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勃利县人民法院2023)



黑龙江省勃利县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黑龙江省勃利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4日10时至2023年10月5日10时(延时顺延)在黑龙江省勃利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位于勃利县双河镇致富村、青山乡良种场村内大米加工厂一类设备、厂房、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依法进行司法拍卖(本院淘宝网主页https://sf.taobao.com/0453/23 户名:勃利县人民法院。手机淘宝app-搜索司法拍卖-(左上角)阿里资产-(左边中间偏上)按照法院查询-黑龙江-七台河-勃利县)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简介(摘自评估报告):
具体拍卖物品及详情请见本页面中下方图片内容,具体内容过多,请仔细参考。如有疑问请询问本院工作人员。同时,对所有竞买方告知,本标的物存在限制竞买条件,土地使用权过户方面请竞拍前仔细了解,存在地块使用面积超占情况,请认真仔细核实有关部门及村集体,请谨慎缴纳保证金,谨慎参拍!
本次拍卖标的物共四处(位于两个不同村子),每处内的物品需要一并购买,四处可以分别参与竞买。
拍卖明细:
①位于双河镇致富村的秸秆生产加工有关的机器设备和烘干塔配套相应设备。
评估总价:299212.00元,贰拾玖万玖仟贰佰壹拾贰元整。
一拍起拍价:239369.6元,贰拾叁万玖仟叁佰陆拾玖元陆角。
二拍起拍价:191495.68元,壹拾玖万壹仟肆佰玖拾伍元陆角捌分。
保证金:19000.00元。
增价幅度:1900.00元。
②位于双河镇致富村的彩钢房4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350平方米(所有权人:双河致富村农民集体所有,地类用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类型:批准拨用宅基地)、烘干塔两处(哈尔滨双龙烘干设备、180Kcal/h,提升机20米高,除渣机3米、风机2台;300吨、提升机24米高、锅炉1台、风机2台,风机电机22Kw)。
评估总价:434504.00元,肆拾叁万肆仟伍佰零肆元整。
一拍起拍价:347603.2元,叁拾肆万柒仟陆佰零叁元贰角。
二拍起拍价:278082.56,贰拾柒万捌仟零捌拾贰元伍角陆分。
保证金:27000.00元。
增价幅度:2700.00元。
③位于青山乡良种场村彩钢房(44.29平方米)、晒场(长、宽均36米,结构:砼)。
评估总价:136918.99元,壹拾叁万陆仟玖佰壹拾捌元玖角玖分。
一拍起拍价:109535.19元,壹拾万零玖仟伍佰叁拾伍元壹角玖分。
二拍起拍价:87628.15元,捌万柒仟陆佰贰拾捌元壹角伍分。
保证金:8000.00元。
增价幅度:800.00元。
④位于青山乡良种场村彩钢房(31.5平方米)、车间84.65平方米、围墙长37米,宽0.24米,高1.7米、土地使用权3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潘*顺,所有权人青山乡良种场,地类用途宅基地、使用权类型拨用及大米生产加工有关机器设备。
评估总价:912282.92元,玖拾壹万贰仟贰佰捌拾贰元玖角贰分。
一拍起拍价:729826.34元,柒拾贰万玖仟捌佰贰拾陆元叁角肆分。
二拍起拍价:583861.07元,伍拾捌万叁仟捌佰陆拾壹元零柒分。
保证金:58000.00元。
增价幅度:5800.00元。

(上述起拍价不含拍卖期间、后续产生的过户、税费和额外产生的其他各种费用,不含本标的物的一切陈欠费用!)需要自行前往核验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所有竞买方告知:本标的物存在限制竞买条件(具体过户情况请联系咨询土地管理部门、房产部门),请谨慎缴纳保证金,请谨慎参拍!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符合竞买条件)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以当时现状评估。本次以现状拍卖,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均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前往当地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及其他相关组织、单位、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根据评估报告,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
有土地超占情况,土地为集体土地,有竞买限制请自行了解核实。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及时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九、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现场登记报备。
参与本次拍卖之前,应确保在淘宝网有已注册的可用账户,并按照淘宝系统提示缴纳报名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会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会解冻。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会在拍卖结束后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被依法中止、暂缓、撤回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退费为淘宝系统流程)。此期间,缴纳至法院账户内的一切费用均不予以计算利息。长时间未能过户或办理过户手续的,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因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无法过户要求法院予以退费、取消拍卖、悔拍的),均不可向法院方提出期间损失补偿及类似于利息的申请。
买受人的拍卖余款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五日内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缴纳:
1、直接缴纳至勃利县人民法院案款账户(户名:勃利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勃利县支行,账号:0910021029264007130)
2、缴纳本院网拍系统中指定的账户。(款项交齐后,由系统自动转账至法院账户)。
注:以上两种缴纳方式均需要在合适的位置标注出此款项为(2023)黑0921执恢18号案件款。
十、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关费用如税费等。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在本院发起拍卖流程前,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核实。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并需自行了竞买方式、过户情况、政策动向、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等。
注: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院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13624691799
联系地址:勃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勃利县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