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3)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对如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安溪县龙涓乡下洋地灾点开发性治理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二、拍卖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10:00开始拍卖
三、拍卖地点: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四、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4日
五、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六、竞买登记手续:
1、请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竞买人需为在福建省安溪县龙涓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承诺自2025年1月起连续五年,每年纳税总额50万元以上,如未能完成年纳税任务,权利所有人有权收回该地块。
3、拍卖保证金:150万元(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4、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泉州恒信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500165600705250487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5、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3年9月14日18时。
七、注意事项:
1、竞买人需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办理产权转移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处置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标的办理过户登记时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佣金、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增值税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需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需符合政府的规划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
3、为满足便民服务办公需求,买受人应在用地范围内设计预留4间计16米宽用地由安溪县龙涓小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统筹使用,该办公服务用房的建筑设计方案需经龙涓乡人民政府书面确认。
4、该项目地块目前尚未完成地灾编号消除工作,若该项目地块因不可抗力出现监测不稳定,在2025年10月30日前仍无法消除地灾编号,买受人可以退还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权利所有人在1个月内退还买受人所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计利息)。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1%的拍卖佣金,并向中拍平台支付标的成交价0.15%的平台软件使用费。
九、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城华北路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13-1418室
十、联系方式:0595-22157252 13506928188 肖先生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泉州恒信拍卖有限公司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paimai.caa123.org.cn)举行网络拍卖会,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质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四、申请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需先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注册通过,以注册的账号登陆并进入本次网络拍卖平台拍卖大厅,点选“参拍申请”并联系拍卖企业审核。网络竞买人在网络拍卖开始前需提前通过此竞买账号及密码进行参拍登陆,方可进入网络拍卖平台参与网络拍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注册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3个工作日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拍卖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凡在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企业。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含保证金)外,须另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1%的拍卖佣金,佣金直接从拍卖保证金中扣除。同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标的成交价0.15%的平台软件使用费。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支付的佣金及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若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拍卖会结束后,拍卖人将在拍卖会结束后7日内按原账户退还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束次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保证金扣除了拍卖佣金后应缴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详见附件)。
九、买受人到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者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标的物重新拍卖。根据拍卖法规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须按委托人通知办理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向买受人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以本单位出具的为准)及拍卖佣金发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撤回拍卖。
咨询电话: 0595-22157252 13506928188
联系人:肖先生
泉州恒信拍卖有限公司
标的介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