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占用耕地实施耕作层剥离集中存储的土壤招标采购公告(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3)
【实物资产交易公告】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占用耕地实施耕作层剥离集中存储的土壤分标的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占用耕地实施耕作层剥离集中存储的土壤分标的转让
项目编号
[2023]哈产交SW108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9-19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9-27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概况
标的情况
1、本次分标的转让的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占用耕地实施耕作层剥离集中存储的土壤,现存放于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林机路(原林机厂),具体位置请联系转让方。 2、转让底价:详见标的目录(具体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银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银强评报字[2023]第264号、第264-1号、第264-3号、第264-4号、第264-5号、第264-6号、第264-7号、第264-8号、第264-9号、第264-10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全部标的的展示与交割均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标的名称
标的1:阿城区AC02-经济开发区01片16-02-01地块
转让底价
标的1:1097000元
标的名称
标的2:阿城区新利街道D-14-01-01地块
转让底价
标的2:1605480元
标的名称
标的3:阿城区AC0301-A-05地块
转让底价
标的3:111120元
标的名称
标的4:阿城区AC301-B-09-01地块
转让底价
标的4:503680元
标的名称
标的5:阿城区AC02-经济开发区01片15-02-08地块
转让底价
标的5:517960元
标的名称
标的6:阿城区AC0301-A-06地块
转让底价
标的6:296520元
标的名称
标的7:阿城区AC0301-A-10地块
转让底价
标的7:994360元
标的名称
标的8:阿城区AC03-经济开发区钢贸西路地块
转让底价
标的8:321520元
标的名称
标的9:阿城区金都A片区01-02-02地块
转让底价
标的9:51680元
标的名称
标的10:阿城区AC0301-A-08地块
转让底价
标的10:45040元
评估情况
评估值
阿城区AC02-经济开发区01片16-02-01地块(27425立方米):1097000元; 阿城区新利街道D-14-01-01地块(40137立方米):1605480元; 阿城区AC0301-A-05地块(2778立方米):111120元; 阿城区AC0301-B-09-01地块(12592立方米):503680元; 阿城区AC02-经济开发区01片15-02-08地块(12949立方米):517960元; 阿城区AC0301-A-06地块(7413立方米):296520元; 阿城区AC0301-A-10地块(24859立方米):994360元; A阿城区C03-经济开发区钢贸西路地块(8038立方米):321520元; 阿城区金都A片区01-02-02(1292立方米):51680元; 阿城区AC0301-A-08地块(1126立方米):45040元;
评估基准日
2023-08-08
评估机构
黑龙江银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
黑银强评报字[2023]第264号、第264-1号、第264-3号、第264-4号、第264-5号、第264-6号、第264-7号、第264-8号、第264-9号、第264-10号
标的清单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银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银强评报字[2023]第264号、第264-1号、第264-3号、第264-4号、第264-5号、第264-6号、第264-7号、第264-8号、第264-9号、第264-10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最终以移交时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转让的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无抵押、担保、反担保情况,未出租、无涉诉行为。 4、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对标的拆解、拆卸、吊装、运输、搬运现场及周边路况、环境(包括不限于标的存放地的环境、所在的小区环境、周边路口)有无水电汽源等状况,做好相应的施工措施。 5、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6、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公告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作为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证。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转让方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7、公告展示期内,各意向受让方均应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于现场查看时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即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标的物现场及现场周边等情况了解并认可,报名时提交至哈交所。 8、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0181591931332K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张庆军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
转让方决策文件
转让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名称:阿城区政府 批准文件及文号:《阿城区政府办公室收文处理单》(2023年7月7日)
交易 条件
信息披露
首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条件,重新公告。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需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方式、地址联系人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 4、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受让方取得标的物后须优先用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等项目,以及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等农业生产生活。 6、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在哈尔滨市阿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进行受让黑土后所进行项目的备案工作,确保标的物的使用方向。 7、意向方在现场查勘时,须向转让方提供哈尔滨市阿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的备案文件,及资质证明材料,转让方审核无误后方可在《现场查看确认书》上盖章确认。
标的处置
1、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与哈交所无关。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受让方在竞价(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评估费用缴纳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内,具体费用请提前联系转让方。 4、受让方须承诺取得标的物后,优先用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等项目,以及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等农业生产生活。未按承诺用途使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受让方负责自行依法依规釆掘、装车、运输、处置,并承担上述费用。受让方竞买后,标的的数量、质量、毁损等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釆掘、装车、运输均需要具有专业资质的专门机构或队伍完成;如果在釆掘、装车、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损害等事故,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让方在釆掘、装车、运输、处置过程中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由受让方自行解决;确需转让方帮助协调解决的,转让方可以帮助受让方协调解决,但是受让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 6、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1、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2、最终标的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交易双方须按《资产转让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割完毕。 3、受让方的装卸、运输、搬运及对转让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交易 须知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报名时间
2023-09-20 09:00 至 2023-09-27 16:00
报名审核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有效报名材料(以下材料适用于所有项目,如转让方有特殊要求,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1)法人单位及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声明书(样本附后)、现场查看确认书、确认盖章同意的《资产转让合同》样本、其他公告附件内容等转让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具体报名程序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2)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声明书(样本附后)、现场查看确认书、确认签字同意的《资产转让合同》样本等、其它公告附件内容等转让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3、报名审核:意向受让方在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4、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成保证金账号,存入保证金后,系统端需点击保证金查询后方可竞价。
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10万元/标的 交纳截止时间:2023-9-28 09: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电汇,网银,其他;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2、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若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缴纳交易服务费或补偿哈交所及转让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要求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须用本企业(本人)报名账户中填报的银行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不可他人代缴。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正向多次竞价
竞价阶梯
500元
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09月20日 09:00 至 2023年9月28日 10:00 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9月28日 10:00起
限时竞价周期(秒)
300
交易成交
1、采用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成交额的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2、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算价款过程中冲抵标的部分成交价款。 3、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受让方为法人的须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至哈交所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4、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约定时间对标的进行交割。 5、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标的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在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手续,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展示时间、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林机路(原林机厂),公告期内请提前联系转让方。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13945688976。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吉女士,0451-87153333转162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1号楼4楼6号窗口。
其他
附件:
标的目录.xlsx标的目录.xlsx
声明书----法人.docx声明书----法人.docx
声明书----自然人.docx声明书----自然人.docx
协议书----法人.docx协议书----法人.docx
转让合同样本.docx转让合同样本.docx
协议书----自然人.docx协议书----自然人.docx
现场查看确认书.doc现场查看确认书.doc
标的目录
标的目录
标的目录
标的目录
标的目录
序号
标的名称
金额(元)
面积(立方米)
备注
1
阿城区AC02-经济开发区01片16-02-01地块
1097000
27425
2
阿城区新利街道D-14-01-01地块
1605480
40137
3
阿城区AC0301-A-05地块
111120
2778
4
阿城区AC301-B-09-01地块
503680
12592
5
阿城区AC02-经济开发区01片15-02-08地块
517960
12949
6
阿城区AC0301-A-06地块
296520
7413
7
阿城区AC0301-A-10地块
994360
24859
8
阿城区AC03-经济开发区钢贸西路地块
321520
8038
9
阿城区金都A片区01-02-02地块
51680
1292
10
阿城区AC0301-A-08地块
45040
1126
附件三、声明书(法人或其他组织)声明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意向受让方拟受让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占用耕地实施耕作层剥离集中存储的土壤分标的转让项目,依据《公告》,如本标的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以其报价作为成交价,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本标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增价的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我方提供并展示如下《网络报价须知》及《交易风险揭示书》等特别提醒资料:网络报价须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对转让方委托转让公告进行信息披露。本次转让若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报价程序如下:一、意向受让方须按照网站信息披露的《转让公告》规定的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存入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办理相关手续。二、如在交易过程中交易所接到转让方撤回标的的书面通知,交易中止或终止,交易所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三、网络报价程序和方法:(一)、意向受让方登录哈尔滨产权交易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进入动态报价大厅进行报价。网络动态报价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竞价期,在此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标的报价。意向受让方应慎重报价,意向受让方的报价输入网络动态报价系统的交易指令后,其报价即刻生效,意向受让方不能更改或撤回。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底价,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本次报价采取的是增价竞价,每次有效报价的报价幅度须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1、自由报价期:以信息披露公告时间为准。在规定期限内,意向受让方可根据情况对标的进行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竞价期。2、限时竞价期:以信息披露公告时间为准。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不限定竞价周期次数,每个限时竞价周期时间为300秒,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如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重新从300秒开始倒计时,进入下一个限时竞价周期;以此类推,直至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无人竞价,限时竞价结束,上一轮次限时竞价周期内的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即为此标的的受让方,此标的报价活动结束。(二)报价结束后,如果意向受让方报价成交,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在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查看结果通知单。四、最高应价者,经确认成交,即成为受让方。受让方应到交易所领取《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及其他项目文件的要求交纳成交价款和服务费用,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办理标的交割手续。交易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意向受让方:您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获得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本风险揭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确保已经理解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对本风险揭示书有不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交易所相关人员。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宏观经济风险:因我国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其他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引起交易标的价值的波动,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二、政策风险: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的波动,甚至导致交易所无法继续为您提供交易服务,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信息披露风险:交易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交易所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的发布,交易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规范性审核,不保证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的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承诺及保证。您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您应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现状。您提交交易申请、参与受让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您将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四、交易风险:您因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公告、通知等的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您交纳的保证金可能被全额扣除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因您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您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和处理,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五、互联网风险:您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交易将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由于您自身的网络环境不安全导致交易账户信息泄露或您的身份可能被仿冒的;由于您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您的网络终端设备或软件系统与交易所交易系统不兼容,无法进行交易或交易失败的;由于您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所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活动的;因缺乏互联网经验,您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的。您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不利后果。六、不可抗力风险: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故障、网站及系统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等原因导致交易所交易系统异常或者瘫痪,致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情况的,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交易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继续交易或者重新交易、终止交易等的决定。七、其他风险:您参与交易时,他人给予您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损失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损失的可能。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地参与交易,树立正确的消费、投资理念,注意资金安全。本风险揭示书并不能揭示全部风险及情形,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参与交易,独立作出参与交易的各项决策。交易有风险,操作须谨慎!我方本着意思自治、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声明:1、以上内容我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及认可。2.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或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申请书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方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及附件)披露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且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网络报价须知》《交易风险揭示书》等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认真考虑了受让标的可能存在其他可能发生及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参与交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6.我方承诺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并按照交易规则参与后续交易活动。7.我方承诺,如标的涉及电器、电子设备等内容,我方将在成功受让该标的后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置。8.我方承诺,如我方出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我方自愿承担保证金全额被扣除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竞价(报价)结果产生后,按照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在交易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间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9、我方声明如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请仔细阅读以上内容无异议后盖章声明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年月日声明书(自然人)声明人:本意向受让方拟受让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占用耕地实施耕作层剥离集中存储的土壤分标的转让项目,依据《公告》,如本标的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以其报价作为成交价,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本标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增价的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我方提供并展示如下《网络报价须知》及《交易风险揭示书》等特别提醒资料:网络报价须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对转让方委托转让公告进行信息披露。本次转让若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报价程序如下:一、意向受让方须按照网站信息披露的《转让公告》规定的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存入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办理相关手续。二、如在交易过程中交易所接到转让方撤回标的的书面通知,交易中止或终止,交易所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三、网络报价程序和方法:(一)、意向受让方登录哈尔滨产权交易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进入动态报价大厅进行报价。网络动态报价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竞价期,在此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标的报价。意向受让方应慎重报价,意向受让方的报价输入网络动态报价系统的交易指令后,其报价即刻生效,意向受让方不能更改或撤回。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底价,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本次报价采取的是增价竞价,每次有效报价的报价幅度须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1、自由报价期:以信息披露公告时间为准。在规定期限内,意向受让方可根据情况对标的进行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竞价期。2、限时竞价期:以信息披露公告时间为准。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不限定竞价周期次数,每个限时竞价周期时间为300秒,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如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重新从300秒开始倒计时,进入下一个限时竞价周期;以此类推,直至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无人竞价,限时竞价结束,上一轮次限时竞价周期内的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即为此标的的受让方,此标的报价活动结束。(二)报价结束后,如果意向受让方报价成交,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在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查看结果通知单。四、最高应价者,经确认成交,即成为受让方。受让方应到交易所领取《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及其他项目文件的要求交纳成交价款和服务费用,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办理标的交割手续。交易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意向受让方:您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获得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本风险揭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确保已经理解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对本风险揭示书有不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交易所相关人员。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宏观经济风险:因我国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其他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引起交易标的价值的波动,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二、政策风险: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的波动,甚至导致交易所无法继续为您提供交易服务,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信息披露风险:交易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交易所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的发布,交易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规范性审核,不保证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的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承诺及保证。您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您应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现状。您提交交易申请、参与受让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您将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四、交易风险:您因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公告、通知等的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您交纳的保证金可能被全额扣除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因您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您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和处理,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五、互联网风险:您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交易将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由于您自身的网络环境不安全导致交易账户信息泄露或您的身份可能被仿冒的;由于您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您的网络终端设备或软件系统与交易所交易系统不兼容,无法进行交易或交易失败的;由于您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所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活动的;因缺乏互联网经验,您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的。您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不利后果。六、不可抗力风险: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站及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等原因导致交易所交易系统异常或者瘫痪,致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情况的,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交易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继续交易或者重新交易、终止交易等的决定。七、其他风险:您参与交易时,他人给予您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损失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损失的可能。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地参与交易,树立正确的消费、投资理念,注意资金安全。本风险揭示书并不能揭示全部风险及情形,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参与交易,独立作出参与交易的各项决策。交易有风险,操作须谨慎!我方本着意思自治、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声明:1、以上内容我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及认可。2、本次受让是我真实意思表示,所提交材料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我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方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受让行为已经取得配偶等相关权利人(如有)的认可及准许。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及附件)披露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且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网络报价须知》《交易风险揭示书》等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认真考虑了受让标的可能存在其他可能发生及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参与交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6.我方承诺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并按照交易规则参与后续交易活动。7.我方承诺,如标的涉及电器、电子设备等内容,我方将在成功受让该标的后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置。8.我方承诺,如我方出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我方自愿承担保证金全额被扣除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竞价(报价)结果产生后,按照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在交易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间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9、我方声明如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请仔细阅读以上内容无异议后签字声明人(签字及捺印):年月日附件二、协议书(法人或其他组织)甲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甲方接受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转让方”】委托,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7日在甲方网站对转让方所有的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占用耕地实施耕作层剥离集中存储的土壤分标的转让项目公开进行信息披露,乙方就参加本标的受让相关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如下:一、转让标的情况:1、转让标的情况:详见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信息披露内容(下称《公告》及附件)2、本次转让标的公告及附件已于2023年9月19日起在https://hrbggzy.harbin.gov.cn网站进行公开披露。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详细阅读过《公告》及附件信息披露内容。二、乙方的主体资格1、乙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乙方承诺其所提供的受让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甲方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按照原约定的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乙方已经收到,如乙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三、保证金1、乙方须按《公告》信息披露内容中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指定账户交付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标的。乙方交纳保证金完成报名并签署本协议即可视为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及接受本次交易相关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一份保证金只能成功受让一个标的,如产生竞价,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乙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或其他交易文件要求处置。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限时竞价后次日起全额无息退还。2、乙方须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并在递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否则不具备参与交易资格。四、交易方式1、如本标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增价的网络竞价方式成交。2、如本标的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时,经转让方确认后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须参与报价)。五、竞价要求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前请务必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了解所有交易文件中有关标的情况、竞买人资格要求、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特别提示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办事指南”下《受让方操作手册》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3、账户管理乙方注册网络登录账号后,登录名、密码等所有账号信息完全由乙方自行设定,其安全性及保密性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在其以该账户登录进入网络报价系统之后,报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乙方本人操作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鉴于信息网络存在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整个交易过程中任一环节均可能因为信息发布平台网站、网络、系统、软硬件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对此应当了解并认可,若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转让方进行后续处理,甲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交易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继续交易或者重新交易、终止交易等的决定。六、交易服务费的收取采取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均按照成交额的5%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七、成交价款结算1、交易价款:受让方在竞价(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通知一次性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纳到甲方指定账户,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2、受让方在竞价(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照约定对标的进行交割。八、标的交割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九、特别约定事项1、乙方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报价。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乙方未在报价期限内报价的;(2)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3)乙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报价的;(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转让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网络竞价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交易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网站进行信息公示。3、竞价(报价)结果产生后,乙方应按照甲方在交易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间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乙方不得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4、如甲方接到转让方终止交易(含中止交易)的通知,交易终止或中止,此等情形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原因,乙方应当积极配合。5、乙方应当保证,如标的涉及电器、电子设备等内容,乙方在成功受让该标的后将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置。十、违约责任乙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予以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保证金不足以缴纳交易服务费或补偿甲方、转让方的,甲方及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受让方)(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要求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本协议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十一、免责声明甲方将《公告》及附件中由转让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内容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甲方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是根据转让方(标的物所有权人或管理者)提供的材料进行的描述,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品质状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的任何保证。甲方在此郑重声明:不对标的的瑕疵及转让方的承诺承担任何责任,不对标的的数量、品质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对于上述声明内容完全的了解并认可。十二、解决争议的办法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或报价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三、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十四、本协议未约定内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另行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资产转让合同(样本)甲方: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乙方:乙方自愿参加由哈尔滨产权交易所组织的甲方占用耕地实施耕作层剥离集中存储的土壤公开转让,通过公开竞价乙方取得价值为元的(标的名称),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竞买合同:一、买卖标的物乙方经竞买取得位于第三方测量可动用的标的约立方米(以现状数量转让)二、标的物的价格乙方竞买标的物的总价款(含税)为元(大写:元),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足额交纳全部款项以及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让价款、评估价款、税金、违约监管保证金等全部费用)。上述费用不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需要乙方自行来掘、装卸、运输及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等资金支出。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乙方同意本项目的成交价款由哈尔滨产权交易所转至甲方指定账户,甲乙双方如有其他异议的,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该项目评估费用为元,须乙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附件一、协议书(自然人)甲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甲方接受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转让方”】委托,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7日在甲方网站对转让方所有的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占用耕地实施耕作层剥离集中存储的土壤分标的转让项目公开进行信息披露,乙方就参加本标的受让相关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如下:一、转让标的情况:1、转让标的情况:详见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信息披露内容(下称《公告》及附件)2、本次转让标的公告及附件已于2023年9月19日起在https://hrbggzy.harbin.gov.cn网站进行公开披露。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详细阅读过《公告》及附件信息披露内容。二、乙方的主体资格1、乙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乙方承诺其所提供的受让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甲方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按照原约定的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乙方已经收到,如乙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三、保证金1、乙方须按《公告》信息披露内容中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指定账户交付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标的。乙方交纳保证金完成报名并签署本协议即可视为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及接受本次交易相关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一份保证金只能成功受让一个标的,如产生竞价,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乙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或其他交易文件要求处置。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限时竞价后次日起全额无息退还。2、乙方须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并在递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否则不具备参与交易资格。四、交易方式1、如本标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增价的网络竞价方式成交。2、如本标的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时,经转让方确认后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须参与报价)。五、竞价要求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前请务必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了解所有交易文件中有关标的情况、竞买人资格要求、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特别提示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办事指南”下《受让方操作手册》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3、账户管理乙方注册网络登录账号后,登录名、密码等所有账号信息完全由乙方自行设定,其安全性及保密性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在其以该账户登录进入网络报价系统之后,报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乙方本人操作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鉴于信息网络存在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整个交易过程中任一环节均可能因为信息发布平台网站、网络、系统、软硬件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对此应当了解并认可,若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转让方进行后续处理,甲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交易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继续交易或者重新交易、终止交易等的决定。六、交易服务费的收取采取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均按照成交额的5%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七、成交价款结算1、交易价款:受让方在竞价(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通知一次性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纳到甲方指定账户,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2、受让方在竞价(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照约定对标的进行交割。八、标的交割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九、特别约定事项1、乙方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报价。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乙方未在报价期限内报价的;(2)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3)乙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报价的;(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转让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网络竞价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交易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网站进行信息公示。3、竞价(报价)结果产生后,乙方应按照甲方在交易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间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乙方不得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4、如甲方接到转让方终止交易(含中止交易)的通知,交易终止或中止,此等情形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原因,乙方应当积极配合。5、乙方应当保证,如标的涉及电器、电子设备等内容,乙方在成功受让该标的后将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置。十、违约责任乙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予以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保证金不足以缴纳交易服务费或补偿甲方、转让方的,甲方及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受让方)(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要求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本协议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十一、免责声明甲方将《公告》及附件中由转让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内容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甲方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是根据转让方(标的物所有权人或管理者)提供的材料进行的描述,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品质状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的任何保证。甲方在此郑重声明:不对标的的瑕疵及转让方的承诺承担任何责任,不对标的的数量、品质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对于上述声明内容完全的了解并认可。十二、解决争议的办法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或报价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三、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十四、本协议未约定内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另行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按手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现场查看确认书我方于年月日,对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占用耕地实施耕作层剥离集中存储的土壤分标的转让项目进行现场踏勘,上述标的存放在。我方知晓:标的为整体转让,竞价阶梯为500元,受让方在拆卸、吊装、运输、搬运等工作时须确保房产基础、房屋顶部支架等设施完整性、安全性,不可破坏存放地墙体、门窗及周边公共环境设施等,如需破坏,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费用。受让方在负责转让的标的的拆卸、吊装、运输、搬运等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并按要求的拆除时限完成拆卸、吊装、运输、搬运等工作。受让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死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我方已对转让方挂牌处置的资产现场情况进行过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和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如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我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和服务费,如未按时缴纳,我方自愿将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由交易机构按照约定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支付给转让方。我方承诺取得标的物后须优先用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等项目,以及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等农业生产生活。未按承诺用途使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确认。意向受让方(公章、签字/盖章):转让方确认(公章、签字/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占用耕地实施耕作层剥离集中存储的土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哈尔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