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14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的,以及列入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等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以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

四、

五、

六、如下所示:

1、

地块编号:14;
报名时间:2023年09月10日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18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9月10日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18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9月10日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18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地块只接受人民币报价,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为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的调控政策精神,本地块设定最高限价68029万元和最高竞价轮次454轮。达到最高限价仍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最终成交价以最高限价确定为成交价,超出最高限价部分作为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计入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开发成本,不计入可销售商品房备案核定价格的核算成本。竞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轮次不计入最高竞价轮次。 2、超过最高限价的,竞买人仍有报价意愿的,可继续报价,加价幅度不变。交易不设中止环节,请竞买人自行判断。 3、未超过最高限价的,由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超过最高限价,按最高限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和交地时间为:未超过最高限价的,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12个月内缴清;超过最高限价的,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最高限价的50%和超出最高限价的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余款12个月内缴清。缴清成交价款后60日内交付土地。 5、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在地块红线外西南角代建用地面积不小于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240平方米的4轨的幼儿园(出让范围之外划拨供地),建成后都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需与一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交付。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亭湖区政府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不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视为无效交易,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联系电话:0515-88187128
联系人:薛先生
开户单位: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