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门面招标采购公告(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2023)
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
关于第二次拍卖位于津市市九澧大道宝悦乐城4栋151号门面的公告
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4日10时至2023年10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津市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36/0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津市市九澧大道宝悦乐城4栋151号门面【不动产证号:湘(2019)津市市不动产权第0000581号,建筑面积为33.72㎡】。
评估价为33.78万元,起拍价为25.8417万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保证金为2.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2023年9月28日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不以照片为准,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别强调:本次待拍标的中在实地勘验过程中发现尚有部分门面有经营者进行经营但经本院通知(公告)并未向法院提交相关租赁合同,且作为标的物产权人的湖南宝悦置业有限公司经本院通知亦未向法院提交相应租赁合同或者其他相关材料。本院在拍卖中将视为标的物无租赁,待拍卖结束后,已成交的标的本院将依法启动强制腾退。故请意向人务必亲自前往现场查看并咨询相关房产情况。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拍卖成交的,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被执行人应当缴纳的税费部分,垫缴金额在拍卖款中优先扣除。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历史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自行调查、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津市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账号:1908 0716 0902 6418 734—00000000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祝先生 13762606108
政治部:4203110
承办法官:田法官 1378660775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门面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