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小型轿车招标采购公告(湖州市南浔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2023)



浙EN9681一汽牌小型轿车

项目名称
浙EN9681一汽牌小型轿车
项目编号
GR2023ZJ1003206-2

转让方名称
湖州市南浔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转让底价
1.998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9-12
披露结束期满日期
2023-09-25

资产来源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驶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浙EN9681一汽牌小型轿车

资产属性(属性来源)

标的所在地区
南浔区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转让标的合作机构: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叶先生,15157257374。2.本次转让标的车辆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方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并请务必查看现场,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将不作任何调整。对于车辆存在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无法正常启动,车辆因停放时间较久而电瓶亏电,车辆状态有无故障,外观是否有碰撞或者剐蹭痕迹,车辆是否经过碰撞、大修,零部件是否完好、齐全等情况)均以现场查勘为准,转让方不承担瑕疵及担保责任。成交后,受让方须自行维修并承担所需的费用。3.本次转让标的均停放于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停车场内。4.挂牌期间意向方应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叶先生 15157257374 。5.《资产清单》中行驶公里数为评估报告中记载的公里数,该公里数与实际可能不一致,以现场实际为准。6.本次标的保险日期详见《资产清单》,成交后未到期的保险费受让方需在过户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转让方。7.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湖州市南浔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转让方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监管机构(部门)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部门)地区

批准单位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抄告单》
批准日期

3、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披露价格(万元)
1.998
加价幅度(万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请参考来源网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
请参考来源网站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限时报价期

是否自动延期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会员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会员经纪人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会员经纪人邮箱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5、图片及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轿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