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所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天长市仁和集镇人民政府2023)



天长市智能实验和环保装备产业示范园消防所建设工程-仁和消防所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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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智能实验和环保装备产业示范园消防所建设工程-仁和消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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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智能实验和环保装备产业示范园消防所建设工程-仁和消防所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ztccg202309-026采购人:天长市仁和集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3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磋商和评审办法„„„„„„„„„„„„„„„„„„26第四章采购需求„„„„„„„„„„„„„„„„„„„„„38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天长市智能实验和环保装备产业示范园消防所建设工程-仁和消防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tccg202309-026项目名称:天长市智能实验和环保装备产业示范园消防所建设工程-仁和消防所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2200000.00元最高限价:1997381.25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本项目仁和消防所工程,为一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消防楼,地上二层,总建筑面积约808M2。合同履行期限:120个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2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13日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二楼)五、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二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3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供应商参加,未登记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响应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42.请供应商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供应商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解密)方式,开启时供应商无须至现场进行解密,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方式为: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启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启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4.供应商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长市仁和集镇人民政府地址:天长市仁和集镇联系方式:董元峰、139659889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5名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天弘御景公寓楼六楼西侧联系方式:徐俊、0550-7558588、157550047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元峰、徐俊电话:13965988956、0550-7558588、15755004717,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招标单位:天长市仁和集镇人民政府地址:天长市仁和集镇联系人:董元峰联系方式:13965988956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天弘御景公寓楼六楼西侧联系人:徐俊电话:0550-7558588、157550047173项目名称天长市智能实验和环保装备产业示范园消防所建设工程-仁和消防所4项目地点天长市仁和集镇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采购需求(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合同履行期限120个日历天,供应商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按5000元/天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0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1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2磋商保证金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1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3年9月26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14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采购人将在2023年9月27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5偏离√不允许;□允许,716投标人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本表13、14条17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8投标报价本次磋商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次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由磋商小组通过评标系统以询标方式,向响应文件评审有效的各供应商进行询标,各供应商应在评标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评标澄清回复”进行二次报价。各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系统质询问题并及时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若供应商未在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或二次报价被磋商小组认为不符合要求的,磋商小组默认其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价格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磋商价格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望各供应商务必全程在线,及时进行回复,否则,因此给其造成相关后果,自行承担。采用单价合同的项目,最后报价的各项单价结合一次报价中的各项单价按总价同比例下浮,价款结算时按成交下浮比率进行调整。19签字或盖章要求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20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收件人: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时间:2023年10月1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二楼)2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二楼)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8附件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见2018版“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出“招标清单文件”,即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104附件4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单序号名称事项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报价次数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单4报价时间年月日时分5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元5总报价(人民币)(小写):元6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供应商(签章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注:1、此表格用于线上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磋商结果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准。2、报价只需报总价,各项单价按照总价同比例下浮。(但本项目最高限价中如有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的,供应商最后报价时包含暂估价或暂列金额,该费用结算时不予下浮。)(本表无需上传至响应文件中,填写最后报价时使用并上传),105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工程建设项目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供应商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二)政府采购项目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106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4、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供应商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3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供应商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4、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5、结果公告须提供有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现场见证人员查询记录三方签字表方可发布。三、相关要求,107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或承诺,出具《诚信响应承诺书》(诚信响应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或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108附件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二条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109(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二)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采购人、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三)采购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供应商之间竞争的;(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采购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五)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供应商以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六)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购人违反法律规定,与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的;,110(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供应商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九)采购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十一)采购人与中标人不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采购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磋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111(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三万元以上罚款;(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112(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二)围标、串标的;(三)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四)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五)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六)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113天长市智能实验和环保装备产业示范园消防所建设工程-仁和消防所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ztccg202309-026采购人:天长市仁和集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3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磋商和评审办法„„„„„„„„„„„„„„„„„„26第四章采购需求„„„„„„„„„„„„„„„„„„„„„38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天长市智能实验和环保装备产业示范园消防所建设工程-仁和消防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tccg202309-026项目名称:天长市智能实验和环保装备产业示范园消防所建设工程-仁和消防所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2200000.00元最高限价:1997381.25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本项目仁和消防所工程,为一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消防楼,地上二层,总建筑面积约808M2。合同履行期限:120个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2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13日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二楼)五、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二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3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供应商参加,未登记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响应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42.请供应商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供应商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解密)方式,开启时供应商无须至现场进行解密,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方式为: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启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启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4.供应商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长市仁和集镇人民政府地址:天长市仁和集镇联系方式:董元峰、139659889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5名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天弘御景公寓楼六楼西侧联系方式:徐俊、0550-7558588、157550047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元峰、徐俊电话:13965988956、0550-7558588、15755004717,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招标单位:天长市仁和集镇人民政府地址:天长市仁和集镇联系人:董元峰联系方式:13965988956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天弘御景公寓楼六楼西侧联系人:徐俊电话:0550-7558588、157550047173项目名称天长市智能实验和环保装备产业示范园消防所建设工程-仁和消防所4项目地点天长市仁和集镇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采购需求(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合同履行期限120个日历天,供应商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按5000元/天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0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1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2磋商保证金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1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3年9月26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14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采购人将在2023年9月27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5偏离√不允许;□允许,716投标人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本表13、14条17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8投标报价本次磋商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次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由磋商小组通过评标系统以询标方式,向响应文件评审有效的各供应商进行询标,各供应商应在评标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评标澄清回复”进行二次报价。各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系统质询问题并及时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若供应商未在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或二次报价被磋商小组认为不符合要求的,磋商小组默认其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价格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磋商价格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望各供应商务必全程在线,及时进行回复,否则,因此给其造成相关后果,自行承担。采用单价合同的项目,最后报价的各项单价结合一次报价中的各项单价按总价同比例下浮,价款结算时按成交下浮比率进行调整。19签字或盖章要求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20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收件人: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时间:2023年10月1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二楼)2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二楼)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8附件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见2018版“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出“招标清单文件”,即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104附件4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单序号名称事项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报价次数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单4报价时间年月日时分5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元5总报价(人民币)(小写):元6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供应商(签章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注:1、此表格用于线上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磋商结果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准。2、报价只需报总价,各项单价按照总价同比例下浮。(但本项目最高限价中如有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的,供应商最后报价时包含暂估价或暂列金额,该费用结算时不予下浮。)(本表无需上传至响应文件中,填写最后报价时使用并上传),105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工程建设项目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供应商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二)政府采购项目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106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4、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供应商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3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供应商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4、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5、结果公告须提供有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现场见证人员查询记录三方签字表方可发布。三、相关要求,107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或承诺,出具《诚信响应承诺书》(诚信响应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或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108附件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二条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109(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二)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采购人、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三)采购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供应商之间竞争的;(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采购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五)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供应商以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六)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购人违反法律规定,与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的;,110(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供应商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九)采购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十一)采购人与中标人不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采购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磋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111(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三万元以上罚款;(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112(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二)围标、串标的;(三)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四)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五)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六)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1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所建设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