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房屋出租招标采购公告(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2023)
挂牌价
21,000
元
保证金
10,000元
项目名称
原牡丹江市蚕蜂技术指导站1处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29FCZZ20232675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9月26日
挂牌截止日期
以网站显示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公告内容不变,以1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牡丹江市西安区江滨二道街以西、江滨大街以北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资产招租
所在层数
1
标的租赁面积
124.93m2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
装修期限
-
承租押金(元)
1000元(不包含在租金价格内)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请意向方自行勘验。
其他情况
1、出租标的不允许经营违规违法行业。 2、出租标的目前可能存在欠费,承租方须自行查询并全部承担。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另行支付1000元承租押金,该笔押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如承租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押金在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退还承租方。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1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3年2月15日
评估机构
黑龙江三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21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1000MB1C873803 注册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太平路317号 法定代表人:刘伟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关于资产中心8处房产处置方案的会议纪要(2023年3月15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牡丹江市财政局
特别 告知
1、租赁期内,若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建,须经出租方允许。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因装修产生的固定装修物及增设附属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且出租方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2、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4、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标的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5、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项目成交后,出租方可提供税率为5%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供暖费、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卫生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承租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第一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将1000元承租押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交易机构在出租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交易机构在收到转让方提供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0453-6913466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10000元。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6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元/年)
1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9月26日0:00-以网站显示时间为准
延时竞价周期 (秒)
300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交易须知.doc交易须知.doc交易须知.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王先生0451-87200130、那先生 0451- 87200139
监督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本意向承租方已仔细阅读此交易须知,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此交易须知各项条款的约定。如出现违反此交易须知的约定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意向承租方(签章):交易须知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联交所”)接受委托,对原牡丹江市蚕蜂技术指导站1处房屋进行挂牌公告并出租。本次出租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一、出租标的基本内容出租标的的基本情况、出租底价等详见黑龙江联交所网站项目出租公告。二、网上注册及报名(一)注册及报名流程1、意向承租方按照《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自行登录黑龙江联交所网站(http://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会员注册时请填写真实的信息,银行账户必须是本人名下并已开通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功能。2、意向承租方注册后,从会员登录窗口进入选择拟竞买的项目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对出租公告中各项内容知悉,确定已仔细阅读《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3、意向承租方在接到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短信后,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黑龙江联交所不接收现金及第三方支付。4、意向承租方有效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会收到参加动态报价的竞价账号和密码。(二)注意事项1、确认交易保证金有效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交易保证金付款账户必须是意向承租方注册时绑定的本人名下银行账户;(2)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必须是意向承租方手机短信中黑龙江联交所指定的银行账号;(3)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必须为出租公告要求的交易保证金数额。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操作将导致交易保证金无效,无法参与竞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2、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1小时后未收到提示到账短信,请及时与出租公告中项目负责人联系。三、动态报价方法和程序(一)报价方法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出租底价,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的加价幅度应是报价阶梯的整数倍。(二)报价程序本次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两个阶段:1、自由报价期。从2023年9月26日00:00-2023年10月21日10:00止。在自由报价期,意向承租方可随时登录动态报价系统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2、延时报价期。从2023年10月21日10:00开始。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延时报价周期组成,不限定报价周期次数,每个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300秒钟,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如在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重新从300秒开始倒计时,进入下一个延时报价周期;以此类推,直至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无人报价,延时报价结束,上一轮次延时报价周期内的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即为出租标的的承租方,报价活动结束。(三)查看报价结果报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提示报价结果,承租方可自行在动态报价系统中查看。(四)注意事项1、出租标的公告期限按照公告规定自动延期的,自由和延时报价期。按照每次延长期限自动向后延期。2、意向承租方应慎重报价,报价指令输入动态报价系统并确认后即刻生效,不能更改或撤回。3、最高报价的结果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本次报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4、意向承租方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竞价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意向承租方的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登陆的用户在报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本人的行为,由意向承租方负责,黑龙江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5、通过公共环境参与报价活动的意向承租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动态报价系统。6、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报价期内及时出价。四、成交确认(一)承租方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分别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黑龙江联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租赁期限内租金总额的2%;最低不少于1000元,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收取。(二)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五、免责条款出现以下情况,黑龙江联交所及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意向承租方注册时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善、不准确而导致自身未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二)意向承租方注册时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手机屏蔽接收短信而造成无法收到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报价账号及密码的;(三)交纳交易保证金无效的;(四)意向承租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动态报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五)意向承租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六)意向承租方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不能正常报价的;(七)未及时关注黑龙江联交所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黑龙江联交所将重新组织报价活动,具体情况在黑龙江联交所网站予以公告。六、其他报价成交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承租方将被视为构成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被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重新挂牌出租。1、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的;2、不与出租方签订或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的;3、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4、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5、出租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黑龙江联合广黑龙江省公共资源(国才(交易机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牡丹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