电设备厂房收今解除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时止。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协议的承租人均目前月租金4.07元/平方米。根据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标的序号34原地址为萧山区萧绍路60号25-3-606,标福的方5原地山区萧绍路60号25-4-510。3.按目前萧山区房改政策规定,标的序号23、25~29、35的承租人还有可享受房改面积,分别为28.24平方米、0.97平方米64方米22.80平方米、16.82平方米、31.72平方米、9.27平方米。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的产权面积为杭州杭发电设备限公司持有的房产份额对应面积减去共有权人可享受的房改面积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所得。备注:1本批交易标的序号1~33部分已出租,其余部分存有事实租赁关系,目前均由对应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或事实租赁使用,共有权人在同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合同》载明交易标的由该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合同和事实租赁的共有权人收取租金,目前为每月租金4.07元/平方米。州市公府8设备2.本批交易标的序号34、35已出租,为产权单位福利分房期间按政策分配给职工彭安民、马德松租住的福利房,承租人享的转让面积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协议》载明交易标的由承租人租赁使用至承租人与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发电设备厂房收今解除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时止。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协议的承租人均目前月租金4.07元/平方米。根据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标的序号34原地址为萧山区萧绍路60号25-3-606,标福的方5原地山区萧绍路60号25-4-510。3.按目前萧山区房改政策规定,标的序号23、25~29、35的承租人还有可享受房改面积,分别为28.24平方米、0.97平方米64方米22.80平方米、16.82平方米、31.72平方米、9.27平方米。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的产权面积为杭州杭发电设备限公司持有的房产份额对应面积减去共有权人可享受的房改面积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所得。备注:1本批交易标的序号1~33部分已出租,其余部分存有事实租赁关系,目前均由对应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或事实租赁使用,共有权人在同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合同》载明交易标的由该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合同和事实租赁的共有权人收取租金,目前为每月租金4.07元/平方米。州市公府8设备2.本批交易标的序号34、35已出租,为产权单位福利分房期间按政策分配给职工彭安民、马德松租住的福利房,承租人享的转让面积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协议》载明交易标的由承租人租赁使用至承租人与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发电设备厂房收今解除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时止。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协议的承租人均目前月租金4.07元/平方米。根据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标的序号34原地址为萧山区萧绍路60号25-3-606,标福的方5原地山区萧绍路60号25-4-510。3.按目前萧山区房改政策规定,标的序号23、25~29、35的承租人还有可享受房改面积,分别为28.24平方米、0.97平方米64方米22.80平方米、16.82平方米、31.72平方米、9.27平方米。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的产权面积为杭州杭发电设备限公司持有的房产份额对应面积减去共有权人可享受的房改面积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所得。备注:1本批交易标的序号1~33部分已出租,其余部分存有事实租赁关系,目前均由对应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或事实租赁使用,共有权人在同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合同》载明交易标的由该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合同和事实租赁的共有权人收取租金,目前为每月租金4.07元/平方米。州市公府8设备2.本批交易标的序号34、35已出租,为产权单位福利分房期间按政策分配给职工彭安民、马德松租住的福利房,承租人享的转让面积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协议》载明交易标的由承租人租赁使用至承租人与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发电设备厂房收今解除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时止。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协议的承租人均目前月租金4.07元/平方米。根据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标的序号34原地址为萧山区萧绍路60号25-3-606,标福的方5原地山区萧绍路60号25-4-510。3.按目前萧山区房改政策规定,标的序号23、25~29、35的承租人还有可享受房改面积,分别为28.24平方米、0.97平方米64方米22.80平方米、16.82平方米、31.72平方米、9.27平方米。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的产权面积为杭州杭发电设备限公司持有的房产份额对应面积减去共有权人可享受的房改面积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所得。备注:1本批交易标的序号1~33部分已出租,其余部分存有事实租赁关系,目前均由对应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或事实租赁使用,共有权人在同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合同》载明交易标的由该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合同和事实租赁的共有权人收取租金,目前为每月租金4.07元/平方米。州市公府8设备2.本批交易标的序号34、35已出租,为产权单位福利分房期间按政策分配给职工彭安民、马德松租住的福利房,承租人享的转让面积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协议》载明交易标的由承租人租赁使用至承租人与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发电设备厂房收今解除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时止。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协议的承租人均目前月租金4.07元/平方米。根据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标的序号34原地址为萧山区萧绍路60号25-3-606,标福的方5原地山区萧绍路60号25-4-510。3.按目前萧山区房改政策规定,标的序号23、25~29、35的承租人还有可享受房改面积,分别为28.24平方米、0.97平方米64方米22.80平方米、16.82平方米、31.72平方米、9.27平方米。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的产权面积为杭州杭发电设备限公司持有的房产份额对应面积减去共有权人可享受的房改面积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所得。备注:1本批交易标的序号1~33部分已出租,其余部分存有事实租赁关系,目前均由对应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或事实租赁使用,共有权人在同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合同》载明交易标的由该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合同和事实租赁的共有权人收取租金,目前为每月租金4.07元/平方米。州市公府8设备2.本批交易标的序号34、35已出租,为产权单位福利分房期间按政策分配给职工彭安民、马德松租住的福利房,承租人享的转让面积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协议》载明交易标的由承租人租赁使用至承租人与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发电设备厂房收今解除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时止。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杭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向签署租赁协议的承租人均目前月租金4.07元/平方米。根据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标的序号34原地址为萧山区萧绍路60号25-3-606,标福的方5原地山区萧绍路60号25-4-510。3.按目前萧山区房改政策规定,标的序号23、25~29、35的承租人还有可享受房改面积,分别为28.24平方米、0.97平方米64方米22.80平方米、16.82平方米、31.72平方米、9.27平方米。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的产权面积为杭州杭发电设备限公司持有的房产份额对应面积减去共有权人可享受的房改面积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所得。资产交易合同(样本)转让方(以下称“甲方”):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东溪路128号法定代表人:王宗云受让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转让标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资产交易合同(以下称“本合同”)如下:第一条资产转让标的1.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有的杭州市萧山区街道小区幢单元室房产产权份额即平方米面积,具体如下:杭州市萧山区街道小区幢单元室房产产权份额持有编号为浙(20)杭州市不动产权第号的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使用权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使用期限:。1.2转让标的目前已由甲方出租给标的对应的共有权人,由该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具体详见甲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若有)。1.3共有权利人对本次转让标的享有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若共有权人出具行权声明的,按照声明要求进行如下行权:共有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次交易相关规则办理受让申请、报价手续,若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受让申请、报价手续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次资产转让的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若共有权人未出具行权声明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进行行权。1.4转让标的上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该转让标的存在抵押、或任何影响转让标的转让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第二条转让价款及支付2.1转让价格(即“交易价款”)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元(大写:人民币元)转让给乙方。2.2支付方式乙方应自《成交通知书》、本合同签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本合同签署当日,乙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3一次性付款杭交所指定结算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第三条转让标的交割事项3.1转让标的的交付由甲方负责。乙方付清上述全部交易价款款项等交易资金后,由杭交所通知甲方,甲方按照下述约定和乙方办理成交标的的交付手续:3.1.1房产交付:(1)房屋所有权证的移交及过户手续办理:甲方在收到杭交所的乙方已付清全部交易资金的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动产权证移交给乙方,乙方应自移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甲方的协助下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如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无法办理的,甲方或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在办理不动权证办理过程中,本次不动产权证办理所涉及其他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及其他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各自承担。(2)房地产实物的移交:若受让方为共有权人的,则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即视为移交完毕。若受让方为共有权人外的第三人的,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房屋所有权证的移交及过户手续办理完成视为转让方向受让方完成了转让标的的移交手续。第四条甲方的声明与保证4.1甲方对本合同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4.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及杭交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甲方对所提供材料与转让标的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4.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4.4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转让的担保或限制,或就转让标的上设置的可能影响转让的任何担保或限制,甲方已取得有关权利人的同意或认可。第五条乙方的声明与保证5.1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5.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及杭交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5.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第六条特别事项说明6.1乙方应自行了解并完全符合国家及房地产所在市规定的购房条件,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所受让房屋无法过户,乙方所缴纳的购房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及杭交所无关,乙方已付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6.2.1根据甲方提供的《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和《房屋租赁合同》,本次交易标的已出租,由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房屋租赁合同》载明交易标的由该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甲方按照杭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目前每月租金4.07元/平方米。乙方须无条件继续履行甲方与共有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6.2.2根据甲方提供的《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本次交易标的存有事实租赁关系,由标的的共有权人事实租赁使用。甲方按照杭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目前每月租金4.07元/平方米。6.2.3转让标的交付后的租金由乙方收取,若甲方预收的,由甲方和乙方自行结算。6.3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如网签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但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该等新签订的文本合同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不作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合同为准。6.4本次转让的交易标的目前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因办理交易标的权证过户时土地类型变化而产生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租赁费或土地出让金等)由转让方承担6.5转让标的各种使用费用(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共有权人承担,物业管理费从交接次月起由乙方承担,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理,但是否可以重新开户不在甲方合同义务范围内,具体按照转让标的情况和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6.6本次转让标的仅限权证核定的份额。转让标的对应份额如有漏水或需维修的情况,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6.7如有户口未迁出的情形,请乙方自行查证,甲方不保证原户主把户口迁出。有关学区房子女能否就读的情况请乙方自行查证,对此甲方、杭交所不做承诺。6.8本次交易成交后,按照甲方的要求,杭交所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后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已收款项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和乙方对转让标的交付有异议的,由双方自行解决,杭交所不承担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7.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额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已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款,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7.2已付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杭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乙方进行追偿。第八条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8.1本合同及产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的生效9.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条其他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2双方在本次资产转让中提交的资料、签署的文件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杭交所各执壹份,其余用于办理转让标的的变更、登记使用。(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甲方: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地点:杭州产权交易所签约时间:2023年月日承诺函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我方拟受让萧山区新塘街道广悦公寓5幢2单元601室房产48.06%%共有产权份额项目,现做如下承诺:1、我方已认真阅读、知悉并自愿遵守杭州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在线报价交易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竞价活动。2、我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须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受让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以到账时间为准)。(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同意自行了解并完全符合国家及杭州市规定的购房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所成交的房屋无法过户,所缴纳的购房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经纪会员无关,受让方已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4)同意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但双方一致确认,该等新签订的文本合同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不作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以《资产交易合同》样本为准。(5)已知悉并同意:本次交易标的只限于转让方持有的产权份额及对应产权面积范围内,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6)已知悉并同意:本次交易标的已出租,转让方与共有权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标的的共有权人租赁使用至其死亡。受让方须无条件继续履行转让方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具体详见《共有产权住房明细清单》。(7)已知悉并同意:本次转让的交易标的目前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因办理交易标的权证过户时土地类型变化而产生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租赁费或土地出让金等)由转让方承担。5、本项目标的交付以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相关内容为准。6、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签章):2023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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