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招标采购公告(全州县自然资源局2023)
全州县2023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挂牌出让公告
全节指告字〔2023〕1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办法〉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细则〉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易地扶贫搬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全州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受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由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全州县2023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以下简称“节余指标”)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节余指标基本情况
(一)节余指标出让方:全州县自然资源局
(二)节余指标项目名称:全州县龙水镇亭子江村等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全州县才湾镇白石村等7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三)节余指标面积及类别:交易指标总面积为5.4435亩,(0.3629公顷),其中耕地3.5235亩。
(四)节余指标地块位置:龙水镇亭子江等5个村、才湾镇白石村等7个村。
二、出让条件
(一)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36.0875万元整(¥136.0875万元)。
(二)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整数倍。
(三)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万元)。
三、出让方式
采用现场挂牌方式出让,本次挂牌不设底价,按照有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县的独立法人单位。
五、获取出让文件、申请竞买和资格确认
(一)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
,在
“
招标投标
”
栏目中下载出让相关文件资料,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竞买申请书》;
3.《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竞买报价单》;
4.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申请竞买。
申请人于公告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到交易中心携以下材料递交竞买申请:
1.《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竞买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在保证金交纳截至日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获得竞买资格,参与竞买活动。
(三)资格确认。
竞买申请人向交易中心递交竞买申请书,通过资格审查后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转账交纳,不接受现金。交易中心在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之后,赋予竞买人对应节余指标的竞买权限,同时发给竞买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一)公告时间。
自2023年9月22日起至2023年9月26日止。
(二)报名时间。
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8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挂牌时间。
自2023年10月7日8:00起至2020年10月8日16:00止。
(五)报价时间。
挂牌期内。
七、报名及挂牌地点
报名地点: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全州县桂北大道26号四楼)。
挂牌地点: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全州县桂北大道26号四楼)。
八、挂牌程序、报价规则
(一)公布挂牌信息。
交易中心将有关节余指标的出让公告信息在局、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予以公布。
(二)挂牌竞价。
1.竞买人须认真填写报价单,防止金额填写错误。
2.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
3.交易中心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更新为当前报价。
(三)报价规则。
1.交易中心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2.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填报价单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交易中心在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
3.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增价幅度;
4.竞买人通过交易中心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5.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6.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2)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挂牌截止及现场竞价。
挂牌截止时间到由交易中心宣布挂牌截止及当前报价情况:
1.无人报价的,确认挂牌不成交,终止该批次节余指标的本次出让活动;
2.只有一方报价的,以挂牌截止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交易中心宣布最终报价者为竞得人。设有底价的,最终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否则挂牌不成交;
3.不少于两方报价的,交易中心宣布挂牌截止时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交易中心组织进入现场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2)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交易中心宣布当前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设有底价的,最终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否则挂牌不成交。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节余指标成交后,出让方、挂牌人与竞得人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竞得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则视为主动放弃竞得人资格,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做违约金不予退还。
九、挂牌出让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交易中心将在本次节余指标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全州县自然资源局网站、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交易大厅公示此次节余指标挂牌出让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出让方及竞得人根据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
十、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一)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自动转为部分出让价款。
(二)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按原途径退还,不计利息。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户名: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全州支行营业部
账号:613280439195
十一、节余指标成交价款
竞得人与出让方及交易中心签订《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合同》后,须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限将剩余部分成交价款交纳至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十二、其他事项
(一)在本节余指标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前向交易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节余指标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交易中心宣布竞得结果无效,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骗取交易资格的;
2.互相串通、恶意操纵交易的;
3.不按时签订《节余指标交易合同》的;
4.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纳指标交易价款的;
5.违反挂牌出让公告有关约定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在挂牌起始时间前和挂牌期间中止、终止挂牌活动,待问题解决后依程序恢复或另行挂牌:
1.司法机关、检察、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挂牌活动的;
2.因相关政策、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节余指标有重大影响的;
3.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指标交易过程中,出让方、竞买人有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交易资格;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竞买人为参与节余指标挂牌竞买活动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应当视为其自身行为或其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得人取得节余指标后,建新区占用耕地及其他农用地面积不得大于本次交易的相应指标面积。
(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办法〉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细则〉的通知》办理。
交易中心地址:全州县桂北大道26号四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3-4820119
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22日
附件1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竞买申请书.doc
附件1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竞买申请书.doc
附件2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doc
附件2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doc
附件3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竞买申请书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按照全州县2023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批次)出让文件资料要求,现就参加竞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提供如下材料:1.《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竞买申请书》(原件);2.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其他(包括该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具体要求的其他文件)。我单位已仔细研究了全州县2023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出让文件要求,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贵中心出让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公告中的要求和规定,对该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出让所有文书及现状均无异议。并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全州县2023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出让文件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2.按出让文件的要求参加出让活动,履行全部义务,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提交给贵单位审查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3.如能竞得,按出让公告和须知要求签订《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确认书》及合同,并按约定履行受让方的全部责任。4.按出让公告要求的时限交纳成交价款。一旦违反前述要求和承诺,我方提交的竞买保证金将按出让文件的规定处理,并由我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特此申请和承诺。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人: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报价单编号:项目名称公告编号全节指告字〔2023〕1号竞买人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挂牌起始价加价幅度报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报价次数第 次报价报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报价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我单位根据全州县2023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挂牌出让相关文件规定,愿以人民币136.0875万元竞买该批节余指标,现提交本报价单。我单位成为该批节余指标竞得人后,将遵守本次挂牌的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竞得人的义务,并对报价行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本报价单与已递交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竞买申请书同具法律效力。报价人(签字):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报价单位(盖章): 附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委 托 人受 托 人姓 名姓 名性 别性 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单位名称单位名称职 务职 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证件号码身份证 护照证件号码身份证 护照证件号码身份证 护照 本人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公告序号为 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挂牌出让活动,代表本人签署《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交易确认书》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受托人在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挂牌出让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后果。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备注兹证明本委托书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自签署。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