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招标采购公告(淄博新冶实业有限公司2023)


淄博新冶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9月21日9时至2023年9月22日9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淄博新冶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淄博新冶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4,514股,包含截至2023年9月21日前淄博新冶实业有限公司应当取得的股息红利。关于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请竞买人自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当地工商登记部门进行查询。
二、起拍价、保证金、增加幅度
起拍价:84,480元;保证金:16,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三、拍卖方式
1、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见本拍卖公告,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咨询的时间与方式
1、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管理人接受咨询,有意者可在公告期间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王老师,18366138515;史老师,15966981232。有意者可自行与联系人沟通。
2、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标的不安排实地看样,除本公告展示的信息外,拍卖标的的其他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及淄博新冶实业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未调查、了解、核实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对此不作保证,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竞买人条件
1、经向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根据监管要求,入股商业银行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止銀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7)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8)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9)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10)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11)***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2、拍卖人不负责对参拍人是否符合上述入股条件进行审查,请参拍人请意向竞买人提前向齐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咨询是否符合入股条件(联系人:冯经理,联系方式:0533-2178888-91909)。因不符合入股条件参加竞买后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委托参与拍卖的,须在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4、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7天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保证金
1、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应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并一次性缴纳保证金。
2、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用以充抵拍卖价款。
七、软件服务费的缴纳
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拍卖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全额交纳,并向管理人提交服务费交纳凭证,以确保保证金与拍卖余款一并转入管理人账户,完成拍卖款的支付。
八、拍卖价款的支付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淄博新冶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112 5010 1250 1467 659;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注明“款项性质:股权拍卖成交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税费承担
1、本次拍卖成交后,因拍卖标的转让或者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所产生的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应由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相关部门确认应缴税、费情况。
2、拍卖标的物如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管理人不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注:可能存在买受人承担所有税、费后,相应的税、费发票或者收据等记载的缴费义务人是淄博新冶实业有限公司的情况,买受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承担税、费的理由。
十、拍卖标的的成交及交付
1、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精英现代城)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变更权属登记的有关手续,管理人给予必要的协助。
3、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变更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咨询确认。
4、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风险提示
1、标物特殊情况说明
(1)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并遵照其中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及缺陷,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如违反相关约定,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①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②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
③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拍卖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④买受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⑤买受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3、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金融监管等行政部门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联系管理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已知或未知权利瑕疵。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联系管理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7、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拍卖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二、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淄博新冶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咨询电话:王老师,18366138515;史老师,15966981232。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淄博新冶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