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招标采购公告(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2023)



招拍挂类型:

项目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地段PM-2023-27号地块

公告性质: 交易公告

供应方式: 招拍挂出让

交易机构名称: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肇庆市高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高易资(告)[2023]18号
 
经批准,受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地块 位置
出让用途
宗地 面积 (㎡)
容积率
出让 年限
起叫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网上拍卖时间

PM-2023-27号
高要区金渡镇地段
工业用地
27066.85
≥2.0
50年
1624(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325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2023年10月9日9时30分

(一)该地块所属行业为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投资强度≥762万元/亩,单位产值≥833万元/亩,单位税收贡献率≥38万元/亩,需通过高要区招商项目遴选评审。
(二)成交价款为该地块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契税、测绘费、放桩费、土地登记费、权属调查费、规划设计费以及开发建设中应缴的税费等;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剩余的出让价款,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20%转为定金(如保证金不足成交价的20%,保证金金额转为定金),超出部分可抵作宗地出让价款,定金可抵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若定金未申请转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的,将视为未缴清出让价款并计缴违约金),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并支付。
二、竞买人范围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单独申请参与竞买。
(二)竞买人须在高要区设立法人有限公司(含在肇庆市办理工商注册的高要区外资企业)并在高要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未在高要区注册公司的竞买人,须在竞得该宗地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高要区成立全资子公司,以新成立的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三)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参与竞买时一并提交申请书,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其中新公司的股东须与申请人一致)。
(四)根据国发10号文件规定,经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五)根据《转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肇发改经〔2018〕42号)的有关要求,如竞买人(含拟成立新公司)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信息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最后报价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下载。
(六)注意事项。网上交易根据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的委托要求,如竞买人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和列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的,禁止参加本次网上土地竞买活动。申请人报名截止前可到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确认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并请申请人自行登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信息信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登录网址为:)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行为。因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和被列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导致无法参加本次网上土地竞买活动,或成交后被取消竞得资格的,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六、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七、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府前大街9号
联系人:黎先生、莫小姐
联系电话:0758-8399905
(二)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府前大街1-1号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8-8368268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
                      2023年9月18日

交易文件(PM-2023-27).rar

拍卖出让须知(PM-2023-27).doc
拍卖出让须知(PM-2023-27).doc

肇庆市高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批准,受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用网上拍卖交易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具体组织实施由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承办。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一)交易编号:PM-2023-27号;(二)地块位置: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地段;(三)出让面积:27066.85平方米(折合40.60亩);(四)出让用途:工业用地;(五)出让年限:50年,自出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计算;(六)容积率:≥2.0;(七)建筑密度:35%≤建筑密度≤60%;(八)绿地率:15%≤绿地率≤20%;(九)建设周期: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动工开发建设。超过约定动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应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两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区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十)土地交付方式:拍卖成交后以“净地”出让,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十一)其他规划条件:规划指标具体按照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于2023年8月17日编制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编号:肇自然资高宗字第(2023)210号)执行。其中容积率≥2.0,35%≤建筑密度≤60%、15%≤绿地率≤20%、不设建筑限高。该用地必须整体规划设计;(十二)该地块所属行业为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投资强度≥762万元/亩,单位产值≥833万元/亩,单位税收贡献率≥38万元/亩,需通过高要区招商项目遴选评审。四、竞买人范围和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单独申请参与竞买。(二)竞买人须在高要区设立法人有限公司(含在肇庆市办理工商注册的高要区外资企业)并在高要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未在高要区注册公司的竞买人,须在竞得该宗地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高要区成立全资子公司,以新成立的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三)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参与竞买时一并提交申请书,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其中新公司的股东须与申请人一致)。(四)根据国发10号文件规定,经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五)根据《转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肇发改经〔2018〕42号)的有关要求,如竞买人(含拟成立新公司)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信息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拍卖交易活动。五、其他要求成交价款为该地块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契税、测绘费、放桩费、土地登记费、权属调查费、规划设计费以及开发建设中应缴的税费等;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剩余的出让价款,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20%转为定金(如保证金不足成交价的20%,保证金金额转为定金),超出部分可抵作宗地出让价款,定金可抵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若定金未申请转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的,将视为未缴清出让价款并计缴违约金),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并支付。六、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起叫价、保证金、增价幅度拍卖出让起叫价为人民币1624万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25万元,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其整数倍。七、网上拍卖活动有关时间(一)网上拍卖时间:2023年10月9日9时30分;(二)网上拍卖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八、拍卖出让文件包括下列资料:(一)肇庆市高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二)肇庆市高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须知;(三)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五)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六)出让地块宗地图;(七)出让地块现场图;(八)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操作指南及相关资料。九、交易中心不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如对出让地块所列条件有疑问的或对地块现状有异议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拍卖出让公告。十、网上交易系统不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竞买申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当详细阅读拍卖出让文件,认真核对是否符合竞买资格及要求。十一、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地块后,不得以该地块的拍卖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抗成交结果,及对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十二、参与网上竞买的程序(一)竞买申请1、申请人决定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网上拍卖竞买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通过统一认证登录,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有效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2、竞买申请人通过认证登录后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则视为其真实意思表示,该行为具备法律效力,竞买申请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3、竞买申请人应对《竞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二)交纳竞买保证金1、竞买保证金是申请人参加网上拍卖交易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网上拍卖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2、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在网上交易系统选择银行,即可获得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竞买申请人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对应宗地的竞价权限。3、如竞买申请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指定账户的,系统将不赋予竞买申请人的竞价资格,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三)确认竞价资格竞买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保证金到账查询,并在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宗地的竞价资格。(五)网上竞价1、在网上拍卖出让活动开始时网上交易系统开始第一次5分钟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一个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2、网上交易系统5分钟限时竞价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3、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确认本次拍卖不成交。十三、竞价规则(一)本次网上拍卖地块设有底价,按照最后报价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三)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四)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叫价,此后的每次报价应当至少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或其整数倍的增价幅度;(五)符合报价规则并被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报价为当前有效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时更新为当前最新报价;(六)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撤回。(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报价未在网上拍卖有效时间内收到的。2、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3、报价低于起叫价的。4、报价不符合网上拍卖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十四、资格审查和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一)出让地块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二)竞得人须在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纸质材料到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材料清单如下:1、身份证明文件;(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章程(核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③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授权文件应明确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加盖公章的单位须对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真实、合法性负责。(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复印件(核原件);②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③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提交该组织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授权文件应明确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加盖公章的单位须对组织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真实、合法性负责。(3)境外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应根据其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有效的公证、认证、鉴证或律师见证等证明手续:①香港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须按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律师见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②澳门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须按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认可的澳门律师见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确认;③台湾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须在台湾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经海基会寄送副本,经广东省公证协会认证;④其他境外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该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上述文件中使用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必须由内地认可的公证部门翻译,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2、竞买申请书(网上打印);3、申购订单(网上打印);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5、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核查意见书;6、通过高要区招商项目遴选评审的文件;7、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申请书》(原件)。(三)交易结果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结果。竞得人需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有权取消竞得人的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即成交价款)后,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十五、退还竞买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人应在网上拍卖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划付凭证到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十六、注意事项(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最后报价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二)为预防网络出现延迟问题,竞买人应避免在限时报价最后的几秒钟出价,防止网上交易系统无法及时接收报价情况的发生。(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拍卖交易活动: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机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网上拍卖交易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的;4、涉及土地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5、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的;6、自然资源部门、交易中心认为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拍卖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四)竞得人有下列情形或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2、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3、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5、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五)竞买申请人应当及时关注地块的网上拍卖交易信息。交易中心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本网上拍卖出让须知、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网上拍卖出让须知、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六)网上交易根据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的委托要求,如竞买人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和列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的,禁止参加本次网上土地竞买活动。申请人报名截止前可到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确认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并请申请人自行登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信息信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行为。因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和被列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导致无法参加本次网上土地竞买活动,或成交后被取消竞得资格的,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竞得人自行承担。(七)本须知及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八)本《须知》及相关网上拍卖交易文件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属于交易中心和相关政府部门。未尽事宜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2023年9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