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商业用房招标采购公告(斯金物业2023)



序号105:云杉路828号(1-15)(1-16)-诚拍网

标的物介绍

拍卖公告

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公告
受委托,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宁波华诚拍卖有限公司、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10月16日10时—2023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161处,保证金15万/标的 ,如下表:

序号
坐落
建筑面积 (㎡)
数量
参考价 (元/㎡)

1
梅江东苑(云杉路、 梅景路、凌云路)
39.63-223.07
68
11446-22586

2
梅江南苑(梅景路、 梅墟路、凌云路、云杉路)
40.51-189.19
55
16440-28647

3
梅江西苑(梅景路、 梅墟路、凌云路)
43.99-149.14
35
14795-23072

4
梅福园(云杉路)
31.67-68.57
3
12661-19178

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竞买须知和拍卖清单请登录诚拍网www.chengpw.com自行下载,拍卖清单中列明拍卖标的地址、房号、建筑面积、起拍价等。

二、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止,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事宜。联系电话:金诚拍卖13906684730(林),华诚拍卖13819853206(王),华夏拍卖13362462420(史);可直接加微信咨询了解拍卖事项。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拍办法: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16时前,竞买人可在“诚拍网”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根据“诚拍网”提示进行报名,提交证件等,并缴付保证金15万元/标的(注:竞买人本人、注册人以及缴付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保证金不接受代付和垫资),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竞拍。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存量商业用房有租赁。经确认的拍卖标的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缴付保证金并参加竞买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人须在报名的同时向拍卖公司提交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经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原承租人未按规定报名、缴付保证金、提交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和参加竞买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等相关事项详见《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竞买须知》。
2、本次拍卖的存量商业用房经营项目须符合当地规划、卫生、防疫、公安、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规定的限制和要求。
3、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的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4、经银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办理按揭贷款。推荐按揭银行:建行高新区科技支行15867460639(戴老师)。
六、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告:
1、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高新):http://ggzy.zwb.ningbo.gov.cn/gaoxin/
2、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网站(诚拍网):
3、宁波华诚拍卖有限公司网站: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金诚拍卖87810772、87715615,华诚拍卖87741212,华夏拍卖87848633;
技术服务电话:87869881。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金诚拍卖)
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579号中山银座B605(华诚拍卖)
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7-8号宁波大学商务中心6楼(华夏拍卖)。
详情关注诚拍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宁波华诚拍卖有限公司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特别提示
本次拍卖的存量商业用房经营项目须符合当地规划、卫生、防疫、公安、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规定的限制和要求,且在拍卖成交以后不得新增开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竞买人在参拍前应当充分知晓,如有违反,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此条款在《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

附件:附件:《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下载下载

竞买须知

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时-2023年10月17 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二、拍卖平台:诚拍网(www.chengpw.com)。
三、拍卖标的: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161处(详见《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
四、竞买办法:
1、竞买人须按照《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公告》的要求,竞买人于2023年10月15日16时前在“诚拍网”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根据“诚拍网”拍卖平台提示进行报名,提交证明文件等,缴付保证金(15万元/标的)(注:竞买人本人、注册人以及缴付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竞拍。保证金应由竞买人(多人联合竞拍的,确定其中一人报名为竞拍代表)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2、网络竞拍时间内,竞买人凭账号及密码登录网络拍卖平台及时参加本次竞拍。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为5000元或5000元的整数倍。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且经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3、拍卖方式:
① 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② 本次网络拍卖,采用“同时拍”,即《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中拍卖标的的竞价同时进行。本次拍卖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为 2023年10月16日10时—2023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限时)时间为2分钟。
③ 出价延时(限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延时(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延时(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④ 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4、支付一份保证金(15万元)的竞买人,可以参拍拍卖标的中的任何一套,一旦拍卖成交即不能再行竞拍;如竞买人需买受多个标的,则须支付多份保证金。
5、每个拍卖标的至少一人报名并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6、竞买人的网络有效出价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7、本次存量商业用房有租赁,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经确认的拍卖标的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缴付保证金并参加竞买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人须在报名的同时向拍卖公司提交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经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原承租人未按规定报名、缴付保证金、提交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和参加竞买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原承租人仅指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之承租人【以签订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为准】,不含次承租人,且优先购买权不得转让。
8、优先购买权竞价过程中的体现:优先购买权人(竞拍号后缀有“优”字样)可以点击“出价”以平台显示的当前价格跟价,如无更高“出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则拍归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其他竞买人更高“出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再“出价”的,则拍归“出价”最高的其他竞买人。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本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如多人联合竞拍一套的,所有买受人须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联合竞买协议、委托书等原件)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
10、拍卖成交后,不动产过户登记时的所有权人必须与报名时的竞买人以及签约时买受人的姓名一致。
11、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公告》、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了解《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公告》、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竞买人一经参拍出价,即表明愿意遵守《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公告》、《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竞买须知》、《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等拍卖文件规定的条款,并自愿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2、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的竞买行为负责。
13、若本竞买须知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发布相关修正或补充内容,也可在拍卖会上由拍卖师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的“拍卖师发言”予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五、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次拍卖仅对标的之房地产本身且以房地产本身的实物现状(不包括房屋内的装修及设备设施等)进行拍卖。拍卖人以文字、图片、语言、网站或其他等方式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卖标的,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标的之房地产本身实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2、竞买人须在展示看样期间应到拍卖标的的现场进行踏勘和尽职调查,对房屋的质量、结构(包括墙体改建、内部结构变动等),并对房屋租赁和使用的状态及续租情况,租赁期满房屋的交接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水、电等配套设施作充分了解,一经参拍的即视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且愿意接受本次拍卖标的房地产本身之实物现状,愿意接受现状中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于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结构、可使用程度及装修或改造后发生的相关变动(包括各墙体结构的变动等)以及租赁和使用的状态等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咨询看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内如有杂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开裂、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窗、锁损坏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4、部分标的若有零星水、气、电表报停、被拆及配套设施损坏等情况(或需办理水、电、气开户手续、重新安装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的部分商业用房相邻之间的隔墙有打通现象,如买受人对相邻之间的隔墙需要重新堆砌的,应依据相关规定以权证的四址界限为限进行隔墙堆砌,其所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作保证。
6、本次拍卖标的的面积均出自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准的证载面积,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过户时,若出现面积或其他证载事项上的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7、本次拍卖的存量商业用房在拍卖成交至办理不动产过户前,因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新的关于房屋购买、出售、和贷款等相关政策规定,则以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为准,买受人应自行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
8、本次拍卖的存量商业用房经营项目须符合当地规划、卫生、防疫、公安、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规定的限制和要求,且在拍卖成交以后不得新增开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竞买人在参拍前应当充分知晓,如有违反,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此条款在《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
9、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特别提醒:参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在拍卖开始前出价、拍卖开始后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未按规定的清单顺序逐套拍卖等),拍卖人不承担网络同步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六、过户税费和拍卖佣金
1、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卖出方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均由原产权单位承担;买受人的契税、印花税、登记费、工本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竞买人拍卖成功后,则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浙江省高院关于调整拍卖佣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佣金收取标准的50%计取。即成交价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部分按2.5%(5%*50%)收取,超过50万—200万元部分按1.5%(3%*50%)收取,超过200万—500万元部分按1%(2%*50%)收取,超过500万-1000万元的部分按0.75 %(1.5 %* 50 %)收取,佣金费率分段递减;佣金总额,分段相加,拍卖佣金从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七、拍卖保证金
1、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不转为拍卖成交款。
2、拍卖成交的:拍卖保证金在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拍卖佣金后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按揭的,首付款与按揭款均需到达指定账户)后,到拍卖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并于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买受人(不计息)。
3、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
1、全额付款的买受人: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款,成交款直接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2、申请办理银行按揭的买受人:
A. 其按揭的资格、金额、期限等由按揭银行审定,出具证明,并根据按揭银行核准的贷款额度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首付款,首付款(不含拍卖保证金)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B. 因买受人的原因或其他原因,买受人的按揭贷款被按揭银行拒绝或部分拒绝放款的,则买受人必须在收到按揭银行通知后5个工作日支付相应的成交款,否则视作违约;经按揭银行审核,如买受人已付首付款不足的,买受人须在接到按揭银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首付款,否则视作违约。
C. 申请办理按揭贷款的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向按揭银行咨询,推荐按揭银行:建行高新区科技支行15867460639(戴老师)。
3、拍卖成交款直接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A. 开户名:宁波高新区国库收付中心(宁波高新区会计核算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高新区支行,账号:39160001040003166;
B. 开户名:宁波高新区国库收付中心(宁波高新区会计核算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高新区支行,账号:33101985136050514080。
九、拍卖标的的移交
1、过户:
(1)产权单位所提供的产权证须符合办理产权过户的条件,由拍卖人统一代为买受人办理网签、缴税、过户等手续。按揭付款的买受人付清首付款,其按揭的资格、金额、期限等由按揭银行审定通过后方可启动网签、缴税、过户等手续,但必须委托拍卖公司办理。
(2)土地使用权属划拨用地的和需补办权证或换证、更名的,委托人(原产权单位)则按规定在过户前办理土地出让和补证、换证及更名手续,所涉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税费以及补证、换证和更名费用由委托人(原产权单位)承担;待办妥土地出让手续,取得符合过户条件的权证和相关文件后方可启动网签、缴税、过户等手续。
2、实物移交
(1)拍卖标的无租赁的:
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按揭付清的,首付款和按揭款都应付至指定账户)后,到拍卖人领取《房屋移交通知单》,再凭《房屋移交通知单》、《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等到相应小区的物业公司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房屋移交后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以物业公司核定的《物业管理缴费标准》为准)。在买受人支付相关费用后,方可领取房屋钥匙。
(2)拍卖标的有租赁的:
A.多收租金转移:
①出租方(斯金物业)已收取租赁期限内租金的,则从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款后次月起计算,由出租方(斯金物业)根据实际已收取的租金将多收的部分租金转移给买受人,并通知承租人。
②出租方(斯金物业)未收取租赁期限内租金的,则从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款后次月起计算,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向承租人收取租赁期限内的租金。
B.涉及一份租赁合同包含多处商业用房的租赁,则单处商业用房的月租金按合同中月租金总额/总建筑面积*单处建筑面积计算,并以此为依据转移该处商业用房的月租金;如有租赁押金的,则租赁押金按租赁合同的商业用房套数(以权证为限)平摊由买受人与出租人(斯金物业)、承租人协商后转移。
C.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款后,如租赁期限未到期的,买受人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至期满。
D.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款的且租赁期满后,买受人凭拍卖公司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房屋移交通知单》自行与出租人(斯金物业)、承租人协商拍卖标的的实物移交事宜。
E.买受人凭《房屋移交通知单》、《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等到相应小区的物业公司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房屋移交后或权证登记在买受人名下后(两者以时间早的为准)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以物业公司核定的《物业管理缴费标准》为准)。
3、标的移交前发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原产权单位或委托人承担。
十、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面的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条件的收回拍卖标的。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二、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拍卖人对拍卖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1、《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公告》;
2、《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2、《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
3、《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4、当期《房屋(场地)租赁合同》请到拍卖人处自行查阅。

拍卖人: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宁波华诚拍卖有限公司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 日
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一、法律依据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标的对应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等专场资料,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
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
四、竞买须知
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五、网站注册及实名认证
1、竞买人/竞买机构需要登录诚拍网-个人中心,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进行注册操作。
2、注册成功后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诚拍网,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选择您要认证的账户类型(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提交信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
六、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
2、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
3、凡在诚拍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自己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场拍卖会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时,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方式支付。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锁定在本场网络拍卖会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在浙商银行各网点缴现或转账(包括手机、网银转账),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网络拍卖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其拍卖保证金的处理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约定为准;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竞买须知》约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的;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汇款运行时间
汇款金额
汇款范围

大额系统
工作日8:30-16:30
无金额限制
全国

小额系统
7*24小时
小于等于5万元
全国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工作日8:30-16:30
无金额限制
同城

九、网络竞价方式
1、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网络在线竞价。标的起拍价不等同于保留价(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保留价(底价)则不成交。
2、竞价方式分为网络拍和逐个拍;网络拍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十、标的物网上展示
1、拍卖人通过标的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
2、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网络竞价规则》、标的相应的《竞买须知》及附件等条款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时必须在拍卖人约定的时间才有效,不在约定时间出价均为无效出价。
2)出价只能大于或等于起拍价。
3)点击出价后,系统按照固定的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按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为>=1的整数)。网页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出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取消”。
4)出价者在自己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标的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2分钟(120秒),拍卖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8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1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2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18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7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2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3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1)有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2)无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出价的,即可成交。
3)确认成交:网络竞价结束时,竞买人的有效最高出价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属于买受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十四、拍卖款结算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竞买须知》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为互联网可能出现不可控的波动问题,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由于无法控制且不可预知的网络、电路、系统、设备等故障、系统被网络黑客人为攻击、电脑病毒恶意攻击及其它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竞拍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拍卖人有权暂停竞价,并宣布竞价无效。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第三方入驻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的诚拍网平台进行竞价拍卖的,也适用本网络竞价规则。
十八、本规则由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诚拍网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您继续使用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规则。
2021年5月22日实行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竞价记录

状态
竞拍号
价格
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的存量商业用房经营项目须符合当地规划、卫生、防疫、公安、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规定的限制和要求,且在拍卖成交以后不得新增开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竞买人在参拍前应当充分知晓,如有违反,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此条款在《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标的物信息表标的物名称梅江南苑商业用房55处(详见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梅江南苑商业用房55处(详见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建筑面积40.51-189.19m40.51-189.19m土地面积9.3-48.34m9.3-48.34m拍卖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时-2023年10月17日10时(延时除外)2023年10月16日10时-2023年10月17日10时(延时除外)起拍价16440-28647元/m16440-28647元/m权证情况房产证、土地证及划拨补办出让合同房产证、土地证及划拨补办出让合同瑕疵、税费等情况1.房屋移交后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以物业公司核定的《物业管理缴费标准》为准)2.过户过程中需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费按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3.详见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竞买须知。4.梅江东苑的存量商业用房经营项目须符合当地规划、卫生、防疫、公安、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规定的限制和要求。1.房屋移交后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以物业公司核定的《物业管理缴费标准》为准)2.过户过程中需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费按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3.详见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竞买须知。4.梅江东苑的存量商业用房经营项目须符合当地规划、卫生、防疫、公安、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规定的限制和要求。拍品现状租赁情况有租赁,为带租拍卖,经确认的拍卖标的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缴付保证金并参加竞买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人须在报名的同时向拍卖公司提交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经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原承租人未按规定报名、缴付保证金、提交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和参加竞买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等相关事项详见《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竞买须知》。拍品现状钥匙无。拍品现状占有情况承租人租用权利限制情况1.无查封:2.无抵押1.无查封:2.无抵押提供的文件《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公告》:2.《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3.《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公告》:2.《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3.《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推荐语成熟小区。咨询电话:金诚拍卖13906684730(林),华诚拍卖13819853206(王)华夏拍卖13362462420(史)成熟小区。咨询电话:金诚拍卖13906684730(林),华诚拍卖13819853206(王)华夏拍卖13362462420(史)标的物介绍1.拍卖对象:梅江东苑商业用房55处(详见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2.权证情况:详见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3.所在楼盘情况:拍卖对象为梅江南苑的临街商铺。梅江南苑约建成于1999年,小区东临云杉路,南临凌云路,西临梅塘路,西北临梅景路。周边各项基础设施完善,绿化覆盖率一般。周边有海景华庭、万景梅庭、宁波新世界名人大别墅等住宅小区,人口密度较高。附近有东环钢贸城、宁波智造港、信瑟小学、信瑟中学、金沙码头奥莱公园、梅塘木材市场等,商业繁华程度较好。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银行、鄞州银行等在附近设有网点,生活较为便利。公交25、133、150、519、905路等在附近设有停靠站,交通较为便捷标的物介绍1.拍卖对象:梅江东苑商业用房55处(详见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2.权证情况:详见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3.所在楼盘情况:拍卖对象为梅江南苑的临街商铺。梅江南苑约建成于1999年,小区东临云杉路,南临凌云路,西临梅塘路,西北临梅景路。周边各项基础设施完善,绿化覆盖率一般。周边有海景华庭、万景梅庭、宁波新世界名人大别墅等住宅小区,人口密度较高。附近有东环钢贸城、宁波智造港、信瑟小学、信瑟中学、金沙码头奥莱公园、梅塘木材市场等,商业繁华程度较好。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银行、鄞州银行等在附近设有网点,生活较为便利。公交25、133、150、519、905路等在附近设有停靠站,交通较为便捷标的物介绍1.拍卖对象:梅江东苑商业用房55处(详见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2.权证情况:详见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3.所在楼盘情况:拍卖对象为梅江南苑的临街商铺。梅江南苑约建成于1999年,小区东临云杉路,南临凌云路,西临梅塘路,西北临梅景路。周边各项基础设施完善,绿化覆盖率一般。周边有海景华庭、万景梅庭、宁波新世界名人大别墅等住宅小区,人口密度较高。附近有东环钢贸城、宁波智造港、信瑟小学、信瑟中学、金沙码头奥莱公园、梅塘木材市场等,商业繁华程度较好。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银行、鄞州银行等在附近设有网点,生活较为便利。公交25、133、150、519、905路等在附近设有停靠站,交通较为便捷12升中号B器BL.313.7主重早HI.2专业华21加1.5月.15B.17量早2211华B.口22.4来全尚X:118早城区6611.5金1.南区平足125.194.18T2124241日14.7B22.国消周二1号机场m1主域85S.h期百非139.5早量3.起曲量1227真业早夏F6清131.日31.45一分BSTH-4.H154.权二.n2A()中国人印号面/用量量43.3理具42量21.n年业周主域#2星星录试922185.134.1重活金2制车重13.131.1F2h南B金酒139.831340:问间生重扫12华S1:日14.4云画:P11-00-号2.1F,2F号21楼1741101号228南5号机21。号经理考经119110号1211号售10号:345号中早1月1号早2.522日.12生重H813.11.SB5.起54..排业质H四12815.510中号升BL.31B器主重专业211.512早华加2月.15B.17量早华尚B.口来全22.4:X早城区66足12金南区平T4.184.7国消周二1号机场852.S.h期百非主域量139.512曲量真业早早夏H-4.HBST154.权面二.n2A()/用F6清中国人印号4量量理具42量#年业周2星星车重主域录试重活:问间日139.8扫1S1:南313生重214.h金酒华云画:P11-00-号41F,2F号1741101号5号机21号经理考经119110号1211号售10号:345号1月1号1.54..日.12生重13.18业质中早早2H128\n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n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n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n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n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n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n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n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n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n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n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n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清单\n\n\n\n一、梅江东苑(68处)\n一、梅江东苑(68处)\n一、梅江东苑(68处)\n一、梅江东苑(68处)\n一、梅江东苑(68处)\n一、梅江东苑(68处)\n一、梅江东苑(68处)\n一、梅江东苑(68处)\n一、梅江东苑(68处)\n一、梅江东苑(68处)\n一、梅江东苑(68处)\n一、梅江东苑(68处)\n\n\n\n序号\n权利人\n地址、房号\n建筑面积(㎡)\n土地使用权\n面积(㎡)\n用途/性质\n国有建设\n用地使用权\n终止日期\n权证号\n起拍价\n(元)\n当期租赁情况\n当期租赁情况\n拍卖人\n\n\n\n序号\n权利人\n地址、房号\n建筑面积(㎡)\n土地使用权\n面积(㎡)\n用途/性质\n国有建设\n用地使用权\n终止日期\n权证号\n起拍价\n(元)\n租赁期限\n租金\n(含税价)\n(约元/月)\n拍卖人\n\n\n\n1\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17号\n017幢1-1\n49.72\n12.64\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2580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04号\n80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670.55\n华诚\n\n\n\n2\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19号\n017幢1-2\n95.09\n24.18\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258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32号\n1837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195\n金诚\n\n\n\n3\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21号\n017幢1-3\n67.2\n17.09\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258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26号\n1154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257\n华夏\n\n\n\n4\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23号\n017幢1-4\n75.61\n19.23\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258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07号\n132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540\n华夏\n\n\n\n5\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27号\n021幢1-1\n103.58\n26.34\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2731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22号\n210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480\n金诚\n\n\n\n6\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31号\n021幢1-2\n105.82\n26.91\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273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24号\n2061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555\n华夏\n\n\n\n7\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33号\n021幢1-3\n72.7\n18.49\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273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16号\n129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442\n华夏\n\n\n\n8\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35号\n021幢1-4\n80.95\n20.59\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273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19号\n142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720\n金诚\n\n\n\n9\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37号\n025幢1-1\n79.3\n20.17\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2900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20号\n140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915\n华诚\n\n\n\n10\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81、683号\n047幢1-6\n101.89\n24.22\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4289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38号\n220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800\n金诚\n\n\n\n11\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85号\n047幢1-7\n92.61\n22.01\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4290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40号\n1882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544\n华夏\n\n\n\n12\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91号\n053幢1-1\n62.39\n14.83\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4445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21号\n1079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484\n金诚\n\n\n\n13\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93、695号\n053幢1-2\n91.74\n21.81\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4446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23号\n195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372\n华夏\n\n\n\n14\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97、699、\n701号053幢1-3\n142.88\n33.96\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4447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25号\n3227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5000\n华诚\n\n\n\n15\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03号\n056幢1-1\n93.75\n22.28\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4660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52号\n178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282\n华诚\n\n\n\n16\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05号\n056幢1-2\n72.39\n17.21\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4661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53号\n130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660\n金诚\n\n\n\n17\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07号\n056幢1-3\n75.15\n17.86\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466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54号\n1382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762\n金诚\n\n\n\n18\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09号\n056幢1-4\n69.96\n16.63\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466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55号\n1264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571\n华诚\n\n\n\n19\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11号\n056幢1-5\n65.23\n15.51\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466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56号\n1169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283\n华夏\n\n\n\n20\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13号\n056幢1-6\n53.17\n12.64\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4665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58号\n91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170\n金诚\n\n\n\n21\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15号\n059幢1-1\n110.99\n26.38\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4850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57号\n2322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263\n华诚\n\n\n\n22\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21号\n059幢1-2\n74.49\n17.71\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4851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28号\n140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607\n金诚\n\n\n\n23\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23号\n059幢1-3\n67.79\n16.11\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485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29号\n122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372\n华夏\n\n\n\n24\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25号\n059幢1-4\n61.3\n14.57\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485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30号\n1079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146\n金诚\n\n\n\n25\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27号\n063幢1-8\n64.27\n15.28\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5077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31号\n1122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890\n华诚\n\n\n\n26\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29号\n063幢1-7\n39.63\n9.42\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5076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33号\n58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374\n华诚\n\n\n\n27\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33号\n063憧1-5\n93.38\n22.2\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507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35号\n158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6200\n金诚\n\n\n\n28\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35号\n063幢1-4\n84.71\n20.14\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507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36号\n1541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937\n华诚\n\n\n\n29\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37号\n063幢1-3\n76.58\n18.2\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507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41号\n1377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654\n华诚\n\n\n\n30\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39号\n063幢1-2\n77.7\n18.47\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5071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39号\n145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693\n华诚\n\n\n\n31\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41号\n063幢1-1\n51.45\n12.23\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5070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37号\n88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783\n华诚\n\n\n\n32\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47号\n003幢1-1\n71\n17.86\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091082471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27号\n123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461\n华诚\n\n\n\n33\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49号\n003幢1-2\n108.09\n27.2\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09108247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18号\n205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746\n华夏\n\n\n\n34\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53号\n003幢1-3\n114.34\n28.77\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09108247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17号\n1967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167\n华诚\n\n\n\n35\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55号\n003幢1-4\n103.74\n26.1\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09108247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15号\n172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595\n华诚\n\n\n\n36\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57号\n003幢1-5\n83.82\n21.09\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091082475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13号\n1312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641\n华诚\n\n\n\n37\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61号\n005幢1-2\n67.96\n17.1\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147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09号\n95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712\n华诚\n\n\n\n38\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63号\n005幢1-3\n73.11\n18.39\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148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08号\n1051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917\n华诚\n\n\n\n39\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65号\n005幢1-4\n92.09\n23.17\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149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06号\n134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901\n华诚\n\n\n\n40\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69号\n005幢1-6\n67.31\n16.94\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151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03号\n914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545\n华诚\n\n\n\n41\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67号\n005幢1-5\n92.28\n23.22\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150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05号\n134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907\n华夏\n\n\n\n42\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71号\n007幢1-1\n89.73\n22.58\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381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02号\n1329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150\n华诚\n\n\n\n43\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73号\n007幢1-2\n60.61\n15.25\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038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00号\n79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100\n华夏\n\n\n\n44\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75号\n007幢1-3\n71.6\n18.01\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38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98号\n100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181\n华夏\n\n\n\n45\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77号\n007幢1-4\n81.8\n20.58\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38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97号\n1182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491\n华夏\n\n\n\n46\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81号\n007幢1-5\n68.19\n17.16\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385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95号\n95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148\n华诚\n\n\n\n47\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83号\n008憧1-1\n73.52\n18.5\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558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92号\n1059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352\n金诚\n\n\n\n48\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85号\n008幢1-2\n45.69\n11.5\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559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90号\n52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833\n华诚\n\n\n\n49\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93号\n008幢1-5\n55.78\n14.03\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561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81号\n72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226\n华诚\n\n\n\n50\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95号\n010幢1-1\n70.17\n17.65\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68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78号\n1044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111\n华诚\n\n\n\n51\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797号\n010幢1-2\n120.91\n30.42\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68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77号\n214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631\n金诚\n\n\n\n52\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727号\n031幢1-5\n55.77\n14.18\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3438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14号\n72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757\n华夏\n\n\n\n53\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729号\n031幢1-4\n81.51\n20.73\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3437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10号\n119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084\n金诚\n\n\n\n54\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731号\n031幢1-3\n86.08\n21.89\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3436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12号\n1279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712\n华诚\n\n\n\n55\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733号\n031幢1-1\n223.07\n56.73\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6年\n12月14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343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44号\n4197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7495\n金诚\n\n\n\n56\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735号\n031幢1-2\n66.1\n16.81\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3435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47号\n117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221\n金诚\n\n\n\n57\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736弄15号\n034幢1-2\n113.29\n24.54\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396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65号\n142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092.85\n华诚\n\n\n\n58\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736弄17号\n034幢1-1\n81.36\n17.62\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396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63号\n971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221\n金诚\n\n\n\n59\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739号\n029幢1-4,G-1\n117.59\n25.76\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348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50号\n186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458\n华诚\n\n\n\n60\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741号\n029幢1-5,G-2\n120.15\n26.32\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348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53号\n185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466\n金诚\n\n\n\n61\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743号\n029幢1-6,G-3\n161.31\n35.34\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348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55号\n286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743\n华夏\n\n\n\n62\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745号\n029幢1-7,G-4\n116.93\n25.62\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3485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85号\n185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573\n金诚\n\n\n\n63\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747号\n029幢1-8,G-5\n126.61\n27.74\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13486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86号\n2037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723\n华夏\n\n\n\n64\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751号\n026幢1-1,G-1\n107.69\n23.59\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1353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88号\n1737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166\n华诚\n\n\n\n65\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567号\n010幢1-3,G-1\n133.83\n33.67\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68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74号\n250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019\n华夏\n\n\n\n66\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569号 \n010幢1-4,G-2\n173.52\n43.66\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685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72号\n3261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6012\n金诚\n\n\n\n67\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571号\n010幢1-5,G-3\n157.03\n39.51\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686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76号\n332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5441\n华夏\n\n\n\n68\n宁波国家高新区\n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573号 \n010幢1-6,G-4\n154.82\n38.95\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00687号/\n甬国用(2015)第1006169号\n327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5365\n金诚\n\n\n\n二、梅江南苑(55处)\n二、梅江南苑(55处)\n二、梅江南苑(55处)\n二、梅江南苑(55处)\n二、梅江南苑(55处)\n二、梅江南苑(55处)\n二、梅江南苑(55处)\n二、梅江南苑(55处)\n二、梅江南苑(55处)\n二、梅江南苑(55处)\n二、梅江南苑(55处)\n二、梅江南苑(55处)\n\n\n\n序号\n权利人\n地址、房号\n建筑面积(㎡)\n土地使用权\n面积(㎡)\n用途/性质\n国有建设\n用地使用权\n终止日期\n权证号\n起拍价\n(元)\n当期租赁情况\n当期租赁情况\n拍卖人\n\n\n\n序号\n权利人\n地址、房号\n建筑面积(㎡)\n土地使用权\n面积(㎡)\n用途/性质\n国有建设\n用地使用权\n终止日期\n权证号\n起拍价\n(元)\n租赁期限\n租金\n(含税价)\n(约元/月)\n拍卖人\n\n\n\n69\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652号654号\n(1-1)(1-2)\n98.33\n27.1\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41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51号\n210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737\n华夏\n\n\n\n70\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656号\n<1-3>-<1-5>\n93.85\n25.87\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21日止\n浙(2017)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n第0018756号\n199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942\n华诚\n\n\n\n71\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658号660号\n<1-6>-<1-8>\n86.04\n23.71\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21日止\n浙(2017)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n第0018772号\n194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614\n金诚\n\n\n\n72\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662号\n<1-9>-<1-11>\n98\n27.01\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42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57号\n2227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116\n华诚\n\n\n\n73\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680号682号\n684号(1-4)(1-5)(1-6)\n161.22\n48.09\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417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38号\n400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6079.45\n华诚\n\n\n\n74\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685号\n(1-1)(1-2)\n109.29\n29.18\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55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85号\n2554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590.13\n华诚\n\n\n\n75\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687号\n(1-3)(1-4)\n53.13\n14.19\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55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89号\n109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232\n金诚\n\n\n\n76\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691号\n(1-7)(1-8)\n73.47\n19.62\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150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23号\n175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573\n华夏\n\n\n\n77\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699号\n(1-5)(1-6)\n78.04\n20.84\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435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28号\n188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098\n金诚\n\n\n\n78\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689号\n(1-5)(1-6)\n53.13\n14.19\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55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92号\n1162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231.44\n华诚\n\n\n\n79\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695号\n(1-1)(1-2)\n51.01\n13.62\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377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24号\n111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481.02\n华诚\n\n\n\n80\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697号\n(1-3)(1-4)\n44.01\n11.75\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426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26号\n90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140.55\n华诚\n\n\n\n81\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701号、703号\n(1-7)(1-8)\n84.69\n22.61\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44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29号\n213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405\n金诚\n\n\n\n82\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705号、707号、\n709号(1-9)(1-10(1-11)\n120.33\n32.13\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547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94号\n3447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417\n华夏\n\n\n\n83\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711号、713号、\n715号(1-13)(1-14)(1-15)\n118.65\n31.68\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548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93号\n339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370\n金诚\n\n\n\n84\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691号、1693号\n(1-16)(1-17)\n93.18\n24.88\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1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03号\n200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740\n华夏\n\n\n\n85\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695号\n(1-18)(1-19)\n52.18\n13.93\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1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01号\n90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534\n金诚\n\n\n\n86\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697号\n(1-1)(1-2)\n55.95\n14.94\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17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98号\n97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645\n华诚\n\n\n\n87\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699号\n(1-3)(1-4)\n83.93\n22.41\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45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21号\n162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349\n华诚\n\n\n\n88\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03,1705号 \n (1-5)(1-6)\n91.29\n24.37\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455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20号\n196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643\n华夏\n\n\n\n89\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07,1709号 \n (1-7)(1-8)\n88.69\n23.68\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470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06号\n1851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539\n华夏\n\n\n\n90\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11,1713号\n(1-9)(1-10)\n82.63\n22.06\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19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97号\n176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297\n金诚\n\n\n\n91\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15,1717号 \n (1-11)(1-12)\n117.11\n31.27\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476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05号\n231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450\n华夏\n\n\n\n92\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19号1721号\n(1-13)(1-14)\n111.82\n29.86\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27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96号\n219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110\n金诚\n\n\n\n93\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23号1725号\n(1-1)(1-2)\n61.22\n16.77\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1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02号\n1114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250\n华夏\n\n\n\n94\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27号1729号 \n (1-3)(1-4)\n63.68\n17.44\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15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00号\n114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341\n华夏\n\n\n\n95\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31号1733号\n(1-5)(1-6)\n63.68\n17.44\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16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04号\n114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340.25\n华诚\n\n\n\n96\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35号1737号\n(1-7)(1-8)\n63.68\n17.44\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28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71号\n114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340\n华夏\n\n\n\n97\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39号1741号\n(1-9)(1-10)\n63.68\n17.44\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18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07号\n114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340.25\n华诚\n\n\n\n98\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43号1745号\n(1-11)(1-12)\n63.68\n17.44\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20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08号\n114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340.25\n华诚\n\n\n\n99\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47号1749号\n(1-13)(1-14)\n63.68\n17.44\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21日止\n浙(2017)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n第0018755号\n114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873\n华诚\n\n\n\n100\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51号1753号\n(1-15)(1-16)\n63.68\n17.44\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2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99号\n114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873\n华诚\n\n\n\n101\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55号1757号\n(1-17)(1-18)\n63.68\n17.44\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2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83号\n114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873\n华夏\n\n\n\n102\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59号1761号\n1763号(1-19)(1-20)\n100.47\n27.52\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2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79号\n199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954\n华夏\n\n\n\n103\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69号\n(1-23)(1-24)\n65.59\n17.97\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26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75号\n108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928\n华夏\n\n\n\n104\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767号\n(1-21)(1-22)\n65.59\n17.97\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25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76号\n108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929\n金诚\n\n\n\n105\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28号\n(1-15)(1-16)\n54.97\n16.4\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9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42号\n107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020.29\n华诚\n\n\n\n106\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30号\n(1-17)(1-18)\n57.55\n17.17\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95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41号\n108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934\n华诚\n\n\n\n107\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34号\n(1-1)(1-2)\n40.6\n12.11\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78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27号\n67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492\n金诚\n\n\n\n108\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36号\n(1-3)(1-4)\n58.43\n17.43\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79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30号\n113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148\n金诚\n\n\n\n109\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38号\n(1-5)(1-6)\n45.85\n13.68\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80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31号\n82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685\n华夏\n\n\n\n110\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40号\n(1-7)(1-8)\n52.37\n15.62\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81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32号\n96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200\n华夏\n\n\n\n111\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42号\n(1-9)(1-10)\n54.89\n16.37\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8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33号\n97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729\n华夏\n\n\n\n112\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44号\n(1-11)(1-12)\n63.45\n18.93\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8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35号\n1179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331\n华诚\n\n\n\n113\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54号\n(1-3)(1-4)\n53.98\n12.39\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85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22号\n97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984\n金诚\n\n\n\n114\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56号\n(1-5)(1-6)\n40.51\n9.3\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86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19号\n66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701\n华诚\n\n\n\n115\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58号\n(1-7)(1-8)\n43.98\n10.09\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87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18号\n73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847\n金诚\n\n\n\n116\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60号\n(1-9)(1-10)\n68.86\n15.8\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9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17号\n136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892\n金诚\n\n\n\n117\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62号\n(1-11)(1-12)\n53.13\n12.19\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96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16号\n96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232\n金诚\n\n\n\n118\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64号\n(1-13)(1-14)\n97.14\n22.29\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97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15号\n191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570\n金诚\n\n\n\n119\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66号\n(1-15)(1-16)\n105.96\n24.32\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98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14号\n2117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857\n金诚\n\n\n\n120\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74号\n(1-11)(1-12)\n56.54\n14.45\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99号\n/甬国用(2015)第1006274号\n947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663\n华诚\n\n\n\n121\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84,882,880,\n878,876号(1-9)(1-10)\n189.19\n48.34\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9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09号\n4077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7152\n金诚\n\n\n\n122\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88,886号\n(1-7)(1-8)\n85.7\n21.9\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91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13号\n166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150\n华夏\n\n\n\n123\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898,896号\n(1-3)(1-4)\n82.6\n21.1\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89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11号\n153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036\n金诚\n\n\n\n三、梅江西苑(35处)\n三、梅江西苑(35处)\n三、梅江西苑(35处)\n三、梅江西苑(35处)\n三、梅江西苑(35处)\n三、梅江西苑(35处)\n三、梅江西苑(35处)\n三、梅江西苑(35处)\n三、梅江西苑(35处)\n三、梅江西苑(35处)\n三、梅江西苑(35处)\n三、梅江西苑(35处)\n\n\n\n序号\n权利人\n地址、房号\n建筑面积(㎡)\n土地使用权\n面积(㎡)\n用途/性质\n国有建设\n用地使用权\n终止日期\n权证号\n起拍价\n(元)\n当期租赁情况\n当期租赁情况\n拍卖人\n\n\n\n序号\n权利人\n地址、房号\n建筑面积(㎡)\n土地使用权\n面积(㎡)\n用途/性质\n国有建设\n用地使用权\n终止日期\n权证号\n起拍价\n(元)\n租赁期限\n租金\n(含税价)\n(约元/月)\n拍卖人\n\n\n\n124\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480,482号\n(1-1)-(1-3)\n80.04\n19.15\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9070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94号\n1582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001\n金诚\n\n\n\n125\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484号\n(1-4)-(1-6)\n50.26\n12.02\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9071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97号\n83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584\n金诚\n\n\n\n126\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486号\n(1-7)-(1-9)\n99.87\n23.89\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907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99号\n182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719\n华夏\n\n\n\n127\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488,490号\n(1-10)-(1-12)\n57.3\n13.71\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391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86号\n105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407\n华诚\n\n\n\n128\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492号\n(1-13)-(1-15)\n99.87\n23.89\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9081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01号\n182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880\n金诚\n\n\n\n129\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494,496号\n(1-16)-(1-18)\n57.56\n13.77\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401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90号\n1056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237\n华夏\n\n\n\n130\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498号\n(1-19)-(1-21)\n99.61\n23.83\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908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02号\n191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184\n华夏\n\n\n\n131\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景路500,502号\n(1-22)-(1-24)\n57.3\n13.71\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908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04号\n107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129\n华夏\n\n\n\n132\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660号\n(1-6)(1-7)\n53.46\n14.02\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76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00号\n107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526\n华夏\n\n\n\n133\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662号\n(1-1)(1-2)\n49.65\n13.02\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77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05号\n97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128\n华夏\n\n\n\n134\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664号\n(1-3)(1-4)\n49.65\n13.02\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78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03号\n97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868\n金诚\n\n\n\n135\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666号\n(1-5)(1-6)\n43.99\n11.53\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79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87号\n83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771\n华夏\n\n\n\n136\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668号\n(1-7)(1-8)\n43.99\n11.53\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80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89号\n83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771\n华夏\n\n\n\n137\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670号\n(1-9)(1-10)\n62.84\n16.48\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81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91号\n1334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959\n金诚\n\n\n\n138\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672号\n(1-11)(1-12)\n47.13\n12.36\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8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81号\n899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970\n金诚\n\n\n\n139\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674号\n(1-13)(1-14)\n70.93\n18.6\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21日止\n浙(2017)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n第0018771号\n152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575\n金诚\n\n\n\n140\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704、706号\n(1-11)(1-12)\n108.7\n29.39\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86号/\n甬国用(2015)第1006553号\n2484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337\n华夏\n\n\n\n141\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708号\n(1-13)(1-14)\n74.74\n20.21\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87号/\n甬国用(2015)第1006552号\n140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982\n华夏\n\n\n\n142\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710号\n(1-15)(1-16)\n74.74\n20.21\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88号/\n甬国用(2015)第1006551号\n140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982\n华夏\n\n\n\n143\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梅墟路712号、714号、\n716号<1-17><1-18>\n109.44\n29.59\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89号/\n甬国用(2015)第1006550号\n252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367\n金诚\n\n\n\n144\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301,1303号\n(1-1)(1-2)\n121.91\n28.12\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66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19号\n216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097\n金诚\n\n\n\n145\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305,1307号\n(1-3)(1-4)\n82.21\n18.97\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67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20号\n1469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417\n华诚\n\n\n\n146\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309,1311号\n(1-5)(1-6)\n127.16\n29.34\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68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21号\n236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540\n华诚\n\n\n\n147\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313,1315号\n(1-7)(1-8)\n82.21\n18.97\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69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22号\n1469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417\n金诚\n\n\n\n148\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317,1319号\n(1-9)(1-10)\n116.51\n26.88\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75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23号\n2162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452\n金诚\n\n\n\n149\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321.1323号\n(1-11)(1-12)\n111.25\n25.67\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76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26号\n195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504\n华夏\n\n\n\n150\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325,1327,\n1329号(1-1)(1-2)\n143.49\n31.88\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70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76号\n255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520\n华诚\n\n\n\n151\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331,1333,\n1335号(1-3)(1-4)\n148.65\n33.03\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3871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82号\n3014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257\n华夏\n\n\n\n152\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337,1339,\n1341号(1-5)(1-6)\n136.86\n30.41\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7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77号\n2598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311\n华夏\n\n\n\n153\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343,1345,\n1347号(1-7)(1-8)\n131.7\n29.26\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7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379号\n239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149\n金诚\n\n\n\n154\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349号1351号\n1353号(1-1)(1-2)\n143.96\n38.93\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62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13号\n2649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534\n华夏\n\n\n\n155\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355号1357号\n1359号<1-3><1-4>\n149.14\n40.33\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63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15号\n289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4698.03\n华诚\n\n\n\n156\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361号1363号\n(1-5)(1-6)\n97.26\n26.3\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6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16号\n1663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3063\n华夏\n\n\n\n157\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367号1369号\n<1-7><1-8>\n62.64\n16.94\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65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17号\n1009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973.21\n华诚\n\n\n\n158\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凌云路1371号1373号\n(1-9)(1-10)\n66.17\n17.89\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7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18号\n979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2085\n华夏\n\n\n\n四、梅福园(3处)\n四、梅福园(3处)\n四、梅福园(3处)\n四、梅福园(3处)\n四、梅福园(3处)\n四、梅福园(3处)\n四、梅福园(3处)\n四、梅福园(3处)\n四、梅福园(3处)\n四、梅福园(3处)\n四、梅福园(3处)\n四、梅福园(3处)\n\n\n\n序号\n权利人\n地址、房号\n建筑面积(㎡)\n土地使用权\n面积(㎡)\n用途/性质\n国有建设\n用地使用权\n终止日期\n权证号\n起拍价\n(元)\n当期租赁情况\n当期租赁情况\n拍卖人\n\n\n\n序号\n权利人\n地址、房号\n建筑面积(㎡)\n土地使用权\n面积(㎡)\n用途/性质\n国有建设\n用地使用权\n终止日期\n权证号\n起拍价\n(元)\n租赁期限\n租金\n(含税价)\n(约元/月)\n拍卖人\n\n\n\n159\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58号\n(1-2)\n42.08\n7.01\n商服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416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69号\n620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667\n华夏\n\n\n\n160\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64号666号\n(D-2)\n68.57\n68.57\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6年\n12月14日止\n浙(2016)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n第0108464号\n1315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500\n(云杉路666号租赁面积\n43.99㎡)\n金诚\n\n\n\n161\n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n开发区建设管理局\n云杉路672号\n(1-2)\n31.67\n5.28\n商业用地/\n商业\n至2057年\n2月7日止\n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154号/\n甬国用(2015)第1006462号\n401000\n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迟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n1280\n金诚\n\n\n\n\n\n\n\n\n118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云杉路864号(1-13)(1-14)97.1422.29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州字第20150106797号雨国用(2015)第1006315号19130003570金诚119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云杉路866号(1-15)(1-16)105.%624.32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98号雨国用(2015)第1006314号21170003857金诚120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云杉路874号(1-11)(1-12)56.5414.45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郸州字第20150106799号/甬国用(2015)第1006274号9470001663华诚121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云杉路884,882.880878.876号(1-9)(1-10)189.1948.34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93号/雨国用(2015)第1006309号40770007152金诚122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云杉路888.886号(1-7)(1-8)85.7021.90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91号/甬国用(2015)第1006313号16660003150华夏123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云杉路898,896号(1-3)(1-4)82.6021.10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789号/雨国用(2015)第1006311号15360003036金诚三、梅江西苑(35处)序号权利人地址、房号建筑面积(m)土地使用权面积(m)用途/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权证号起拍价(元)当期租赁情况当期租赁情况拍卖人序号权利人地址、房号建筑面积(m)土地使用权面积(m)用途/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权证号起拍价(元)租赁期限租金(含税价)(约元/月)拍卖人124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梅景路480.482号(1-1)-(1-3)80.0419.15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州字第20150109070号雨国用(2015)第1006394号15820002001金诚125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梅景路484号(1-4)-(1-6)50.2612.02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州字第20150109071号/雨国用(2015)第1006397号8350001584金诚126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梅景路486号(1-7)-(1-9)99.8723.89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9072号/雨国用(2015)第1006399号18260004719华夏127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梅景路488.490号(1-10)-(1-12)57.313.71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州字第20150106391号/甬国用(2015)第1006386号10500002407华诚128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梅景路492号(1-13)-(1-15)99.8723.89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9081号/雨国用(2015)第1006401号18260003880金诚129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梅景路494.496号(1-16)-(1-18)57.5613.77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州字第20150106401号/雨国用(2015)第1006390号10560002237华夏130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梅景路498号(1-19)-(1-21)99.6123.83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州字第20150109082号/雨国用(2015)第1006402号19100004184华夏131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梅景路500.502号(1-22)-(1-24)57.313.71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9083号/甬国用(2015)第1006404号10730003129华夏132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梅城路660号(1-6)(1-7)53.4614.02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州字第20150107376号/雨国用(2015)第1006400号10750002526华夏133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梅墟路662号49.6513.02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国用(2015)第1006405号9750003128华夏134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梅塘路664号(1-3)(1-4)49.6513.02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78号/甬国用(2015)第1006403号9750002868金诚135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梅路666号43.9911.53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州字第20150107379号/雨国用(2015)第1006387号8350002771华夏136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梅路668号(1-7)(1-8)43.9911.53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州字第20150107380号/雨国用(2015)第1006389号8350002771华夏137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梅塘路670号(1-9)(1-10)62.8416.48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81号/雨国用(2015)第1006391号13340003959金诚138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梅城路672号(1-11)(1-1247.1312.36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84号/甬国用(2015)第1006381号8990002970金诚139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梅墟路674号(1-13)(1-14)70.9318.6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21日止浙(2017)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018771号15200003575金诚140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梅城路704、706号(1-11)(1-12)108.7029.39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86号/甬国用(2015)第1006553号24840004337华夏141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梅路708号(1-13)(1-14)74.7420.21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87号/雨国用(2015)第1006552号14030002982华夏142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梅塘路710号(1-15)(1-16)74.7420.21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州字第20150107388号/雨国用(2015)第1006551号14030002982华夏143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梅城路712号、714号、716号<1-17X1-18109.4429.59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7389号/甬国用(2015)第1006550号25250004367金诚144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凌云路1301.1303号(1-1)(1-2)121.9128.12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66号/雨国用(2015)第1006419号21680004097金诚145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凌云路1305.1307号82.2118.97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郸州字第20150106867号/雨国用(2015)第1006420号14690002417华诚146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凌云路1309.1311号(1-5)(1-6)127.1629.34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68号/雨国用(2015)第1006421号23650002540华诚147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凌云路1313.1315号(1-7)(1-8)82.2118.97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69号/雨国用(2015)第1006422号14690002417金诚148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凌云路1317.1319号(1-9)(1-10)116.5126.88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75号/雨国用(2015)第1006423号21620003452金诚149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凌云路1321.1323号(1-11)(1-12)111.2525.67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76号/雨国用(2015)第1006426号19500003504华夏150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凌云路1325.13271329号(1-1)(1-2)143.4931.88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州字第20150106870号/甬国用(2015)第1006376号25530004520华诚151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凌云路1331.1333148.6533.03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3871号/甬国用(2015)第1006382号3014000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退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4257华夏152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凌云路1337.13391341号(1-5)(1-6)136.8630.41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72号/雨国用(2015)第1006377号2598000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退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4311华夏153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凌云路1343.1345.1347号(1-7)(1-8)131.7029.26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州字第20150106873号/雨国用(2015)第1006379号2395000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退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4149金诚154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凌云路1349号1351号1353号(1-1)(1-2)143.9638.93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州字第20150106862号/甬国用(2015)第1006413号2649000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退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4534华夏155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凌云路1355号1357号1359号<1-3><1-4>149.1440.33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郑州字第20150106863号/甬国用(2015)第1006415号2890000当期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与宁波市斯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续租的,租赁期限以实际续租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为准,最退续租至2023年12月31日止。4698华诚156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凌云路1361号1363号(1-5)(1-6)97.2626.30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64号/雨国用(2015)第1006416号16630003063华夏157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凌云路1367号1369号<1-7>1-862.6416.94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865号/雨国用(2015)第1006417号10090001973华诚158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凌云路1371号1373号(1-9)(1-10)66.1717.89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州字第20150106874号/甬国用(2015)第1006418号9790002085华夏四,梅福园(3处)序号权利人地址、房号建筑面积(m)土地使用权面积(m)用途/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权证号起拍价(元)当期租赁情况租金租赁期限(含税价)(约元/月)当期租赁情况租金租赁期限(含税价)(约元/月)拍卖人159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云杉路658号(1-2)42.087.01商服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鄞州字第20150106416号雨国用(2015)第1006469号6200001667华夏160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云杉路664号666号(D-2)68.5768.57商业用地/商业至2056年12月14日止浙(2016)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108464号13150001500(云杉路666号租赁面积43.99m)金诚161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云杉路672号(1-2)31.675.28商业用地/商业至2057年2月7日止雨房权证州字第20150106154号/甬国用(2015)第1006462号4010001280金诚延时规则示意延时举例假设拍卖结束时间为6月30日16时拍卖结束前2分钟内6月30日15点58分-16点期间有人在15点58分15秒出价拍卖结束时间延至16点00分15秒最后2分钟内有人在15点58分15秒出价拍卖结束时间延至16点00分15秒最后2分钟内有人出价无人出价16点整拍卖结束16点整拍卖结束有人在15点58分15秒出价拍卖结束时间延至16点00分15秒最后2分钟内无人出价拍卖结束时间在出价时间基拍卖结束础上自动延时2分钟最后2分钟内无人出价有人出价无人出价有人在15点59分05秒出价拍卖结束时间在出价时间基16点00分15秒拍卖结束时间拍卖结束础上自动延时2分钟延至16点01分05秒拍卖结束延至16点01分05秒以此类推以此类推直到最后2分钟内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该直到最后2分钟内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该拍品的延时竞拍结束拍品的延时竞拍结束延时规则示意延时举例假设拍卖结束时间为6月22日16时拍卖结束前5分钟内6月22日15点55分-16点期间无人出价无人出价有人在15点55分15秒出价有人出价拍卖结束时间在出价时间基16点整拍卖结束时间拍卖结束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拍卖结束延至16点00分15秒最后5分钟内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有人出价无人出价有人在15点56分05秒出价拍卖结束时间在出价时间基16点00分15秒拍卖结束时间拍卖结束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拍卖结束延至16点01分05秒以此类推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内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该直到最后5分钟内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该拍品的延时竞拍结束拍品的延时竞拍结束延时规则示意延时举例假设拍卖结束时间为3月30日16时拍卖结束前3分钟内3月30日15点57分-16点期间无人出价无人出价有人出价有人在15点57分15秒出价拍卖结束时间在出价时间16点整拍卖结束时间拍卖结束基础上自动延时3分钟拍卖结束延至16点00分15秒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存量商业用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